《傷寒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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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纘論卷上 清 長洲石頑張 璐路玉父纂述 男 登誕先參訂 男 倬飛疇參訂 日本大泉長菴前田安宅子仁再訂 男 典子守再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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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上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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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在三隂,則有傳經、直中之異。在三陽則有在經、在府之分。而太陽更以寒傷營,風傷衛,營衛俱傷為大關鑰。故篇中分辨風寒營衛甚嚴,不敢漫次一條,即犯本、壞證、結胸、痞滿,分隸各自為篇。非但不仍叔和之舊,并不若《尚論》之混,收溫熱條例於傷寒法中。至於釋義,則嘉言獨開生面,裁取倍於諸家,讀者毋以拾唾前人為誚也。 |
病在三陰,則有傳經或直中之不同。病在三陽,則有在經、在腑之區分。而太陽病則以寒傷營,風傷衛,風寒兩傷營衛作為綱領。因此本篇非常嚴格區分風寒所傷之營衛,而不敢隨便將條文歸類,即使對犯本、壞證、結胸證、痞滿證等,都將其分別歸為一篇。非但不跟從王叔和原有的條文歸類,亦不像《尚論》那樣混亂,將溫熱病之條文收錄於傷寒病之中。至於解釋條文方面,則只有喻嘉言有獨特之見解,其取捨遠勝諸家,讀者千萬不要以為只是簡單接受前人之見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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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有發熱惡寒者,發於陽也。無熱惡寒者,發於隂也。發於陽者,七日愈;發於隂者,六日愈。以陽數七,隂數六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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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以有熱、無熱,證陽病、隂病之大端。言陽經受病,則惡寒發熱。隂經受病,則無熱惡寒。《尚論》以風傷衛氣為陽,寒傷營血為隂,亦屬偏見。「發於陽者七日愈」,陽,奇數也。陽常有餘,故六日周遍六經,餘熱不能即散。至七日,汗出身涼而愈。隂,偶數也。隂常不足,故六日周遍六經,則陽囘身暖而愈也。 |
本條根據發熱與無熱來判斷陽病與陰病之大致狀態。指的是陽經受病則惡寒發熱,而陰經受病則無熱而惡寒。《尚論》認為風邪傷及衛氣屬於陽,寒邪傷及營血屬於陰,這種觀點亦是片面的。「發於陽者七日愈」,陽數是奇數,陽氣常有餘,所以六日後邪氣周遍六經,而餘熱不能立刻消散。到了第七日,汗出身涼而愈。「發於陰者六日愈」,陰數屬偶數。陰氣常不足,所以六日後邪氣周遍六經,則陽氣回復,身暖而病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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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統論隂陽受病之原。 |
上條總結了陰病陽病受病之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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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之為病,脉浮,頭項強痛而惡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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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者,邪氣併於肌表也。頭項強痛者,太陽經脉上至於頭也。惡寒者,雖發熱而猶惡寒不止,非無熱也。以始熱汗未泄,故脉但浮不緩耳。 |
脈浮是因為邪氣侵入肌表,頭項強痛是因為太陽經脈上行至頭部。惡寒,是雖然發熱而惡寒仍然不止,並不是說沒有發熱。因為發病初期發熱尚未有汗出,因此脈象只是浮而不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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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脉緩者,名為中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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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但言脉浮惡寒,而未辨其風寒營衛。此條即言脉浮緩,發熱自汗,而始識其為風傷衛也。風屬陽,從衛而入,《經》云:「陽者,衛外而為固也。」今衛疎,故自汗出而脉緩。 |
上條僅提到脈浮而惡寒,而尚未區分風寒對營衛之影響。本條即指出脈浮緩,發熱自汗,而開始辨其為風傷衛氣。風屬陽,由衛氣而侵入,《內經》曾說:「陽者,衛外而為固也。」現在衛氣疏散,因此自汗出而脈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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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中風,陽浮而隂弱。陽浮者,熱自發。隂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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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浮隂弱」,即與「衛強營弱」同義。陽浮者,陽邪入衛,脉必外浮。陽性本熱,風又善行,所以發熱快捷,不待鬱閉自發也。隂弱者,營無邪助,比衛不足,脉必內弱。隂弱不能內守,陽疎不為外固,所以致汗直易,不待覆蓋自出也。自汗既多,則營益弱矣。嗇嗇惡寒,內氣餒也。淅淅惡風,外體疎也。惡風未有不惡寒者,世俗相傳,謂「傷風惡風,傷寒惡寒」,誤人多矣。翕翕發熱,乃氣蒸濕潤之熱,比傷寒之乾熱不同。鼻鳴者,陽氣上壅也。乾嘔者,陽邪上逆也。若外邪不解,勢必傳裏。鼻鳴、乾嘔便是傳入陽明之侯。是以嘔則傳,不嘔則不傳也。故用桂枝湯解肌表之陽邪,而與發汗驅出隂寒之法,迥乎角立也。 |
「陽浮陰弱」,即與「衛強營弱」之意相同。陽浮,指陽邪侵入衛分,脈氣必然外浮。陽之性本來就熱,風邪又善行,因此發熱迅速,不用等到衛氣鬰閉而自然出現發熱。陰弱,指營分沒有邪氣,與衛分相比則為不足,脈氣必然內弱。陰氣弱而不能內守,陽氣疏而不能顧護於外,因此導致容易出汗,不需要蓋被就自然汗出。自汗既然過多,則營氣就會更加虛弱。嗇嗇惡寒,反映裏氣不足。淅淅惡風,反映體表鬆散。惡風沒有不惡寒者,世俗相傳,說「傷風則惡風,傷寒則惡寒」,誤人很多。翕翕發熱,乃是氣蒸濕潤之熱,與傷寒證之乾熱不同。鼻鳴,為陽氣上壅。乾嘔,是陽邪上逆。如果外邪不解,勢必向裏傳變。鼻鳴、乾嘔就是邪氣傳入陽明之證候。因此,有嘔吐即傳變,無嘔吐就不會傳變。因此用桂枝湯來解肌表之陽邪,這與通過發汗以驅散陰寒之治法是完全不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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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者,桂枝湯主之。太陽病,外證未解,脉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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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證未解,曾服過發汗藥可知。 |
外證未解,說明這曾經服過發汗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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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熱汗出者,此為營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者,宜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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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得邪助而強,營無邪助,故為弱也。 |
衛氣與邪氣相搏而強,而營氣沒有與邪氣相爭,因此為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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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藏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為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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裏無宿病,而表中風邪,汗出不愈者,必是衛氣不和之故。設入於營,則裏已近災,未可宴然稱「無病」矣。時發熱者,有時發熱,有時不熱,故先於未發熱時,用解肌之法也。 |
在內沒有陳舊之病,但體表則受風邪入侵,汗出不愈必然是由於衛氣不和所致。假設邪氣已經入於營氣,則在裏已接近災難,就不能像沒事一樣說「無病」。有時候發熱,有時候不發熱,因此要在未發熱之時,就用解肌之法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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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常自汗出者,此為營氣和。營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營氣和諧故爾。以營行脉中,衛行脉外,復發其汗,營衛和則愈,宜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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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明中風病,所以衛受邪風,營反汗出之理。見營氣本和,以衛受風邪,不能內與營氣和諧,汗但外泄。雖是汗出,復宜發汗,使風邪外出,則衛不強而與營和矣。 |
此條是想說明中風病之所以衛氣受到風邪所犯而營氣反而外出為汗之理。可見營氣原本調和,由於衛氣受到風邪侵襲,不能與與在內之營氣和諧,所以只能汗液外泄。雖然汗出,又宜發汗,使風邪外出,則衛氣不強而能與營氣諧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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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初服桂枝湯,反煩不解者,先刺風池、風府,卻與桂枝湯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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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湯反煩,必服藥時不如法,不歠熱粥助藥力,肌竅未開,徒用引動風邪,漫無出路,勢必內入而生煩也。中風未傳變者,舍桂枝解肌,別無治法,故刺後仍服桂枝湯則愈。今雖不用刺法,此義不可不講。○《內編》云「服桂枝湯反煩不解,本湯加羌、辛、槁本,通其督脉則愈」,即是刺風池、風府之意。○《內經》云:「有病汗出而身熱者,風也。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厥也。病名風厥。」言「煩滿不解」,必致傳入隂經而發熱厥也。 |
服桂枝湯後反而煩躁,必定是服藥時未按規定進行,沒有喝熱粥以助藥力,肌竅未被疏通,僅僅引動風邪而沒有出路,風邪勢必內入而引發煩躁。中風證尚未傳變者,捨去桂枝湯之解肌,沒有其它治法可用,所以針刺後仍然服桂枝湯則癒。現今雖然不用刺法,這一道理亦不可不講。○《內編》說:「服用桂枝湯後反而煩躁不解,在本方中加羌活、細辛、藁本,使督脈通暢則愈」,這就是針刺風池、風府之意。○《內經》說:「生病時汗出而發熱者,屬於風邪。汗出而煩滿不解者,屬於厥證。病名為風厥。」提到「煩滿不解」時,必然會傳入陰經而引發熱厥逆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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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頭痛至七日已上自愈者,以行其經盡故也。若欲作再經者,鍼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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鍼足陽明,言刺衝陽,使邪歸併陽明,不犯他界也,他經則不然。蓋陽明中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之地也。或言傷寒多有六七日尚頭痛不止者,《經》言「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則知其病六日猶在太陽,至七日而始衰也。所謂「七日經盡」者,言邪氣雖?於一經,而人之營衛流行,六日周遍六經,至七日復行受邪之經,正氣內復,邪氣得以外解也。若七日不罷,則邪熱勢盛,必欲再經而解,非必盡如「一日太陽,二日陽明」,六日傳盡六經之為準則也。 |
針刺足陽明經,是指針刺衝陽穴,使邪氣歸併於陽明經,不再侵犯其他經絡,而邪氣入於其他經絡則不是這樣的。因為陽明為中土,屬於「萬物所歸,無所復傳」之地。有人說傷寒病多有頭痛持續六七日不止者,而《內經》說「七天太陽病衰,頭痛少愈」,則知第六日疾病仍在太陽經,到第七天才開始緩解。所謂「七日經盡」者,是指邪氣雖然留在一條經絡中,而人體營衛之氣卻在六日內環繞了六條經絡,到第七日又回到受邪之經,正氣恢復,邪氣得以外解。如果第七日病證不消退,則邪熱之勢盛,必然要再次行經而解,不必完全象「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以六天傳遍六經為準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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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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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邪雖去,而陽氣之擾攘未得遽寧。俟十二日再週一經,則餘邪盡出,必自愈矣。當靜養以需,不可喜功生事也。 |
風邪雖然已經消除,但被擾動之陽氣尚未完全平靜下來。等待十二日再次周遍經絡,則餘邪就會全部消散,必然會自愈。此時應當靜養將息,不可急於病愈而過度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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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外證未解者,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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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之為逆」,不獨指變結胸等證而言。即三隂壞病,多由誤下所致也。 |
「下之為逆」,不僅僅指變成結胸證等。即使是三陰壞病,大多都是由於誤下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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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先發汗不解,而復下之,脉浮者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當須解外則愈,宜桂枝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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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已下而脉仍浮,表證未變者,當急解其外也。 |
雖然已經攻下而仍然脈浮,表證未有變化者,應當立即治療外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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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病脉浮大,問病者,言但便鞕耳。設利之,為大逆。鞕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脉浮,當以汗解。(「鞕」「硬」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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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為邪在表,其人大便雖數日不行,不足虞也。設裏實燥結,必腹脹鞕滿,又不得不從證下之,以其證急也。即如陽明例中,有「脉浮而大,心下反鞕,有熱屬藏者攻之,不令發汗」一條,以其燥屎逆攻脾藏,所以心下反鞕,不可泥心下為陽分,脉浮為表邪,而行發汗也。此則病人津液素槁,大便但鞕而無所苦,亦不致於結痛攻脾,只宜小建中湯多加膠飴以和之,表解熱除而津囘,大便自通矣。不得已,用導法可也。設誤用承氣攻之,則表邪內犯,故為大逆。與「寸口脉浮大,而醫反下之,此為大逆」同意,是皆憑脉不憑證也。 |
脈浮為邪氣在表,雖然患者大便數日不通,亦不必擔心。假如是裏實而大便燥結,必然有腹脹硬滿,又不得不隨其證候而進行攻下,因為其證急迫。就像陽明病中,有「脈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熱屬臟者攻之,不令發汗」一條,因為燥屎逆行上攻於脾,所以心下反硬,不可拘泥於心下屬於陽分,脈浮為邪氣在表而進行發汗。在此則是病人素體津液乾枯,大便只是硬而沒有明顯之痛苦,亦不至於燥結疼痛而攻脾,只宜用小建中湯多加飴糖來調和,表解熱除則津液自然回復,大便自然會通暢。不得已時,亦可用潤導之法。假設誤用承氣湯攻下,則表邪內犯,所以是「大逆」。這與與「寸口脈浮大,而醫反下之,此為大逆」之意是一樣的,都屬於憑脈而不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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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自解者,必當先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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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鬱蒸而雨作,人身煩悶而汗作,氣機之動也。氣機一動,則其脉必與證相應,故脉浮而邪還於表,?得有汗,而外邪盡從外解。設脉不以浮應,則不能作汗。其煩即為內入之候,又在言外矣。 |
天地濕熱蘊鬱上蒸而形成雨水,人身因為煩悶而有汗出,這都是由於氣機運轉。氣機一動,則脈象必然與證候相應,因此脈浮而邪氣還於肌表,才能有汗出,而外邪全部都從外而解。如果脈象不是以浮脈與之相應,則不能有汗出。言外之意,煩躁就是邪氣內入之證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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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脉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也。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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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傷營之脉證,不可誤用桂枝湯,以中有芍藥收斂寒邪,漫無出路,留連肉腠,貽患無窮,故為首禁。 |
寒傷營之脈證,不可誤用桂枝湯,因為方中有芍藥能收斂寒邪,使邪氣出路而滯留在肌肉之間,後患無窮,因此被列為首要之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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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唾膿血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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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辛甘,本胃所喜,服之反吐,其人濕熱素盛可知矣。濕熱更服桂枝,則熱愈淫溢上焦,蒸為敗濁,故必唾膿血也。 |
桂枝俱辛甘之味,本來是胃所喜好,但服用後反而嘔吐,可知其人濕熱素盛。有濕熱再服桂枝湯,則熱邪會更加嚴重而擾動上焦,蒸騰氣血使其成為腐壞之濁氣,所以必然會唾膿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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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客病,不可與桂枝湯。得湯則嘔,以酒客不喜甘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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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為濕熱之最,酒客平素濕熱搏結胸中,?挾外邪,必增滿逆,所以辛甘之法不可用,則用辛涼以撒其熱,辛苦以消其滿,自不待言矣。後人不察,每以葛根為酒客所宜,殊不知又犯太陽經之大禁也。○右為桂枝湯三禁。 |
酒最俱濕熱之性,酒客平素體內濕熱囤積在胸中,一遇外邪,勢必加重胸中鬱悶,因此不應該用辛甘之法,而應當用辛涼之法以消散熱邪,辛苦之法以消除滿悶,這是理所當然的。後人不明於此,常常以為葛根適用於酒客病人,完全不知道這樣做又犯了太陽經的重要禁忌。○前面為桂枝湯之三大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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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風傷衛」。 |
以上為「風傷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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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脉隂陽俱緊者,名曰傷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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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傷寒必惡寒發熱,體痛,嘔逆,脉隂陽俱緊。或未發熱者,寒邪初入,尚未鬱而為熱也。仲景慮惡寒,體痛,嘔逆,又未發熱,恐誤認直中隂經之證,早於辨證之先,首揭此語以明之。 |
凡是傷寒病一定會惡寒和發熱,身體疼痛,嘔吐,脈陰陽俱緊。或未發熱者,是由於寒邪初入時,尚未鬱而為熱。仲景擔心惡寒,體痛,嘔吐,又未見發熱,醫者誤判為直中陰經之證,所以在辨證之前,首先提出這段文字以明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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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近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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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寒為寒在表,或身熱惡寒,為熱在皮膚,寒在骨髓者,皆誤也。而《活人書》以此為「表裏」言之。詳仲景論,止分「皮膚、骨髓」而不曰「表裏」者,蓋以皮、肉、脉、筋、骨五者主於外而充於身者也。惟曰「藏」曰「府」,方可言裏。可見皮膚即骨髓之上,外部浮淺之分。骨髓即皮膚之下,外部深沉之分。與經絡屬表,藏府屬裏之例不同。凡虛弱素寒之人,感邪發熱,熱邪浮淺,不勝沉寒,故外怯而欲得近衣,此所謂「熱在皮膚,寒在骨髓」,藥用辛溫汗之。至於壯盛素熱之人,或酒客輩,感邪之初,寒未變熱,隂邪閉其伏熱,隂凝於外,熱鬱於內,故內煩而不欲近衣,此所謂「寒在皮膚,熱在骨髓」,藥用辛涼必矣。一發之後,表解正和,此仲景不言之妙。若以皮膚為表,骨髓為裏,則麻黃湯證骨節疼痛,其可名為「有表復有裏」之證耶? |
惡寒為寒邪在表,或身熱惡寒,為熱在皮膚,寒在骨髓,這些說法都是錯誤的。而《活人書》將此解作「表裏」。仔細研讀仲景所論,只是分「皮膚、骨髓」而不說「表裏」者,大概是因為皮、肉、脈、筋五者都主於外而充滿於全身。只有討論到「臟」和「腑」時,才可以說「裏」。由此可見皮膚即在骨髓之上,屬於外部浮淺之部。而骨髓即在皮膚之下,屬於外部深沉部分。這與經絡屬表,臟腑屬裏之情況是不同的。凡是素體虛寒之人,感受外邪而發熱,因為熱邪浮淺,不能勝過沉寒之氣,所以外氣怯弱而想要多穿衣物,這就是所謂「熱在皮膚,寒在骨髓」,應當用辛溫之藥發汗。對於素體熱盛之人,或者是酒客,感受外邪初期,寒邪尚未化熱,陰寒鬱閉體內之伏熱,陰氣凝於外而熱鬰於內。因此內煩而不想多着衣物,這就是所謂「寒在皮膚,熱在骨髓」,用藥必須辛涼。一旦發汗之後,表解則正氣調和,這是仲景不言之妙。如果將皮膚視為表,骨髓視為裏,那麼是否可以將麻黃湯證之骨節疼痛稱為「有表復有裏」之證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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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脉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吐,若躁煩,脉數急者,為傳也。傷寒二三日,陽明、少陽證不見者,為不傳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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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言病欲傳不傳之候,以此消息。蓋營起中焦,以寒邪傷營,必脉緊無汗。故欲傳,則欲吐,躁煩,脉數急也。若風傷衛,則自汗脉緩。故欲傳,但有乾嘔而無吐,亦無躁煩脉數急之例也。 |
此條論述了疾病傳與傳變之證候,要據此來判斷。因為營氣從中焦而出,而寒邪傷營,必定脈緊而無汗。所以如果要傳變,則會欲嘔,煩躁,脈數急。如果是風傷衛,則自汗而脈緩。所以欲傳,只是有乾嘔而無吐,亦無煩躁、脈數急之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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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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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之陽,既不得宣越於外,則必壅塞於內,故令作喘。寒氣剛勁,故令脉緊耳。汗者血之液,血為營,營強則腠理閉密,雖熱,汗不出,故以麻黃湯重劑發之,《內經》所謂「因於寒,體若燔炭,汗出而散」是也。麻黃發汗最猛,故以桂枝監之,甘草和之,杏仁潤下以止喘逆也。方後著云「不須啜粥」者,傷寒邪迫於裏,本不能食,若強與食,反增其劇也。 |
人體之陽氣,如果無法向外宣發,則必然會壅塞在內,所以導致氣喘。寒氣剛勁,所以令脈緊。汗為血之液,血屬於營氣,營氣強則腠理閉密,雖然有熱亦不會出汗,因此用麻黃湯之重劑來發汗,這就是《內經》所謂「因於寒,體若燔炭,汗出而散」。麻黃發汗最猛,所以用桂枝來監控,甘草來調和,杏仁潤下以止喘逆。方後注提到「不須啜粥」者,是因為寒邪深入於裏,本來就不能食,如果強行進食,反而會加重病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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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湯。脉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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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而緊,當用麻黃。若浮而不緊,雖有似乎中風,然有汗、無汗迥異,故不復言病證耳。至於浮數,其邪變熱已極,並宜麻黃發汗無疑也。 |
脈浮而緊,當用麻黃湯。如果脈浮而不緊,雖然證候看似中風證,但有汗與無汗卻截然不同,所以就不再詳述病證了。至於脈浮數,代表邪氣變熱已經很嚴重,同樣宜用麻黃湯發汗是毫無疑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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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汗,解半日許,復煩,脉浮數者,可更發汗,宜桂枝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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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係汗後表疎,風邪襲入所致,宜改用桂枝湯者,一以邪傳衛分,一以營虛不能復任麻黃也。 |
表明是發汗後表氣疏鬆,風邪入侵入所致,應當改用桂枝湯,是因為一方面邪氣已經傳入衛氣,另一方面營氣虛弱無法再承受麻黃湯之發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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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痛有熱者,與承氣湯。其小便清者,知不在裏,仍在表也,當須發汗。若頭痛者,必衂,宜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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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日不大便,明係裏熱,況有熱以證之,更無可疑,故雖頭痛,必是陽明熱蒸,可與承氣湯。然但言「可與」,不明言「大」「小」,其㫖原不在下,不過借此以證有無裏熱耳。若小便清者,為裏無熱,邪未入裏可知,則不可下,仍當散表。以頭痛有熱,寒邪怫鬱於經,勢必致衂。然無身疼、目瞑,知邪氣原不為重,故不用麻黃而舉桂枝,以解散營中之邪熱,則寒邪亦得解散矣。 |
六七不大便便,明顯是裏熱,而且有發熱為證,就再無可疑了,所以雖然頭痛,必然是陽明之熱內蒸所致,可以用承氣湯。然而只是說「可與」,卻不明確說用大承氣湯或小承氣湯,其原本之意並非在於通便,只不過是藉此以證明有無裏熱。如果小便清徹,為裏無熱邪,可知邪氣尚未入裏,則不可攻下,仍當解表。因為頭痛而有熱,寒邪鬰閉經絡之中,勢必導致鼻衄。但是沒有身痛、目暝,就知道原本邪氣並不嚴重,因此不用麻黃湯而用桂枝湯以解散營中之邪熱,則寒邪亦隨之得以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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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脉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麻黃湯主之。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衂,衂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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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本「麻黃湯主之」在「陽氣重故也」下,今正之。○服藥已微除,復發煩者,餘邪未盡也。目瞑,煩劇者。熱盛於經,故迫血妄行而為衂,衂則餘熱隨血而解也。以汗後復衄,故為「陽氣重」也。或言汗後復衂,而熱邪仍未盡,重以麻黃湯散其未盡之邪。非也。若果邪熱不盡,則「衂乃解」三字,從何着落?八九日不解,則熱邪傷血已甚,雖急奪其汗,而營分之熱不能盡除,故必致衂,然後得以盡其餘熱也。將衂,何以目瞑?以火邪載血而上,故知必衂乃解。《內經》曰「陽絡傷則血外溢,血外溢則衂」。又云「陽氣盛則目瞑,隂氣盛則目瞑」,以陽邪並於隂,故為隂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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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流行之《傷寒論》版本中,「麻黃湯主之」一句是在「陽氣重故也」之下,如今修正。○服藥後證候有所緩解,又煩躁者,是餘邪未盡。目暝,是煩躁嚴重之反映。熱邪盛於經絡中,所以迫血妄行而鼻衄,鼻衄則餘熱隨出血而解。因為是發汗後又鼻衄,所以說是「陽氣重」。有人說發汗後又鼻衄,而熱邪仍未消散,所以重用麻黃湯來透散其未盡之邪氣。這是錯的。如果真的是邪熱未盡,則「衂乃解」三字應該落在何處呢?經過八九日不解,則熱邪傷血已經很嚴重,即使迅速地發汗,而營分之熱亦不能盡除,所以必然會導致鼻衄,然後才能得以盡除其餘熱。將發生鼻衄前,為什麼會目暝?因為火邪載血而上,因此可知鼻衄才能得解。《內經》說「陽絡傷則血外溢,血外溢則衄」。又說「陽邪盛則目暝,陰邪盛則目暝」,因為陽邪並於陰分,所以為陰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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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脉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衂者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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衂血成流,則邪熱隨血而散,「奪血則無汗」也。設不自衂,當以麻黃湯發之,發之而邪解,則不衂矣。發之而餘邪未盡,必仍衂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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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子出血成流,則熱邪會隨着出血而散,這就是所謂「奪血則無汗」。如果沒有自然鼻子出血,就應當用麻黃湯來發散,發散則邪氣解,就不會鼻衄了。如果發汗後餘邪未盡,就必然會鼻衄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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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浮緊,不發汗,因致衂者,麻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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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緊,當以汗解,失汗則邪鬱於經不散而致衂,衂必點滴不成流,此邪熱不得大泄,病必不解,急宜麻黃湯汗之,「奪汗則無血」也。○仲景云「衂家不可發汗」,「亡血家不可發汗」,以久衂亡血已多,故不可發汗復奪其血也。此因當汗不汗,熱毒蘊結而成衂,故宜發其汗,則熱得泄而衂自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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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浮緊,應當透過發汗而解,失於發汗則邪氣鬱於經絡不散而導致鼻衄,衄血必定是點滴而不成流,這是邪熱無法大量消散,疾病必定難以解除,此時應迅速用麻黃湯發汗,這就是所謂「奪汗則無血」。○ 仲景說「衄家不可發汗」,「亡血家不可發汗」,因為長期鼻衄失血已經過多,所以不可發汗更傷其血。這是因為當發汗而沒有發汗,熱毒蘊結而導致鼻衄,因此適宜發汗,則熱邪得以外泄而鼻衄自然會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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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小建中湯主之。嘔家,不可用建中湯,以甜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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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氣內虛而心悸,隂氣內虛而心煩,將來邪與虛搏,必致危困,急用建中養正祛邪,庶免內入之患。又慮心悸為水飲停畜,煩為心氣不寧,故復以嘔證之。蓋嘔為濕熱在膈上,故禁甜味戀膈耳。○按:小建中本桂枝湯,風傷衛藥也,中間但加飴倍芍以緩其脾,使脾胃行其津液,則營衛自和,即命之曰「建中」,其旨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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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氣內虛而心悸,陰氣內虛而心煩,將來邪氣與正虛相爭,勢必導致危困,因此迫切需要建中以扶助正氣而驅逐病邪,這樣才可以免除邪氣內入之患。又考慮到心悸可能是水飲內停所致,心煩則為心氣不寧,所以又以嘔吐作進一步辨證。因為嘔吐為濕熱停留在膈上,因此禁止食甜食以免濕熱留戀膈部。○按:小建中湯原本所用之桂枝湯是用來治療風傷衛,中間只是加了飴糖並倍用芍藥以舒緩脾氣,使脾胃能運行津液,則營衛自然調和,因此將其命名為「建中」,其用意真是微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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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何以知其然?以營氣不足,血少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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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中脉遲,不可用麻黃發汗,當頻與小建中和之。和之而邪解,不須發汗。設不解,不妨多與,俟尺中有力,乃與麻黃汗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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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脈遲,不可用麻黃湯發汗,而應當頻頻進服小建中湯和之。和之則邪氣消解,就不須發汗。如果病仍不解,不妨多次服用,待尺脈有力後再用麻黃發汗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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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下之而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裏虛,須表裏實,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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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下身重心悸,縱脉仍浮數,亦不可復發其汗。設尺脉微,為裏隂素虛,尤為戒也。脉浮而數,熱邪已甚,將欲作汗也,反誤下之,致汗濕內外留着,所以身重心悸。當與小建中和其津液,必自汗而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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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下後身重心悸,即使脈仍浮數,亦不可再次發汗。假如尺脈微,為素體陰虛,尤其不能發汗。脈浮而數,熱邪已甚,即將會出汗,反而誤用攻下,導致汗與濕內外滯留,所以身重心悸。應當用小建中湯調和津液,就必定會自然汗出而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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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頭痛,翕翕發熱,形象中風,常微汗出,自嘔者,下之益煩。心中懊憹如饑,發汗則致痙,身強難以屈伸。薰之則發黃,不得小便,久則發欬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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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虛多濕之人,雖感寒邪,亦必自汗,發熱而嘔,有似中風之狀。發散藥中,便須清理中氣以運痰濕,則表邪方得解散。設有下證,則宜滲利小水為主。若誤用正汗、正下法治之,便有如上變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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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虛多濕之人,雖然感受寒邪,亦必然自汗、發熱而嘔吐,類似中風證。在使用發散藥時,便需要加上清理中氣以運化痰濕之藥,則表邪方能得以消散。如果有可下之證,則宜滲利為主。若誤用發汗和攻下之法來治療,就可以導致上述之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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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熱頭痛,微汗出,發汗則不識人。薰之則喘,不得小便,心腹滿。下之則短氣,小便難,頭痛項強。加溫鍼則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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隂虛多火之人,?感外邪,便發熱頭痛倍常。即辛涼發散藥中,便宜保養隂血。設用辛熱正發汗藥,津液立枯,邪火彌熾,遂致煩亂不識人也。若誤薰、誤下、溫鍼,寧無若是變證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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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虛多火之人,才受到外邪入侵,就會出現更嚴重之發熱頭痛。即使用辛涼發散藥,其中就應該加保養陰血之藥。如果用辛熱之發汗藥,津液立刻枯竭,邪火更加旺盛,便會導致煩亂不識人。如果誤用煙薰、攻下、溫針,怎麼會不出現變證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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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寒傷營」。 |
以上為「寒傷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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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口脉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營,營衛俱病,骨節煩疼,當發其汗也。太陽中風,脉浮緊,發熱,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若脉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服之則厥逆,筋惕肉瞤,此為逆也。以真武湯救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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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印》無後六字。世本作「大青龍湯主之」,今依《尚論》改正。 天地鬱蒸,得雨則和。人身煩燥,得汗則解。大青龍證為其身中原有微汗,寒邪鬱閉,不能透出肌表,由是而發煩躁,與麻黃湯證之無汗者迥殊。故用之發汗,以解其煩躁也。所以暴病便見煩躁,信為「營衛俱傷」無疑。此方原為不得汗者取汗,若汗出之煩躁,全非鬱蒸之比,其不籍汗解甚明。加以惡風,脉微弱,則是少隂亡陽之證。若脉浮弱,汗出惡風而不煩躁,即是太陽中風之證,皆與此湯不相涉也。誤用此湯,寧不致厥逆惕瞤,而速其陽之亡耶?按:誤服大青龍亡陽,即當用四逆湯囘陽,乃置而不用,更推重真武一湯以救之者,其義何居?蓋真武者,北方司水之神。龍惟藉水,可能變化。設真武不與之水,青龍不能奮然升天可知矣。故方中用茯苓、白朮、芍藥、附子,行水收隂,醒脾崇土之功,多於囘陽。名為「真武湯」,乃收拾分馳離絕之隂陽,互鎮於少隂北方之位,全在收拾其水,使龍潛而不能見也。設有一毫水氣上逆,龍即遂升騰變化。縱獨用附子、乾薑以囘陽,其如「魄汗不止」,何哉?人身陽根於隂,其亡陽之證,乃少隂腎中之真陽飛越耳。真陽飛越,亟須鎮攝歸根。陽既歸根,隂必翕然從之。隂從,則水不逆而陽不孤矣,豈更能飛越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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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論宗印》中沒有「以真武湯救之」六字。現今流傳之版本則為「大青龍湯主之」,現在根據《尚論》進行修改。 天地鬱蒸,降雨後則和。人身煩躁,發汗後則解。大青龍湯證原本是有微汗的,由於寒邪鬱閉而不能通出肌表,因而出現煩躁,這與麻黃湯證之無汗是完全不同的。所以用大青龍湯來發汗,是用來解除煩躁。所以病發當時便見煩躁,確實是「營衛俱傷」無疑。此方原本針對不得汗出者才用發汗法,如果是有汗出之煩躁,完全不是鬱蒸所可比,非常清楚這就不用藉助發汗以除煩躁。加上因為惡風,脈微弱,則為少陰亡陽之證。若脈浮弱,汗出惡風而不煩躁,即為太陽中風之證,這些都與與大青龍湯無關。如果誤用大青龍湯,怎會不引致厥逆、筋惕肉瞤,而使陽氣迅速消亡嗎?按:如果誤用了大青龍湯而亡陽,就應當立刻用四逆湯來回陽,但卻放置不用,而用真武湯來救逆,是什麼原因?因為真武是北方司水之神。龍只有藉助水才能變化。如果真武與水無緣,就可知青龍無法奮然升天。因此方中用茯苓、白朮、芍藥、附子,行水以收陰,其醒脾臟崇土之功多於回陽。此方名為「真武湯」,是用來收拾分散離別之陰陽,以便能夠鎮於少陰北方之位,完全是為了收拾水邪,使龍能潛藏而不現。假若有絲毫之水氣上逆,龍便會升騰變化。縱然只是用附子、乾薑以回陽,如果象「魄汗不止」那樣,那該怎麼辦呢?人之陽根於陰,亡陽之證,實際上是少陰腎中之真陽飛越。真陽飛越,迫切需要加以鎮攝而使其歸根。陽氣歸根,則陰氣自然隨之而收斂。陰氣收斂則水氣不上逆,陽氣就不再孤單,又怎麼會再飛越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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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浮緩,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隂證者,小青龍湯發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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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本作「大青龍湯發之」。從《內編》改正。○按:前條「脉浮緊,身疼,不汗出而煩躁」,皆「寒傷營」之候,惟煩為「風傷衛」,反以「中風」二字括其寒證,處方全用麻黃湯,加石膏以解內煩,薑棗以和營氣也。此脉浮緩,身不疼,皆「風傷衛」之證,惟身重為寒傷營血,然乍有輕時,不似傷寒之身重而煩疼,骨節腰痛,亦無少隂之身重但欲寐,晝夜俱重也。身重者,寒也。乍輕者,風也。雖營衛並傷,實風多寒少,反以「傷寒」二字括其風證,處方用桂枝加麻黃以散寒。蓋營衛鬱熱,必作渴引飲。然始病邪熱未實,水不能消,必致停飲作寒欬,故先用半夏以滌飲,細辛、乾薑以散結,五味以收津。恐生薑辛散,領津液上升,大棗甘溫,聚水飲不散,故去之。「發之」者,發散風水之結,非大發汗也。仲景又申明「無少隂證」者,以太陽與少隂合為表裏,其在隂精素虛之人,表邪不俟傳經,早從膀胱襲入腎藏者有之。況兩感夾隂等證,臨病猶當細察。設少隂不虧,表邪安能飛渡而見身重欲寐等證耶?故有少隂證者,不得已而行表散,自有溫經散邪,兩相綰照之法,豈可竟用青龍立剷孤陽之根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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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流傳之版本作「大青龍湯發之」。今從《內編》進行修正。○按:前條「脈浮緊,身疼,不汗出而煩躁」,都是「寒傷營」之證候,只有煩躁是「風傷衛」之證,反而用「中風」二字來概括其寒證,處方完全用麻黃湯,加石膏以解除內煩,加生薑、大棗以調和營氣。本條脈浮緩,身不疼,都是「風傷衛」之證候,只有身重才是寒邪傷及營血,但是卻有時候較輕微,不像傷寒證之身重而煩疼,骨節腰痛,亦沒有少陰證之身重但欲寐,晝夜都身重。身重為寒,有時候輕微則是風邪所致。雖然是營衛俱傷,實際上是風邪多而寒邪少,反而用「傷寒」二字來概括其證候,處方以桂枝湯加麻黃以散寒。因為營衛鬱熱,必然出現口渴引飲。但病初時邪熱尚未成實,水氣不能消散,必然導致停飲而出現寒咳,因此先用半夏以化飲,細辛、乾薑以散結,五味子以收斂津液。但恐怕生薑辛散,引領津液上升,大棗甘溫,使水飲聚而不散,所以不用。「發之」者,是散發風水之結,而不是大發汗。仲景又進一步申明「無少陰證」者,因太陽與少陰為表裏,對於陰精素虛之人,表邪不用等到傳經,早就從膀胱侵入於腎中。何況是太陽少陰兩感之證,臨病時應當細心觀察。假如少陰不虛,表邪又怎麼能從太陽飛渡至少陰而見身重但欲寐等證呢?因此有少陰證者,不得已要散表時,自有溫經散邪,兩方面相互照應之法,怎麼可以直接用青龍湯立刻剷除孤陽之根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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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欬,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或喘者,小青龍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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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即前證發遲而致水飲停畜也。水寒相摶,則傷其肺。人身所積之飲,或上或下,或熱或冷,各自不同,而肺為總司,但有一二證見,即水逆之應,便宜小青龍湯散邪逐水,不欲如大青龍興雲致雨之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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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前證沒有及時發汗而導致水飲停蓄。水氣與寒邪相搏則傷肺。人身所積聚之水飲,或上或下,或熱或寒,各自不同,而肺為其總司,只要見一二個證候,即可斷定為水逆,便宜用小青龍湯消散逐水,不想如大青龍湯一般興雲致雨而發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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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微利者,去麻黃,加芫花如雞子大,?令赤色。若渴者,去半夏,加栝蔞根三兩。若噎者,去麻黃,加附子一枚,炮。若小便不利,少腹滿,去麻黃,加茯苓四兩。若喘者,去麻黃,加杏仁半升,去皮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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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主發散,故用麻黃。若主利水,多去麻黃,而加行水藥也。蕘花利水,水去利自止。噎者,水寒之氣相搏於裏,故去麻黃而加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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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方主要是發散,因此用麻黃。如果主要是利水,大多去麻黃而加利水之藥。蕘花有利水作用,水去則下利自止。若有吞咽困難,是水寒之氣相搏於裏,因此去麻黃而加附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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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心下有水氣,欬而微喘,發熱不渴,小青龍湯主之。服湯已,渴者,此寒去欲解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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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本「小青龍湯主之」在「寒去欲解也」下,錯簡也。○風寒挾水飲上逆,津液雖有阻滯而未即傷,故不渴。服湯後,飲與津液俱亡,故反渴。渴則知津液暴傷而未得復,是為「寒去欲解」之徵。所以雖渴而不必復藥,但當靜俟津已可也。○欬而微喘,為水飲泛溢。今水去而渴,與水逆而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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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流傳之版本中「小青龍湯主之」在「寒去欲解也」之下,這是錯簡。○風寒夾水飲上逆,津液雖有阻滯但尚未受傷,因此不渴。服用湯藥後,水飲與津液均隨之消亡,因此反而口渴。口渴表明津液突然受到損傷而尚未恢復,這是「寒去欲解」之徵兆。因此,雖然口渴亦無需再服藥,只要靜待津液恢復即可。○咳而微喘,表明水飲泛濫。如今水邪消散而渴,與水逆而渴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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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營衛俱傷」。 |
以上為「營衛俱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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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喉乾燥者,不可發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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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人胃家津液素虧,所以咽中乾燥。若不慎而誤發其汗,重奪津液,而成喉痹唾膿血也。此與「咽中閉塞」,似同實異。此戒發汗以奪陽明之津,彼戒發汗以奪少隂之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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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胃家津液素來虧虛,所以咽中乾燥。如果不慎而誤發其汗,進一步損傷津液,就會導致喉痹唾膿血。這與「咽中閉塞」,看似相同實則不同。這是戒發汗而損傷陽明之津液,那是戒發汗而損傷少陰之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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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必便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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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家膀胱素傷,更汗則愈擾其血,故從溺而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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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有淋證之人膀胱素有損傷,再發汗則更加擾動其血,因此血從小便而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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瘡家,雖身疼痛,不可發汗,發汗則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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瘡家肌表素虛,營血暗耗,更發其汗,則外風襲虛,內血不營,必致痙也。 |
常患瘡瘍之人肌表素來虛弱,營血暗耗,再發汗則外風侵襲虛弱之體,臟腑之血無以滋養,必然導致痙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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衂家,不可發汗,汗出必額上陷脉急緊,直視不能眴,不得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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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慣衂家,清陽之氣素傷。更發其汗,以虛其虛,則兩額之動脉必陷,故眥急不能卒視,不得眠。蓋目與額皆陽明部分也,此與「傷寒,脉浮緊,不發汗,因致衂者」,虛實懸殊,不可不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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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常衄血之人,清陽之氣素有損傷。再發汗而使其更加虛弱,則兩額之動脈必然陷下,所以目眥拘急而瞬間視物不清,不得眠。因為眼睛和額頭都屬陽明經之部分,這與「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虛實狀況完全不同,不可不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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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家,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而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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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亡則陽氣孤而無偶,汗之則陽從汗越,所以不發熱而反寒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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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亡失則陽氣孤立而無偶,發汗則陽氣隨之外越,所以不發熱而反寒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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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家,重發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隂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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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素多汗,更發其汗,則心藏之血傷,而心神恍惚。膀胱之血亦傷,而便已隂疼也。 |
平常汗多之人,再出汗則傷及心血而導致心神恍惚。同時亦傷及膀胱之血,而小便已則陰部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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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欲絕,手足厥冷,欲得踡臥,不能自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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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人腎藏真陽素虧,故咽中閉塞,汗之則并奪其陽,血無所依,即吐血、厥冷、踡臥,非四逆湯溫經囘陽可擬也。 |
其人腎臟真陽素有不足,因此咽中閉塞,發汗進一步傷其陽氣,血無所依附,即會吐血、厥冷、踡卧,此時並非四逆湯回陽可以做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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欬而小便利,若失小便者,不可發汗,汗出則四肢厥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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欬而小便失者,膀胱虛寒也。發汗必傳少隂,而成四肢逆冷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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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嗽而小便失禁者,是膀胱虛寒。發汗必然使邪傳少陰而導致四肢厥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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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脉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乾,胃燥而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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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雖動數,而微弱者,為表虛自汗。汗之更竭其津,必胃乾煩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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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脈動數,但卻微者,屬於表虛自汗。發汗則更耗傷津液,必然導致胃中乾燥而煩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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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逆發汗,病微者難差,劇者言亂,目眩者死(「差」,「瘥」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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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逆發汗」,言凡有宿病之人,隂血本虛,若誤用汗劑重奪其血,則輕者必重,重者轉劇,劇者言亂目眩,以虛熱生風,風主眩暈故也。 |
「諸逆發汗」,是指素有宿病之人,陰血本來虛弱,如果誤用汗法而進一步傷亡血液,則輕證變重,重證加劇,再嚴重者則言語混亂而目眩,這是因為虛熱生風,風主眩暈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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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喉乾燥,不可發汗」,常器之云「與小柴胡湯」,石頑曰「宜小建中」。「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必便血」,常云「豬苓湯」,石頑曰「未汗,黃耆建中」。「瘡家不可發汗」,王日休云「小建中加歸耆」,常云「誤汗成痙,桂枝加葛根湯」,石頑曰「漏風發痙,桂枝加附子湯」。「衂家不可發汗」,許叔微云「黃耆建中,奪汗動血加犀角」,呂滄洲云「小建中加䓤豉,誤汗直視者不治」。「亡血家不可發汗」,常云「小柴胡加芍藥」,石頑曰「黃蓍建中,誤汗振慄,苓桂朮甘湯加當歸」。「咽中閉塞不可發汗」,龐安常云「甘草乾薑湯」,孫兆云「黃蓍建中加䓤豉,誤汗吐血,炙甘草湯,厥冷當歸四逆」。「欬而失小便者不可發汗」,郭白雲云「甘草乾薑湯,當歸四逆湯」,石頑曰「未汗,甘草乾薑加䓤豉。誤汗厥冷,當歸四逆。汗後小便反數,茯苓甘草湯」。「諸脉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郭云「小建中湯」,王云「誤汗煩躁便難者,炙甘草湯」。「汗家重發汗,小便已,隂疼者」,常云「一味禹餘糧散」,王云「用禹餘糧、赤石脂、生梓白皮、赤小豆等分,搗篩蜜丸彈丸大。水煮日二服」。 |
「咽喉乾燥,不可發汗」,常器之說服小柴胡湯,張石頑說宜小建中湯。「淋家不可發汗,發汗必便血」,常器之說用豬苓湯,張石頑說「尚未發汗,服黃芪建中湯」。「瘡家不可發汗」,王日休說用小建中湯加當歸、黃芪,常器之說「如果誤汗而成痙證,可用桂枝加葛根湯」,張石頑說「漏風發痙,可用桂枝加附子湯」。「衄家不可發汗」,許叔微說「可服黃芪建中湯,發汗而動血則加犀角」,呂滄洲說「用小建中湯加蔥白、豆豉,若誤汗而直視者不治」。「亡血家不可發汗」,常器之說用小柴胡湯加芍藥,張石頑說「可服黃芪建中湯,若誤汗振栗,用苓桂朮甘湯加當歸」。「咽中閉塞不可發汗」,龐安常說用甘草乾薑湯。孫兆說「可服黃芪建中湯加蔥白、豆豉,誤用發汗而致吐血,則用炙甘草湯,出現厥冷則服當歸四逆湯」。「咳而失小便者,不可發汗」,郭白雲說服甘草乾薑湯或當歸四逆湯,張石頑說「未發汗服甘草乾薑湯加蔥白、豆豉。誤汗而致厥冷則服當歸四逆湯。發汗後小便反而數,服茯苓甘草湯」。「諸脈得數動微弱者,不可發汗」,郭白雲說用小建中湯,王日休說「誤汗而煩躁大便難者,服炙甘草湯」。「汗家重發汗,小便已,陰疼者」,常器之說用一味禹餘糧散,王日休說「用禹餘糧、赤石脂、生梓白皮、赤小豆各等分,搗篩後製成蜜丸如彈丸大。用水煮服,一日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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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宿病禁汗例。 |
以上為素有宿病之禁汗條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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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欲解時,從巳至未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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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病欲解之時,必從其經氣之王。太陽者,盛陽也,故從巳午未之王時而病解。 |
凡病欲解之候,必須遵從其經氣旺盛之時。太陽,為陽氣旺盛,因此其病通常在巳午未三個時辰得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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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太陽經自解候。 |
上條為太陽經病自然欲解之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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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中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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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發熱,六七日不解而煩,有表裏證,渴欲飲水,水入即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多飲暖水,汗出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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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風原有汗,以其有汗也,延至日久,不行解肌之法,汗出雖多,徒傷津液,表終不解,轉增煩渴,邪入於府。飲水則吐者,名曰「水逆」,乃熱邪挾積飲上逆,以故外水格而不入也。服五苓散後,頻溉熱湯,得汗則表裏俱解,所以一舉兩得之也。膀胱為津液之府,用以通調水道,則火熱自化,津液得全矣。 |
傷風證原本就有汗出,由於有汗出,病情持續日久,不用解肌之法,雖然汗出很多,卻只是損傷津液,表證始終不解,轉而增加煩渴,邪氣入於腑。喝水則吐,名為「水逆」,是因為熱邪挾積飲上逆,所以格拒外來之水而令其進入體內。服五苓散後,頻繁飲用熱水,得汗出則表裏之邪俱解,所以能一舉兩得。膀胱位津液之腑,用來通調水道,則火熱自然消散,而津液得以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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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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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言「水逆」也。若更發汗,必吐下不止者,以其原有蓄積痰飲,發汗徒傷胃中清陽之氣,必致中滿。若更與發汗,則水飲上蒸而為吐逆,下渗而為洩利矣。凡發汗藥皆然,不獨桂枝當禁。所以太陽水逆之證,不用表藥。惟五苓散以導水,服後隨溉熱湯以取汗,所謂「兩解表裏」之法也。 |
水與藥均難以入口而為逆,指的是「水逆」。如果進一步發汗,必然吐下不止者,是由於原本就有積聚之痰飲,發汗只會損傷胃中清陽之氣,必然引致中滿。如果再發汗,則水飲上蒸而嘔吐,下渗則會引起下利。凡是發汗藥都應當列為禁忌,不僅僅是桂枝湯。所以太陽病水逆之證,不用發表藥物。只有五苓散能夠導水下行,服用後隨即飲熱水以取汗,即所謂的「兩解表裏」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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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乾,煩燥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熱,消渴者,與五苓散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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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解肌,反行發汗,致津液內耗,煩燥不眠,求救於水。若水入不解,脉轉單浮則無他變,而邪還於表矣。脉浮本當用桂枝,何以變用五苓耶?蓋熱邪得水,雖不全解,勢必衰其大半,所以邪既還表,其熱亦微,兼以小便不利,證成消渴,則府熱全具,故不單解而從兩解也。 |
不進行解肌,反而進行發汗,導致津液內耗而煩躁不眠,求救於水。如果水入而不解,脈轉為單一之浮象而無其他變化,則邪氣返回肌表了。脈浮本應用桂枝湯,為何要改用五苓散呢?因為熱邪得水,雖然不能完全解除,但熱勢必然會衰減大半,所以邪氣既然返回肌表,熱邪亦變得衰微,再加上小便不利,已經成為消渴,則腑熱完全具備,所以不是單從表解而是需要從表裏雙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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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已,脉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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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數而煩渴,則津液為熱所耗而內躁,裏證具矣。津液內耗,宜用四苓以滋其內,而加桂以解其外,則朮用蒼,桂用枝,從可推矣。○凡方中用一「桂」字,不分桂枝、肉桂者皆然,非獨此也。 |
脈浮數而煩渴,則津液被熱消耗而內躁,已經成為裏證。津液內耗,宜用四苓以滋潤其內,而加桂枝以解其外,這樣就可以推斷所用之「朮」是蒼朮和所用之「桂」是桂枝。○凡在方劑中只出現一個「桂」字,都不用區分是桂枝還是肉桂,不只是這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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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在陽,應以汗解之,反以冷水潠之,若灌之,其熱被劫不得去,彌更益煩,肉上粟起,意欲飲水,反不渴者,服文蛤散。若不差者,與五苓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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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舊與小陷胸、白散合為一條,殊不可解。蓋表邪不從表散,反灌以水劫其邪,必致內伏。或入少隂之經,或犯太陽之本,故以二湯分主。按:文蛤為止渴聖藥,仲景取治「意欲飲水而反不渴」者,其意何居?蓋水與邪氣渗入少隂之經,以其經脉上循喉嚨,故「意欲飲水」。緣邪尚在經中,未入於裏,故「反不渴」。斯時不用鹹寒收隂瀉陽,使邪留變熱,必致大渴引飲也。所以《金匱》云:「渴欲飲水不止者,文蛤散主之」,則知文蛤專治內外水飲也。服文蛤不差,知邪不在少隂之經,定犯膀胱之本,當與五苓散無疑。 |
在舊版本中,此條與小陷胸湯、白散合為一條,非常難以解釋。因為表邪不將其從肌表而散,反而用灌水之方法來攻邪,必然導致邪氣內伏。或者入於少陰經,或者犯於太陽之本,所以用二個方分別主治。按:文蛤作為止渴之聖藥,仲景用來治療「意欲飲水而反不渴」者,其用意何在?因為水和邪氣滲入少陰經,其經脈上循於喉嚨,所以「意欲飲水」。但由於邪氣尚在經脈中,未入於裏,所以「反不渴」。此時不用鹹寒藥物收斂陰氣而清瀉陽邪,則使邪氣化熱,必然導致大渴引飲。所以《金匱要略》說「渴欲飲水不止者,文蛤散主之」,由此可知文蛤是專門治療內外水飲。服文蛤而無效,就知道邪氣並非在少陰經,一定是侵犯了膀胱之本,這無疑就應當用五苓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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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若以水潠之、洗之,益令熱不得出。當汗而不汗則煩,假令汗出已,腹中痛,與芍藥三兩,如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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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此「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法當汗出而解,反潠洗以水,致令客熱內伏不出,雖煩而復畏寒,似渴而仍不渴,似乎邪客少隂之經,及與文蛤散不差,其邪定匿膀胱,故與五苓兩解之法。服後汗出,而腹中反痛者,此又因五苓裏藥引陽邪內陷之故。但陽邪內陷,曷不用小建中,而反與芍藥?又云「如上法」何耶?蓋平昔隂氣內虛,陽邪內陷之腹痛,當與小建中和之。誤用承氣下藥,致陽邪內陷之腹痛,則宜桂枝加芍藥和之。因五苓利水,而引陽邪內陷之腹痛,仍用五苓加芍藥和之。三法總不離乎桂枝、芍藥也。「如上法」者,言即入於先前所服之藥內也。 |
「身熱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者,就是「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之意。按理應當通過發汗來解,反而用水潑洗,導致客熱內伏而不出,雖然煩躁但卻同時畏寒,似乎口渴卻又不渴飲,看似邪客於少陰經,但服文蛤散又無效,這樣,邪氣必然隱匿在膀胱,因此要用五苓散進行表裏雙解。服藥後汗出,而腹部反而疼痛,這又是因為五苓散中之裏藥引導陽邪內陷所致。只是陽邪內陷,為什麼不用小建中湯,反而用芍藥呢?又說「如上法」是什麼意思?因為平素陰氣內虛,陽邪內陷之腹痛,應當用小建中湯來調和。誤用承氣湯攻下而導致陽邪內陷之腹痛,則應當用桂枝加芍藥湯來調和。由於五苓散利水而引致陽邪內陷之腹痛,仍用五苓散加芍藥來調和。這三種方法都離不開桂枝和芍藥。所謂「如上法」者,就是指用前面用過之藥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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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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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出而渴者用五苓散,以邪氣犯本,必小便不利也。若汗出不渴,而小便雖不利,知邪熱駸駸欲犯膀胱,而猶未全犯本也,故用桂枝湯中之三,五苓散中之一,少示三表一裏之意為合劑耳。 |
汗出而渴者用五苓散,是由於邪氣犯於膀胱之本,必然小便不利。如果汗出不渴,而小便雖然不利,表明邪熱很快要侵入膀胱,但尚未完全犯本,因此用桂枝湯中三味藥物和五苓散中一味藥物,略微顯示三表一裏之意而使其成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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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小便利者,以飲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裏急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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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便利者,以飲水過多,水與邪爭,必心下悸也。小便少者,必苦裏急,明是邪熱足以消水,故指為裏證已急也。觀上條「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治法具矣。 |
小便利者,因為飲水過多,水與邪氣相爭,必然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裏急,明顯指邪熱足以消散水液,因此指出裏證已經急迫。從上條「不渴者,茯苓甘草湯主之」可見,其治法已經具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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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風傷衛」犯本。 |
以上為「風傷衛」而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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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不解,熱結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未解者,尚未可攻,當先解外。外解已,但少腹急結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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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熱搏血,結於膀胱,必沸騰而侮心火,故其人如狂。見心雖未狂,有似乎狂,以血為隂類,不似陽邪內結之狂越也。血自下者,邪熱不留,故愈。若小腹急結,則膀胱之血雖畜而不行,須先解外乃可攻。其攻法亦自不同,必用桃仁增入承氣以達血所,仍加桂枝分解外邪,即如五苓、大柴胡兩解表裏同義。 |
邪熱與血相搏,凝聚在膀胱,必然沸騰而傷及心火,所以其人如狂。所見雖然心未狂而有似狂,是由於血屬於陰,不像陽邪內結而致發狂。血能從下而出者,則邪熱不留,因此病愈。如果小腹急結,則膀胱之血雖然積聚而無法排出,需要先解表然後才可攻逐瘀血。其攻法自然不相同,必然在承氣湯中加桃仁以到達蓄血之處,仍然加桂枝來解外邪,就像五苓散和大柴胡湯兩解表裏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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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六七日,表證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結胸,其人發狂者,以熱在下焦。少腹當鞕滿,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陽隨經瘀熱在裏故也,抵當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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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之證,較前條更重,且六七日表證仍在,曷為不先解其外耶?又曷為攻裏藥中不兼加桂枝耶?以「脉微而沉,反不結胸」,知邪不在上焦而在下焦也。若少腹鞕滿,小便自利,則其人之發狂者,為血畜下焦無疑,故下其血自愈。蓋邪結於胸,則用陷胸以滌飲。邪結少腹,則用抵當以逐血。設非此法,則少腹所結之血,既不附氣而行,更有何藥可破其堅壘哉? |
此條所述之證比前一條更為嚴重,而且六七日表證仍在,為何不先解表證呢?又為何在攻裏藥中不同時加桂枝呢?因「脈微而沉,反不結胸」,而知道邪氣不在上焦而在下焦。如果少腹硬滿,小便自利,則其人之發狂就是因為下焦積血無疑了,因此需排下瘀血則能病愈。邪氣結於胸,則用陷胸湯來滌飲。邪氣結在少腹,則用抵當湯來驅逐瘀血。如果不採取這些方法,則少腹所結聚之血,既然不能隨氣而行,那還有什麼藥可以攻破其堅硬壁壘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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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身黃,脉沉結,少腹鞕,小便不利者,為無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證諦也,抵當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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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證為重證,抵當為重藥,恐人當用而不敢用,故重申其義。言身黃、脉沉結、少腹滿三者,本為畜血之證,然只見此,尚與發黃相鄰,必其人如狂,小便自利,為血證無疑。設小便不利,乃熱結膀胱,無形之氣病,為發黃之候也。其小便自利,則膀胱之氣化行,然後少腹結滿者,允為有形之畜血也。 |
蓄血證為重證,抵當湯是重藥,恐怕醫者當用而不敢用,因此再次申明其理。指出身黃、脈沉結、少腹滿三證,本來就屬於畜血證,然而只是看到這些證候,可能與發黃證相似,必定是其人如狂,小便自利,才可以確認是蓄血證無疑。如果小便不利,乃是熱結膀胱,為無形之氣病,屬於發黃之證。而小便自利,則膀胱自能氣化,然後見少腹結滿者,才可以判斷是有形之蓄血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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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有熱,少腹滿,應小便不利,今反利者,為有血也。當下之,不可餘藥。宜抵當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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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湯為圓者,恐蕩滌之不盡也。煮而連滓服之,與大陷胸圓同意。 |
之所以將湯劑轉為丸劑,是恐怕蕩滌之力不能盡除邪氣。將藥煮後連渣一起服,這與大陷胸丸之用法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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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寒傷營」犯本。 |
以上為「寒傷營」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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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下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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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三日,已發汗,若吐,若下,若溫鍼,仍不解者,此為壞病,桂枝不中與也。觀其脉證,知犯何逆,隨證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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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傳傷寒過經日久,其證不解,謂之「壞病」,遂與過經不解之病無辨,仲景止言「三日」,未嘗言過經日久不痊也。所謂「壞病」者,言誤汗吐下溫鍼,病仍不解,表證已罷,邪氣入裏,不可復用桂枝也。設桂枝證尚在,不得謂之「壞病」矣。至於過經不解,不但七日傳之不盡,即十餘日、十三日尚有傳之不盡者,其邪猶在三陽留戀,故仲景主以大柴胡、柴胡芒硝、調胃承氣,隨證虛實而解其熱也。《經》云:「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可見太陽一經,有行之七日已上者。太陽既可羈留多日,則陽明、少陽亦可羈留,過經漫無解期矣。若謂六經傳盡,復傳太陽,必無是理。惟病有傳過三隂而脉續浮發熱者,此正氣內復,迫邪出外而解,必不復傳也。豈有厥隂兩隂交盡於裏,復從皮毛再入太陽之事耶? |
根據流傳下來之說法,傷寒病過經日久而證候不解,則稱為「壞病」,因此就與過經不解之病證沒有區分了,仲景只說「三日」,而未提到過經日久而病不愈。所謂「壞病」,是指誤用發汗、涌吐、攻下、溫針等治療,病仍不解,表證已經消失,邪氣入裏,而不可以再用桂枝湯。如果桂枝湯證仍在,就不能稱之為「壞病」。至於過經不解者,不僅傳變七日後病未解,甚至傳變十多日、十三日後病仍不解者,邪氣留戀在三陽經,所以仲景以大柴胡湯、柴胡加芒硝湯、調胃承氣湯等主治,根據證候之虛實來消解熱邪。《內經》說:「第七日太陽病減輕,頭痛稍有緩解。」可見病在太陽經,邪氣可以流戀七日以上者。邪氣在太陽經可以羈留多日,那麼邪氣在陽明經、少陽經亦同樣可以羈留多日,如此,過經後邪氣就沒有一個預定之消解時間。如果說邪氣在六經已經傳盡,再傳回太陽經,絕對沒有這種道理的。只有邪氣傳過三陰,會持續脈浮而發熱,這是在內之正氣恢復,迫使邪氣外散而解,一定不會再度傳經。哪裏會在厥陰病兩陰交盡於裏之時,又有邪氣從皮毛再入太陽經之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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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汗,汗出不解,其人仍發熱,心下悸,頭眩,身瞤動,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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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本誤用大青龍因而致變者立法也。汗出雖多,而熱不退,則邪未盡而正已大傷。況裏虛為悸,上虛為眩,經虛為瞤,身振振搖,無往而非亡陽之象,所以行真武把關坐鎮之法也。 |
本來這是為誤用大青龍湯而導致變證所立之法。雖然汗出多,但發熱不退,則邪氣尚未盡除而正氣已經嚴重損傷。況且,裏虛則心悸,上虛則眩暈,經絡虛弱則肌肉瞤動,身體不停搖動,全都是陽氣消亡之象,所以用真武湯之法以把關坐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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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汗,遂漏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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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發其汗,致陽氣不能衛外,而汗漏不止,即「如水流漓」之互辭也。惡風者,腠理大開,為風所襲也。小便難者,津液外泄而不下滲,兼衛氣外脫,而膀胱之氣化不行也。四肢微急,難以屈伸者,過汗亡陽,筋脉失養,兼襲虛風而增其勁也,故加附子於桂枝湯內,溫經散寒。用桂枝湯者,和在表之營衛。加附子者,壯在表之元陽。本非陽虛,是不用四逆也。 |
過度發汗使陽氣無法固護其外,而汗漏不止,與發汗後「如水流漓」之描述是一樣的。惡風是由於腠理大開而受風邪侵襲。小便難則是津液外泄而不從下行,同時亦因為衛氣外脫而膀胱氣化無力。四肢微急,難以屈伸,是由於發汗過度而亡陽,筋脈失於溫養,同時因為受風而使其更加嚴重,因此,在桂枝湯中加附子以溫經散寒。用桂枝湯是為了調和在表之營衛,加附子則強壯在表之元陽。本身不是陽氣虛弱,因此不用四逆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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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後,身疼痛,脉沉遲者,桂枝加芍藥生薑各一兩人參三兩新加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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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本桂枝證,誤用麻黃,反傷營血。陽氣暴虛,故脉反沉遲而身痛也。此脉沉遲與尺遲大異,尺遲乃元氣素虛,此六部皆沉遲,為發汗新虛。故仍用桂枝和營,加芍藥收隂,生薑散邪,人參輔正,名曰「新加湯」,明非桂枝舊法也。 |
這原本為桂枝湯證,誤用麻黃湯反而損傷營血。陽氣暴虛,因此脈反沉遲,而身痛。這種脈沉遲與尺脈遲完全不同,尺脈遲乃是元氣素虛,而這是六部脈搏皆沉遲,屬於發汗所致新的虛弱。因此仍需用桂枝湯調和營氣,加芍藥收斂陰氣,生薑驅邪,人參輔助正氣,稱為「新加湯」,表明不是桂枝湯原有之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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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後,腹脹滿者,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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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下腹脹為實,以邪氣乘虛入裏也。此本桂枝證,誤用麻黃發汗,津液外泄。脾胃氣虛,隂氣內結,壅而為滿,故以益脾和胃,降氣滌飲為治也。 |
吐下後腹脹屬於實證,因為邪氣乘虛入裏。此本為桂枝湯證,卻誤用麻黃湯發汗,導致津液外泄。脾胃氣虛,陰氣內凝,壅聚而為脹滿,因此用益脾和胃,降氣逐飲之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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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後,其人臍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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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本心之液,發汗後臍下悸者,脾氣虛而腎氣發動也。明係隂邪留着,欲作奔豚之證。腎邪欲上淩心,故臍下先悸。取用茯苓、桂枝直趨腎界,預伐其邪,則中宮始得寧靜耳。 |
汗本為心之液,發汗後臍下悸者,是脾氣虛弱而腎氣發動。明顯是陰邪停留,欲作奔豚之證。腎邪欲上衝於心,因此臍下先悸動。使用茯苓、桂枝直接作用於腎,預先制服其邪氣,這樣中土才能得到寧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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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過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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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過多,誤用麻黃也。誤汗傷陽,胸中陽氣暴虛,故叉手冒心,虛而欲得按也。本桂枝證,故仍用桂枝甘草湯。以芍藥助隂,薑棗行津,汗後陽虛,故去之。 |
發汗過多,是因為誤用了麻黃湯。誤汗傷陽,導致胸中陽氣暴虛,因此叉手放在心上,這是虛則欲得按。此本桂枝湯證,因此仍然用桂枝甘草湯。由於芍藥能助陰氣,生薑和大棗能通行津液,發汗後陽氣虛弱,所以去之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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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持脉時,病人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欬而不欬者,此必兩耳聾無聞也。所以然者,以重發汗,虛故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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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示人推測陽虛之一端也。陽虛耳聾,與少陽傳經耳聾迥別,亟宜固陽為要也。叉手冒心,加之耳聾,陽虛極矣。嘗見汗後陽虛耳聾,諸醫施治,不出小柴胡加減,屢服愈甚。必大劑參附,庶可挽囘也。 |
本條教人推測是否陽氣虛弱方法之一。陽虛之耳聾,與病傳少陽經之耳聾完全不同,一定要以固護陽氣為首務。叉手放在心上,再加上耳聾,表示陽氣極度虛弱。我曾經見過發汗後陽虛所致耳聾,醫者大多以小柴胡湯加減治療,屢屢服藥而病情更嚴重。必須用大劑量參附湯,才可以挽回病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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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當惡寒發熱,今自汗出,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數者,以醫吐之故也。一二日吐之者,腹中饑,口不能食。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以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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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肌之法,解散肌表風邪,全不傷動脾胃。若舍此而妄行吐法,吐中亦有發散之義,所以不惡寒發熱,而反見胃痛也。一二日病在太陽,吐之則腹中饑,口不能食。三四日病在陽明,吐之則不喜糜粥,欲食冷食,皆胃氣受傷之故也。然朝食暮吐,脾中之真陽亦傷,而不能消穀,故為「小逆」。○關上脉細數者,明係吐傷陽氣所致。嘗見外感之脉,人迎細弱而氣口連寸反滑數大於人迎者,以其曾經湧吐傷胃,胃氣上乘於肺故也。 |
解肌之法是疏解肌表之風邪,完全不會損傷脾胃。如果捨棄此法而妄用吐法,由於吐法亦有發散之作用,所以不惡寒發熱,反而見胃痛。病初一二日,病在太陽經,吐後則腹中饑,但口欲不能進食。病至三四日,病在陽明經,吐後則不喜歡吃稀粥,反而想吃冷食,這都是因為胃氣受損。然而早晨進食則晚上嘔吐,說明脾中之真陽亦已受傷,而不能消化水穀,因此屬於「小逆」。○關上之脈細數,明顯是涌吐後損傷陽氣所致。我曾經見到外感之脈象,人迎脈弱而氣口連寸脈反而滑數,大於人迎脈,者是因為之前曾經涌嘔而損傷胃氣,使胃氣上逆而犯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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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吐之,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內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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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以吐而傷胃中之隂,故內煩不欲近衣。雖顯虛煩之證,較關上脉細數而成虛熱,朝食暮吐,脾胃兩傷者稍輕。雖不致「逆」,醫者能無過乎? |
這是由於涌吐損傷胃中之陰氣,所以內煩而不願多穿衣物。雖然表現為虛煩證,但比起關脈細數而成虛熱證,早晨進食,晚上嘔吐之脾胃兩傷者稍為輕微。雖不致於「逆」,但醫者是否沒有過失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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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下之後,其氣上衝者,可與桂枝湯,方用前法。若不上衝者,不可與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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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下而陽邪內陷,然無他變,但仍上衝陽位,則可從表裏兩解之法。故以桂枝湯加於前所誤用之藥內,則表邪外出裏邪內出,即用桂枝加大黃湯之互辭也。若不上衝,則裏已受邪,不可與桂枝明矣。 |
誤下而引致陽邪內陷,雖然沒有出現其他變化,但邪氣仍然上逆於陽位,則可以用表裏雙解之法來處理。因此可將桂枝湯加於之前誤用之藥中,則表邪可以外出而裏邪可以內出,亦即是用桂枝加大黃湯之互辭。如果邪氣沒有上衝,則裏已受邪,此時則不可用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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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下之後,脉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微惡寒者,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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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下脉促胸滿,無下利不止,汗出等證。但滿而不痛,未成結胸,故仍用桂枝散邪。去芍藥者,恐其復領陽邪下入腹中也。脉促,雖表邪未盡,然胸但滿而不結,則以誤下而損其胸中之陽也。加以微惡寒,則並腎中之真陽亦損,而濁隂用事矣。故去芍藥之隂,加附子以囘陽也。設微見汗出惡寒,則陽虛已著,非陽邪上盛之比。是雖不言汗出,然由微惡寒,合上條「胸滿」觀之,則必有汗出。暗伏亡陽之機,故於去芍藥方中加附子,庶免陽脫之變。可見陽虛則惡寒矣,又可見汗不出之惡寒,即非陽虛矣。至若桂枝證誤下,遂利不止,喘而汗出,不惡寒者,則又邪併陽明之府矣。 |
誤下而脈促胸滿,無下利不止,汗出等證。只是胸滿而不疼痛,尚未形成結胸證,因此仍用桂枝湯散邪。之所以去芍藥,是恐怕其再次引領陽邪下入腹中。脈促,雖然是表邪未完全透散,然而只是胸滿而不結胸,則是誤下損傷了胸中之陽氣。再加上微惡寒,則腎中之真陽亦有損傷,而使濁陰當令。因此去芍藥之陰柔,加附子以回陽。如果稍微見汗出和惡寒,則陽氣虛損已經非常明顯,不是陽邪上盛所可比。這裏雖然沒有提到汗出,但由於微惡寒,結合上條所言「胸滿」來分析,可知必然會有汗出。由於暗伏亡陽之機,因此在去芍藥方中再加附子,這樣才可以避免陽氣消亡之變。可見陽虛則惡寒,又可見汗不出之惡寒,即不屬於陽虛。至於桂枝湯證被誤下,因而下利不止,喘而汗出,不惡寒者,則又是邪氣併入陽明之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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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桂枝加厚朴杏仁湯主之。喘家作桂枝湯,加厚朴杏子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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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邪因誤下上逆,而見微喘,故仍用桂枝解表,加厚朴杏仁以下其氣。若下利不止而加上氣喘急者,乃是上爭下奪,傾危之象,非桂枝所宜也。○按:寒傷營則喘,風傷衛則欬。此本風傷衛證,因誤下而引風邪入犯營分,故微喘也。其寒傷營無汗證,亦有欬者,乃發熱引飲,水畜之故,否則營衛俱傷之證耳。 |
表邪因誤下而上逆,而見微喘,因此仍用桂枝湯解表,加厚朴和杏仁以降氣。如果下利不止而有上氣喘急者,這意味上爭下奪,是危險之病勢,此時就不是桂枝湯所適用了。○按:寒傷營則喘,風傷衛則咳。此本風傷衛之證,由於誤下而引風邪侵入營分,所以微喘。寒傷營而無汗之證,亦有咳嗽者,是因為發熱而喝水,水氣停蓄所致,否則就是營衛俱傷之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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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下之,其脉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也。脉浮者,必結胸也。脉緊者,必咽痛。脉弦者,必兩脇拘急。脉細數者,頭痛未止。脉沉緊者,必欲嘔。脉沉滑者,協熱利。脉浮滑者,必下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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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促為陽邪上盛,反不結聚於胸,則陽邪未陷,可勃勃從表出矣,故「為欲解」也。「脉浮者必結胸」,即指促脉而申之,見促脉而加之以浮,故「必結胸」也。「浮」字貫下四句,「浮而緊必咽痛」,「浮而弦兩脇拘急」,「浮而細數必頭痛未止」,皆太陽之脉,故主病亦在太陽之本位。設脉見沉緊,則陽邪已入隂分,但入而未深仍欲上衝作嘔,其無結胸,咽痛等證,從可知矣。祗因論中省用一個「促」字,三個「浮」字,後之讀者遂眩,或謂「緊者必咽痛,屬少隂」,惑之甚矣。沉滑為陽邪入隂而主下利,浮滑則陽邪正在營分,擾其血而主下血也。夫太陽誤下之脉,主病皆在陽、在表,即有沉緊、沉滑,亦不得以裏隂名之也。○按:「脈促不結胸者為欲解」,可知裏不受邪矣。若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微惡寒者,加附子。及後《併病例》中葛根黃芩黃連湯證,亦是太陽之邪,因誤下而陷於陽明所致。又厥隂例中,「脈促,手足厥逆」,用灸一法,乃陽邪陷於隂分,則知脉促為陽邪鬱伏,不與正氣和諧之,故不當與結代渾稱也。 |
脈促為陽邪上盛,反而沒有結聚在胸,則陽邪未陷入於內,可以使其由表而解,所以「為欲解」。「脈浮者必結胸」,即從脈促而引伸,是促脈而又見浮脈,所以「必結胸」。「浮」字連貫下面四句,「浮而緊必咽痛」,「浮而弦兩脅拘急」,「浮而細數頭痛未止」,都是太陽病之脈象,因此主病亦在太陽經之本位。如果脈沉緊,則陽邪已經進入陰分,只是尚未深入而欲上衝作嘔,因而可知沒有結胸,咽痛等證。只是由於條文中少用了一個「促」字和三個「浮」字,後來之讀者就感到困惑,有人認為「緊者必咽痛,屬少陰」,困惑就更大了。脈沉滑表示陽邪入於陰分而主下利,脈浮滑則表示陽邪正在營分,擾亂其血主下血。太陽病誤下之脈,主病都在陽、在表,即使有沉緊、沉滑之脈象,亦不能以裏陰來命名。○按:「脈促不結胸者為欲解」,可知裏並不受邪。如果脈促胸滿者,可用桂枝去芍藥湯;若有微惡寒者,加附子。至於後面在《併病例》中之葛根黃芩黃連湯證,亦是太陽之邪氣,因為誤下而陷入陽明所致。另外,在厥陰病中,「脈促,手足厥冷」,使用灸法,乃是陽邪陷入陰分,由此可知脈促為陽邪鬱結,不與正氣調和,因此促脈不應與結代脈混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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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日休云:「太陽病下之以下八證,其脈促不結胸者,為欲解,不必藥。脉浮者必結胸,桂枝去芍藥湯。脈緊者必咽痛,甘草湯。脉弦者兩脇拘急,小柴胡加桂枝。脈細數者頭痛未止,當歸四逆湯。脈沉緊者必欲嘔,甘草乾薑湯加黃連。脉沉滑者協熱利,白頭翁湯。脉浮滑者必下血,芍藥甘草湯加秦皮。」 |
王日休說:「太陽病下之以下八證,其脈促不結胸者,為欲解,不必藥。脈浮者必結胸,桂枝去芍藥湯。脈緊者必咽痛,甘草湯。脈弦者兩脅拘急,小柴胡加桂枝。脈細數者頭痛未止,當歸四逆湯。脈沉緊者必欲嘔,甘草乾薑湯加黃連。脈沉滑者協熱利,白頭翁湯。脈浮滑者必下血,芍藥甘草湯加秦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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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先下之而不愈,因復發汗,以此表裏俱虛,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所以然者,汗出表和故也。得裏未和,然後復下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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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者,神識不清,以有物蒙蔽其外,所以必須得汗自解,未嘗言用藥也。得裏未和,視其二便和否,再一分解其邪。若論用藥,表無過建中,裏無過大柴胡、五苓矣。○或云:叉手自冒心曰「冒」,「冒」為發汗過多,胃中清陽氣傷,故叉手自冒,必補氣以助其作汗,宜小建中加參、耆頻服乃差。若尺中遲弱者,更加熟附子三五分。可見昏冒耳聾,非大劑溫補不能取効也。 |
冒,指神志不清,因為有物在外蒙蔽,因此必須得汗而自解,未曾提及使用藥物。如果裏氣不和,要觀察大小便是否正常,再分別針對邪氣所在而治療。如果要說用藥,治表最好用小建中湯,治裏最好用大柴胡湯、五苓散了。○有人說:叉手自冒心才稱為「冒」,「冒」是由於發汗太過,損傷了胃中清陽之,因此叉手自冒,必須補氣來助其出汗,宜用小建中湯加人參、黃芪,頻頻服用才能病愈。如果尺脈遲弱,更加熟附子三至五分。可見昏冒耳聾,非大劑量溫補而無法奏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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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未解,脉隂陽俱停,必先振慄,汗出而解。但陽脉微者,先汗出而解。但隂脉微者,下之而解。若欲下之,宜調胃承氣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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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久不解,不過入隂入陽之二途。脉既隂陽兩停,初無偏勝,可以解矣。猶必先振慄,始得汗出而解,虛可知也。設不振慄,則邪不能傳之於表,而無從得汗可知也。然既云「隂陽兩停」,則在先脉浮沉俱緊盛,今則浮沉俱不緊盛也。脉既隂陽兩停,其傳表傳裏未可預定。所以惟陽脉微者,方是邪不能傳表,當從汗之而解。惟隂脉微者,方是邪不能傳裏,當從下之而解,此其故甚可思也。若非邪住不傳之候,則陽脉微者,當補其陽,隂脉微者,當補其隂矣,豈有反汗之而傷其陽,下之而傷其隂哉? |
久病不愈,不過是邪氣入陰或入陽二種途徑。既然脈陰陽兩停,初時無明顯偏向,即可以病愈了。而尚需要先振慄,然後才能得汗出而愈,可見是虛弱所致。假如不振慄,則邪氣不能傳至肌表,亦就可知不能有汗出。既然說「陰陽兩停」,則當初之脈浮沉都有緊象,而現在浮沉之脈都不緊了。既然脈陰陽兩停,邪氣傳表或傳裏尚未可以確定。因此只有陽脈微者,才是邪氣無法傳於表,應該通過發汗而解。只有陰脈微者,才是邪氣無法傳於裏,應該通過攻下而解,這才確實值得深思。若非邪氣停滯不傳之證候,則陽脈微者應該補陽,陰脈微者應該補陰,怎麼可能反而發汗而傷其陽氣,攻下而傷其陰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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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脉微弱者,此本有寒分也。反下之,若利止,必作結胸。未止者,四日復下之,此作協熱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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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陽邪熾盛,逼處心胸,擾亂不寧,所以知其心下必結,然但顯欲結之象,尚未至於結也。若其人脉微弱者,此平素有寒飲積於心膈之分,適與外邪相召,外邪方熾,其不可下明矣。反下之,若利止,則邪熱乘虛入膈,必與寒痰上結。若利未止,因復下之,使陽邪不復上結,亦將差就錯,因勢利導之法。但邪熱從表解極易,從裏解極難。協熱下利,熱不盡,其利漫無止期,亦危道也。 |
二三日不能臥,只想坐起,為陽邪熾盛,逼於心胸,擾亂不安,因此知心下必有所結,但只是顯示欲結之象,而尚未至於結。如果其人脈微弱,說明平時有寒飲停積在心胸之位,正好遇上外邪,而外邪正盛,此時明顯不能攻下。而反下之,如果下利停止,則邪熱乘虛入膈,必然與寒痰結聚在上。如果下利不能停止,因而再次攻下,使陽邪不再上結,不如將錯就錯,用因勢利導之法。只是邪熱從外極易透散,從裏解則極為困難。協熱下利,熱邪不盡,則下利沒有停止之期,亦是危險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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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下之後,復發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故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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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隂陽自和者,必自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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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人已亡津液,復強責其小便,究令膀胱之氣化不行,轉增滿硬脹喘者甚多,故宜以不治治之。 |
患者已經亡津液,再強行利小便,最終導致膀胱不能氣化,經常會轉變成腹滿、硬結、氣喘者,因此應該用不治而治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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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主之。○發汗後,飲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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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寒傷營」麻黃湯證,乃誤用桂枝湯固衛,寒不得泄,氣逆變喘。然有大熱者,恐兼裏證。若無大熱,為表邪實盛可知,乃與麻黃湯除去桂枝而加石膏。去桂枝者,恐復助營熱,已誤不可再誤也。加石膏者,用以泄營中之熱也。至於內飲水多,外行水灌,皆足以斂邪閉汗而成喘,不獨誤行桂枝湯為然也。 |
原本是「寒傷營」之麻黃湯證,卻誤用桂枝湯固護衛氣,使寒邪不得外泄,氣逆而致喘。但有高熱者,則擔心兼有裏證。如果沒有高熱,則知其為表邪實盛,於是用麻黃湯去桂枝而加石膏。去桂枝是為了避免其助營分之熱,已經犯錯了則不可再犯。加石膏是為了清泄營中之熱。至於在內多飲水,在外用水灌體,都足以斂邪而閉塞汗孔而致喘,不僅僅是誤用桂枝湯才會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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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後,不可更行桂枝湯。若汗出而喘,無大熱者,可與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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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桂枝以石膏,少變麻黃之法,以治誤汗而喘當矣。誤下而喘,亦以桂枝為戒而不越此方者,何耶?蓋中風、傷寒,一從桂枝,一從麻黃,分途異治。由中風之誤下而喘者,用厚朴杏仁加入桂枝湯中,則傷寒之誤下而喘者,用石膏加入麻黃湯中,兩不移易之定法也。 |
易桂枝為石膏,將麻黃湯稍作變化,以治誤汗而致喘,是恰當的。誤下而致喘,亦以桂枝湯為戒而沒有超越此方,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中風、傷寒,一方用桂枝湯,一方用麻黃湯,治療路徑不同。由中風之誤下而致喘者,可在桂枝湯中加厚朴、杏仁,則由傷寒之誤下而致喘者,在麻黃湯中加石膏,這兩種治法是不可更改之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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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五六日,大下之後,身熱不去,心下結痛者,未欲解也,梔子豉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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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若下之,而煩熱,胸中窒者,梔子豉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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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吐下後,虛煩不得眠,若劇者,必反覆顛倒,心中懊憹,梔子豉湯主之。○若少氣者,梔子甘草豉湯主之。○若嘔者,梔子生薑豉湯主之。(「憹」,「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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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中窒塞,窒比結痛則較輕也。虛煩不得眠,即下條「臥起不安」之互辭也。反覆顛倒,心中懊憹,乃邪退正虛,而餘邪阻滯,不能傳散,無可奈何之狀也。此時將汗之乎?下之乎?和之乎?溫之乎?仲景巧用梔子豉湯,湧載其餘邪於上,使一吐而盡傳無餘。然惟無形之虛煩,用此為宜。若湧吐實煩,仲景別有瓜蒂散,則非梔子所能也。乃因汗吐下後,胸中陽氣不足,最虛之處,便是容邪之處。若正氣暴虛,餘邪不盡,則仲景原有炙甘草一法,寧敢妄湧以犯「虛虛」之戒? |
胸中窒塞,比胸中結痛稍輕。虛煩不得眠,即下條「臥起不安」之另一種說法。翻來覆去,心中懊憹,是邪氣退而正氣虛,而餘邪阻滯,不能傳散,無可奈何之狀態。此時應該發汗嗎?攻下嗎?和解嗎?溫補嗎?仲景巧用梔子豉湯,將餘邪推於上,通過一次涌吐而使餘邪盡除。然而,只有無形之虛煩才可以用此法。如果要涌吐實邪所致之煩,仲景還有瓜蒂散,則不是梔子豉湯所能勝任。在汗吐下之後,胸中陽氣不足,最虛之處,就是容納邪氣之處。如果正氣突然虛弱,餘邪不盡,則仲景原本有炙甘草湯一法,難道敢隨意用涌吐之法而犯「虛虛」之戒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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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下後,心煩腹滿,臥起不安者,梔子厚朴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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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而不煩,即裏證已具之實滿。煩而不滿,即表證未罷之虛煩。合而有之,且臥起不安,明是邪湊胸表腹裏之間,故取梔子以快湧其胸中之邪,而合厚朴、枳實,以泄腹中之滿也。 |
腹滿而不煩,就是裏證已具備之實滿。煩而不滿,就是表證未罷之虛煩。兩者均有,而且臥起不安,明顯是邪氣聚集在胸腹表裏之間,因此用梔子以迅速涌吐胸中之邪,而合用厚朴、枳實以通泄腹中之脹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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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醫以丸藥大下之,身熱不去,微煩者,梔子乾薑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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丸藥大下之,徒傷其中而不能蕩滌其邪,故梔子合乾薑用之,亦溫中散邪之法也。 |
用丸藥大下之,只會傷其中氣而不能蕩滌邪氣,因此將梔子與乾薑合用,亦是溫中有散邪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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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用梔子豉湯,病人舊有微溏者,不可與服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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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有微溏,則大腸易動,服此不惟不能上湧,反為下泄也。 |
素有輕微泄瀉,則大腸之氣易動,服用此藥不但不能向上涌吐,反而可導致下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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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脈結代,心動悸者,炙甘草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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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炙甘草湯一證,但言「脉結代,心動悸」,並不言從前所見何證,曾服何藥所致?細繹其方,不出乎滋養真隂,囘枯潤燥,兼和營散邪之劑。必緣其人胃氣素虛,所以汗下不解,胃氣轉傷,真隂槁竭,遂致心悸脉代,與水停心悸之脉,似是而非。水則緊而虛則代,加之以結,則知正氣雖虧,尚有陽邪伏結,凌爍真隂。隂陽相搏,是以動悸不寧耳。邪留不解,隂已大虧,計惟潤燥養隂,和營散邪,乃為合法。方中人參、甘草,補益胃氣。桂枝、薑,棗調和營衛。麥冬、生地、阿膠,麻仁,潤經益血,復脉通心。尚恐藥力不及,更需清酒以協助成功。蓋津液枯槁之人,預防二便秘濇之虞。其麥冬、生地溥滋膀胱之化源,麻仁、阿膠,專主大腸之枯約,免致隂虛泉竭,火燥血枯,此仲景救隂退陽之特識也。 |
有人問:炙甘湯湯之證候,只是說「脈結代,心動悸」,不提及之前出現過什麼證候,曾經服用過什麼藥物?細研此方,不外乎滋養真陰,補津潤燥,同時兼具和營散邪之功效。必然是因為其人胃氣素虛,所以發汗、攻下仍不解,胃氣受傷而真陰乾涸,從而引起心悸而脈代,與水停心悸之脈象似是而非。水停則脈緊而心虛則脈代,再加上結脈,則知正氣雖然虧虛,但仍有陽邪潛伏凝結而損傷真陰。陰陽相搏,因此心動悸而不得安寧。邪氣不解,真陰已大損,想來只有潤燥養陰,和營散邪才合乎治法。方中用人參、甘草補益胃氣,桂枝、生薑、大棗調和營衛,麥冬、生地、阿膠,麻仁潤經益血,恢復脈氣而通於心。猶恐藥力不夠,還需要清酒輔助才能成功。因為津液乾涸之人,有必要防範大小二便秘結。其中麥冬、生地能潤澤膀胱為津液之化源,麻仁、阿膠則專治大腸之乾澀,避免陰虛水竭,火燥血枯,這是仲景救陰以退陽之獨到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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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汗已,身目為黃,所以然者,以寒濕在裏不解故也。以為不可下也,於寒濕中求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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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汗已,熱邪解矣,何由反蒸身目為黃?所以然者,寒濕搏聚,適在軀殼之裏,故爾發黃也。裏者,在內之通稱,非謂寒濕深入在裏。蓋身目正屬軀殼,與藏府無關也。「於寒濕中求之」,即下文三法也。 |
傷寒發汗後,熱邪已解,為何反而鬱蒸而身目發黃?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寒濕相搏正好在身體軀殼之裏,因此才會發黃。「裏」,是身體內部之通稱,並非指寒濕深入體內。身目正好屬於軀殼,與臟腑無關。「在寒濕中求之」,即是下文所述三種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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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瘀熱在裏,身必發黃,麻黃連軺赤小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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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之邪,得濕而不行,所以熱瘀身中而發黃,故用外解之法。設泥「裏」字,豈有邪在裏而反治其表之理哉? |
傷寒之邪,得濕氣則停滯,所以熱邪瘀結在身中而發黃,因此用外解之法。如果拘泥於「裏」字,怎麼會有邪氣在裏而反治其表之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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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身黃發熱者,梔子檗皮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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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已發出於外,自與內瘀不同,正當隨熱勢清解其黃,使不留於肌表之間。前條熱瘀在裏,故用麻黃發之。此條發熱在表,反不用麻黃者,蓋寒濕之證,難於得熱,熱則其勢外出而不內入矣。所謂「於寒濕中求之」,不可泥傷寒之定法也。 |
熱邪已經透達於外,自然與在內之瘀熱不同,正當順其熱勢而清解其發黃,使邪氣不留在肌表之間。前條熱瘀在裏,所以用麻黃發散。本條發熱在表,反而不用麻黃者,是因為寒濕之證難以有熱,有熱則病勢向外而不內入。所謂「於寒濕中求之」,不能拘泥於治療傷寒病之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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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七八日,身黃如橘子色,小便不利,腹微滿者,茵蔯蒿湯主之。小便當利,尿如皂角汁狀,色正赤,一宿腹減,黃從小便去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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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鮮黃明,其為三陽之熱無疑。小便不利,腹微滿,乃濕家之本證,不得因此指為傷寒之裏證也。方中用大黃者,取佐茵蔯梔子,建驅除濕熱之功,以利小便,非用下也。然二便有偏阻者,有因前竅不利而後竅並為不通者,如陽明證「不更衣十日無苦,渴者與五苓散」一條,非濕熱挾津液下滲膀胱而致大便枯燥不通耶?此因濕熱搏聚,小便不利,致腹微滿,故少與大黃,同水道藥,開泄下竅,則二便俱得通利,而濕熱勢殺得以分解矣。○或問:仲景既云「寒濕」,而用藥又皆祛濕熱之味,其故何耶?蓋始本寒濕襲於軀殼,久之陽氣漸復,則鬱發而為熱矣。若泥「寒」字,全失移寒化熱之義。 |
皮膚之色鮮明而黃,無疑為三陽之熱。小便不利,腹微滿,是濕邪之本證,不能因此認為是傷寒裏證。方中用大黃,用之輔助茵陳、梔子以成祛除濕熱之功而利小便,不是用來攻下。然而,如果二便有所不利者,有可能是因為小便不利而大便不通,譬如陽明證「不更衣十日無所苦,渴者與五苓散」一條,難道不是濕熱逼迫津液滲入膀胱導致大便乾燥不通嗎?這裏由於濕熱聚集,小便不利,導致輕微腹滿,所以用少量大黃,與利水藥同用,開通下竅,則二便皆得以通利,濕熱之病勢減輕而得以分別消解。○有人問:仲景既然說「寒濕」,而所用之藥又都是祛除濕熱之味,其中原因何在?因為最初是寒濕襲擊軀殼,久而久之陽氣逐漸恢復,便會鬱而化熱。如果只拘泥於「寒」字,就會完全失去寒邪化熱之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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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之後,復發汗,必振寒,脈微細。所以然者,以內外俱虛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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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汗亡陽,誤下亡隂,故內外俱虛。雖不出方,其用附子囘陽,人參益隂,已有成法,不必贅也。 |
誤汗亡陽,誤下亡陰,因此內外俱虛。雖然沒有列出方藥,但理應用附子回陽,人參益陰,這已是既定之治法,不必多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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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之後,復發汗,晝日煩躁不得眠,夜而安靜,不嘔,不渴,無表證,脉沉微,身無大熱者,乾薑附子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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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多躁擾,夜間安靜,則隂不病而陽病可知矣。無表證而脉沉微,則太陽之邪已盡矣。以下後復發汗,擾其虛陽,故用附子、乾薑以溫補其陽。不用四逆者,恐甘草戀胃故也。即自汗,小便數,咽乾,煩躁,吐逆,用乾薑甘草以溫胃復陽,不用四逆者,恐附子峻熱故也。 |
白天煩躁不安,夜間則安靜,可知這是陰不病而陽病。無表證而脈沉微,則太陽之邪已經消散。由於攻下之後再發汗,擾亂已虛之陽氣,因此用附子、乾薑以溫補陽氣。不用四逆湯,是因為擔心甘草會留戀於胃中。而自汗,小便數,咽乾,煩躁,嘔吐,用乾薑甘草湯以溫復胃陽而不用四逆湯者,則是因為擔心附子太過辛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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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病不解,反惡寒者,虛故也,芍藥甘草附子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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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汗而惡寒,邪盛而表實。已汗而惡寒,邪退而表虛,陽虛則惡寒,宜用附子固矣。然既發汗不解,可知其熱猶在也。熱在而別無他證,自是隂虛之熱,又當用芍藥以收隂,此營衛兩虛之救法也。 |
未發汗而惡寒,邪氣盛實於表。已發汗而仍惡寒,是邪氣退而表虛,陽虛則惡寒,確實應該用附子。然而既然已經發汗卻不解,可知其熱仍在。熱在而無其他證候,那自然是陰虛之熱,又應當用芍藥來收斂陰氣,這是營衛兩虛救治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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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後惡寒者,虛故也。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胃氣,與調胃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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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寒者,汗出營衛新虛,故用法以收隂固陽而和其營衛。不惡寒者,汗出表氣未虛,反加惡熱,則津乾胃實可知,故用法以泄實而和平。然曰「與」,似大有酌量,其不當徑行攻下,重虛津液,從可知矣。 |
惡寒者,是由於汗出後營衛虛弱,因此用收斂陰氣、鞏固陽氣之法調和營衛。不惡寒者,是出汗後表氣未虛,反而又出現惡熱,則可知津液枯乾而胃實,所以用泄下實邪之法以和胃。然而說「與」,似乎需要慎重考慮,而不應直接攻下,使津液更加虛弱,這一點由此而可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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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裏。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救裏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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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清穀,陽氣內微也。身體疼痛,表邪外盛也。法當急救其在裏之微陽,俟其清便調和,則在裏之陽已復。而身痛不止,明是營衛不和所致,又當急救其表,使外邪仍從外解。夫「救裏」與「攻裏」天淵,若攻裏,必須先表後裏。惟在裏之隂寒極盛,恐陽氣暴脫,不得不急救其裏也。《厥隂篇》「下利腹脹,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裏,乃攻其表」,是互此意。 |
下利清穀,表示在內之陽氣衰微。身體疼痛,則為表邪外盛。治法應急救在內衰微之陽氣,等到大便正常,則在內之陽氣已經恢復。而仍身痛不止,明顯是營衛不和引起,又應急治其表,使外邪仍從外透散。「救裏」與「攻裏」有天淵之別,如果攻裏,必須先表後裏。只有在裏之陰寒極盛,擔心陽氣暴脫,才不得不急救其裏。《厥陰病篇》「下利腹脹,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裏,乃攻其表」,與本條可以相互印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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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發熱,頭痛,脉反沉。若不差,身體疼痛,當救其裏,宜四逆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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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發熱,頭痛者,太陽傷寒。脉反沉者,其人本虛,或病後陽氣弱也。雖脉沉體虛,以其有頭痛表證,而用解肌藥。病不差,反加身疼者,此陽虛隂盛可知,宜與四逆湯囘陽散寒,不解表而表解矣。蓋太陽膀胱為腎之府,腎中陽虛隂盛,勢必傳出於府,故宜四逆以消隂復陽。倘服四逆後,脉變浮數,仍身疼頭痛,熱不止者,此裏得藥助驅邪外散之候,仍少用桂枝湯佐其作汗,更不待言。 |
發熱,頭痛者,為太陽病之傷寒證。脈反沉者,說明其人原來虛弱,或是病後陽氣虧損。雖然脈沉為體虛,因為有頭痛之表證而用解肌藥。服藥後病不愈,反而出現身體疼痛,可知此為陽虛陰盛,宜用四逆湯回陽散寒,不解表而表證自解。因為太陽膀胱屬腎之腑,腎中陽虛陰盛,邪氣勢必傳出於腑,因此應該用四逆湯消散陰寒以恢復陽氣。如果服四逆湯後脈變為浮數,仍有身疼頭痛,發熱不止,這是裏氣得藥力之助驅邪外散之表現,仍然少用桂枝湯輔助其發汗,就不必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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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寒傷營」壞證。 |
以上為「寒傷營」之壞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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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脉微緩者,為欲愈也。脉微而惡寒者,此隂陽俱虛,不可更發汗、更下、更吐也,面色反有熱色者,未欲解也。以其不能得小汗出,身必癢,宜桂枝麻黃各半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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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熱惡寒,熱多寒少,為自初至今之證。下文乃是以後擬病防變之辭,分作三節。看「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脉浮緩者,為欲愈」,此一節乃表和無病,而脉微者,邪氣微緩也,隂陽相等,脉證皆同,向安之兆,可不待汗而欲愈。「若脉微而惡寒者,此隂陽俱虛,不可更汗、更下、更吐也」,此一節宜溫之。「面上反有赤色者,未欲解也。以不能得小汗出,其身必癢,桂枝麻黃各半湯」,此一節必待汗而解也。○首節頗似小柴胡證,故以「不嘔、清便自調」證之。次節雖脉微惡寒,止宜小建中加黃蓍,以溫分肉,司開闔,原非溫經之謂。後節「面色反有熱色」,言表邪未盡,故宜各半,不可與「面合赤色」比類而觀也。 |
太陽病得之八九日,發熱惡寒類似瘧病般,發熱多而惡寒少,是從病初一直延續至今之證候。此後之文字是對此後防止疾病傳變之論述,分為三節。「其人不嘔,清便欲自可,一日二三度發,脈浮緩者,為欲愈」,這一節乃表和而無病,而脈微者,即邪氣微緩,陰陽相等,脈證都相合,是病勢向好之象,可以不必發汗而欲愈。「若脈微而惡寒者,此陰陽俱虛,不可更汗、更下、更吐也」,這一節所述宜溫補。「面上反有赤色者,未欲解也。以不能得小汗出,其身必癢,桂枝麻黃各半湯」,這一節所述必須發汗才能得解。○首節所述很像小柴胡湯證,因此用「不嘔、清便自調」來證明。第二節雖然脈微而惡寒,只宜用小建中湯加黃芪以溫肌肉而司腠理之開合,原本並非指溫經。第三節「面色反有熱色」,是指表邪未盡,因此宜桂枝麻黃各半湯,不可與陽明病中「面合赤色」相提並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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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脉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復發其汗,宜桂枝二越脾一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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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陽」乃「無津液」之通稱,蓋津為陽,血為隂也,「無陽」為脾胃衰,故不可更汗。然非汗,則風寒終不解,惟取桂枝之二以治風邪,越脾之一以治鬱熱。「越脾」者,石膏之辛涼以化胃之鬱熱,則熱化津生而脾氣發越,得以行其胃液也。世本作「越婢」,言「脾為小姑,比之女婢」。若此,則「越」字何義?二字便不貫矣,今從《外臺方》正之。 |
「無陽」是「無津液」之通稱,因為津液屬陽,血屬陰,「無陽」為脾胃氣衰,因此不可再發汗。但如果不發汗,則風寒之邪始終不解,只能取二份桂枝湯以治風邪,一份越脾湯以治鬱熱。「越脾」者,是指石膏之辛涼能化解胃中之鬱熱,則熱散而津液恢復,脾氣得以升發而能運行胃中之津液。流傳之版本寫成「越婢」,指「脾為小姑,比作女婢」。如果這樣解釋,則「越」字作何解釋?這二個字就不能連貫了,現在依從《外臺方》作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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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桂枝湯,大汗出,脉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如瘧,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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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風多寒少之證,服桂枝湯,治風而遺其寒。汗反大出,脉反洪大,似乎風邪再襲,故重以桂枝湯探之。若果風邪之故,立解矣。若形如瘧,日再發,此邪本欲解,終為微寒所持,故畧兼治寒而汗出必愈也。○此條前半與《溫熱病篇》白虎證第七條但少「大煩渴」一句。蓋大煩渴,明熱能消水,故為伏氣,非畧欲飲一二口即止也。○詳此方與「各半」藥品不殊,惟銖分稍異,而證治攸分,可見仲景於差多差少之間,分毫不苟也。 |
這是風多寒少之證,服桂枝湯,只能治風而留下寒邪。反而汗大出,脈反洪大,似乎是再次遭受風邪侵襲,所以再次用桂枝湯試探。如果確實是因為風邪,病情會迅速得解。如果病狀類似瘧病,每日發作二次,這是邪氣本欲消散,卻最終被微寒所阻,因此略微兼治寒邪,得汗出必愈。○這段前半部分文字與《溫熱病篇》中白虎湯證第七條相比只是少「大煩渴」一句。由於大煩渴表明熱邪能消散水液,因此屬於伏氣,並非略飲一二口水就能止渴。○仔細研究此方,與麻黃桂枝各半湯之藥物並無差異,只是劑量稍有不同,而在證候治法上卻明顯不同,可見仲景製方在用量上用多用少,分毫不會馬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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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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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風而遺其寒,所以不解而證變,則在表之風寒未除,而在裏之水飲上逆,故變五苓而用白朮、茯苓為主治。去桂枝者,已誤不可復用也。○張卿子曰:「逐飲何不用橘皮、半夏?可見此停飲以胃虛,故無汗耳。」○此條頗似結胸,所以辨為太陽之表證尚在,全重在「翕翕發熱」上。 |
治療風邪卻留下寒邪,所以病情不解而證候有變化,則在表之風寒未除,在裏之水飲上逆,因此將五苓散改變而用白朮、茯苓為主治。去掉桂枝,是因為已經誤用就不可再用。○張卿子說:「為何不用橘皮、半夏來驅逐水飲呢?可見這裏是因為胃虛而導致水飲停聚,所以才無汗。」○本條所述很像結胸,之所以辨其為太陽病表證尚在,重點全都在於「翕翕發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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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若下之,病仍不解,煩躁者,茯苓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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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大青龍證誤施汗下而轉增煩躁也。誤汗則亡陽而表虛,誤下則亡隂而裏虛。隂陽俱虛,邪獨不解,故生煩躁,用此湯以救之。蓋煩為心煩,躁為腎躁,故用乾薑、附子入腎以解躁,茯苓、人參入心以解煩也。○夫不汗出之煩躁,與發汗後之煩躁,毫釐千里。不汗出之煩躁,不辨脉而投大青龍,尚有亡陽之變。是則發汗後之煩躁,即不誤在藥,已誤在汗矣。 |
這是對大青龍湯證誤用汗下,轉而導致煩躁。誤汗則亡陽而表虛,誤下則亡陰而裏虛。陰陽俱虛,邪氣不解,因此導致煩躁,用此方來救治。煩為心煩,躁為腎躁,因此用乾薑、附子入腎以除躁,茯苓、人參入心以除煩。○不汗出之煩躁,與發汗後之煩躁,有着天壤之別。不汗出之煩躁,不辨脈就用大青龍湯,尚且會有亡陽之變局。而這裏則是發汗後之煩躁,即使所誤不在藥物,亦已經是在於誤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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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若吐若下後,心下逆滿,氣上衝胸,起則頭眩,脉沉緊。發汗則動經,身為振振搖者,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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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小青龍證誤施吐下而成也。心下逆滿,氣上衝胸,風邪搏飲,壅塞於膈。所以起則頭眩,因吐下後邪氣乘虛入內,運動其飲也。脉見沉緊,明係寒邪留結於中,若但發汗以強解其外,外雖解而津液盡竭,反足傷動經脉,有身為振搖之患矣。遇此等證,必兼滌飲散邪,乃克有濟,小青龍本證,全是此意。但始病重在風寒兩受,不得不重在表。此吐下後復汗,外邪已散,止存飲中之邪,故以桂枝加入制飲藥內,使飲中之邪盡散,津液得以四布而滋養其經脉也。至若吐下後重發汗太過,亡陽厥逆煩躁,或仍發熱,心悸,頭眩,身瞤動,振振欲擗地者,又屬真武湯證,非此湯可能治也。 |
這是對小青龍湯證誤用吐下而引致之病證。心下逆滿,氣上衝胸,為風邪與水飲相搏,壅塞於膈間。之所以起則頭眩,是因為吐下後邪氣乘虛入裏,擾動飲邪。脈沉緊,明顯是寒邪滯留在裏,如果只是發汗而勉強解表,表證雖然解除而津液則被耗竭,反而足以損傷並擾動經脈,而有身為振振搖之患。遇到此類證候,必須同時滌飲散邪,才有可能治愈,小青龍所治之本證全在於此。但疾病初期所重在同時受到風寒,不得不將重點放在表證。這裏是吐下後再次發汗,外邪已散,只剩下水飲中之邪氣,所以將桂枝加入治飲之方中,使飲中之邪完全消散,津液得以佈散全身而滋養經脈。如果在吐下後又發汗太過,導致亡陽厥逆而煩躁,或者仍發熱,心悸,頭眩,身瞤動,振振欲擗地,則又屬於真武湯證,而非此方所能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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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吐下後發汗,虛煩,脉甚微,八九日心下痞鞭,脇下痛,氣上衝咽喉,眩冒,經脉動惕者,久而成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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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即上條之證,而明其增重者,必致廢也。曰「虛煩」,曰「脉甚微」,則津液內亡,求上條之「脉沉緊」為不可得矣。曰「心下痞硬」,曰「脇下痛」,較上條之「心下逆滿」更甚矣。曰「氣上衝咽喉」,較上條之「衝胸」更高矣,此皆痰飲上逆之故。逆而不已,上衝頭目,因而眩冒有加,則不但身為振搖,其頸項間,且陽虛而隂湊之矣。隂氣上入高巔,則頭愈重而益振搖矣。上盛下虛,兩足必先痿癈,此仲景於「心下逆滿,氣上衝胸」之日,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早已用力矣。 |
這就是上條之證候,而明確其證候如果加劇,則會導致痿廢。說「虛煩」,說「脈甚微」,則是津液消亡,就見不到上條之「脈沉緊」。說「心下痞硬」,說「脅下痛」,比上條之「心下逆滿」就更為嚴重。說「氣上衝咽喉」,比上條之「衝胸」就更高,這都是痰飲上逆之結果。如果上逆不止,上衝頭目,因而增加眩暈,則不但身為振振搖,在頸項之間,亦會陽虛而陰邪上行。陰氣上入於頭頂,則頭更加沉重而身體振搖更加嚴重。上盛而下虛,兩足必先痿廢,這就是為何仲景早在「心下逆滿,氣上衝胸」之時,就用了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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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八九日,風濕相搏,身體煩疼,不能自轉側,不嘔,不渴,脉浮虛而濇者,與桂枝附子湯主之。若其人大便鞭,小便自利者,去桂枝加白朮湯主之。(即白朮附子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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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濕相搏,止是流入關節,身疼極重,而無頭疼嘔渴等證,見卑濕之邪難犯高巔藏府之界也。不嘔者,上無表邪也。不渴者,內無熱熾也。加以脉浮虛而濇,則為風濕搏於軀殼無疑。故用桂枝附子,疾馳經絡水道,以桂枝散表之風,附子逐經之濕,迅掃而分竭之也。其小便利,大便堅,為津液不足,故去桂枝之辛散,而加白朮以助津液也。 |
風濕相搏,只會流入關節,身痛極其嚴重,但卻無頭痛、嘔吐、口渴等證,這表明濕邪下趨而難以侵犯高位及臟腑之界。不嘔者,表示在上無表邪。不渴者,表示在裏無熱邪。加上脈浮虛而澀,則無疑為風濕相搏於軀殼。因此用桂枝附子湯,迅速疏通經絡水道,用桂枝散在表之風邪,附子驅逐經絡之濕邪,迅速清除並分別加以消散。若小便利,大便硬,為津液不足之證,因此去辛散之桂枝,而加白朮以助津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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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濕相搏,骨節煩疼,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則痛劇,汗出,短氣,小便不利,惡風不欲去衣,或身微腫者,甘草附子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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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則上先受之,濕則下先受之。逮至兩相搏聚,注經絡,流關節,滲骨體軀殼之間,無處不到,則無處不痛也。於中短氣一證,乃汗多亡陽,陽氣大傷之徵,故用甘草、附子、白朮、桂枝為劑,以復陽而分解內外之邪也。 |
風邪通常先犯於上,濕邪則通常先犯於下。當兩者相互交搏時,則流注於經絡關節,滲透到骨骼和軀殼之間,無處不到,則無處不痛。其中有短氣一證,乃發汗過多,陽氣消亡,是陽氣大傷之表現,因此用甘草、附子、白朮、桂枝為方,用以恢復陽氣並分別解除內外之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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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數,心煩,微惡寒,腳攣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此誤也。得之便厥,咽中乾,煩躁吐逆者,作甘草乾薑湯與之,以復其陽。若厥愈足溫者,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若胃氣不和,讝語者,少與調胃承氣湯。若重發汗,復加燒鍼者,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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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陽虛營衛俱傷,誤用桂枝,治風遺寒,治表遺裡之變證也。脉浮自汗,固為在表之風邪,而小便數,心煩,則邪又在裏。加以微惡寒,則在裏為寒邪。更加腳攣急,則寒邪頗重矣。乃用桂枝獨治其表,則陽愈虛,隂愈無制,故得之便厥也。桂枝誤矣,麻黃、青龍更可知也。隂寒內凝,總無攻表之理。甘草乾薑湯復其陽者,即所以散其寒也。厥愈足溫,不但不必治寒,且慮前之辛有傷其隂,而足攣轉錮,故隨用芍藥甘草以和隂,而伸其腳。設胃氣不和而讝語,則胃中津液為熱所耗,故少與調胃承氣湯以和胃而止其讝語,多與則為下而非和矣。若不知此證之不可汗,而重發其汗,復加燒鍼,則陽之虛者必造於亡,隂之無制者,必致犯上。無等此則用四逆湯以囘其陽,尚恐不勝,況可兼隂為治乎?○此證始終只是夾隂,雖脉浮自汗為陽證,而腳攣急不溫,乃屬平素下虛。至於心煩,小便數,不獨真陽素虛,而真隂亦虧,所以?用陽旦,遂變厥逆也。 |
這是陽氣虛弱而營衛俱傷,誤用桂枝湯治療風邪卻留下寒邪,這是治表證遺留裏證之變證。脈浮而自汗,固然是在表之風邪,而小便數,心煩,則又是邪氣在裏。再加上微惡寒,則在裏之邪為寒。更有腳攣急,則寒邪相當嚴重了。還用桂枝湯治其表證,則陽氣更虛,陰邪沒有被制服,所以服藥後便出現厥逆。用桂枝湯是錯誤的,用麻黃湯和大青龍湯之後果就可想而知了。陰寒內凝,根本就沒有發表之理。用甘草乾薑湯以恢復陽氣,就是用來驅散寒邪。如果厥冷得解而足溫,不但不必治療寒邪,而且還有考慮之前所用之辛藥會傷陰,而腳攣急會加劇,因此隨即用芍藥甘草湯來調和陰氣以使其腳能伸展。假如胃氣不和而譫語,則表示胃中津液被熱邪所耗,因此用少量調胃承氣湯以和胃而止其譫語,多用則是攻下而不是調和。如果不知道此證是不可發汗,反而再次發汗,再加上燒針,則陽氣之虛弱必然會導致亡陽,而陰氣無法制約,則必然犯上。不要等到這種情況發生就要用四逆湯來回陽,猶恐不能成功,更何況同時有陰氣內盛呢?○此證始終只是夾雜陰證,雖然脈浮自汗為陽證,而腳攣急不溫,乃是平素下元虧虛。至於心煩,小便數,不只是真陽素來虛弱,真陰亦虧損,所以才用陽旦湯,才會變成厥逆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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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證象陽旦,按法治之而增劇,厥逆,咽中乾,兩脛拘急而讝語,師言:夜半手足當溫,兩腳當伸。後如師言,何以知此?荅曰:寸口脉浮而大,浮則為風,大則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病證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增桂令汗出。附子溫經,亡陽故也。厥逆,咽中乾,煩躁,陽明內結,讝語煩亂。更飲甘草乾薑湯,夜半陽氣還,兩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讝語,故知病可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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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旦者,桂枝加黃芩之制,本治冬溫之的方也。以其心煩,小便數,有似冬溫,而誤與之。因其人陽氣素衰,所以得湯便厥也。若重發汗,或燒鍼者,誤上加誤,非四逆湯不能囘其陽矣。此證既象陽旦,又云「按法治之」,即是按冬溫之法也,所以病人得之便厥,明明誤在黃芩助其隂寒,若單服桂枝何至是耶?故仲景即行隂旦之法以救其失,觀「增桂令汗出」一語,豈不昭昭耶?隂旦不足,更加附子溫經,即咽中乾,陽明內結,讝語煩亂,渾不為意。且重飲甘草乾薑湯,以俟夜半陽囘足熱,後果如言,豈非先有所試乎?惟黃芩入口而便厥,未幾即以桂、附、乾薑尾其後,固知其厥必不久,所以可斷夜半手足當溫。況讝語、咽乾,熱證相錯,其非重隂冱寒可知,故?得足溫,即便以和隂為務,何其審哉? |
陽旦湯就是桂枝湯加黃苓,本來是治冬溫之要方。由於心煩,小便數有點像冬溫,因而誤服此方。由於患者陽氣素來虛弱,所以服湯後便厥逆。如果再發汗或用燒針,是誤上加誤,非要用四逆湯而不能回其陽氣。既然此證像陽旦湯證,又說「按法治之」,即是按照冬溫之治法,所以病人服藥後便厥,顯然是誤用黃芩助長了隂寒,如果單獨服桂枝湯怎麼會至於此呢?因此仲景便隨即採用陰旦湯之法來補救此過失,看到「增桂令汗出」一語,難道不很清楚了嗎?陰旦湯力量不夠,再加附子以溫經,即使有咽中乾,陽明內結,譫語煩亂等等,亦完全不在意。又再飲甘草乾薑湯,以等待夜半陽回而足熱,後來果如預料一樣,難道不是曾經嘗試過此法嗎?只有黃芩入口便厥,不久再以桂枝、附子、乾薑補救,固然知道厥證不會持久,所以可以斷定夜半手足當溫。況且譫語、咽乾等熱證交錯,可知不是嚴重之陰寒所致,所以足部才得溫暖,隨即便以調和陰氣為務,這是何其審慎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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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營衛俱傷」壞證。 |
以上為「營衛俱傷」之壞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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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中風,以火劫發汗,邪風被火熱,血氣流溢,失其常度。兩陽相薰灼,其身發黃。陽盛則欲衂,隂虛則小便難。隂陽俱虛竭,身體則枯燥。但頭汗出,劑頸而還,腹滿微喘,口乾咽爛,或不大便,久則讝語,甚者至噦,手足躁擾,撚衣摸床,小便利者,其人可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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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陽也。火,亦陽也。邪風更被火熱助之,則血氣沸騰,所以失其常度,蒸身為黃。然陽邪盛於陽位者,尚或可以從衂解,可從汗解。至於陽邪深入隂分,勢必劫盡津液,所以劑頸以下不能得汗。口乾咽爛,肺焦喘促,身體枯燥,小便難,大便秘,手足擾動,讝妄,噦逆,乃火邪內熾,真隂立盡之象,非藥力所能勝者。必其人小便尚利,隂未盡傷,肺氣不逆,膀胱氣化,腎水不枯,始得行驅陽救隂之法。註家泥於「隂陽俱虛竭」一語,遂謂「小便利者,隂未盡虛,則陽猶可囘」,是認「可治」為囘陽,大失經旨。不知此證,急驅其陽,以存隂之一綫,尚恐不得,況可囘陽以更劫其隂乎?且頭汗乃陽邪上壅,不下通於隂,所以劑頸以下不能得汗。設見衂血,則邪從衂解。頭間且無汗矣,設有汗,則邪從汗解,又不衂矣。後條火邪深入「必圊血」一證,亦謂「身體枯燥」而不得汗,必致圊血。設有汗,更不圊血矣。豈有得汗而反加衂血、圊血之理哉?又豈有徧身無汗,而頭汗為亡陽之理哉? |
風,屬於陽。火,亦屬於陽。邪風更得火熱之相助,則血氣沸騰而失於其正常之運行,蒸騰而發黃。然而,陽邪盛於陽位者,或許還可以通過衄血而解,或可從汗出而解。至於陽邪深入陰分,勢必耗盡津液,所以從頸以下不能有汗。口乾咽爛,肺焦而喘促,身體枯燥,小便困難,大便便結,手腳擾動,譫語,呃逆,皆為火邪內熾,真陰立刻消亡之象,這都不是藥力所能挽救。必須患者小便尚且通利,說明陰氣尚未盡傷,肺氣尚能佈散津液,膀胱仍能氣化,腎水未乾枯,才能採取驅陽救陰之法。註家拘泥於「陰陽俱虛竭」一語,就說「小便利者,陰未盡虛,則陽猶可回」,認為「可治」在於回陽,完全失去經文之意。不知道治療此證必須趕緊驅除陽邪以保存快要耗盡之陰氣,這樣做尚且擔心無法實現,哪裏還能回陽而進一步損害陰氣嗎?況且頭汗出是陽邪上壅而不下通於陰,因此從頸以下不得有汗。如果有衄血,則邪氣能從衄血而解。頭部沒有汗出,如果有汗出,則邪氣隨汗而解,就不會衄血了。之後有條文提到火邪深入必會導致「圊血」一證,亦提到「身體枯燥」而不得汗出,然後必然導致圊血。如果有汗出,就不會圊血了。怎麼會有得汗出反而又有衄血、圊血之理呢?又怎麼會全身無汗,而頭汗出就是亡陽之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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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二日,煩躁,反熨其背,而大汗出,火熱入胃,胃中水竭,躁煩,必發讝語。十餘日振慄,自下利者,此為欲解也。故其汗從腰以下不得汗,欲小便不得,反嘔,欲失溲,足下惡風。大便鞕,小便當數而反不數及多。大便已,頭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熱,穀氣下流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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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邪入胃十餘日不解,忽振慄,自下利者,火邪從大腸下奔,其候本為欲解。然而不得解者,以從腰以下不得汗。邪雖下走,終不外走,故不解也。上條從頭以下不得汗,其勢重。此條從腰以下不得汗,其勢較輕。足下惡風者,見陽邪在下也。小便不得,見陽邪閉拒隂竅也,與「不得汗」正同,所以大便亦鞕,益見前之下利為火勢急奔,火勢衰滅則利止也。反嘔者,邪欲從上越也。欲失溲者,邪欲從隂出也,皆餘邪欲散之徵。胃火既滅,小便當數復不數,則津液可囘。及至津囘腸潤,則久積之大便必盡出。大便出多,則小便之當數者始數矣。腸胃之間,邪熱既散而不持,則腰以下之得汗,並可知矣。得汗則隂分之陽邪盡從汗解,然後身半以下之隂氣得上而反頭痛,身半以上之陽氣得下而反足心熱。欲解之候尚且如此,火邪助虐為何如哉? |
火邪入胃十餘日不解,突然振慄,下利者,為火邪從大腸急速下行,這原本是欲解之證候。然而不得解者,是因為從腰以下不得汗出。邪氣雖然向下行,最終卻無法外散,所以不解。上條從頭以下不得汗,病勢為重。本條從腰以下不得汗,病勢較輕。足下惡風者,為陽邪在下。不能小便者,為陽邪阻塞陰竅,與「不得汗」正好相同,所以大便亦硬,更可見前述之下利是因為火邪急速下奔,只要使火勢衰減,下利即止。反見嘔吐者,為邪氣欲從上越。欲失溲者,是邪氣從陰竅而出,都是餘邪欲散之徵兆。胃火已滅,則小便應當頻數而不頻數,則津液可以恢復。等到津液回流並潤澤大腸時,則日久積存之大便必將全部排出。大便排出得多,則原本小便應該頻數的就開始頻數了。腸胃間之邪熱一旦驅散而不再留存,則可以知道從腰以下會有汗出了。得汗出則陰分之陽邪全部都能隨汗而解,然後身體下半部之陰氣得以上行,而反見頭痛,身體上半部之陽氣得以下行,而反見足心熱。欲解之證候尚且如此,如果是火邪相助之病狀又會如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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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以火薰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清血,名為火邪。(「清」,「圊」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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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邪入胃,胃中多水液者,必奔迫下利。若胃中少津液之人復受火邪,則必加煩擾不寧,由是深入血室而為圊血也。蓋陽邪不解,得以襲入隂中,動其隂血。倘陽邪不盡,其圊血必無止期,故申之曰「火邪」,示人以治火邪而不治其血也。 |
火邪入胃,如果胃中水液較多者,必然急速往下行而下利。如果胃中津液不足之人又遭受火邪,則一定會加據煩躁不安,並因此深入到血室而引起大便出血。由於陽邪不解,得以深入陰分而擾動陰血。倘若陽邪不盡,那麼大便下血就不會停止,因此將其強調為「火邪」,提醒醫者應當治療火邪而不是治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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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數之脉,慎不可灸,因火為邪,則為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脉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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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微而數,隂虛多熱之徵。此而灸之,則虛者益虛,熱者益熱,不至傷殘不止耳! |
脈微而數,是陰虛多熱之表現。對這種情況進行灸法,使虛者更虛,熱邪則更加旺盛,不只是傷殘不止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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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鍼令其汗,鍼處被寒,核起而赤者,必發奔豚,氣從少腹上衝心者,灸其核上各一壯,與桂枝加桂湯,更加桂二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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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豚者,腎邪也。北方腎邪,惟桂能伐,所以用桂三倍加入桂枝湯中,以外解風邪,內泄隂氣也。 |
奔豚病是腎邪所致。屬於北方之腎邪,只有桂枝能夠攻伐,所以用三倍桂枝在桂枝湯中,以外解風邪,內泄陰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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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作傷寒,其脉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讝語。弱者發熱,脉浮,解之當汗出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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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作傷寒,東垣所謂「勞力感寒」是也。以其人本虛,故脉不弦緊而弱。渴者,津液本少,不能勝邪也。被火者讝語,火氣傷隂,陽神悖亂也。弱者發熱,更傷隂血也。被火後脉不數疾而反浮,知邪未入裏,猶宜微汗以和表,則火邪亦得外散矣。設見數疾,當兼分利滲泄,具見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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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候像傷寒,即李東垣所謂「勞而感寒」。因為其人素體虛弱,所以脈不弦緊而弱。渴者,是由於津液本來就少,則不能抵禦邪氣。若被用火法則譫語,是火邪損傷陰氣,陽氣所主之神逆亂。脈弱者發熱,進一步損傷了陰血。被誤用火法後,脈不數反而變浮,可知邪氣尚未入裏,仍然可以微微發汗以和其表,則火邪亦得以外散。如果見脈數疾,則需要分別用滲利與攻下之法,這都是言外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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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傷寒者,加溫鍼必驚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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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鍼攻寒,營血得之,更增其熱。營氣通於心,引熱邪上逼神明,必致驚惶神亂也。 |
用溫針治寒邪,火熱入於營血,更加劇其熱。營氣通於心,引致熱邪上逼神明,必然導致驚恐而神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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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宜以汗解。用火炙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重而痺,名火逆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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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邪挾火勢上逆,而不下通隂分,故重而痺也。 |
外邪挾火邪上逆,而不能下達陰分,因此身體沉重而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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脈浮,熱甚,反炙之,此為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燥唾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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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甚為表實,反以火助其熱,熱劇迫血上行,故咽燥唾血也。 |
熱甚微表實,反而用火法以助其熱,熱盛則逼血上行,所以咽燥唾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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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浮,醫以火迫刧之,亡陽,必驚狂,起臥不安者,桂枝去芍藥加蜀漆龍骨牡蠣救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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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迫驚狂,起臥不安者,火邪於心,神明散亂也。夫神散正欲其收,何桂枝方中反去芍藥,而增蜀漆、龍骨、牡蠣耶?蓋陽神散亂,當求之於陽。桂枝湯陽藥也,然必去芍藥之隂重,始得疾達陽位。加蜀漆之性最急者,以迅掃其隂中之邪,更加龍骨、牡蠣以鎭固隂中之怯也。 |
火氣內逼而驚狂,起臥不安者,為火邪入於心而神明散亂。當神明散亂時正應該收斂神明,為何在桂枝湯中反而去芍藥,而增加蜀漆、龍骨、牡蠣?因為陽神散亂,應當從陽氣論治。桂枝湯是屬陽之方,但是必須去除陰柔之芍藥,才能讓藥力迅速直達陽位。加入藥性最為迅急之蜀漆,則能快速清除陰中之邪,再加龍骨和牡蠣以鎮攝陰中之怯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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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逆下之,因燒鍼煩躁者,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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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證誤而又誤,雖無驚狂等證,然煩躁則外邪未盡之候,亦真陽欲亡之機,故用桂枝以解其外,龍骨、牡蠣以安其內。不用蜀漆者,隂中火邪未至逆亂,無取急追以滋擾害也。 |
此證是誤治再誤治,雖然沒有驚狂等證,但煩躁則表明外邪未盡,亦有陽氣欲亡之機,因此用桂枝以解其外,用龍骨、牡蠣來安其內。不用蜀漆是因為陰中之火邪尚至於逆亂,無需急速追殺以免添加滋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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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氣微者,加燒鍼則血流,不行,更發熱而躁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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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虛之人,即有「寒傷營」、「營衛俱傷」證,並宜小建中和之,慎不得用麻黃、青龍發汗。汗劑尚不可用,況燒鍼乎?設誤用燒鍼劫汗,則血得火邪,必隨外至衛分,故曰「加燒鍼則血流」,少頃熱併於衛,不能內榮,故曰「不行」。所以衛愈旺而營愈衰,更加發熱躁煩,勢所必至也。 |
營氣虛弱之人,即使有「寒傷營」、「營衛俱傷」之證,都應該用小建中湯調和,而不宜用麻黃湯、大青龍湯等發汗。發汗之劑尚且不能用,更何況用燒針呢?如果誤用燒針迫使汗出,則火邪侵入血分,必然外散至衛分,因此說「加燒針則血流」,很快熱邪併入衛分,無法滋養於內,因此說「不行」。因此衛分之熱越旺,營氣就越虛弱,勢必會進一步導致發熱而煩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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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火逆何不分營衛?以火為陽邪,必傷隂血。治此者,但當救隂為主,不必問其風寒營衛也。 |
有人問:為什麼火逆證不分營衛?因為火為陽邪,必然損傷陰血。治療時只應當以救治陰血為先,不必太過關注於風寒所傷之營氣還是衛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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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火逆證。 |
以上為火逆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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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上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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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大意在經府之別,而在經者尚屬表證,雖有中風能食,傷寒不能食之分,然邪既犯中焦,則又不必辨其風寒營衛。但須以太陽證未盡,自汗脉緩者,可用桂枝湯。無汗脉浮者,可用麻黃湯。少陽證漸見潮熱,脉弦浮大而短氣,腹滿者,可用大、小柴胡,分提表裏之邪。必頭項強几几,脉長而大者,可用葛根湯大開肌肉以汗之,故以經證另自為篇。其府證雖有三陽明之辨,而所重尤在能食為胃強,不能食為胃衰。大都能食者皆可攻下,但有緩急之殊。惟是胃弱不能食者,乃有挾虛寒、挾熱結之不同。虛寒則自利,發黃,嘔噦而脉遲,當用理中、四逆。熱結則腹滿,讝語,不大便而脉濇,當用蜜煎、膽導,不可拘於府病為陽,槩用寒下而禁用溫劑也。 |
陽明病應該著眼之處在於經病與腑病之區分,而經病尚屬於表證,雖然有能食之中風證與不能食之傷寒證的分別,然而邪氣既然入侵中焦,則又無需分辨其風寒所傷之營衛。只要根據太陽表證未盡之法,自汗脈脈者可用桂枝湯,而無汗脈浮者可用麻黃湯。當少陽病證逐漸出現而有潮熱,脈浮弦大而短氣,腹滿,可以用大、小柴胡湯以分別透出表裏之邪。若頭項強痛而拘緊不利,脈長而大者,可用葛根湯開發肌肉而發汗,因此將經病另立章節。而腑證雖然有三個承氣湯之不同,但所重尤其在於能食則胃氣強,不能食則胃氣弱。大多能食者皆可進行攻下,只是有緩急之不同。只有胃氣弱而不能食者,才有夾虛寒或夾熱結之不同。夾虛寒則自利,發黃,嘔吐、呃逆而脈緩,當用理中湯、四逆湯。夾熱結則腹滿,讝語,不大便而脈澀,當用蜜煎導法、膽導法,不應拘泥於陽明腑病屬於陽證,全都用寒藥攻下而禁用溫性藥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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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若能食,名中風。不能食,名中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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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為陽,陽能消穀,故能食。寒為隂,隂不能消穀,故不能食。蓋邪入陽明,已至中焦營衛交會之處,渾然一氣似難分辨,惟能食、不能食,差有據耳。 |
風屬陽,陽氣能消化水穀,所以能食。寒屬陰,陰氣不能消化水穀,所以不能食。當邪氣進入陽明時,已經到達中焦營衛相會之處,邪氣與營衛氣混為一體而難以區分,只有能食和不能食還可以加以區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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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三日,陽明脉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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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氣血俱多,故其脉長而大。 |
陽明經多氣多血,因此其脈長而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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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大,應發汗,醫反下之,此為大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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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脉遲,汗出多,微惡寒者,表未解也,可發汗,宜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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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脉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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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二條言太陽之邪初入陽明,未離太陽,故仍用桂枝湯解肌,則風邪仍從衛分而出。用麻黃湯發汗,則寒邪仍從營分而出矣。陽明營衛難辨,辨之全藉於脉證。風邪之脉傳至陽明,自汗已多,則緩去而遲在。寒邪之脉傳至陽明,發熱已甚,則緊去而浮在,此皆邪氣在經之徵。若傳入於府,則遲者必數,浮者必實矣。設不數不實,定為胃虛,不勝攻下之證也。 |
此兩條所指太陽邪氣初入陽明時,尚未離開太陽,因此仍然用桂枝湯解肌,使風邪仍從衛分而出。用麻黃湯發汗,則寒邪仍從營分而出。陽明病之營衛證難以區分,區分之關鍵全在於脈證。風邪傳至陽明,多自汗,因此脈緩消失而遲脈仍在。寒邪傳至陽明,發熱已甚,因此脈緊消失而脈浮仍在,這都是邪氣在經之反映。如果邪氣進入胃腑,遲脈必然變成數脈,浮脈必然必成實脈。如果脈既不數,又不實,必定屬於胃虛,這種情況是不可攻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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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但頭眩,不惡寒,故能食而欬,其人必咽痛。若不欬者,咽不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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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胃熱協風邪上攻之證,以風主運動故也。風邪攻胃,胃氣上逆則欬。咽門者,胃之系,欬甚則咽傷,故必咽痛,宜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以散風邪,祛胃濕。若胃氣不逆則不欬,咽亦不痛也。 |
此為胃熱夾風邪上攻之證候,是因為風性主動。風邪攻胃,胃氣上逆則咳嗽。咽門連屬於胃,咳嗽嚴重就會傷及咽門,因此必然咽痛,宜用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來驅散風邪,祛除胃濕。如果胃氣不上逆就不會咳嗽,咽亦不會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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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法多汗,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狀者,此以久虛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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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胃熱協寒邪鬱於皮膚之證也。言「久虛」者,明所以不能透出肌表之故,宜用桂枝二越脾一湯主之,非謂當用補也。 |
此是胃熱夾寒邪鬱於皮膚之證候。提到「久虛」,是為了明確不能使邪氣從肌表透出,宜用桂枝二越脾一湯主治,並非指要進行補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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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反無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嘔而欬,手足厥者,必苦頭痛。若不欬不嘔,手足不厥者,頭不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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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無汗嘔欬,手足厥者,得之營衛俱傷而邪熱入深也。然小便利,則邪熱不在內而在外,不在下而在上,故知必苦頭痛,仍宜小青龍主之。若不嘔,不欬,不厥,而小便利者,邪熱必順水道而出,豈有逆攻巔頂之理哉? |
陽明病,無汗,不嘔,不咳,而手足厥冷,是由於營衛俱傷而邪熱已深入。然而小便通暢,則邪熱就不在內而在外,不在下而在上,因此而知必定苦於頭痛,仍然宜用小青龍湯主治。如果不嘔,不咳,無手足厥冷而小便利者,邪熱必定會順着水道而出,怎麼會有上逆而攻至頭頂之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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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嚥者,此必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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漱水不欲嚥,知邪入血分。血為隂,故不能消水也。陽明之脈起於鼻,血得熱而妄行,必由清道出也。 |
患者只是漱口而不想將水嚥下,就知道邪氣已入血分。血屬於陰,因此不能消化水液。陽明經脈起於鼻,血受熱而妄行,必然會從清竅而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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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發熱,口乾,鼻燥,能食者則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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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食,知邪不在裏而在經,故必衂。 |
能食,就知道邪氣不在裏而在經,因此必定會衄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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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脉浮而緊者,必潮熱發作有時。但浮者,必盜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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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緊而潮熱者,太陽寒邪欲入陽明之府而未入也。邪雖未入,而潮熱之證預形矣。脉但浮而盜汗出者,太陽風邪將傳少陽之經而未傳也。經雖未傳,而盜汗之證先見矣。蓋少陽氣血俱少,本不主汗,以其邪熱在裏,薰蒸陽明,而陽明肉腠自固,故不得出。乘合目時,脾氣不運,肉腠疏豁,則邪熱得以透出,所以盜汗,雖為少陽證而實不外乎陽明也。 |
脈浮緊而潮熱者,是由於太陽寒邪欲入陽明之府但尚未進入。雖然邪氣尚未進入,而事先則已經見到潮熱之證。只是脈浮而有盜汗出,表示太陽風邪將傳少陽經但尚未傳。雖然邪氣尚未傳入,但已經見到盜汗之證。因為少陽經少氣少血,原本就不應該發汗,但由於邪熱在裏,薰蒸於陽明,而陽明所主之肌肉腠理固密,所以裏熱無法外出。當閉上眼睛時,脾氣不運轉,則肌肉腠理疏鬆,而邪熱便能夠透散出來,因而導致盜汗,雖然這是屬於少陽證,但實際上與陽明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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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中風,脉弦浮大而短氣,腹都滿,脇下及心痛,久按之氣不通,鼻乾,不得汗,嗜臥,一身及面目悉黃,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耳前後腫,刺之小差。外不解,病過十日,脉續浮者,與小柴胡湯。脉但浮,無餘證者,與麻黃湯。若不尿,腹滿加噦者,不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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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陽明中風之證居七八,而中寒之證亦居二三。觀本文「不得汗」及用麻黃湯,其義自見也。然此一證為陽明第一重證,以太陽之脉證既未罷,而少陽之脉證亦兼見。是陽明所主之位,前後皆邪,不能傳散故也。夫傷寒之訣,起先惟恐傳經,經傳則變生表邪傳裏,消爍津氣也。其後惟恐不傳經,不傳經則勢篤,虛不能傳,邪無從泄也。仲景於此段中特挈不傳之妙理,千古無人看出,總不識其所言者為何事。詎知脉弦浮大而氣反短,連腹都滿者,邪不傳也。脇下及心痛,乃至久按之氣不通者,邪不傳也。鼻乾,不得汗,嗜臥,表裏俱困,乃至一身及面目悉黃者,邪不傳也。小便難,有潮熱,時時噦,胃熱熾盛,上下道窮,邪不傳也。耳前後腫,刺之小差者,內邪不傳,乃致外挾其血亦不散,但其腫小差也。外不解,過經十日,留連極矣。所謂「萬物所歸,無所復傳」者,原為美事,孰知病邪歸之而不傳,反成如此危候耶?要知陽明之邪,來自太陽,去自少陽。所以脉續浮者,與小柴胡湯推其邪,使速往少陽去路也。脉但浮,無餘證者,與麻黃湯推其邪,使速還太陽來路也。若不尿,腹滿,則胃邪內壅不下行矣。而更加噦,胃氣將竭,愈逆上矣,再有何法可以驅其邪而使之傳耶?不然,豈有十餘日後無故張皇,反用麻黃之理哉? |
此條所述陽明中風之證佔七八成,而陽明中寒之證亦佔兩三成。從原文「不得汗」及使用麻黃湯來看,其原理已經顯而易見了。然而,本條所論之證是陽明病中最嚴重的,因為太陽病之脈證尚未消失,而少陽病之脈證亦已出現。這就是指陽明所主之位,前後皆有邪氣,而邪氣無法傳散出去。對於認識傷寒病之要領而言,病初之時就怕邪氣傳經,邪氣傳經則邪氣由表入裏,消散津氣。接着則只擔心邪氣不傳經,不傳經則病勢更嚴重,由於身體虛弱而邪氣不傳,則邪氣無法泄出。仲景在這段文字中特別指出邪氣不傳的重要性,千古以來無人能看出,總是不明白本條所言之事。他們哪裏知道為甚麼脈弦浮大而氣反短,以及連腹都脹滿,是因為邪氣不能傳經。脅下及心痛,以至於久久按壓而氣仍不通者,亦是因為邪氣不能傳經。鼻乾,不得汗,嗜臥,表裏之氣困頓,以至於全身包括面目都發黃者,是因為邪氣不能傳經。小便困難,潮熱,時時呃逆,反映了胃熱熾盛,上下之道不通,是因為邪氣不能傳經。耳前後腫,針刺後稍微緩解者,這是因為在內之邪不傳,導致在外所挾之血亦無法消散,只是腫脹有輕微緩解。在外之邪不解,經過十天後,邪氣停滯達至極點。所謂「萬物所歸,無所復傳」者,原本是件好事,誰知道病邪歸來後而不再傳變,反而變成如此危險之證?要知道陽明之邪氣,從太陽而來,由少陽而去。之所以脈仍然浮時用小柴胡湯推動邪氣,是為了使邪氣盡快由少陽而去。而當脈只浮而沒有其他證候時,用麻黃湯推動邪氣,是為了使邪氣盡快回歸太陽之來路。如果不尿,腹滿,則胃中之邪壅滯於內而不得下行。再加上呃逆,胃氣逐漸耗盡,則更容易上逆,還有甚麼方法可以驅散邪氣使其傳變呢?否則,哪裡會十多天後無故慌張,反而用麻黃湯之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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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穀欲嘔者,屬陽明也,吳茱萸湯主之。得湯反劇者,屬上焦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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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辨嘔有太陽,亦有陽明,本自不同。若食穀欲嘔,則屬胃寒,與太陽惡寒嘔逆之熱證相反,正恐誤以寒藥治嘔也。然服吳茱萸湯轉劇者,仍屬太陽熱邪,而非胃寒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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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是辨別嘔吐可以是太陽證,亦可以是陽明證,本來就不同。如果進食則想嘔吐,則屬於胃寒,與太陽病之惡寒嘔吐之熱證相反,正是擔心誤用寒藥來治療嘔吐。如果服用吳茱萸湯後證候加重,那就仍然屬於太陽之熱邪,而非胃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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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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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多為邪在上焦,總有陽明證,戒不可攻,攻之必邪氣乘虛內犯也。設有少陽證兼見,亦當從和解例,斷不可行攻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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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吐較多反映邪氣在上焦,即使有陽明病證,亦禁止進行攻下,攻下必然使邪氣乘虛入裏。如果見少陽病證,則亦應當採取和解法,斷然不可用攻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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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病陽多者熱,下之則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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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熱證多,即有陽明證見,亦屬經證,不可下也。不當下而誤下之,則陽邪乘虛內陷,不作結胸,則為痞鞕也。 |
陽熱證較多,即使有陽明病證,亦屬經證,不可攻下。不應當攻下而誤用下法,則使陽邪乘虛內陷,如果不引起結胸證,也會導致痞硬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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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陽隂強,大便鞕者,下之,必清穀腹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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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陽隂強,言其人津液內亡,胃中陽氣空虛,隂邪上逆,所以痞滿不食,此與誤下成痞同意。若因其痞而復下之,必致便利清穀而腹滿也。少隂中風,腹滿不食,誤下亦有此證。然陽明無陽隂強,誤下而清穀腹滿,可用瀉心湯例治。若少隂中風,誤下而清穀腹滿者,即用四逆湯,恐亦不能挽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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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氣不足,陰氣強盛,指的是人體津液消亡,胃中陽氣虛弱,陰邪上逆,所以出現痞滿不食,這與誤下後所致痞證之原理相同。如果由於痞證而再次使用攻下,必然會導致下利清穀而腹滿。少陰中風而見腹滿不食,若誤用攻下,亦會有此證候。然而,陽明病「無陽陰強」,若誤下而 清穀腹滿,還可以用瀉心湯法來治療。如果是少陰中風,誤下而清穀而腹滿者,即使用四逆湯,恐怕亦難以挽回病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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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俱陽明經證。 |
以上都是陽明經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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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欲解時,從申至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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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陽明經證自解候。 |
上條為陽明經證自解之證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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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下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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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病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少陽陽明,何謂也?荅曰:太陽陽明者,脾約是也。正陽陽明者,胃家實是也。少陽陽明者,發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煩,實,大便難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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脾約者,其人津液素槁,邪熱在太陽時,大便即難是也。太陽陽明者,太陽經邪熱不俟,入陽明經而便入胃府也。正陽陽明者,經邪傳府,表邪併裏,故云「胃家實」也。少陽陽明者,發汗,利小便已,胃中燥,煩,實,大便難,津液耗竭也。《尚論》以陽明經傳少陽經,即為「少陽陽明」,非也。若經邪傳經,則胃中未必便燥而大便難。如果陽明經傳少陽證,即當言「陽明少陽」,不得謂之「少陽陽明」矣。 |
脾約者,是指病者素體津液枯乾,邪熱侵襲太陽經時,即大便難下。太陽陽明者,是指當太陽經之邪熱未盡而入於陽明經,即入胃腑。正陽陽明者,是指陽明在經之邪傳於胃腑,表邪併入於裏,所以說「胃家實」。少陽陽明者,是指經過發汗和利小便後,胃中津液乾枯,導致煩躁,內實而大便難,為津液耗盡。《尚論》以為陽明經傳少陽經,即為「少陽陽明」,這不對的。如果是在經之邪傳到另一條經,則胃中未必津液乾枯而大便難。如果是陽明經邪傳到少陽經,即應當稱之為「陽明少陽」,而不可稱之為「少陽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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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之為病,胃家實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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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何緣得陽明病?荅曰:太陽病,發汗,若下,若利小便,此亡津液,胃中乾燥,因轉屬陽明。不更衣,內實,大便難者,此名陽明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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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陽明病外證云何?荅曰: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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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病有得之一日,不惡寒而發熱者,何也?荅曰:雖得之一日,惡寒將自罷,即自汗出而惡熱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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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惡寒何故自罷?荅曰:陽明居中,土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始雖惡寒,二日自止,此為陽明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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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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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熱,無汗,嘔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者,是轉屬陽明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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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轉繫陽明者,其人濈然微汗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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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濈然汗出,則熱除嘔止可知。 |
既然持續地汗出,則可知會熱除而嘔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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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陽微而汗出少者,為自和也。汗出多者,為太過。陽脉實,因發其汗,出多者,亦為太過。太過為陽絕於裏,亡津液,大便因鞕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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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之脉輕微而緩者,為風邪本微,汗出少而不為過也。傷寒之脉已至於實,即將去太陽而成可下之證矣。況過發其汗,寧無亡津液,大便因鞕,致傳陽明之證乎? |
中風證之脈輕微而緩,是因為風邪本已輕微,汗出少就不為太過。傷寒證之脈已經變實,即將離開太陽而成為可以攻下之證候。更何況過度發汗,難道不會導致亡津液而大便變硬,從而形成陽明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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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統論陽明府證傳受。 |
以上就陽明腑證之傳變與受病做一般性論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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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中風,口苦咽乾,腹滿微喘,發熱惡寒,脉浮而緊。若下之,則腹滿,小便難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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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雖曰「陽明中風」,而證俱見傷寒太陽未除之候,但以腹滿一端,知認為熱入陽明,然終與大實大滿不同。若誤下,則邪愈陷而腹愈滿矣。小便難者,亡津液也。 |
這雖然被稱為「陽明中風」,而證候則為尚未消除之太陽病傷寒證,只是因為腹滿一證而認為熱邪已進入陽明,但始終與陽明病之大實大滿不同。如果誤用攻下,則邪氣陷入會更深而腹滿亦會更加嚴重。小便難者,反映了亡津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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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脉遲,食難用飽,飽則微煩頭眩,必小便難,此欲作穀癉。雖下之,腹滿如故。所以然者,脉遲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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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遲則表證將除,然得食而微煩,仍是外邪助其內熱也。頭眩者,風邪上攻也。小便難者,濕鬱水道也。水穀之濕,得熱蒸而遍身發黃。下之,腹滿如故,蓋腹滿已是邪陷,脉遲則胃不實,徒下其糟粕,病既不除,而反害之耳。夫陽明證本當下,陽明而至腹痛,尤當急下。獨此一證下之,腹滿必如故者,緣脉遲則胃氣空虛,津液不充,其滿不過虛熱內壅,非結熱當下之比也。可見脉遲胃虛,下之無益,則發汗、利小便之法,用之無益,惟當用和法,如甘草乾薑湯先溫其中,然後少與調胃微和胃氣是也。 |
脈遲表示表證將除,然而進食後微煩,仍然是外邪助長內熱。頭眩者,是風邪上攻。小便難者,是濕邪鬱阻水道。水穀之濕氣,受到熱蒸則遍身發黃。攻下後腹滿依舊,因為腹滿已經反映了邪氣深入,脈遲則表示胃家尚未成實,只是攻下糟粕,不但不能解除疾病,反而會有害。陽明證本應攻下,陽明病發展到腹痛,尤其需要迅速攻下。只有腹痛之證而攻下,其後腹滿依舊,這是因為脈遲則胃氣空虛,津液不足,腹滿只不過是虛熱內壅,而非結熱實邪即應該攻下之可比。可見脈遲而胃虛,攻下並無益處,則用發汗、利小便之法亦無益,只有用和法,譬如用甘草乾薑湯先溫胃,然後再少少給予調胃承氣湯調和胃氣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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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若中寒,不能食,小便不利,手足濈然汗出,此欲作固瘕,必大便初鞕後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穀不別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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溏泄久而不止,則曰「固瘕」,言如癥瘕固結不散也。 |
溏泄日久而不止,就稱為「固瘕」,意思是類似癥瘕固結而不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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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欲食,小便反不利,大便自調,其人骨節疼,翕翕如有熱狀,奄然發狂,濈然汗出而解者,此水不勝穀氣,與汗共併,脉緊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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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人骨節疼,濕勝也。翕然如有熱狀,熱勝也。濕熱相交,乃忽然發狂。濈然汗出而解者,以其人能食,胃氣有權,能驅陽明之水與熱,故水熱不能勝,與汗共併而出也。脉緊則愈者,以先前失汗,所以脉緊未去,今幸胃氣強盛,所以得肌腠開,濈然大汗而解,則脉之緊亦自和也。 |
病者骨節疼痛,為濕勝。翕然如有身熱,為熱勝。濕熱相交,故突然發狂。持續地汗出而解者,是因為病者能食,胃氣正常運行,能驅散陽明之水與熱,因此水熱邪氣不再旺盛,最終與汗一同被透散出去。脈緊則愈者,是因為先前失於發汗,所以脈緊不去,而現在幸好是胃氣強盛,所以使得肌腠開泄,能持續地大汗出而病愈,而脈緊亦隨之自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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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不能食,攻其熱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以其人本虛,故攻其熱必噦(噦,於月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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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而遲,表熱裏寒,下利清穀者,四逆湯主之。若胃中虛冷,不能食者,飲水則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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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熱裏寒,法當先救其裏,太陽經中已用四逆湯,其在陽明,更可知矣。此條比前條虛寒更甚,故不但攻其熱必噦,即飲水亦噦矣。 |
表熱裏寒,治法上應當先救治裏證,在大陽病中已經用了四逆湯,那麼在陽明病中就更清楚了。此條所述比前條之虛寒更加嚴重,所以不但治其表熱必定引起呃逆,即使喝水亦會引起呃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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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五條,一云「食難用飽」,一云「欲食」,似乎指中風而言。一云「中寒不能食」,及後二條又明指「中寒」而言,所以後人拘執其說而誤為註釋也。不知此五條辨胃氣之強弱,非辨外邪也。故五證中,惟「水不勝穀氣,脉緊則愈」一證為胃氣勝,其四條俱是脉遲胃冷,反為水熱所勝之證。夫傷寒皆熱證也,而其人胃中虛冷者,又未可一例而推。蓋胃既虛冷,則水穀混然無別,熱邪傳入,必不能遽變為實也。胃不實,則不可下,即下之而水熱不去,徒令胃氣垂絕而噦也。仲景一一挈出,而於下利清穀一證,主以四逆湯。其有較輕者,宜主以溫胃,更不待言矣。胃氣素虛之人,外邪入之,必轉增其熱,胃熱故膀胱亦熱,氣化不利,小便因之不行,則盡注大腸而為洞泄、下利清穀也。小便不利,乘胃熱而滲於脾,則四肢先見色黃,乃至遍身發黃而成穀癉也。手足濈然得汗,則脾中之濕熱行而色黃穀癉可免。但汗從手足而出,水穀之氣未得遍泄於周身,不過少分大腸奔迫之勢,故不為洞泄而為瘕泄耳。無病之人,小便不行,尚漬為他病,況傷寒極赤極熱之小便,停蓄不行,能無此三種之變乎? |
此五條文,一說「食難用飽」,一說「欲食」,似乎指中風證而言。一說「中寒不能食」,而此後二條又明明指「中寒」而言,所以後人拘泥此說而錯誤地註釋條文。人們不知道這五條是用來辨別胃氣之強弱,而不是用來辨別外邪。因此,在這五種證候中,只有「水不勝穀氣,脈緊則愈」之證屬於胃氣勝,其他四條所論皆為脈遲胃冷,反被水熱所勝之證。傷寒病都屬於熱證,但病者胃中虛冷者,就不能一概而論。因為既然胃氣虛冷,則水與穀混然一體而不能分開,熱邪侵入,必定不能立刻成為實證。胃家不實,就不可攻下,即使攻下而水熱不去,只會令胃氣面臨亡絕而呃逆。仲景逐一提出,對對於下利清穀一證,則用四逆湯主治。而對於較輕之證,則應當以溫胃為主治就不需多言了。胃氣素虛之人,外邪入侵,必然轉而增加其熱,胃熱因而膀胱亦熱,膀胱氣化不利,則小便不利,而水邪就會完全注入大腸而引起泄利及下利清穀。小便不利,水邪乘胃熱而滲入於脾,則四肢先發黃,然後發展至全身而形成穀癉。手足不停汗出,則脾中之濕熱行散開來而可以避免出現色黃之穀癉。但汗從手足而出,水穀之氣未能從周身而出,只是稍微分消大腸往下奔迫之勢,所以不成為泄利而成為瘕泄。無病之人,如果小便不通,尚且會導致其他疾病,何況是傷寒病中小便熱赤,水液停蓄不行,怎麼會不發生這三種變話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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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大吐大下之,極虛,復極汗出者,以其人外氣怫鬱,復與之水以發其汗,因得噦。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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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噦而腹滿,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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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胃氣虛寒,一為胃中實熱,不可不辨。虛寒者溫之,四逆、理中是也。實熱者利之,承氣、五苓是也。○二條舊在「厥隂」末,今入此。 |
一為胃氣虛寒,一為胃中實熱,不可不加以辨別。虛寒者當溫,即是用四逆湯、理中湯之類。實熱者當利,即用承氣湯、五苓散之類。○這兩條舊本在《厥陰病》之末,現在歸入《陽明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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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病六七日,脉遲浮弱,惡風寒,手足溫。醫二三下之,不能食而脇下滿痛,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與柴胡湯,後必下重。本渴而飲水嘔者,柴胡湯不中與也。食穀者,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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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日無大熱,手足溫,邪氣將入於裏也。以脉遲浮弱,故尚留連肌表。惡風未除,反二三下之,致太陽之邪內陷。胃氣虛寒不能食,脇下滿痛,似痞非痞,面目及身黃,頸項強,小便難者,上下寒飲停結也,止宜五苓散解利。若認少陽,又與柴胡寒劑,必下重嘔噦,皆亡津液胃寒之徵也。 |
六七日無高熱而手足溫,邪氣即將入於裏,由於脈遲浮弱,所以邪氣仍停留在肌表。惡風未除,反而多次攻下,導致太陽之邪氣內陷,胃氣虛寒而不能食,脅下滿痛,似痞而非痞,面目及身體發黃,頸項強直,小便難者,為上下之寒飲停滯於裏,只能用五苓散解利。如果誤認為是少陽證而用柴胡類寒涼之劑,必然會導致裏急後重,嘔吐與呃逆,這些都是津液消亡而胃寒之徵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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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脉數,數為熱,當消穀引食,而反吐者,此以發汗,令陽氣微,膈內虛,脉乃數也。數為客熱,不能消穀,以胃中虛冷,故吐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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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脉陽盛則數,隂盛則遲。其人陽氣既微,何得脉反數?脉既數,何得胃反冷?此不可不求其故也。蓋脉之數,由於誤用辛溫發散而遺其客熱。胃之冷,由於陽氣不足而生其內寒也。醫見其脉數,反以寒劑瀉其無過,必致上下之陽俱損,其後脉從隂而變為弦,胃氣無餘,變為反胃也。 |
凡是陽盛則脈數,陰盛則脈遲。病人陽氣已經微弱,怎麼會脈反數呢?既然已經脈數,為什麼反而胃冷?這種情況不可不探究其原理。脈數是由於誤用辛溫發散而留下了客熱。胃冷是因為陽氣不足而產生內寒。醫者見脈數,反而用寒藥瀉下其不存在之熱,必然導致上下之陽氣均受損傷,接着脈氣隨著陰寒而變為弦,胃氣耗盡,變成反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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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發熱汗出,此為熱越,不能發黃也。但頭汗出,身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渴引水漿者,此為瘀熱在裏,身必發黃,茵蔯蒿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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瘀熱在裏而用茵蔯蒿湯,與太陽寒濕身黃如橘者同意。然彼因腹微滿,此因渴飲水漿,所以用大黃佐茵蔯驅熱利濕也。 |
瘀熱在裏而用茵陳蒿湯,與太陽寒濕身黃如橘子色之證相同意義。然而那是因為有輕微腹滿,這裏則是因為渴飲水漿,因此用大黃配茵陳驅熱利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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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面合赤色,不可攻之。攻之必發熱,色黃,小便不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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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虛之人,?感外邪,則挾虛火而面色通紅。在太陽時即不可妄用發汗,況在陽明,可妄下乎?總由真陽素虛,無根之火隨表藥之性上升,即咽乾,煩躁,足冷。隨裏藥之性下降,則發熱,色黃,小便不利也。 |
下焦虛弱之人,才受外邪,則挾虛火而臉紅。在太陽病時即不可隨意發汗,更何況是在陽明病,就可以隨意攻下嗎?這總是因為真陽素虛,無根之火隨着發表藥而上升,即導致咽乾,煩躁,足冷,而隨着裏藥沉降,則出現發熱,色黃而小便不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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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中懊憹者,身必發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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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不得汗,下不得溺,而熱鬱胸中不得泄,勢必蒸身為黃也。 |
在外不得汗出,在下不得小便,而熱鬱於胸中不得宣泄,勢必鬰蒸而身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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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小便不利者,必發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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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四條觀之,陽明病,濕停熱鬱而煩渴有加,勢必發黃。然汗出,熱從外越,則黃可免。小便多,熱從下泄,則黃可免。若誤下之,其熱邪愈陷,津液愈傷,而汗與小便愈不可得矣。誤火之,則熱邪愈熾,津液上奔,額雖微汗,而周身之汗與小便愈不得矣。發黃之變,安能免乎?發黃與前穀癉本同一證,但彼因脉遲胃冷而得,則與固瘕及噦同源異派。 |
綜合上述四條分析,陽明病,濕停熱鬱而見煩渴,勢必發黃。然而,如果熱從外散,則可以避免發黃。如果小便多,熱從下泄,亦可以避免發黃。如果誤用攻下,則熱邪更加深入,津液更受損傷,則不可能有汗出與小便利。如果誤用火法,則熱邪更盛,津液向上消散,雖然額頭微出汗,而更加不能有周身之汗和小便利,怎麼能避免發黃之變呢?變黃和前述之穀癉本質上是相同的,只是穀癉是由於脈遲胃冷而引發,與固瘕及呃逆是同源而異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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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下血讝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者,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濈然汗出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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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經水適來、適斷,則邪熱乘之而入於血室。男子陽明經下血而讝語者,亦為熱入血室,總是邪熱乘虛而入也。嘗見大吐血後,停食感寒發熱,至夜讝語者,亦以熱入血室治之而愈。《明理論》曰:「衝是血室,婦人則隨經而入,男子由陽明而入也。」 |
婦人月經正值來潮,或剛好中斷,則邪熱乘虛而進入血室。男子在陽明經病中有下血而譫語,亦是熱入血室,總是由於邪熱乘虛而入。曾見過有大吐血後,停食感受寒邪而發熱,到了夜晚出現譫語,亦按熱入血室加以治療而愈。《傷寒明理論》說:「衝脈是血室,婦人則是熱邪隨經而入,男子則是由陽明經而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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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其人善忘者,必有畜血。所以然者,本有久瘀血,故令善忘。屎雖鞕,大便反易,其色必黑,宜抵當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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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熱結膀胱,輕者如狂,桃核承氣湯。重則發狂,用抵當湯。此陽明善忘之證,本差減於如狂,乃用抵當湯峻攻之者,以陽明多血,陽明之血結,則較太陽為難動故也。○按:大便色黑,雖曰「瘀血」,而熱邪燥結之色未嘗不黑也,但瘀血則黏黑如漆,燥結則晦黑如煤,此為明辨也。 |
太陽病熱結膀胱,其輕者如狂,用桃核承氣湯。重者發狂,用抵當湯。本條是陽明病善忘證,原本比如狂為輕,卻用峻猛之抵當湯者,是因為陽明經多血,而陽明病之血結比太陽病之血結更難撼動。○按:大便色黑,雖然說是「瘀血」,而熱邪燥結所致大便之色亦可以是黑色的,只是瘀血則粘黑如漆,而燥結則晦黑如煤,這是可以明確辨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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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無表裏證,發熱七八日,雖脉浮數者,可下之。假令已下,脉數不解,合熱則消穀善饑,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當湯。若脉數不解而下不止,必協熱而便膿血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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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雖七八日,尚發熱,脉浮數,仍屬太陽表證。因誤下引邪內入,所以脉數不解。內外合邪,而見消穀善食。穀入既多,反至六七日不大便,且不煩渴,是知其證非氣結,而為血結。以其表證誤下,尚兼太陽隨經之熱未盡,故以抵當為至當也。「若脉數不解而下利不止」,乃對「假令已下,脉數不解」五句之文。見已下脉數不解,六七日不大便,則宜抵當。若下利不止,又當隨其下血、不下血而異治。倘血分之熱邪不除,必協熱而便膿血也。○詳此條係仲景揣度庸工之設辭,意謂治病無問表裏證,但發熱至七八日,雖脉浮數,意謂皆可下之,謂其日數既久,邪氣已入於府,可下而已,非實謂此證有可下也。仲景立法之至聖,斷無脉浮發熱,表證表脉而教人可下之理。《尚論》以為七八日為時既久,勢不得不用下法,殊覺昧昧。 |
雖然已病七八日,尚有發熱,脈浮數,依然屬於太陽表證。由於誤下而引邪氣入裏,所以脈數不解。內外之邪相合,則兼消穀善飢。既然食穀較多,反而不大便六七日,而且不煩渴,就知道這不是氣結,而是血結。因為表證被誤下,尚兼太陽隨經之熱未盡,因此用抵當湯是最正確的治法。「若脈數不解而下利不止」,是對應「假令已下,脈數不解」這五句。反映已經被下而脈數不解,六七日不大便者,則宜用抵當湯。如果下利不止,又應當根據有下血或不下血,進行不同治療。如果血分之熱邪不除,必然會協熱而大便膿血。○詳細分析本條,是仲景對庸醫所作之假設,意思是庸醫在治病是不分證候之表裏,只要發熱持續七八日,雖然脈浮數,就都以為可以攻下,認為既然發熱日久,邪氣已經入於陽明之腑,就可以進行攻下,而不是說已有可下之證了。仲景立法之高明,絕對不會對於脈浮發熱之表證表脈而教人可以攻下的。《尚論》認為七八日為時已久,其勢不得不用攻下之法,讓人覺得這種看法非常愚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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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寸緩關浮尺弱,其人發熱汗出,復惡寒不嘔,但心下痞者,此以醫下之也。如其未下者,病人不惡寒而渴,此轉屬陽明也。小便數者,大便必鞕,不更衣,十日無所苦也。渴欲飲水,少少與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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寸緩關浮尺弱,發熱汗出,復惡寒,純是太陽中風未罷之證。設非誤下,何得心下痞結耶?如不誤下,則心下亦不痞,而太陽證必漸傳經,乃至不惡寒而渴,邪入陽明審矣。然陽明津液既隨濕熱偏滲於小便,則大腸失其潤,而大便之鞕與腸中結熱,自是不同,所以旬日不更衣,亦無所苦也。「以法救之」,去其濕熱,救其津液,言與水及用五苓法也。今世用五苓,但知水穀偏注於大腸,用之利水而止泄,至於津液偏滲於小便,用之消渴而回津者,非仲景不能也。 |
寸脈緩,關脈浮,尺脈弱,發熱汗出,又見惡寒,完全是太陽中風之證未罷。如果不是誤下,為何會出現心下痞結呢?如果不是誤下,則心下亦不會痞結,而太陽證必定會逐漸傳經,那就會變成不惡寒而渴,就是邪氣入於陽明了。但是陽明之津液既然隨濕熱而偏滲於小便,則大腸失於濡潤,而大便硬與腸中熱結自然是不同的,所以十幾天不大便,亦沒有什麼不適。「以法救之」,去除濕熱而救其津液,是說給水喝及五苓散之法。現今人們用五苓散,只知道水氣偏注於大腸,用五苓散可以利水以止瀉,至於津液偏滲於小便,能用來治消渴而恢復津液者,只有仲景才能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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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衣」,言易衣而如厠也。 |
○「更衣」,是指更換衣服而如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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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煩熱,汗出則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脉實者,宜下之,脉浮虛者,宜發汗。下之與承氣湯,發汗宜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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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得汗後煩熱解,以太陽經之邪將盡未盡,其人復如瘧狀,日晡時發熱,則邪入陽明審矣。發熱即潮熱,乃陽明之本候也。然雖已入陽明,尚恐未離太陽,故必重辨其脉。脉實者,方為陽明府證,宜下之。若脉浮虛者,仍是陽明而兼太陽經證,更宜汗而不宜下矣。 |
病人發汗後煩熱減輕,由於太陽經之邪氣將盡而未盡,病者又出現類似瘧病一般而日晡時發熱,可見邪氣已進入陽明。發熱即是潮熱,是陽明病原本之證候。然而邪氣雖然已入於陽明,仍然擔心未完全離開太陽,因此必須再通過脈象來辨別。脈實者,才是陽明腑證,宜下之。如果脈浮虛者,則仍然屬陽明而兼太陽經證,則宜發汗而不宜攻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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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心下鞕滿者,不可攻之。攻之,利遂不止者死,利止者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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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下鞕滿,邪聚陽明氣分,證兼太陽也,故不可攻。攻之利不止,則邪氣未盡,真氣先脫,故死。利止,則邪氣去而正氣猶存,故愈也。 |
心下硬滿,為邪氣聚於陽明氣分,而證候又兼太陽病,因此不可攻下。若攻下而下利不止,則邪氣未盡,真氣先脫,故死。若下利止,則邪氣去而正氣尚存,故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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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而大,心下反鞕,有熱屬藏者,攻之,不令發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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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以脉浮為表證,胸滿為陽邪。此脉浮為熱氣內蒸達表,必五六日後脉反浮大,要非初病表證脉浮之比。心下鞕為燥結逆攻,必先腹脹,而後變心下鞕,亦非初病陽邪上結之比。故仲景特申之曰「有熱屬藏」,言內有實熱燥屎逆攻脾藏也,且戒之曰「不令發汗」,急當攻之,此所謂憑證不憑脉也。 |
傷寒病以脈浮為表證,胸滿為陽邪。本條之脈浮為熱氣由內蒸騰致表,必須在五六日後反見脈浮大,這不是初病時表證之脈浮所可比。心下硬是燥結上攻,必然先腹脹,然後轉為心下硬,亦不是初病時陽邪上結之可比。因此仲景特別強調「有熱屬臟」,意指內在實熱燥屎上攻脾臟,並告戒說「不令發汗」,應迅速攻下,這就是所謂的憑脈而不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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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府者,不令溲數,溲數則大便鞕。汗多則熱愈,汗少則便難,脉遲尚未可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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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入陽明之府,必自汗,小便多,以其實熱內結,津液傍滲也,是以仲景有「陽明病汗多,禁利小便」之戒。此熱邪雖入陽明,而未作裏實,猶宜和解,如小柴胡熱服亦能出汗。汗多則邪從汗解而熱愈,汗少則邪熱內結而便難。若脉遲為熱尚少,結未定鞕,須俟脉數結定,然後攻之。○二條舊在《脉法篇》中,今歸此。 |
邪氣入於陽明之府,必然自汗,小便多,因為有實熱內結,津液傍滲,因此仲景有「陽明病汗多,禁利小便」之戒。此熱邪雖然進入陽明,但尚未形成裏實證,仍應用和解法,譬如熱服小柴胡湯亦能使汗出。汗多則邪氣隨汗出而解則熱愈,汗少則邪熱內結而大便難。如果脈遲為熱邪尚少,未形成熱結之大便硬,必須要等到脈數而熱結已成,然後進行攻下。○這二條之前出自《脈法篇》中,現在將其歸類於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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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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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太陽中風,誤用麻黃發汗,汗出過多,反傷胃中津液,所以不解。熱邪乘虛內入而為裏熱之證也。「蒸蒸」者,熱勢自內騰達於外也。惟熱在胃,故用承氣以調其胃,胃調則病渙然除矣。 |
本屬太陽病中風,誤用麻黃湯發汗而汗出過多,反而損傷胃中津液,因此病證不解。熱邪乘虛內入而形成裏熱證。「蒸蒸」是指熱勢從內蒸騰於外。只是熱邪在胃,因此用調胃承氣湯以調和胃氣,胃氣和則病證自然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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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吐後,腹脹滿者,與調胃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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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後腹滿,則邪不在胸,其為裏實可知。但腹滿而不痛,終屬表邪入裏未實,故不宜峻下,少與調胃承氣和之可也。 |
涌吐後出現腹滿,則可知邪氣不在胸,而是裏實證。只是腹滿而不痛,始終為表邪入裏而未形成實證,因此不宜峻下,應少少給予調胃承氣湯調和胃氣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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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不吐,不下,心煩者,可與調胃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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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氣及津液既不由吐下而傷,則心煩明係胃中熱熾,故可與調胃承氣以安胃而全津液也。「可與」者,欲人臨病裁酌,不可竟行攻擊也。 |
既然胃氣與津液未因吐下而受損,則心煩明顯是由於胃中熱邪旺盛,因此可用調胃承氣湯以安胃氣而保全津液。所謂「可與」,是指使用時需視乎病情調整,不可貿然採用攻邪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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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鬱微煩,先此時自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若不爾者,不可與。但欲嘔,胸中痛,微溏者,此非柴胡證而嘔,故知極吐下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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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不吐,其人胸中痛,大便反溏,腹微滿,鬱鬱微煩者,此有二辨。若曾經大吐大下,是胃氣受傷,邪乘虛入,故用調胃承氣之法。若未極吐下,但欲嘔不嘔,胸中痛,微溏者,是痛非吐所傷,溏非攻所致,調胃之法,不可用矣。豈但調胃不可用,即柴胡亦不可用矣。以邪尚在太陽高位,徒治陽明、少陽,而邪不服耳。解太陽之邪,仲景言之已悉,故此但示其意也。若其人欲嘔,則是為吐下所傷而致,又不在太陽矣。 |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後,心下溫溫欲吐而又不能吐出,病者胸中痛,大便反而溏泄,腹微滿,鬱鬱微煩,此時有二種可能。如果曾經用過猛烈之吐下,則為胃氣受損而邪氣乘虛入裏,因此用調胃承氣湯之法。如果未曾用過劇烈之吐下,只是欲嘔而不能吐出,胸中痛,大便微溏,這種疼痛不是由於涌吐所引起,溏泄亦不是因為攻下所致,就不可用調胃承氣湯之法。豈止調胃承氣湯不可用,即使柴胡湯亦不可用。因為邪氣尚在太陽之高位,僅僅治療陽明、少陽,則不能清除邪氣。如何解除太陽之邪,仲景已經有詳細論述,所以在此只是作出提示。如果患者欲嘔,則是由於吐下所傷而引起的,則又不屬於太陽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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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十三日不解,過經讝語者,已有熱也,當以湯下之。若小便利者,大便當鞕,而反下利,脉調和者,知醫以圓藥下之,非其治也。若自下利者,脉當微厥。今反和者,此為內實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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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原無表證,雖圓藥誤下,其脉仍和,即為內實也。按:仲景下法,屢以用圓藥為戒,惟治脾約之麻仁丸一條,因其人平素津枯腸結,故雖邪在太陽,即用丸之緩下潤其腸,使外邪不因峻攻而內陷。若俟陽明府實而下,恐無救於津液也。 |
本條原本並無表證,雖然誤用丸藥攻下,但脈仍然調和,則為內實。按:仲景論攻下時,經常以使用丸藥為戒,只有在論述治療脾約之麻子仁丸之條文,因為患者素來津枯腸燥而大便硬,所以雖然邪在太陽,便用丸劑緩下以滋潤腸道,使外邪不因峻下而內陷。如果等到陽明腑實已成才攻下,恐怕就無法挽救津液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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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下之,其外有熱,手足溫,不結胸,心中懊憹,饑不能食,但頭汗出者,梔子豉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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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濕熱上攻之證,下之而外有熱,手足溫,不結胸,則外邪原不甚重。若其人頭汗出者,亦是胸中鬱熱上蒸所致,宜因其高而揚之,用梔子豉湯以撤其熱,則陽得以下通於隂,而周身濈然汗出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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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濕熱上攻之證,攻下後而在外有熱,手足溫和,沒有結胸證,則外邪原本並不嚴重。如果患者頭汗出,亦是因為胸中鬱熱上蒸所致,應該根據「其高者因而越之」之法,用梔子豉湯以清熱,則陽氣得以下行而通於陰,而後全身持續汗出而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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趺陽脉浮而濇,浮則胃氣強,濇則小便數。浮濇相搏,大便則難,其脾為約,麻仁丸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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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註謂「胃強脾弱,脾不為胃行其津液」,大謬。若果脾弱,即當補矣,何為麻仁丸中反加大黃、厚朴、枳實乎?仲景言「胃強」,原未言「脾弱」,況其所謂「胃強」,正是因脾之強而強。蓋「約」者,省約也。脾氣過強,將三五日胃中所受之穀,省約為一二彈丸而出,全是脾土過燥,至令胃中之津液日漸乾枯,所以大便為難也。設脾氣弱,即當便泄矣,豈有反難之理乎?相傳謂「脾約」不能約束胃中之水,何以反能約束胃中之穀耶?在陽明例中,凡宜攻下者,惟恐邪未入胃,大便弗鞕,又恐初鞕後溏,不可妄攻。若欲攻之,先與小承氣湯,試其轉失氣者,方可攻。皆是慮夫脾氣之弱,故爾躊躕也。若夫脾約一證,在太陽已當下矣,更何待陽明耶? |
成無己說「胃強脾弱,脾不為胃行其津液」,完全是錯誤的。如果真的是脾氣虛弱,就應當補益,為什麼在麻仁丸中反而加大黃、厚朴、枳實呢?仲景說「胃強」,原本並未說「脾弱」,況且所謂的「胃強」,正是因為脾氣強而強。因為「約」,是節約之思。脾氣過強時,將三五日胃中所受納之穀物,節約為一二粒丸子大燥屎而排出,完全是因為脾土過燥,導致胃中之津液日漸乾枯,所以造成大便難。如果脾氣虛弱,就應見泄瀉,怎麼可能大便反而困難呢?有說法指「脾約」是不能約束胃中之水,為何反而能約束胃中之穀物呢?在陽明病中,凡是適宜攻下者,唯恐邪氣未入於胃,大便不硬,又恐大便初硬後溏,而不可盲目攻下。如果想攻下,先予小承氣湯為試探,轉失氣者,才可攻下。都是考慮到脾氣虛弱,所以才會有所猶豫。至於脾約之證,在太陽病時已經需要攻下,何需等到變成陽明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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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而芤,浮為陽,芤為隂,浮芤相搏,胃氣生熱,其陽則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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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脾約」當下不下,則浮濇轉為浮芤,津液竭而難下矣。「其陽則絕」,即「陽絕於裏,亡津液」之互辭。○趙以德云:「胃中陽熱亢甚,脾無隂氣以和之,孤陽無偶,不至燔灼竭絕不止耳。」 |
此處討論「脾約」當下而沒有攻下,則浮澀之脈轉為浮芤,津液耗盡而大便難下。「其陽則絕」,即「陽絕於裏,亡津液」之互辭。○趙以德說:「胃中陽熱亢盛,脾無陰氣以和之,孤陽無陰,必將持續燃燒至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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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太陽陽明府證。 |
以上是太陽陽明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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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潮熱,大便微鞕者,可與大承氣湯。不鞕者,不可與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與小承氣湯,湯入腹中,轉矢氣者,此有燥屎,乃可攻之。若不轉矢氣者,此但初頭鞕,後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欲飲水者,與水則噦。其後發熱者,必大便復鞕而少也,以小承氣湯和之。不轉矢氣者,慎不可攻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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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中之氣,得攻藥不為轉動,則屬虛寒,所以誤攻而證變脹滿,不能食及噦也。攻後重復發熱,大便因可得鞕,但為時未久,必不多耳,仍用小承氣湯和之。若腹中氣仍不轉,則不但大承氣大差,即小承氣亦小差矣。 |
腹中之氣,不能隨着攻下藥而轉動,則屬於虛寒,所以誤攻後而轉為脹滿,不能食且呃逆之證。攻下後再次發熱,大便因而可以變硬,但為時不久,大便量必不多而已,仍當用小承氣湯調和胃氣。如果腹中之氣依然不轉,那不僅用大承氣湯無效,即使用小承氣湯亦難以發揮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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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脉遲,雖汗出不惡寒者,其身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者,此外欲解,可攻裏也。手足濈然而汗出者,此大便已鞕也,大承氣湯主之。若汗多,微發熱惡寒者,外未解也。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若腹大滿不通者,可與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大泄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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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景既言「脉遲尚未可攻」,而此證首言「脉遲」,復言「可攻」者,何也?夫所謂「脉遲尚未可攻」者,以腹中熱尚未甚,燥結未定,故尚未宜攻下,攻之必脹滿不食,而變結胸痞滿等證。須俟脉實結定後,方可攻之。此條雖云「脉遲」,而按之必實,且其證一一盡顯胃實,故當攻下無疑。若以脉遲,妨礙一切下證,則大陷胸之下證最急者,亦將因循縮手待斃乎? |
仲景既然說「脈遲尚未可攻」,而本條首先說「脈遲」,又說「可攻」者,是為什麼呢?所謂「脈遲尚未可攻」,是因為腹中之熱邪尚未嚴重,燥結尚未完全形成,所以尚不宜攻下,攻下必然會導致脹滿不食,而變為結胸、痞證等證。必須要等到脈象變實,大便燥結後才能攻下。本條雖然說「脈遲」,但按之必然是實脈,而且每個證候都明確顯示為胃實證,所以才毫無疑問地應該攻下。如果因為脈遲就對所有可下之證有所遲疑,那麼即使象大陷胸湯證這般急需攻下之證,亦將會因為猶豫不決而坐以待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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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讝語,發潮熱,脉滑而疾者,小承氣湯主之。因與承氣湯一升,腹中轉矢氣者,更服一升。若不轉矢氣者,勿更與之。明日不大便,脉反微濇者,裏虛也,為難治,不可更與承氣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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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雖脉遲,以有腹滿短氣,所以不得不下,且不容緩。此條脉滑而疾,即有讝語潮熱,而無喘滿實證,止宜小承氣下之。下之而脉反微濇,證變虛寒,故為難治。 |
前條雖然說脈遲,但因為有腹滿短氣,所以不得不攻下,而且不能拖延。本條脈滑而疾,即使有譫語潮熱,但沒有喘滿之實證,只應當用小承氣湯攻下。攻下後脈反微澀,證候則轉變為虛寒,所以就是難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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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病二三日,脉弱,無太陽柴胡證,煩躁,心下鞕。至四五日,雖能食,以小承氣湯少少與,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能食,但初頭鞕,後必溏。未定成鞕,攻之必溏。須小便利,屎定鞕,乃可攻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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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太陽、少陽證,則煩燥,心下鞕,屬「正陽陽明」之可下無疑矣。但其人脉弱,雖是能食,亦止宜小承氣微和之。和之而當,已覺小安,俟隔日再與小承氣稍稍多進。總由脉弱,故爾躊躇也。至六七日,竟不大便,似乎胃實,乃小便復少,正恐胃弱,而膀胱氣化之源窒,轉滲大腸,初鞕後溏耳。所以小便利,屎定鞕,乃可攻之。此段之「能食」、「不能食」,全與辨風寒無涉。言「能食」者,不可以胃強而輕下。「不能食」者,不可以胃中有燥屎而輕下也。 |
沒有太陽證和少陽證,則煩躁,心下硬無疑屬於「正陽陽明」可下之證了。只是其人脈弱,雖然能食,亦只應當用小承氣湯略微調和胃氣。服藥得當,證候已經略有緩解,等待隔日再稍微增加小承氣湯之劑量。總是由於脈弱,所以會有所猶豫。到了第六七日,竟然不大便,似乎是胃實證,而小便又少,正擔心是胃弱,而膀胱氣化無源,津液轉滲到大腸,因而大便初硬後溏。因此,小便利,燥屎已成,才能可以攻下。本條中之「能食」與「不能食」,完全與風寒無關。說「能食」,不可以因為胃氣強而輕易攻下。說「不能食」,亦不可以因為胃中有燥屎而輕易攻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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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脉弦者生,濇者死。微者,但發熱讝語,大承氣湯主之。若一服利,止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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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少陽陽明」讝語脉短者死,蓋陽明之脉本長,而反短者,為隂陽不附,故死也。此言「脉弦者生,濇者死」,蓋弦為少陽之脉,雖木勝土,而土氣未至於敗極,猶能生養木氣,故尚可生。濇則津液耗竭,血氣盡亡,故死也。○又土衰下奔,木邪難任,故弦為「失」。此便鞕土實,故弦為生。 |
按:「少陽陽明病」而見譫語脈短者,則死,因為陽明之脈為長,而反見短脈,是陰陽之氣不和,因此為死。此處言「脈弦者生,澀者死」,因為弦為少陽之脈,雖然木勝土,但土氣尚未敗絕,尚能生養木氣,所以有可生之機。而脈澀則是津液耗盡,血氣盡亡,因而為死。○另外,土氣衰敗而下陷,木邪亢盛,所以見脈弦為「失」。本條大便硬而土氣盛,所以脈弦則為可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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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出讝語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為風也。須下之,過輕乃可下。下之若早,語言必亂,以表虛裏實故也。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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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之文,似淺而實深,仲景懼人不解,已自為註腳,不識後人何故茫然。胃有燥屎,本當用下,以讝語而兼汗出,知其風邪在胸,必俟過經下之,始不增擾。所以然者,風性善行數變,下之若早,徒引之走空竅,亂神明耳。然胃有燥屎,下之不為大誤,其小誤止在未辨證兼乎風。若此者,必再一大下,庶大腸空而風邪得以併出,故自愈。此「通因通用」之法,亦「將差就錯」之法也。 。 |
本條之文字,看似簡單卻義理深奧,仲景恐後人無法理解,因此自己已經加上註解,不知道後人為何感到困惑。胃中有燥屎,本應當攻下,因為譫語兼汗出,則知風邪在胸,必須要等到邪氣過經後再攻下,才不會加劇病情。之所以如此,是因為風邪之性善行而數變,如果過早攻下只會引風邪人侵空竅,擾亂心神。然而胃中有燥屎,攻下尚不算大誤,所犯之小錯誤僅在辨證時未顧及其證尚兼風邪。出現這種情況,必須再次猛烈攻下,使大腸空虛而風邪得以一併排出,因而能自愈。這是「通因通用」之法,亦是「將錯就錯」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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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讝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六枚也,宜大承氣下之。若能食者,但鞕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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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大承氣湯下之」,舊在「但鞕爾」下,今正之。○此以「能食」、「不能食」辨燥結之微甚也。詳仲景言,病人潮熱讝語,皆胃中熱盛所致。胃熱則能消穀,今反不能食,此必熱傷胃中津液,氣化不能下行,燥屎逆攻於胃之故,故宜大承氣湯急祛亢極之陽,以救垂絕之隂。若能食者,胃中氣化自行,熱邪原不為盛,津液不致大傷,大便雖鞕而不久自行,不必用藥反傷其氣也。若以能食便鞕用承氣,殊失仲景平昔顧慮津液之旨。 |
「宜大承氣湯下之」,舊版本在「但硬爾」之後,現在加以修正。○此條以「能食」、「不能食」來辨別燥結之輕重。仔細研究仲景之論述,病人潮熱譫語,皆是胃中熱盛所致。胃熱則能消化水穀,現在反而不能食,這必然是熱邪損傷胃中之津液,使得水穀無法被氣化下行,燥屎上逆於胃中所致,因此應當急速用大承氣湯清除亢盛之陽邪,以拯救瀕絕之陰氣。若患者能食,則胃中之氣化正常,熱邪原本不為盛,津液不至於受到嚴重損傷,大便雖硬但不久便能自然下行,不需要用攻下藥而損害胃氣。如果只是以能食而大便硬便用大承氣湯,則完全背離了仲景一貫重視津液之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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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發熱,汗出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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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多則津液外滲,加以發熱,則津液盡隨熱勢蒸騰於外,更無他法以止其汗,惟有急下引熱勢從大腸而出,庶津液不敢盡越於外耳。 |
汗出過多則津液外滲,加上發熱,則津液會完全隨著熱勢而蒸騰於外,沒有無法其他方法可以止其汗出,唯有迅速攻下,使熱邪從大腸排出,這樣津液才不會完全從體外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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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下之,心中懊憹而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腹微滿,初頭讝,後必溏,不可攻之。若有燥屎者,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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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承氣湯試其可下,而用大承氣湯下之矣。若下後心中懊憹而煩,為病在氣分不解,當察其所下多少,或結或溏,然後方可定其可下不可下。設先前所下,初鞕後溏,雖腹微滿,為表邪乘虛入裏之徵,不可便下,須俟結定,乃可攻之。若先前所下純是燥屎,為下未盡,即當再與大承氣湯,以協濟前藥,急驅熱邪,則煩滿立解矣。 |
用過小承氣湯試探其為可下之證,然後才用大承氣湯攻下。如果攻下後心中懊憹而煩,為病在氣分不解,應當觀察所下大便之多少,是硬便還是稀溏,然後才能確定是否適合攻下。假如之前攻下後,大便初硬後溏,雖然見腹微滿,此為表邪乘虛入裏之象,不可隨即攻下,必須要等到大便硬才可攻下。如果之前攻下完全是燥屎,則為攻下尚未完成,即當再用大承氣湯,以加強前藥迅速清除熱邪,則心煩、腹滿就會立刻得到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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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不大便五六日,繞臍痛,煩躁,發作有時者,此有燥屎,故使不大便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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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作有時者,邪熱攻擊,燥屎上衝也,急宜大承氣湯下之無疑。 |
證候發時有時,為邪熱攻擊,燥屎上衝之象,此時無疑急需用大承氣湯攻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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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下後,六七日不大便,煩不解,腹滿痛者,此有燥屎也。所以然者,本有宿食故也,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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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下後,六七日重不大便,反加煩滿腹痛,此先前所傷,胃中宿食,因下後始得下,歸大腸而復結也,當再攻之,則熱邪與燥屎盡去,方得解散耳。 |
猛烈攻下後,六七日依然不大便,反而加劇了煩滿腹痛,這是之前所傷,胃中之宿食因為攻下而向下行,回到大腸又重新結聚,應當再次攻下,使熱邪和燥屎盡去,方可得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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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小便不利,大便乍難乍易,時有微熱,喘冒不能臥者,有燥屎也,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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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有微熱,喘促昏冒不能臥,胃府熱邪內實也,以其人之膀胱素有蓄熱,?病即小便不利,所以大便乍難乍易。津既滲入大腸,則膀胱愈涸,熱邪愈固,故宜急下以救隂為務也。 |
有時有微熱,喘促昏冒而不能平臥,為胃腑有熱邪內實,因為病者之膀胱素來蓄熱,一病即小便不利,所以大便有時難有時容易。既然津液滲入大腸,則膀胱更加枯涸,熱邪更為堅固,因此應該迅速攻下以挽救陰氣為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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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不解,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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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不解,反腹中滿痛,則邪不在表而在裏,惟有急下一法,庶滿去而病自解也。 |
發汗後不解,反而腹中滿痛,則邪氣不在表而在裏,只有急速攻下,才可消除滿痛而病自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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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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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滿時減,復如故,為虛滿,當用溫藥。今雖稍減,而實未嘗不滿,故為「減不足言」。言滿至十分,即減去一二分,不足殺其勢也,當下無疑。 |
腹滿有時減輕,然後又恢復原狀,為虛滿,應當用溫藥。現在雖然有所減輕,但實際上依然感到脹滿,所以說「減不足言」。是指十分之脹滿,即使減去一二分,仍然不足以去除病勢,無疑應當攻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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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裏證,大便難,身微熱者,此為實也,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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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條,辨證最微細。「大便難」,則非久秘,裏證不急也。「身微熱」,則非大熱,表證不急也,故曰「無表裏證」。即此可驗其熱邪在中耳,熱邪在中,亦不為急,但其人「目中不了了,睛不和」,則急矣。以陽明之脉絡於目,陽明熱甚,則土邪淩水,計惟急下,以救隂為務也。 |
本條辨證最為細微。「大便難」,則非長期便秘,反映裏證不急。「身微熱」,則非大熱,反映表證不急,因此說「無表裏證」。由此即可以驗證其熱邪在裏。熱邪在裏,亦不算急,只是其人「目中不了了,睛不和」,這才是急證。因為陽明經脈絡於目,陽明熱甚,則土邪反侮於水,只有迅速攻下,以挽救陰氣為要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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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正陽陽明」府證。 |
以上是「正陽陽明」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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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本自汗出,醫更重發汗,病已瘥,尚微煩不了了者,此大便必鞕故也。以亡津液,胃中乾燥,故令大便鞕。當問其小便日幾行,若本小便日三四行,今日再行,故知大便不久出。今為小便數少,以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不久必大便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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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因過汗傷津,雖微煩不大便,而無所苦,終非熱邪固結之比。內既無熱,水穀之餘仍隨胃氣上蒸。營衛一和,津液自溉,況「大腸小腸皆屬於胃」,燥則腸胃皆燥,潤則源流俱潤,所以小便今反數少,洵為津液還入胃中,大便不久自行無疑。 |
這是因為過度發汗而損傷津液,雖然微煩、不大便,但並無任何其它不適,終究不是熱邪內結所可比。在內既然無熱,水穀之餘氣仍能隨著胃氣上蒸。營衛之氣一旦調和,津液自然能佈散,何況「大腸小腸皆屬於胃」,乾燥則腸胃皆乾燥,滋潤則源流俱滋潤,所以如今小便反而瀕數而量少,是津液還回於胃中,無疑大便不久自然能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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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若吐,若下,若發汗,微煩,小便數,大便因鞕者,與小承氣湯和之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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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太陽病,以吐下傷隂,故令微煩,小便數,大便因鞕,皆邪漸入裏之機,故少與小承氣微和胃氣即愈。 |
本屬於太陽病,因為吐下而損傷陰液,所以引致微煩,小便數,大便因而變硬,這都是邪氣逐漸入裏之反映,因此少予小承氣湯略微調和胃氣即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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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四五日,脉沉而喘滿,沉為在裏,而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大便為難,表虛裏實,久則讝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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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四五日,正熱邪傳裏之時,況見脉沉喘滿,裏證已具而反汗之,必致燥結讝語矣。蓋燥結讝語,頗似大承氣證,此以過汗傷津,而不致大實大滿腹痛,止宜小承氣為允當耳。 |
傷寒四五日,正是熱邪傳裏之時,況且又有脈沉喘滿,裏證已經具備而反發汗,必然導致燥結譫語。因為燥結譫語,有點像是大承氣湯證,但這是發汗過多損傷津液,而未至於大實大滿腹痛,只應當用小承氣湯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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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其人多汗,以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鞕,鞕則讝語,小承氣湯主之。若一服讝語止,更莫復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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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汗讝語,下證急矣。以其人汗出既多,津液外耗,故不宜大下,但當畧與小承氣湯,和其胃氣,止其讝語而止。若過服,反傷津液,後必復結也。 |
汗出多而譫語,屬於需要迅速攻下之證。由於患者汗出多,津液外流,所以不宜猛烈攻下,只是應當稍微用小承氣湯以調和胃氣,使譫語停止即可。如果過量服用,反而會損傷津液,其後必然會再次形成燥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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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讝語。脉短者死,脉自和者不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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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太陽經得病時發汗不解,及傳陽明,重發其汗,亡陽譫語之一證也。亡陽之人,神魂無主而妄見妄聞,與熱邪傳心之候不同。況汗多則大邪必從汗解,正慮陽神飛越難返,故脉短則隂陽不附,脉和則隂陽未離,其死生但從脉定耳。其脉既短,安問藥之所長哉? |
本條論太陽經病時發汗不解,以及傳入陽明經又再度發汗,導致亡陽而譫語之證。亡陽之人,神魂無主而幻覺和幻聽,與熱邪傳入心之證候不同,況且汗多則邪氣必然從汗而解,正應該擔心陽氣飛越而難以回歸,因此脈短則陰陽不和,脈和則陰陽未分離,其生死只是取決於脈象。既然脈氣已短,哪裏需要問有什麼藥物是可用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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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實則讝語,虛則鄭聲。鄭聲,重語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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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語者,字語重疊,不能轉出下語,真氣奪之徵也。 |
重語,指言辭不斷重復,不能說出下一句話,是真氣被奪之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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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視,讝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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讝語者,心火亢極,加以直視,則腎水垂絕,心火無制,故主死。喘滿者,邪乘陽位而上爭,氣從上脫,故主死。下利者,邪聚隂位而下奪,氣從下脫,亦死也。設讝語內實,下傍流清水者,又不可誤認死證也。 |
譫語,是心火過盛,再加上直視,則腎水將竭,心火無所制約,所以為死。喘滿者,是邪氣上犯陽位而與正氣相爭,正氣從上外脫,因此為死證。下利者,是邪氣聚積於陰位而從下泄,正氣從下而脫,亦為死證。假設是內實而譫語,屬於熱結旁流者,又不應錯認為是死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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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後脉沉,沉者,內實也,下解之,宜大柴胡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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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此條既曰「傷寒後」,必是傳過三陽,因汗下太過,傷其津液,所以脉沉而見內實證。然必其人脉雖沉實,而兼見弦緊,或大熱雖去,時有微熱不除,故主此湯,以盡少陽陽明內伏之餘邪。設見沉實滑數,表證絕無者,又屬承氣證矣。 |
詳細分析本條,既然說「傷寒後」,必然是邪氣傳過三陽經之後,由於發汗、攻下太過傷及津液,所以脈沉而見內實證。然而必須是其人脈象雖然沉實,而兼有脈弦緊,或者大熱雖然消退,但仍時有微熱不去,因此用本方主治,以清除少陽和陽明內伏之餘邪。假設見脈沉實滑數,表證完全不存在者,則又屬於承氣湯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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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雙弦而遲者,必心下鞕,脉大而緊者,陽中有隂也,可以下之,宜大柴胡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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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條「脉沉者」宜下,則以大柴胡解之。此條上言「脉雙弦而遲」,為寒飲內結,次言「脉大而緊」,為寒邪留伏,皆陽中伏有隂邪,並可以下,合用大柴胡無疑。不言「當下」,而曰「可以下之」。不言「主之」,而曰「宜」者,以雙弦而遲,似乎寒證。至大而緊,又與浮緊不殊。以其心下鞕,故云「可下」,與「脉浮而大,心下反鞕,有熱屬藏者攻之」同例。世本俱作「宜大承氣湯」,傳寫之誤也。大柴胡方中有半夏、生薑之辛溫,以滌飲散寒,故可以治陽中伏匿之隂邪。若大承氣純屬苦寒,徒伐中土之沖和,則痞結下利之變,殆所必至也。 |
前條說「脈沉者」應當攻下,則用大柴胡湯治療。本條說「脈雙弦而遲」,為寒飲內結,接著說「脈大而緊」,為寒邪留伏,都是陽證中有陰邪潛伏,都可以攻下,無疑都可以用大柴胡湯。不說「當下」,而說「可以下之」。不說「主之」,而說「宜」,這是因為脈雙弦而遲,似乎是寒證。至於脈大而緊,又與脈浮緊不一樣。因為心下硬,所以說「可下」,與「脈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熱屬藏者攻之」之治法相同。現今版本都寫為「宜大承氣湯」,這是傳抄之錯誤。大柴胡湯中有半夏、生薑之辛溫,用來滌飲散寒,因此可以治療陽證中所潛伏之陰邪。如果是大承氣湯之純屬苦寒,只會攻伐中土平和之氣,則必然會引致痞結下利等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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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自汗出,若發汗,小便自利者,此為津液內竭,雖鞕不可攻之。當須自欲大便,宜蜜煎導而通之。若土瓜根,及大豬膽汗,皆可為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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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係多汗傷津及屢經汗下不解,或尺中脉遲弱,元氣素虛人,當攻下而不可攻者,並宜導法,但須分津液枯者用蜜導,熱邪盛者用膽導,溫熱痰飲固結,薑汁麻油浸栝蔞根導。惟下傍流水者,導之無益,非大承氣峻攻不効,以實結在內而不在下也。至於隂結便秘者,宜於蜜導中加薑汁、生附子末,或削陳醬薑導之,此實補仲景之未逮也。 |
凡是多汗傷津及反復發汗、攻下而不解,或尺脈遲弱,元氣素虛之人,應當攻下而不可攻下者,都應該導引法,只是必須要分津液枯竭者用蜜導引,熱邪盛者用膽汁導,而溫熱痰飲固結,用生薑汁麻油浸泡栝蔞根來導引。只有熱結旁流者,導引則無益,不用大承氣湯之猛烈攻下則不效,因為實結在內而不在下。至於陰結便秘者,應該在蜜導中加入薑汁、生附子末,或者用陳醬薑切片為引導,這實在是補充了仲景所未論及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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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少陽陽明」府證。 |
以上為「少陽陽明」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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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中閉塞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踡,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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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初病便咽乾閉塞,以其人少隂之真陽素虧,故汗下俱禁。下之則顯少隂虛寒,諸證蜂起也。 |
是說初病時即咽喉乾燥閉塞,由於患者少陰之真陽虧損,因此汗下都要禁止。如果攻下,則見少陰虛寒諸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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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外實者不可下,下之則發微熱,亡脉厥者,當臍握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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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外實者,為表熱裏寒,下之則表邪內陷,客於下焦,故脉伏不至,四肢厥逆,但當臍一片掣引而煩熱不寧也。 |
各種外實,是指表熱裏寒,若攻下則表邪內陷,犯於下焦,所以脈伏而脈氣不能到達於脈位,四肢厥冷,只是在臍周抽痛而煩熱不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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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虛者不可下,下之則大渴。求水者易愈,惡水者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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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虛下之為重虛,內竭津液,故令大渴。求水者,陽氣未竭,故易愈。 |
對各種虛證進行攻下,屬於虛其虛,使津液內竭,因此出現大渴。能要求飲水,表示陽氣未竭,因此容易病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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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數者不可下,下之則必煩,利不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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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之脉必浮大,若兼之以數,為邪氣方熾,下之則熱邪乘虛入裏,故內煩而協熱利也。 |
陽明病之脈象必定浮大,如果再加上脈數,為邪氣正猖獗,如果攻下則使熱邪乘虛入裏,因此會內煩而協熱下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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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宿病禁下。 |
以上為宿病禁用攻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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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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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證,統而言之,邪居表裏之半。析而言之,亦有在經、在府之分。然其治,總不越小柴胡隨證加減為權衡,謂其能於本經中鼓舞胃氣,升載其邪於上也。蓋少陽為樞,職司開闔,而轉運其樞者,全賴胃氣充滿,則開闔有權,其邪不敢內犯。胃氣不振,則關鑰廢弛,邪得出入無禁矣。是少陽所主,寧不重在胃氣乎? |
總而言之,少陽證反映邪氣在表裏之間。分而言之,亦有邪氣在經和在腑之分別。然而其治療則總體上離不開小柴胡湯並隨證加減為原則,因為小柴胡湯能在少陽經中鼓舞胃氣,而使邪氣隨少陽氣之升發而向上散發。因為少陽為樞,負責開合,而轉動樞機之力則全靠胃氣充盈,才能有效進行開合而使邪氣不敢內侵。胃氣不振,則門戶之開合就會失效,邪氣就可以隨意進出。所以對於少陽病相關之治療,難道不需要重視胃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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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之為病,口苦,咽乾,目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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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熱熾,故口苦。咽乾,熱聚於胸也。目眩者,木盛生風也。 |
少陽熱盛,因此口苦。咽乾,是熱邪聚於胸。目眩,則是木氣盛而動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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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讝語。此屬胃,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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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者,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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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傷寒禁發汗,少陽中風禁吐下,二義互舉,其㫖益嚴。蓋傷寒之頭痛發熱,宜於發汗者,尚不可汗,則中風之不可汗不待言矣。傷風之胸滿而煩,痰飲上逆,似可吐下者,尚不可吐下,則傷寒之不可吐下,更不待言矣。頭痛發熱,為太陽傷寒之候,以其脉不浮緊而弦細,故知邪入少陽之界矣。○脉弦細者,邪欲入裏,其在胃中之津液必為熱耗,重複發汗而驅其津液外出,安得不讝語乎?胃和者,邪散而津回也。不和者,津枯而飲結,所以煩而悸也。胸滿而煩,無形之風與有質之飲結於胸際,故非吐下所能出,徒取煩悸而已。○少陽主治,全重在陽明,故云「此屬胃,胃和則愈」,乃少陽一經之要領也。 |
少陽傷寒禁止發汗,少陽中風禁止吐下,將這兩種情況一起提出,則其用意更加嚴謹。因為傷寒之頭痛發熱,可以發汗者尚不可發汗,則中風之不可發汗自在言外。傷風之胸滿而煩,痰飲上逆,看似可以吐下,尚不宜吐下,則傷寒之不可吐下,更是不用說了。頭痛發熱屬於太陽傷寒之證候,但因為其脈不浮緊而弦細,因此可知邪氣已入少陽之區界。○脈弦細,表示邪欲入裏,胃中之津液必然被熱所耗,如果再發汗而導致津液外出,怎能不令人譫語呢?胃氣調和則邪氣散而津液回。胃氣不和,則津液枯而痰飲凝滯,所以會煩躁和心悸。胸滿而煩,是無形之風和有形之痰飲結聚在胸中,因此不是吐下所能驅散,只會加重煩躁和心悸。○少陽病之治療,所重全在陽明之氣,因此說「此屬胃,胃和則愈」,這是治療少陽病之要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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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隂當受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隂不受邪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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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三日,少陽脉小者,欲已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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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食不嘔」與「胃和則愈」互義。脉不弦大,邪微欲解之先徵。 |
「能食不嘔」,與「胃和則愈」之意相通。脈不弦大,是邪氣微弱而欲解散之先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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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脇下滿,手足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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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熱惡風,太陽證也。頸項強,太陽兼陽明證也。脇下滿,少陽證也。本當從三陽合併病之例而用表法,但其手足溫而加渴,外邪輻湊於少陽,而向裏之機已著,倘更用辛甘發散之法,是重增其熱而大耗其津也,故從小柴胡之和法,則陽邪自罷而隂津不傷,一舉而兩得之矣。 |
身熱惡風,是太陽證。頸項強,則是太陽兼見陽明證。脅下滿,為少陽證。原本應根據三陽合併病之治法而用發表法,只是其人手足溫而口渴,外邪都聚集在少陽,而病機已顯然向內發展,若再用辛甘發散之法,將會加重熱邪而耗損大量津液,因此應當用小柴胡湯之和法,則陽邪自行消散而陰津不受損傷,一舉兩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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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陽脉濇,隂脉弦,法當腹中急痛,先與小建中湯。不差者,與小柴胡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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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脉濇,隂脉弦,渾似在裏之隂寒,所以腹中急痛。腹中急痛,則隂陽乖於中,而脾氣不建矣,故以小建中之緩而和其急,腹痛止而脉不弦濇矣。若不差,則弦為少陽之本脉,而濇乃汗出不徹,腹痛乃邪傳太隂之候,則用小柴胡以和隂陽而升舉,其隂分之邪為的當無疑矣。 |
陽脈澀,陰脈弦,看似完全是在裏之陰寒,所以腹中急痛。腹中急痛,則在裏陰陽失調而脾氣不能健運,因此用小建中湯之緩而和其急,則腹痛止而脈亦不再弦澀。如果不愈,則弦為少陽病之本脈,澀則是因為汗出不透徹,腹痛則是邪氣傳入太陰之證,此時則當用小柴胡湯調和隂陽而升舉陽氣,其陰分之邪無疑是陰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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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五六日,中風,往來寒熱,胸脇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嘔,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脇下痞鞕,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熱,或欬者,與小柴胡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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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主半表半裏之間,其邪入而併於隂則寒,出而併於陽則熱,往來寒熱無常期也。風寒之外邪,挾身中有形之痰,結聚於少陽之本位,所以胸脇滿也。胸脇既滿,胃中之水穀亦不消,所以默默不欲食,即昏昏之意,非靜默也。心煩者,邪在胸脇,逼處心間也。或嘔或不嘔,或渴或不渴,諸多見證,各隨人之氣體,不盡同也。然總以小柴胡和法為主治,而各隨見證以加減之耳。本方以柴胡為少陽一經之嚮導,專主往來寒熱,謂其能升提風木之氣也。黃芩苦而不沉,黃中帶青,有去風熱之專功,謂其能解風木之邪也。半夏力能滌飲。膽為清淨之府,病則不能行清淨之令,致寒飲沃於內,熱邪滛於外,非此迅掃涎沫,則膽終不溫,表終不解也。其用人參、甘草補中者,以少陽氣血皆薄,全賴土膏資養,則木氣始得發榮,即是「胃和則愈」之意。用薑棗和胃者,不過使半表之邪仍從肌表而散也。獨怪後世用小柴胡,一㮣除去人參,加入耗氣之藥,此豈仲景立方本意哉? |
少陽之氣主於半表半裏之間,邪氣入則併於陰而惡寒,邪氣出而併於陽則發熱,所以往來寒熱而無固定時間。風寒外邪挾身中有形之痰,結聚於少陽之本位,所以胸脅滿。胸脅既然脹滿,則胃中之水穀不能消化,所以默默不欲食,即是昏昏之意,而非安靜之意。心煩,是邪氣在胸脅而壓迫心間所致。或嘔或不嘔,或渴或不渴,各種證候都會隨個人體質不同而異。但是總以小柴胡湯之和法為主治,而根據不同證候進行加減。本方以柴胡為少陽一經之嚮導,專門針對往來寒熱,意在升提風木之氣。黃芩味苦而不沉,黃中帶青,有祛除風熱之特效,能解風木之邪。半夏有滌飲之力。膽為清淨之腑,一旦有病就無法發揮清淨之功,導致寒飲積聚於內,熱邪淫溢在外,如果不迅速清除痰涎,則膽氣將始終不能回溫,表邪亦始終不解。用人參、甘草補中,是因為少陽之氣血較為虛弱,完全依賴土氣滋養,則木氣才能得以升發繁榮,這就是「胃和則愈」之意。用生薑、大棗調和胃氣,不過是為了使半表之邪氣仍從肌表透散。只是非常奇怪後世用小柴胡湯全都去除人參,而添加耗氣之藥,這難道是仲景立方之本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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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若胸中煩而不嘔,去半夏、人參,加栝蔞實一枚。若渴者,去半夏,加人參,合前成四兩半,栝蔞根四兩。若腹中痛者,去黃芩,加芍藥三兩。若脇下痞鞕,去大棗,加牡蠣四兩。若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黃芩,加茯苓四兩。若不渴,外有微熱者,去人參,加桂三兩,溫覆取微汗愈。若欬者,去人參、大棗、生薑,加五味子半升,乾薑二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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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為陽分,煩為陽邪,以陽邪留薄於胸中,故去半夏、人參之助陽,而加栝蔞實以滌飲除煩也。渴為津液受傷,故去半夏之辛燥,而用栝蔞根之清潤,加用人參之甘以益津也。腹中痛者,為陽邪攻隂,以黃芩能傷胃中清陽之氣,故去之。芍藥專主陽邪傳隂,為隂中伐木之要藥,故滯下,亦咸用之。設隂寒腹痛自利,又為切禁也。脇下痞鞕,為飲結少陽部分,故去大棗之甘壅,而加牡蠣以軟堅逐邪為務也。心下悸而小便不利,為水停心下,故去黃芩之苦寒助隂,而加茯苓以淡滲利水也。若不渴,外有微熱者,知熱邪未入於裏,故去人參而加桂枝,溫覆取微汗以解表也。若欬者,為肺氣受邪,故去參、棗之益氣,生薑之上氣,而加乾薑之辛散,兼五味之酸收,以散邪斂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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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為陽分,煩為陽邪,由於陽邪停留在胸中,所以去半夏、人參助陽之藥,而加栝蔞實以滌飲除煩。口渴為津液受損,因此去半夏之辛燥,而用栝蔞根之清潤,再加人參之甘以滋補津液。腹中痛,是陽邪攻陰所致,因為黃芩會損傷胃中清陽之氣,所以將其去除。芍藥專治陽邪傳陰,是陰中伐木之要藥,因此即使滯下亦都會用它。如果是陰寒所致之腹痛下利,則芍藥為禁忌之品。脅下痞硬,為飲邪結於少陽部位,因此去大棗之甘味壅滯,而加牡蠣以軟堅逐邪。心下悸而小便不利,是水停心下,因此去黃芩之苦寒助陰,而加茯苓以淡滲利水。若口不渴而外有微熱,可知熱邪尚未入裏,所以去人參而加桂枝,溫覆取微汗以解表。若有咳嗽,是肺氣受邪,因此去人參、大棗之益氣,去生薑之上氣,再加乾薑之辛散,以及五味子之酸收,以散邪而斂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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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柴胡湯病證而下之,若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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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之而證不罷,復與柴胡以升舉之,使邪不致陷入隂分也。設見腹痛、煩燥等證,必當從去黃芩加芍藥法矣。 |
攻下後證候不解,再以小柴胡湯升舉陽氣,使邪氣不至於陷入陰分。假如出現腹痛、煩躁等證,必須要跟從去黃芩加芍藥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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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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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證而用表藥,汗不透,故未愈,當再與輕,表則立解矣。醫見熱不除,疑為前藥不當,反與下藥,則誤矣。然雖誤下,以其先曾用過表劑,邪勢已殺,故不為逆。但未盡表邪,因下藥引入半裏,所以從少陽例治也。邪氣已入於府,與裏藥下之矣。其下未盡,故熱不去,當更與裏藥則已。醫見下之不愈,疑前藥未當,反與表藥,則誤矣。以其先前曾服過下藥,裏邪少殺,故不為逆,但未盡餘熱,因表藥提出半表,所以亦從少陽治例也。 |
本為表證而用發表藥,但汗出不透,所以不愈,應再用輕劑,表證即解。醫者見發熱不退,懷疑是前藥不當,反而用攻下之劑,則錯了。儘管誤用攻下,由於先前曾用過發表劑,邪氣之勢已被削弱,因此尚不算誤治。只是未能完全消散之表邪,因為攻下藥引邪氣入半裏,因此應遵從少陽病之治則。邪氣已進入腑,則用裏藥攻下。如果攻下後邪氣未盡,所以發熱不退,應再用攻裏之劑則愈。醫者見攻下後仍不愈,便懷疑前藥所用不當,反而用發表之藥,則是錯誤的。由於先前曾服過攻下藥,裏邪已有所削弱,因此尚不算誤治,只是未能使餘熱盡除,由於表藥使邪氣被提出半表,因此亦遵從少陽病之治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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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難,脉細者,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裡也。脉沉亦有裡也。汗出為陽微,假令純隂結,不得復有外證,悉入在裏,此為半在裏半在外也。脉雖沉緊,不得為少隂病。所以然者,隂不得有汗,今頭汗出,故知非少隂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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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微結者,陽分之邪微微結聚,不能傳出於表也。註作陽氣衰微,故陽氣結聚,大差。果爾,則頭汗出為亡陽之證,非半表半裏之證矣。果爾,則隂結又是隂氣衰微矣。玩本文「假令純隂結」等語,謂陽邪若不微結,純是隂邪內結,則不得復有外證,其義甚明。「得屎而解」,即前證過經十餘日,用大柴胡分提使傳之法也。 |
陽微結,是陽分之邪微微結聚,無法傳出於表。註家認為是陽氣衰微而陽氣結聚,完全錯了。若果真如此,則頭汗出為亡陽之證,而非半表半裏之證。若果真如此,則陰結又是陰氣衰微。仔細分析本文提到「假令純陰結」等字眼,是指陽邪若不微結,純屬陰邪內結,則不會再有外證,其意義十分明確。「得屎而解」,即前證過經十數日後,用大柴胡湯分提邪氣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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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適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而脉遲,身涼,胸脇下滿,如結胸狀,讝語者,此為熱入血室,當刺期門,隨其實而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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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七八日,熱邪傳裏之時,因經水適來,邪氣乘虛而入血室,卻不入於胃府也。經水適來而即止,必有瘀結,此為實證,故宜刺期門以瀉之。 |
中風七八日,為熱邪傳裏之時,由於正值月經來潮,邪氣乘虛而入於血室,卻不入於胃腑。若正值月經來潮而突然中斷,必然有瘀血內結,這是實證,因此應當針刺期門以瀉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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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適斷者,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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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七八日,表證已罷,經水不應斷而適斷,復見寒熱如瘧,必經行未盡而有結血。然經既行而適斷,此為虛證,故不可瀉,宜小柴胡和之。 |
中風七八日,表證已消失,月經不應中斷而恰好中斷,又見發熱惡寒如瘧病一般,必然是月經未盡而有瘀血凝結。然而月經已潮而又恰好中斷,這是虛證,因此不可用瀉法,宜用小柴胡湯和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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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適來,晝日明瞭,暮則讝語,如見鬼狀者,此為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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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邪熱在表,故經水來而不斷,雖為熱入血室,以氣分不受邪,故晝日明瞭,但夜則讝語。候經盡,熱隨血散自愈。不可刺期門,妄犯胃氣,及用柴胡犯上二焦也。 |
傷寒邪熱在表,所以月經來潮而不斷,雖然熱入血室,但因氣分不受邪,所以白晝神識清楚,只是入夜則譫語。等到月經完結,熱隨血行而散則病愈。不可刺期門傷及胃氣,以及不可用小柴胡湯以擾動上中二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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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弱氣盡,腠理開,邪氣因入,與正氣相搏,結於脇下,正邪分爭,往來寒熱,休作有時,默默不欲飲食,藏府相連,其痛必下,邪高痛下,故使嘔也,小柴胡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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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上三條熱入血室之由,尚恐「如結胸狀」四字形容不盡,重以「臟府相連,邪高痛下」暢發病情。蓋「血室」者,衝脉也,下居腹內,厥隂肝之所主也,而少陽之膽與肝相連,府邪在上,藏邪在下,胃口逼處二邪之間,所以默默不欲食而但喜嘔耳。 |
明確提及上三條熱入血室之原因,還擔心「如結胸狀」四字沒有將其描述完整,再次以「臟腑相連,邪高痛下」暢快地闡發病情。因為「血室」即是衝脈,在下位於腹內,是厥陰肝經所主,而少陽膽與肝相連,腑邪在上,臟邪在下,胃口正好在二者之間,所以會默默不欲食而只是喜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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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十日已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脇痛者,與小柴胡湯。脉但浮者,與麻黃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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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十日已去,脉浮細,嗜臥,外證已去,其證有兩:一為邪入少隂,陽邪傳裏之候。一為表邪解散不傳之候。設見胸滿脇痛,證屬少陽,當用小柴胡無疑。倘脉尚見浮緊,雖證顯少陽,仍當用麻黃湯開發腠理,使太陽之邪仍從營分而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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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已過十日,脈浮細而嗜臥,外證已經消失,此時有兩種情況:一是邪氣進入少陰,為陽邪傳裏之證。另一種是表邪解散而不再傳經之證。假如見胸滿脅痛,證候屬於少陽病,無疑應當用小柴胡湯。假如尚見脈浮緊,雖然屬於少陽證,仍當用麻黃湯開發腠理,使太陽之邪氣從營分而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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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少陽經證。 |
以上為少陽病經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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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太陽病不解,轉入少陽者,脇下鞕滿,乾嘔,不能食,往來寒熱,尚未吐下,脉沉緊者,與小柴胡湯,若已吐下,發汗,溫鍼,讝語,柴胡湯證罷,此為壞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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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吐下,雖脉沉緊者,猶當與小柴胡湯,言表邪初陷於裏,未變為實,猶可提其邪氣外出而解。若已吐下、發汗、溫鍼,是為壞病,邪氣已全入裏,正氣內傷不可用小柴胡也。然必柴胡證罷,乃為少陽壞病,不可與太陽壞病例推也。 |
尚未吐下,雖然脈沉緊者,仍當用小柴胡湯,是說表邪剛剛陷入於裏,尚未轉為胃實,尚可以引導邪氣外出而解。如果已經吐下、發汗、溫針,此為壞病,邪氣已完全進入裏,正氣內傷而不能再用小柴胡湯。然而必須是柴胡證已經消失,才為少陽之壞病,不能將其與太陽之壞病混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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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讝語,一身盡重,不可轉側者,柴胡加龍骨牡蠣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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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係少陽之裏證,諸家註作心經病,誤也。蓋少陽有三禁不可妄犯,雖八九日過經下之,尚且邪氣內犯,胃土受傷,膽木失榮,痰聚膈上,故胸滿煩驚。驚者,膽不寧,非心虛也。小便不利,讝語者,胃中津液竭也。一身盡重者,邪氣結聚痰飲於脇中,故令不可轉側。主以小柴胡和解內外,逐飲通津,加龍骨、牡蠣以鎮肝膽之驚,即是虛勞失精之人感寒,用桂枝湯加龍骨牡蠣同意。 |
此屬少陽病之裏證,各家將其註解為心經病,錯了。因為少陽病有三個治療禁忌不可觸犯,雖然八九日過經後而下之,邪氣仍然內犯,胃土受傷,膽木失去滋養,痰聚膈上,所以胸滿煩驚。驚是由於膽氣不寧,而非心虛。小便不利,譫語者,是胃中津液枯竭。全身都感到沉重,是邪氣結聚痰飲在於脅中,所以導致不能轉側。用小柴胡湯為主治以和解內外,驅除痰飲而通暢津液,加龍骨、牡蠣以鎮肝膽之驚,與虛勞失精之人感受寒邪而用桂枝加龍骨牡蠣湯之意是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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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二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者,先與小柴胡湯,嘔不止,心下急,鬱鬱微煩者,為未解也,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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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經十餘日,不知少陽證未罷,反二三下之,因而致變多矣。後四五日,柴胡證仍在,未有他變,本當兩解表裏,但其人之邪,屢因誤下而深入不能傳散,故必先用小柴胡,提其邪出半表,然後用大柴胡為合法也。 |
過經十多日,不知道少陽病證未消失,反而多次攻下,因而導致各種變化。再過四五日,柴胡證仍在而未有其他變化,本該兩解表裏,只是其人之邪氣因屢次誤下而深入,不能傳散,因此必須先用小柴胡湯,將邪氣提出至半表,然後用大柴胡湯才為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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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脇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已而微利,此本柴胡證,下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醫以圓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宜小柴胡湯以解外,後以柴胡加芒硝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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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經不解者,言三陽俱已傳過,故其治在半表半裏之間。胸脇滿而嘔,邪在少陽也。發潮熱,裏可攻也。微下利,便不鞕也。以大柴胡分解表邪,蕩滌裏熱,則邪去而微利亦自止耳。若誤用圓藥,則徒引熱邪內陷而下利,表裏俱不解也。故先用小柴胡分提以解外邪,加芒硝以蕩滌胃中之虛熱也。 |
過經不解者,是指邪氣在三陽經已經傳過,因此在半表半裏之間論治。胸脅滿而嘔,為邪在少陽。發潮熱,則可攻其裏。輕微下利,則大便不硬。用大柴胡湯來分解表邪,蕩滌裏熱,則邪氣去而輕微下利亦會自然停止。如果誤用丸藥,則只會使熱邪內陷而下利,表裏邪氣都無法消解。所以先用小柴胡湯將邪氣提出向外而解,加芒硝以蕩滌胃中之虛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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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少陽府證。 |
以上為少陽病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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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也,以法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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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寒之邪,從陽明而傳少陽,起先不渴,裏證未具。及服小柴胡湯已,重加口渴,則邪還陽明,當調胃以存津液矣。然不曰「攻下」,而曰「以法治之」,其意無窮。蓋少陽之寒熱往來,間有渴證,倘少陽未罷而恣言攻下,不自犯少陽之禁乎?所以少陽重轉陽明之證,但云「以法治之」。 |
風寒之邪,從陽明傳至少陽,最初並不口渴,裏證尚未具備。等服用小柴胡湯後,出現口渴,則是邪氣又回到陽明,當調和胃氣以保存津液。然而不說「攻下」,而說「以法治之」,其意義深遠。因為少陽病之寒熱往來,間中會有口渴,倘若少陽病證尚未消失就輕易用攻下,不就是違反了少陽病之治療禁忌了嗎?因此,當少陽之邪又傳至陽明後,只說「以法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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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少陽轉陽明府證。 |
上條為少陽病轉屬陽明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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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七八日,無大熱,其人躁煩者,此為陽去入隂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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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氣傳裏則躁煩,不傳裏則安靜也。 |
邪氣傳裏則躁煩,不傳裏則安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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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少陽經將傳太隂證。 |
上條為少陽經即將傳為太陰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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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病欲解時,從寅至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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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少陽經證自解候。 |
上條為少陽經證自解之證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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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隂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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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隂居三陽二隂之間,本無外中之寒,即有中風,亦必緣飲食後腠理疏而入,故太隂但有桂枝而無麻黃證也。《尚論》以為但舉桂枝而麻黃不待言者,亦未達此義。或言:太隂既無中寒,何得有四逆湯證?曰:此蓋脾胃表虛之人,內傷飲食得之,故太隂寒證,但曰「藏寒」,不曰「中寒」。其他傳經之證,或緣先傷飲食,或緣攻下所致,故太隂傳經之邪,無大熱證,非少隂、厥隂之比。惟桂枝大黃湯一證,乃緣誤下,陽邪內陷而腹痛,用以泄陷內之陽邪,非太隂有可下之例也。即先傷飲食致傳者,亦必邪傳胃府,乃可攻下。大率當下、當溫,以腹之或滿或痛,辨其虛實治之為當也。若循經從少陽傳次太隂,不過往來寒熱等少陽證罷,而見煩躁不寧,腹滿時痛,手足自溫,肌肉重按則熱,肌表卻不熱,脉沉細或微畏寒足冷,當從傳經例,隨證分解之。 |
太陰位於三陽與二陰之間,本來沒有外來所傷之寒邪,即使有中風,亦必定是由於飲食後腠理疏散而使邪氣入侵,因此太陰病證只有桂枝湯證而沒有麻黃湯證。《尚論》認為只舉桂枝湯證為例則麻黃湯證自在言外,亦是沒能理解到這一點。有人說:太陰病既然沒有外來之寒,為何會有四逆湯證呢?答曰:這是因為脾胃表虛之人,從內傷飲食所得,所以太陰病寒證,只說「臟寒」,而不說「中寒」。其他傳經之證,或者由於先受飲食所傷,或者由於攻下所致,因此太陰病傳經之邪,不會有大熱證,並非少陰、厥陰病之可比。只有桂枝大黃湯一證,是因為誤用攻下,使陽邪內陷而引起腹痛,用來通泄內陷之陽邪,並非說太陰病有可以攻下之病證。即便是由於先受飲食所傷而導致傳變者,亦必定是邪氣傳至胃腑,才可使用攻下。大致來說,太陰病應當攻下或溫裏,應根據腹部是否滿脹或疼痛來辨別其虛實,然後確定治療為宜。若邪氣是循經由少陽傳至太陰,不過是寒熱往來等證已消退,而見煩躁不寧,腹滿時痛,手足自溫,肌肉重按則熱,肌膚表面則不熱,脈沉細或微畏寒足冷等證,應當按照傳經之病證,根據相應之病證分別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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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隂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必胸下結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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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滿自利,太隂之本證也。吐而食不下,則邪迫於上,利甚而腹滿,則邪迫於下。上下交亂,胃中空虛,此但可行溫散。設不知而誤下之,其在下之邪可去,而在上之邪陷矣。故胸中結鞕與結胸之變頗同,胃中津液上結,胸中陽氣不布,卒難開滌也。 |
腹滿自利,是太陰病本證。嘔吐而不能食,則是邪氣向上迫,下利嚴重而腹滿,則是邪氣向下迫。邪氣上下交亂,胃中空虛,這種情況只可以進行溫散。如果不了解這一點而誤用攻下,則在下之邪氣可去,而在上之邪氣則會內陷。因此,胸中結硬與結胸之變化頗為相類,胃中津液上結,而胸中陽氣無法散布,一下子難以去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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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利不渴者,屬太隂,以其藏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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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利不渴者,屬太隂」,太隂主水穀,故病自利。內有真寒,故不渴,註謂「自利不渴,濕勝也,故用四逆軰,以燠土燥濕」,非也。仲景大意,以「自利不渴者屬太隂」,以「自利而渴者屬少隂」,分經辨證,所關甚鉅。蓋太隂屬濕土,邪熱入而蒸動其濕,則顯有餘,故不渴而多發黃。少隂屬腎水,熱邪入而消耗其水,則顯不足,故口渴而多煩躁也。今「自利不渴」,知太隂藏寒,故當溫之,宜用四逆輩,則理中等可不言而喻也。太隂濕土之藏,有寒不用理中而用四逆者,水土同出一源。冬月水暖,則土亦暖。夏月水寒,則土亦寒。所以土寒即隂內陽外,故用四逆以溫土也。 |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指太陰主運化水穀,所以太陰病有自利。內有真寒,因此口不渴。有註解說「自利不渴,濕勝也,故用四逆輩,以燠土燥濕」,這是錯誤的。仲景大意是指「自利不渴者屬太陰」,而「自利而渴者屬少陰」,按經絡來辨證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太陰屬於濕土,邪熱侵入而蒸發其濕,則會反映有餘之證,所以不渴而多見發黃。少陰屬於腎水,熱邪侵入而消耗津液,則會反映不足之證,因此口渴而多煩躁。現在是「自利不渴」,則知為太陰臟寒,所以應當用溫法,宜用四逆輩,則理中湯等則是不言而喻了。太陰濕土之臟,有寒不用理中湯而用四逆湯,是由於水土同源。冬季水暖,則土亦暖。夏季水寒,則土亦寒。因此,土寒則陰在內而陽在外,因此用四逆湯溫暖土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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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太隂藏寒證。 |
以上為太陰臟寒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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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爾腹滿時痛者,屬太隂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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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之誤下,其病皆在胸脇以上,陽邪傷陽分也。此因誤下而腹滿時痛,無胸脇等證,則其邪已入隂位,所以屬太隂也。腹滿者,太隂裏氣不和也。時痛者,有時而痛,非大實大滿之痛也,故仍用桂枝解肌之法以升舉陽邪,但倍白芍藥以收太隂之逆氣。本方不增一藥,斯為神耳。 |
太陽病被誤下後,其病位都在胸脅以上,陽邪會傷及陽分。這裏是因為誤下而腹滿時痛,沒有胸脅等證候,表明邪氣已入於陰位,因此屬於太陰病。腹滿,是太陰裏氣不和。腹滿時痛則是有時疼痛,並非大實大滿之疼痛,因此仍用桂枝湯解肌之法以升舉陽邪,只是加倍白芍藥以收斂太陰之逆氣。本方沒有增加一味藥物,這是非常神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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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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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實痛」,則非有時而痛者可例矣,故前方但倍芍藥,而此則加大黃。加大黃者,取其苦寒能蕩實熱也。以其大實大滿,宜從急下。然陽分之邪初陷太隂,未可峻攻,但於桂枝湯中少加大黃,七表三裏以分殺其邪可也。 |
「大實痛」,則與有時而痛不同,所以前方只需加倍芍藥,而此處則加大黃。加大黃是取其苦寒能蕩滌實熱。因為大實大滿,應當急速攻下。但陽分之邪初入太陰,攻下不可過於猛烈,只能在桂枝湯中稍微加大黃,用七表三裏之法分殺其表裏之邪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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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隂為病,脉弱,其人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以其人胃氣弱,易動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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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段叮嚀與《陽明篇》中互發。陽明曰「不轉失氣」,曰「先鞕後溏」,曰「未定成鞕」,皆是恐傷太隂脾氣。此太隂證而脉弱便利,減用大黃芍藥,又是恐傷陽明胃氣也。 |
這段叮嚀與《陽明篇》中所論互相發明。在陽明病中說「不轉失氣」,說「先硬後溏」,說「未定成硬」,都是恐怕會及傷太陰脾氣。本條太陰證而脈弱下利,減少用大黃和芍藥,則又是恐怕傷及陽明胃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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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繫在太隂。太隂當發身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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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隂脉本緩,故浮緩雖類太陽之中風,手足自溫則不似太陽之發熱,更不似少隂之四逆與厥,所以「繫在太隂」,允為恰當也。太隂脉見浮緩,其濕熱交盛,勢必蒸身為黃。若小便自利者,濕熱從水道而泄,不能發黃也。至七八日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其證又與少隂無別。而利盡腐穢當自止,則不似少隂之煩躁有加,下利漫無止期也。況少隂之煩而下利,手足反溫,脉緊反去者,仍為欲愈之候。若不辨晰而誤以四逆之法治之,幾何不反增危困耶?雖陽明與大隂府藏相連,其便鞕與下利自有陽分、隂分之別,而下利中又有溫裏、實脾之別。溫裏宜四逆湯,實脾宜五苓散。利水即所以實脾,脾實則腐穢不攻而去也。 |
太陰病之脈本緩,因此脈浮緩雖然類似太陽中風之脈,但手足自溫卻不像太陽中風之發熱,更不像少陰病之四逆與厥,因此說「繫在太陰」是恰當的。太陰病脈見浮緩,是濕熱交盛,必然會蒸騰而使身體發黃。如果小便自利,濕熱就會從水道排出而不會發黃。到第七八日時突然煩躁而下利每日十數次,此證又與少陰病相同。但下利盡則腐穢應當自止,則不像少陰病反而有煩躁,且持續下利不止。何況少陰病之煩躁而下利,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仍然是病情將愈之徵兆。如果不加以清楚辨證而誤用四逆湯之法治療,難道不會反而使病情更危險?雖然陽明與太陰腑臟相連,但大便硬與下利自然有陽分和陰分之別,而對下利之治療又有溫裏與實脾之別。溫裏宜四逆湯,實脾宜五苓散。利水就是為了實脾,脾氣實則腐穢不需攻下便能自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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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誤下熱傳太隂證。 |
以上為誤用攻下後熱傳太陰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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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浮而緩,手足自溫者,是為繫在太隂。太隂者,身當發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大便鞕者,為陽明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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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太隂轉屬胃府證也。脉浮而緩,本為表證,然無發熱惡寒外候,而手足自溫者,是邪已去表而入裏。其脉之浮緩,又是邪在太隂,以脾脉主緩故也。邪入太隂,熱必蒸濕為黃,若小便自利,則濕行而發黃之患可免。但脾濕既行,胃益乾燥,胃燥則大便必鞕,因復轉為陽明內實而成可下之證也,下之宜桂枝大黃湯。 |
這是太陰病轉屬胃腑證。脈浮而緩,本為表證,但卻沒有發熱惡寒等外證,而手足則自溫,這表示邪氣已離開表而入於裏。脈浮緩者,又反映邪在太陰,因為脾脈本緩。邪入太陰,熱蒸濕鬱則發黃,若小便自利,則濕氣下泄而可以避免發黃。只是既然脾濕已去,胃腑會更加乾燥,胃燥則大便必硬,因而又轉為陽明內實而成可下之證,攻下宜用桂枝大黃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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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其脉微濇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隂經上,轉入隂必利。本嘔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屬陽明也,便必鞕,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盡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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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亂為胃中鬱滯寒物,故其脉當微濇。今傷寒是外邪,脉當浮盛而不當微濇也。四五日為轉入隂經之時,忽然自利嘔逆而脉微濇者,恐是陽氣頓絕,隂氣暴逆,其勢叵測,故不可妄治,非不治也。若欲似大便而反失氣,仍不利者,此太隂轉屬陽明,必便鞕可攻,至十三日過經而愈也。 |
霍亂是由胃中鬱滯之寒物引起,因此脈象當微澀。如今傷寒是外邪,脈應當浮盛而不應微澀。四五日後為邪氣轉入陰經之時,突然自利嘔逆而脈微澀,恐怕是陽氣突然消亡,陰氣暴逆,病勢複雜難測,因此不可妄治,不是不要治療。若病者想大便但卻只是失氣而不下利者,這是太陰病轉屬陽明,一定要大便硬之後才可以攻下,到第十三日後,邪氣過經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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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後當便鞕,鞕則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後經中,頗能食,復過一經能食,過之一日當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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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下利止後,必能食而便鞕,陽明胃氣有權也。若利雖止而不能食,邪熱去而胃氣空虛也。俟過一經,胃氣漸復,自能食矣。設日久不能食,將成脾胃虛寒嘔逆變證也。或能食而久不愈,此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
此條說下利停止後,必能食而大便硬,說明陽明胃氣已恢復。如果下利雖然停止而不能食,反映了邪熱去而胃氣空虛。等過一經之後,胃氣漸漸恢復,自然能進食。假如長時間不能食,就將發展為脾胃虛寒而嘔逆之變證。或者能食卻久久不愈,這是熱氣有餘,必發癰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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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太隂轉陽明府證。 |
以上為太陰病傳變為陽明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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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隂病,脉浮者,可發汗,宜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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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隂脉尺寸俱沉細,今脉浮,則邪還於表可知矣,故仍用桂枝擊其邪之惰歸也。 |
太陰病治脈尺寸皆沉細,如今脈浮,可知邪氣返還於表,因此仍需用桂枝湯來擊退其後返還之邪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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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隂中風,四肢煩疼,陽微隂濇而長者,為欲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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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煩疼者,脾主四肢,亦風淫末疾之驗也。陽脉微隂脉濇,則風邪已去而顯不足之象。但脉見不足,正恐元氣已漓,暗伏危機,故必微濇之中更加其脉之長而不短,知元氣未衰,其病為自愈也。註家未審來意,謂「濇為血凝氣滯」,大謬。豈有血凝氣滯反為欲愈之理耶? |
四肢煩疼者,是由於脾主四肢,亦是風邪容易侵犯四肢之反映。陽脈微而陰脈澀,則風邪已經消散而氣血不足之象。只是所見脈氣不足,正恐元氣已經離散,暗藏危機,因此必須是脈微澀之中更見脈長而不短,可知元氣尚未衰弱,疾病將會自愈。註家未能明白其意,認為「澀為血凝氣滯」,這是嚴重之錯誤。怎麼會有血凝氣滯反而會有病情欲愈之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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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太隂轉陽明經證。 |
以上為太陰病傳變為陽明經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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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隂病欲解時,從亥至丑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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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太隂經證自解候。 |
上條為太陰經自解之證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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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上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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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邪在三陽,太陽為首。邪在三隂,少隂為先。少隂雖居太隂、厥隂之中,而實為隂經之表。以其與太陽表裏,又與隂維相附,且人腎氣多虛,受病最易。況原委不一,人但知少隂有傳經、直中兩岐,救隂、囘陽二法,不知直中雖當囘陽,而有兼汗、兼溫之殊。傳經雖宜救隂,復有補正、攻邪之別。豈有一概混淆,能令讀者無眩耶?蓋傳經熱邪,先傷經中之隂,甚者,邪未除而隂已竭。獨是傳入少隂,其急下之證,反十之三,急溫之證,反十之七。而宜溫之中,復有次第不同,毫釐千里。粗工不解,必於曾犯房室之證,始敢用溫,及用一切當溫之證反不能用。詎知未病先勞其腎水者,不可因是遂認為當溫也。必其人腎中之真陽素虧,復因汗下後,擾之外出而不能內返,勢必藉溫藥以囘其陽,方可得生。所以傷寒門中,亡陽之證最多。即在太陽,已有種種危候,至傳少隂,其證辨之際,仲景多少遲徊顧慮,不得從正治之法,清熱奪邪,以存隂為先務也。今將直傷隂經之證,與夫汗下太過,元氣受傷,從權用溫經之法者,疏為《上篇》,正治存隂之法,疏為《下篇》。其溫熱病之發於少隂者,另自為篇。庶涇渭條分,根蔓不亂耳。 |
傷寒病邪在三陽,以太陽病為首。邪氣在三陰,以少陰病為先。少陰位居太陰和厥陰之間,但實際上屬於陰經之表。因為少陰與太陽為表裏,又與陰維脈相連,而且人之腎氣經常虛弱,最容易受病。而少陰病致病之原因各異,醫者只知道少陰病有傳經、直中二種,只知有救陰、回陽二法,卻不知雖然需要回陽,亦有兼汗法和溫法之分別。傳經之病雖然應該救陰,但又有補正與攻邪之區別。豈能一概混淆,而使讀者不無困惑呢?由於傳經之熱邪先傷經脈中之陰氣,嚴重者是邪氣未除而陰氣已竭。單單是邪氣傳入少陰,需要急下之證反而只有十分之三,而需要急溫之證則有十分之七。而宜用溫法之中,又有不同之順序,差之毫釐,則謬以千里。粗工不明於此,必然對於曾進行犯於房事之證才敢使用溫法,而對於一切應當用溫法之證卻不敢用。哪裏知道對於未病前先消耗腎水之人,不能因此而認為必當運用溫法。必須是由於其人腎中真陽本來就虧損,再加上發汗、攻下後擾動陽氣而外散,無法內歸,必需借助溫熱藥來救逆陽氣,才能有生機。因此,在傷寒病中亡陽之證最為常見。即使在太陽病證中已經有各種危險之證,等到邪氣傳入少陰,在辨證之際,仲景常常猶豫不決,不得從正治之法只是清熱去邪而以保護陰氣為首要。現在先將直中陰經之病證,以及因為過度發汗、攻下導致元氣受損,而需要根據情況用溫經之法之內容列為《上篇》,而正治存陰之法,則列為《下篇》。對於發生在少陰之溫熱病,則另立一篇。這樣才能夠涇渭分明,不至於將根本與枝節混為一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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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之為病,脉微細,但欲寐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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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少隂之總脉總證也。蓋少隂屬水,主靜,即使熱邪傳至此經,其在先之脉雖滑大,亦必變為微細,故先之證雖煩熱不寧,亦必變為昏沉嗜臥,但仍不得安臥為異耳。況夫少隂經自感之寒證耶?但須以先見表證,至五六日後變出脉細沉數,口燥不得臥者為熱證。始病便脉微細,口中和,但欲臥者為寒證。以此明辨,萬無差誤耳。其所以但欲寐者,以衛氣行陽則寤,行隂則寐也。 |
本條討論少陰病之總脈總證。由於少陰屬水,主靜,即使熱邪傳至此經,其原先之脈雖滑大,亦必然變為微細,因此病初之證雖然煩熱不寧,亦必然變為昏沉嗜臥,只是以仍然不得安臥為不同罷了。何況是少陰經自身感受之寒證呢?只是必須要先有表證,至五六日後出現脈細沉數,口燥而不得臥者為熱證。病初便有脈微細,口中和,但欲臥者為寒證。透過這樣明確之辨證,就絕無差錯。患者之所以但欲寐,在於衛氣行於陽則醒,行於陰則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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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始得之,反發熱,脉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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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沉發熱,乃少隂兼太陽之表邪,當行表散,非少隂病四五日後隂盛格陽,真陽發露之比。但三隂之表法,與三陽迥異。三隂必以溫經之藥為表,而少隂尢為緊關,故麻黃與附子合用,使外邪出而真陽不出,纔是少隂表法之證也。 |
脈沉發熱,是少陰兼有太陽之表邪,應當發散表邪,與少陰病四五日後陰盛格陽,真陽外露是不同的。只是三陰病之發表方法與三陽病完全不同。三陰病必須用溫經之藥來發表,而在少陰病猶為緊要,因此將麻黃與附子合用,使外邪透散而真陽不出,這才是少陰病治表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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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裏證,故微發汗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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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病纔二三日,無吐利,躁煩,口渴裏證,其當從外解無疑。然少隂絕無發汗之法,汗之必至亡陽。惟此一證,其外發熱,無汗,其內不吐利,躁煩,嘔渴,乃可溫經散寒,取其微似之汗。此義甚微,在太陽經但有桂枝加附子之法,並無麻黃加附子之方。蓋太陽病無脉微惡寒之證,即當不用附子。及見脉微惡寒,吐利,躁煩等證,亡陽已在頃刻,又不當用麻黃。即此推之,凡治隂寒厥病而用麻黃者,其殺人不轉睫矣。 |
得病才二三日,沒有嘔吐下利,躁煩,口渴等裏證,則無疑應當發散外邪。然而,少陰病絕無發汗之法,汗出必然引致亡陽。只有這裏所論之證,外有發熱,無汗,內無嘔吐下利,躁煩,嘔渴,才可採取溫經散寒之法,取微似有汗。這種義理實在微妙,在太陽經病只有桂枝加附子湯之法,並沒有麻黃加附子湯之方。因為太陽病沒有脈微而惡寒之證,因此不需要用附子。等到有脈微惡寒,嘔吐下利,躁煩等證時,已快將出現亡陽,又不宜用麻黃。由此推論,凡是治療陰寒厥病而用麻黃者,都將即刻導致不測之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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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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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中和者,不渴、不躁,全無表熱可知。況背為督脉統諸陽上行之地,他處不到,獨覺其背惡寒者,則陽微隂盛之機已露一班,故灸之以火,助陽而消隂。主之以附子湯,溫經而散寒也。不知者,謂傷寒纔一二日,外證且輕,何反張皇若此?詎識仲景正以一二日即顯陽虛隂盛之證,早從暴病施治。若待三四日,勢必極盛難返,不可救藥矣。○按:少隂自感之寒,有始得之,反發熱脉沉者。有初入太陽,不作鬱熱便入少隂者。二證似不甚相遠,,若詳察病情,大相懸絕。一則隂經獨困,而太陽不至於失守,故脉雖沉,尚能發熱。即延至二三日,熱猶在表,而無吐利厥逆裏證,可見尚有太陽經外垣可恃也。一則太陽表氣大虛,邪氣即得入犯少隂。故得之二三日,尚肯惡寒,不發熱。此隂陽兩虧,較之「兩感」更自不同。「兩感」表裏皆熱,熱邪猶堪發表攻裏。此則內外皆屬虛寒,無邪熱可以攻擊,急當溫經補陽。溫補不足,更灸關元以協助之。其證雖似緩於發熱脉沉,而危殆尤甚。若稍延緩,或遇庸工不敢用大熱峻補,多致不救也。 |
口中和,是指不渴、不躁,即可知完全沒有表熱。何況背部為督脈總統諸陽上行之地,其他地方都沒有,只在背部感到惡寒,則代表陽微陰盛已經顯露,因此需用艾灸背部以助陽消陰。以附子湯為主治,溫經散寒。不明白之人會認為傷寒病才一二日,外證尚輕微,為何反而如此慌張?哪裏知道仲景正是因為一二日即顯示出陽虛陰盛之證,就應該象對待暴病一樣進行治療。如果再等三四日,疾病勢必加劇而難以治療,就不可救藥了。○按:少陰本身所感之寒,有始得之反而發熱脈沉者,亦有最初進入太陽經,沒有出現鬱熱便進入少陰經者。這二種狀況看似相若,但仔細觀察病情,差異甚大。一則陰經單獨受困,而太陽之氣不至於失守,所以雖然脈沉,尚能發熱。即使延長至二三日,其熱仍在於表,而無嘔吐下利厥逆之裏證,可見尚有太陽經在外之屏障可以依靠。另一種情況是太陽表氣大虛,邪氣即刻得以侵入少陰經。所以得病二三日後,仍感惡寒,不發熱。這是陰陽兩虧,與「兩感」更是不同。「兩感」為表裏皆熱,仍可用發表攻裏之法治其熱邪。而這裏則內外均屬虛寒,沒有邪熱可攻,需要立即溫經補陽。若溫補不足,則更需要灸關元穴以輔助。儘管證候看似不如發熱脈沉那麼急迫,但危險程度卻更高。若治療稍有延誤,或者遇到庸醫不敢用大熱峻補者,往往導致無法挽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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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脉沉者,附子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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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骨節俱痛者,太陽經病也。若手足寒而脉沉,則腎中真陽之虛審矣。可見身體骨節之痛,皆陽虛所致,而與外感不相涉也。故用附子湯以助陽而勝腎寒,斯骨節之痛盡除也。若以其痛為外感之邪,寧不殺人耶? |
全身骨節皆感疼痛者,乃太陽經病。若手足寒而脈沉,則明顯是腎中真陽虧損。可見身體骨節之痛都是陽虧所致,與外感並不相關。因此用附子湯以助陽而勝腎寒,則骨節之痛皆可盡除。若將此痛視為外感之邪而發表,難道不會殺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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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脉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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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邪入少隂,宜與腎氣兩相搏擊,乃脉見沉而不鼓,即《內經》所謂「腎氣獨沉」之義,其人陽氣衰弱可知,故當急溫以助其陽也。 |
外邪侵入少陰,應該與腎氣相抗衡,而脈沉卻無力鼓動,即《內經》所謂「腎氣獨沉」之意,可知其人陽氣虛弱,因此應急溫以助其陽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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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下利,白通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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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無陽證者,純隂之象,恐隂盛而隔絕其陽,最急之兆也,故於四逆湯中去甘草之緩,而加蔥白於薑、附之中,以通其陽而消其隂,遂名其方為「白通」,取蔥白通陽之義也。 |
下利無陽證者,屬於純陰之象,恐怕是陰氣過盛而隔絕陽氣,此乃最為危急之兆,因此在四逆湯中去甘草之緩,而加蔥白於乾薑、附子之中,以通其陽而消其陰,故此將其方名為「白通」,取蔥白能通達陽氣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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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下利,脉微者,與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脉,乾嘔煩者,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服湯,脉暴出者死,微續者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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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白通湯,反至厥逆無脉,乾嘔而煩,此非藥之不能勝病也,而無嚮導之力,宜其不入耳。故復加人尿、豬膽汁之隂以引陽藥深入。然服湯藥,脉必微續者生,暴出反死。甚哉!虛陽之易出難囘也,亦危矣。故上條纔見下利,早用白通,圖功於未著,真良法也。 |
服白通湯後反而出現厥逆無脈,乾嘔而煩,這不是藥力不能勝任病情,而是缺乏引導之力,使得藥力不能入於陰寒之中。因此再加人尿與豬膽汁,以其屬陰而能引導陽藥深入陰寒之中。然而服湯藥後,脈象必須是微續者則生,暴出者反而死。厲害啊!虛陽容易外出卻難回,亦是危險啊。因此前條才見下利,就及早用白通湯,在病情未嚴重時加以有效治療,真是治療之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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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二三日不已,至四五日,腹滿,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不利者,此為有水氣。其人或欬,或小便利,或下利,或嘔者,真武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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隂寒盛而水氾濫,由陽虛不難攝水,復不能生土以制水,以故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或小便亦利,或欬,或嘔。水性氾濫,無所不之,非賴真武坐鎮北方之水,寧有底哉?《太陽篇》中,厥逆筋惕肉瞤而亡陽者,用真武湯之法以表明之矣。茲少隂之水濕上逆,仍用真武一法以鎮攝之,可見太陽膀胱與少隂腎,一臟一腑,同居北方寒水之位。腑邪為陽邪,藉用麻黃為青龍。臟邪為隂邪,藉用附子為真武。得此二湯以滌痰導水,消隂攝陽,其神功妙濟,真有不可思議者。○按:真武湯方,本治少隂病水飲內結,所以首推朮附,兼茯苓、生薑之運脾滲水為務,此人所易明也。至用芍藥之微旨,非聖人不能。蓋此證雖曰少隂本病,而實緣水飲內結,所以腹痛,自利,四肢疼重,而小便反不利也。若極虛極寒,則小便必清白無禁矣,安有反不利之理哉?則知其人不但真陽不足,真隂亦已素虧。或隂中伏有陽邪所致,若不用芍藥固護其隂,豈能勝附子之雄烈乎?即如附子湯、桂枝加附子湯、芍藥甘草附子湯,皆芍藥與附子,並用其溫經護營之法,與保隂囘陽不殊。後世用藥,能獲仲景心法者幾人哉? |
陰寒極盛而水邪泛濫,是由於陽氣虛弱不能攝制水液,同時又無法滋生土氣以抑制水邪,因此腹痛,小便不利,四肢沉重疼痛,自下利,或小便亦利,或咳嗽,或嘔吐。水性泛濫,無所不及,若非仰賴真武湯坐鎮北方之水,難道還有其他方法嗎?《太陽篇》中,厥逆筋惕肉瞤而亡陽者,用真武湯之法已經清楚反映了這一點。現在少陰之水濕上逆,仍然用真武湯之法來鎮攝,可見太陽膀胱與少陰腎,一腑一臟,同處於北方寒水之位。腑邪為陽邪,靠麻黃而成大青龍湯。臟邪為陰邪,靠附子而成真武湯。有此二方來滌痰導水,消陰攝陽,其神奇之效果,真是不可思議。○按:真武湯方原本用於治療少陰病水飲內結,因此以白朮、附子為首,同時兼用茯苓、生薑來運脾滲水,這一點人們容易理解。至於用芍藥之微妙用意,非聖人不能理解。因為此證雖然說是少陰本病,但實際上源於水飲內結,所以會腹痛,自下利,四肢沉重疼痛,而小便反而不利。若是極虛極寒,則小便必然清澈而失禁,怎麼會反而不利之理呢?由此可知其人不但真陽不足,真陰亦早已素虧。或者陰中伏有陽邪所致,如果不用芍藥來固護陰氣,豈能抵擋附子之雄烈呢?即使像附子湯、桂枝加附子湯、芍藥甘草附子湯,都是芍藥配附子,都用其溫經護營之法,與保陰回陽之法沒有什麼不同。後世用藥,有幾人能夠領會仲景用藥之心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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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欬者,加附子半升,細辛、乾薑各一兩。若小便利者,去茯苓。若下利者,去芍藥,加乾薑二兩。若嘔者,去附子加生薑,足前成半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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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加生薑,宜矣。乃水寒上逆為嘔,正當用附子者,何以反去之耶?蓋真武中除去附子外,更無熱藥,乃為肺胃素有積熱留飲,慣嘔而去之,又法外之法也。觀後通脉四逆湯,嘔者但加生薑,不去附子,豈不甚明?所以暴病之嘔,即用真武尚不相當也。 |
嘔加生薑,是合適的。但水寒上逆引起之嘔吐,正當用附子,為何反而去除呢?因為真武湯中除附子外,再無其他熱藥,是因為肺胃素有積熱留飲,常常嘔吐而去附子,這是法外之法。看看後條通脈四逆湯治療嘔吐,只是加生薑而不去附子,用意難道不很明確嗎?所以暴病引起之嘔吐,即使用真武湯並不盡相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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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下利清穀,裏寒外熱,手足厥冷,脉微欲絕,身反不惡寒,其人面赤色,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或利止脉不出者,通脉四逆湯主之,其脉即出者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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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裏寒,種種危殆,其外反熱,其面反赤,其身反不惡寒,而手足厥逆,脉微欲絕,明系群隂格陽于外,不能內反也。故於四逆湯中,倍用乾薑,大溫其裏以勝外邪。更效白通之法,加蔥白以入隂迎陽而復其脉也。前條云「脉暴出者死」,此條云「脉即出者愈」,其辨最細。蓋「暴出」則脉已離根,「即出」其脉已返舍。由是外反發熱而不惡寒,真陽尚在軀殼。然必通其脉,其脉即出,始為休徵。設脉出艱遲,其陽已隨熱勢外散,又主死矣。 |
下利裏寒,所見種種危險證候,患者在外反見發熱,其面色反而泛紅,其身體反而不惡寒,而手足卻逆冷,脈微欲絕,明顯是陰盛格陽於外,陽氣無法內守。因此在四逆湯中,倍用乾薑,大溫其裏以勝外邪。更效仿白通湯之法,加蔥白引導藥力入於陰寒之中去迎接陽氣以恢復脈氣。前條說「脈暴出者死」,此條說「脈即出者愈」,這種分辨最為微妙。因為「暴出」則脈氣已經離開根本,而「即出」則代表陽氣已回到原位。因此在外反見發熱而不惡寒,是真陽尚在軀殼。但必須要溫通脈氣,其脈即出,才是病愈之象。如果脈出艱澀,則陽氣已隨熱勢而外散,又屬於不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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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色赤者,加蔥九莖。腹中痛者,去蔥,加芍藥二兩。嘔者,加生薑二兩。咽痛者去芍藥,加桔梗一兩。利止脉不出者,去桔梗,加人參二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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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赤色者,陽格於上,加蔥以通陽氣,故名「通脉」也。腹中痛,真隂不足也,去蔥,惡順其陽,加芍藥以收隂也。咽痛,隂氣上結也,去芍藥,惡其斂隂,加桔梗,以利咽也。利止脉不出,陽氣未復,兼隂血未充,故加人參以補其氣血,去桔梗者,惡其上載而不四通也。 |
面色紅,是陽氣被格於上,加蔥白以通達陽氣,所以名為「通脈」。腹中痛,是真陰不足,因而去蔥白,避免陽氣過度通散,加芍藥以收斂陰氣。咽痛則為陰氣上結,去芍藥以避免過度收斂,加桔梗以利咽喉。下利止而脈氣不出,是陽氣未恢復,同時陰血不足,因此加人參以補益氣血,去桔梗是為了避免其使氣血上升而不能佈散於周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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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吐利,手足厥冷,煩躁欲死者,吳茱萸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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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少隂兼厥隂之候也。吐利厥冷而至於煩躁欲死,腎肝之隂氣上逆,將成危候。故用吳茱萸以下其逆氣,人參、薑、棗以厚其脾土,乃溫經而兼溫中,則隂氣不復上干矣。 |
這是少陰病兼厥陰病之證候。嘔吐、下利、厥逆以至於煩躁欲死,是腎肝之陰氣上逆,將成危候。因此用吳茱萸降逆氣,人參、生薑、大棗子以補益脾氣,是溫經而兼溫中,則陰氣不再上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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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吐利,躁煩,四逆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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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吐下利,因致躁煩,則隂陽擾亂而竭絕可虞。更加四肢逆冷,中州之土先敗,上下交徵,中氣立斷,故主死也。使早用溫中之法,寧至此乎?○上條言「吐利,手足厥冷,煩躁欲死者」,用吳茱萸湯,此「吐利,躁煩,厥逆」,與上條不殊。何彼可治,而此不可治耶?必是已用溫中,轉加躁煩,故為死耳。 |
上吐下利,因而導致躁煩,則陰陽氣逆亂且瀕臨命絕之險。再加上四肢逆冷,中州之土氣先敗壞,上下交錯,中氣即刻耗盡,因而主死。如果及早使用溫中之法,難道會發展至此嗎?○上條說「吐利,手足厥冷,煩躁欲死者」,用吳茱萸湯,本條「吐利,躁煩,厥逆」,與上條並無不同。為何前者可治而後者不可治呢?必定是因為已經用過溫中之法,又轉而使躁煩加劇,所以為死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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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飲食入口即吐,心下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吐之。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急溫之,宜四逆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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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入口即吐,猶曰胃中不能納穀也。若不飲食之時,復欲吐而不能吐,明系隂邪上逆,此等處必加細察。若始得之便手足寒而脉弦遲,即非傳經邪熱可擬。然隂邪固有是證,而痰飲亦有其脉。設屬胸中痰實,當行吐發提之。今見欲吐不吐,洵為隂氣上逆無疑。即使膈上有寒飲乾嘔,亦屬隂邪用事,非尋常祛痰之藥可施。設誤用吐法,必致轉增其劇。計惟急溫之法以助陽勝隂,則寒飲亦得開散,一舉而兩得之也。 |
飲食入口即吐,好似說胃中無法容納穀物。若不飲食時又想吐而不能吐,明顯是陰邪上逆,對此必須細心審察。若初病時便見手足寒而脈弦遲,即不是傳經之邪熱所可比擬。然而,陰邪固然能有此證,而痰飲亦會有此脈象。假如屬於胸中痰實,應當用吐法以發越邪氣。如今欲吐不吐,無疑為陰氣上逆。即使是膈上有寒飲而乾嘔,亦屬於陰邪作祟,並非一般祛痰之藥物所能解決。如果誤用吐法,定必會加劇證候。唯有採取急溫之法以助陽氣而勝陰氣,則能化解寒飲,此乃一舉兩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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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欲吐不吐,心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隂也,虛故引水自救。若小便色白者,少隂病形悉具。小便白者,以下焦虛有寒,不能制水,故令色白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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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吐不吐,心煩,腎氣上逆之徵也。自利而渴,加以口燥舌乾,引水自救,似乎熱證之形,然腎熱則水道黃赤。若小便色白,又非腎熱,乃下焦虛寒不能制水,仍當從事溫法,不可誤認為熱而輕投寒下也。○自此條而下,凡十餘例,皆是傳次少隂虛寒壞證,仲景俱不立方者,以其隂陽兩傷,血氣並竭,多死少生故也。 |
欲吐不吐,心煩,是腎氣上逆之象。自利而渴,加上口燥舌乾,欲引水自救,看似熱證之象,但是腎熱則小便黃赤。如果小便色白,則又非腎熱,而是下焦虛寒不能制約水氣,仍應採取溫法,不要誤認為是熱證而輕易用寒下之法。○自本條而下,一共有十餘例,均是傳至少陰之虛寒壞證,仲景皆無設立治療之方,是由於其陰陽兩傷,氣血並竭,屬於多死少生之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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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脉隂陽俱緊,反汗出者,亡陽也,此屬少隂,法當咽痛而復吐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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隂陽俱緊,傷寒之脉也。傷寒無汗,反汗出者,無陽以固其外,所以邪不出而汗先出也。少隂之邪不出,則咽痛,吐利,即當用少隂溫經散寒之法,不言可知也。 |
脈陰陽皆緊,是太陽傷寒之脈。太陽傷寒應該無汗,反見汗出者,是因為無陽氣以固守其外,所以邪氣不出而汗先出。少陰之邪氣不出,則咽痛,嘔吐下利,便應當用少陰溫經散寒之法,則不需多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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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脉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陽已虛,尺脉弱濇者,復不可下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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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陽不可發汗,與上條互發,「亡」與「無」同。無陽則其邪為隂邪,隂邪本宜下,然其人陽已虛,尺脉弱濇者,復不可下,其當急行溫法,又可見矣。 |
亡陽不可發汗,與上條相互發明。「亡」與「與」同義。無陽氣則邪為陰邪,陰邪本應被攻下,但其人陽氣已虛,尺脈弱澀者,則不可攻下,應當立即採取溫法,是十分明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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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而脉緊,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萎,聲不得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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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之絡入肺中,循喉嚨,挾舌本,肺為之標。本虛則標弱,故聲亂,咽嘶,舌萎,語不得前也。 |
少陰之脈絡於肺中,經過喉嚨,挾舌根,肺為腎之標。本虛則標弱,所以聲音混亂,咽喉嘶啞,舌體萎縮,無法正常言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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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四條皆少隂經虛寒壞證也,仲景雖不出方,然猶可治。詳「少隂病,欲吐不吐」一條,宜真武湯救之。「病人脉隂陽俱緊」一條,宜附子湯加桔梗、赤石脂。「少隂病,脉微,不可發汗」一條,宜白通加人尿豬膽汁。此條厥而脉緊,則當用四逆湯溫之。反誤發汗,致聲亂,咽嘶,舌萎,不可救矣。 |
前四條均為少陰經虛寒之壞證,雖然仲景沒有提出具體處方,但仍屬可治。具體來看,「少陰病,欲吐不吐」之條文,應當用真武湯救治。「病人脈陰陽俱緊」之條文,應當用附子湯加桔梗、赤石脂。「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之條文,應當用白通加人尿豬膽汁湯。本條厥逆而脈緊,則應當用四逆湯來溫補。反而誤用發汗之法,則導致聲音混亂,咽喉嘶啞,舌體萎縮,則不可救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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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脉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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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微細沉,欲臥,少隂之本證也。汗出不煩,則陽證悉罷,而當顧慮其隂矣,乃於中間帶「欲吐」一證。「欲吐」明系隂邪上逆,正當急溫之時,失此不圖。至五六日自利有加,復煩躁,不得臥寐,非外邪至此轉增,正少隂腎中之真陽擾亂,頃刻奔散,即溫之亦無及矣。況始先不煩,今更煩躁。始先欲寐,今更不得臥寐。所存一線之陽,擾亂若此,可復收乎? |
脈微細沉而欲臥,是少陰病之本證。汗出而不煩,則陽證皆已消失,此時應當顧慮其陰邪,而在條文中則帶出「欲吐」一證。「欲吐」明顯是陰邪上逆,正當急溫之時,錯失良機則難以治療。五六日後自利加劇,又見煩躁而不得臥寐,這不是此時外邪加重,而是少陰腎中真陽擾亂,立即消散,即使溫之亦無效了。何況病初時先不煩,現在又有煩躁。病初時先欲寐,現在又不得臥寐。身體僅存之一絲陽氣如此擾亂,還有回復之可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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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惡寒,身踡而利,手足厥冷者,不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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隂盛無陽,即用四逆等法,囘陽氣於無何有之鄉。其不能囘者多矣,故曰「不治」。 |
陰盛而無陽,應立刻用四逆等治法,使陽氣從亡失之處回歸本位。但更多情況下陽氣無法回復了,所以說「不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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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四逆,惡寒而身踡,脉不至,不煩而躁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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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不至,陽已先絕。不煩而躁,孤隂頃刻自盡矣。 |
脈氣不至,陽氣已經消亡。不煩而躁,則孤陰氣亦頃刻消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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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下利止而頭眩,時時自冒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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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既止,其人似可得生,乃頭眩時時自冒者,復為死候。蓋人身隂陽相為依附者也,隂亡於下,諸陽之上聚於頭者,紛然而動,所以頭眩。時時自冒,陽脫於上而主死也。可見囘陽利止則生,隂盡利止則死矣。 |
下利已止,患者看似可以得生,而見頭眩時時自冒,又成為死證。因為人身陰陽相互依存,陰亡於下而上聚於頭之諸陽紛紛亂動,所以頭眩。時時自冒,陽氣從上而脫,因而主死。可見陽氣回復而利止則生,陰氣竭盡而利止則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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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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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陽主氣,息高則真陽上逆於胸中,本實先撥,而不能復歸於氣海,故主死也。「六七日」三字,辨證最細。少隂病喘而息高,至六七日,真氣上脫殆盡,不死何待?與太陽病二三日作喘之表證迥殊也。況少隂腎氣上乘於肺之喘,脉必虛微無力。若太陽邪氣上壅於肺之喘,脉必浮緊有力,自是不侔耳。 |
諸陽主氣,息高則真陽上逆於胸中,陽氣之根本必被拔去,陽氣不能回歸到氣海之中,所以主死。「六七日」三個字,在辨證中最為微妙。少陰病喘而息高,到第六七日,真氣從上外脫已盡,還能救治嗎?與太陽病二三天日作喘之表證完全不同。何況少陰腎氣上乘於肺所致之喘,脈象必然虛微無力。如果太陽邪氣上壅於肺所致之喘,脈象必然浮緊有力,這二者情況自然完全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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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下利,脉微濇,嘔而汗出,必數更衣,反少者,當溫其上,灸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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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而脉見陽微隂濇,為真隂真陽兩傷之候。嘔者,隂邪上逆也。汗出者,陽虛不能外固,隂弱不能內守也。數更衣反少者,陽虛則氣下墜,隂弱則動努責也。是證陽虛本當用溫,然隂弱復不宜於溫。一藥之中,既欲救陽,又欲護隂,漫難區別。故於頂上之百會穴灸之,以溫其上而升其陽,庶陽不致下留以逼迫其隂,然後隂得安靜不擾,而下利自止耳。此證設用藥以溫其下,必逼迫轉加,下利不止而隂立亡,故不用溫藥,但用灸法有如此之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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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而見脈陽微陰澀,是真陰真陽都受到損傷。嘔吐是由於陰邪上逆,汗出則是陽虛不能固守於外,陰弱不能固守於內。頻繁大便但量少者,是由於陽虛而氣陷,陰弱則常想大便。本證屬陽虛,本應用溫法,然而陰氣虛弱又不宜用溫法。一方之中,既要救陽氣,又要護陰氣,實在困難。因此在頭頂之百會穴進行灸法,以溫其上部而升舉陽氣,這樣才可以使陽氣不至於下陷而逼迫陰氣,然後陰氣得安而不受擾動,從而下利自然停止。如果對此證用藥溫其下,必然會使陽氣加劇逼迫陰氣,則下利不止而陰氣立刻消亡,因此不用溫藥,只用灸法來回復陽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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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脉不至者,灸少隂七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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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手足不逆冷而反發熱,似乎隂盡復陽之兆,但吐利未止而脉不至,又似真陽發外,故於少隂本穴用灸法以引其陽內返,斯脉至而吐利亦得自止耳。○前條皆惡寒之證,灸後用附子湯者,隂寒內凝,定非一灸所能勝。此條手足反熱,止是隂內陽外,故灸本經以招之內入,不必更用溫藥也。 |
少陰病,手足不逆冷而反發熱,看似陰邪已盡而陽氣回復之徵兆,只是嘔吐下利仍未停止而脈氣尚不至,又看似是真陽外越,因此在少陰本經選穴用灸法引導陽氣內歸,這樣脈氣才會回復,而嘔吐下利亦會自然停止。○前條皆是惡寒之證,使用灸法後再用附子湯,是由於陰寒內凝,一定不是艾灸一次就能祛盡陰邪。本條手足反熱,只是陰邪在內而陽氣外散,所以艾灸本經穴位使陽氣內歸,不必再用溫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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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少隂虛寒證。 |
以上屬少陰虛寒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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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惡寒而踡,時時自煩,欲去衣被者,可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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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煩欲去衣被,真陽擾亂不寧,尚未至出亡在外,故可用溫法。然必微煩即止,神氣不亂,手足漸溫,脉來沉微不絕,方為可治。設見躁逆悶亂,擾攘不寧,手足厥冷,脉反躁急,或散大無倫,皆死證也。 |
自煩而欲去衣被,是真陽擾動不安,尚未至於真陽外亡,所以可以用溫法。但必須是微煩即刻停止,精神不亂,手足逐漸溫暖,脈沉微不絕,方為可治。如果躁煩悶混,擾動不寧,手足厥冷,脈反躁急,或散大無倫,都屬於死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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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下利,若利自止,惡寒而踡臥,手足溫者,可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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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寒踡卧,證本虛寒。利止,手足溫,則陽氣漸復,其隂寒亦易散,故可用溫,以助其陽之復也。 |
惡寒而身體踡臥,原本屬於虛寒之證。下利止而手足溫,則是陽氣逐漸恢復,陰寒亦容易驅散。因此可以用溫法來輔助陽氣之恢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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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脉緊,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溫,脉緊反去者,為欲解也。雖煩下利,必自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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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脉本緊,至七八日自利,則隂寒得以下走,故脉反和。而手足溫暖,陽氣將復也,雖煩而利,必自愈。○三條互見,此則邪解寒囘,可勿藥自愈之證,即「緊去人安」之互辭也。 |
少陰病,脈象本當緊,到了七八日自利,則是因為陰寒得以往下散去,所以脈象反而調和。而手足溫,則是陽氣即將恢復,雖然見煩躁而下利,必然會自愈。○三條條文互相參考,這就是寒邪消解,可以不用藥而能自愈之證,亦是「緊去入安」不同之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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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中風,脉陽微隂浮者,為欲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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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邪傳入少隂,仍見陽浮隂弱之脉,則其勢方熾。必陽脉反微,隂脉反浮,乃為欲愈。蓋陽微則外邪不復內入,隂浮則內邪盡從外出,故欲愈也。 |
風邪傳入少陰,仍見陽浮陰虛之脈象,則為病勢正盛。必然陽脈反微,陰脈反浮,才為欲愈。因為陽氣微弱則外邪不再入內,陰氣外浮則內邪盡從外出,所以為欲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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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負趺陽者,為順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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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水也。趺陽,土也。諸病惡土剋水。而傷寒少隂見證,惟恐土不能制水,其水反得以氾濫,則嘔吐下利,無所不至,究令中州土敗,而真陽外越,神丹莫救矣。此脉法中消息病情之奧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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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陰脈屬水,趺陽脈屬土。各種疾病中都不應該有土剋水。但傷寒少陰病證中,則唯恐土氣不能制水,而水氣反而得以泛濫,則嘔吐下利,而水邪無所不到,最終導致中土之氣敗壞,而真陽外越,即使是神丹亦無法挽救。這是脈法中能探究病情之奧妙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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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少隂囘陽證。 |
以上為少陰回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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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欲解時,從子至寅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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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經皆解於所王之時,而少隂獨解於陽生之時。陽進則隂退,陽長則隂消,正所謂「隂得陽則解」也。即是推之,而少隂所重在真陽,不可識乎? |
各經病都在其氣旺盛之時辰而解,而少陰病則唯獨在於陽氣生發之時辰得解。陽進則陰退,陽長則陰消,正所謂「陰得陽則解」。由此推論,少陰病所重在於真陽,難道還不明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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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少隂經自解候。 |
上條為少陰經自解之證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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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下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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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脉細沉數,病在裏,不可發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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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細中加之以數,正邪熱入裏之徵。邪熱入裏,即不可發汗,發汗則動其經,而有奪血、亡陽之變,故示戒也。 |
脈沉細之中還有數象,正是邪熱入裏之象。邪熱入裏,就不可發汗,發汗則擾動經脈之氣,而有奪血、亡陽之變,因此本條提出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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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四逆,其人或欬,或悸,或小便不利,或腹中痛,或泄利下重者,四逆散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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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肢為諸陽之本,陽邪傳至少隂,陷下於裏而不能交通陽分,乃至四逆下利,其中土之陽氣亦傷,所以亟用柴胡升陷內之陽邪,枳實破內滯之結熱,甘草助脾胃之陽運,芍藥收失位之隂津,允為利解少隂隂陽痞膈之定法,慎不可以其陽熱結內而用下法也。蓋傷寒以陽為主,四逆有隂進之象,若復用苦寒攻之,則陽益虧,所以有「諸四逆者,不可下之」之戒。 |
四肢為諸陽之本,陽邪傳至少陰,下陷於裏而不能交通陽氣,最終導致四逆而下利,而中土之陽氣亦受損,因此迫切需要用柴胡升舉內陷之陽邪,枳實破散內滯之熱結,甘草協助脾胃陽氣之運轉,芍藥收斂失位之陰津,才是解決少陰陰陽痞隔之定法,切忌因為陽熱內結就用下法。因為傷寒病以陽氣為主,四逆反映了陰邪漸旺之象,如果再用苦寒攻下,則陽氣會進一步虧損,因此有「諸四逆者,不可下之」的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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欬者,加五味子、乾薑各五分,並主下利。悸者,加桂枝五分。小便不利者,加茯苓五分。腹中痛者,加附子一枚,炮令折。泄利下重者,先以水五升,煮薤白三升,煮取三升,去滓,以散三方寸匕,內湯中,煮取一升半,分溫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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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證雖屬少隂,而實脾胃不和,故爾清陽之氣不能通於四末,是用四逆散清理脾胃,而散隂分之熱滯,乃「正治」也。至於腹中痛者加附子,於此不能無疑。蓋陽邪內陷之腹痛,只宜小建中和之,而此竟用附子者,以其證雖屬陽邪,必其人內有沉寒結滯不散,更兼形體素豐,可受陽藥,方可加熱藥於清理脾胃劑中,仍是用和之法,而非溫經助陽之義,觀下文即云「泄利下重者加薤白」,則知熱滯雖得下利,究竟不能速通,所以急行滌垢為務。即欬加五味子、乾薑,總是「從治」之法,慎勿以其用熱治熱而致惑也。 |
本證雖然屬於少陰病,但實際上是脾胃不和,所以清陽之氣無法通達於四肢末端,因此用四逆散清理脾胃,散解陰分之熱滯,才是其「正治」之法。至於腹中痛加附子,這一點不能不有些疑惑。因為陽邪內陷所致之腹痛,只宜用小建中湯和之,但此處竟然用附子,是因為其證雖然屬陽邪,必定是其人內有沉寒結滯而不散,再加上素來體質豐滿,可以承受陽藥,才能在清理脾胃之方中加入熱藥,仍然屬於和法,而不是溫經助陽之法,觀後文即說「泄利下重者加薤白」,則知雖然熱滯而下利,最終還是不能迅速通達,所以迫切需要清除積滯。即使咳嗽加五味子、乾薑,總是「從治」之法,切不可因為用辛熱藥治療熱證而感到迷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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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欬而下利,讝語者,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隂汗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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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之脉,從足入腹,上循喉嚨,縈繞舌本,故多咽痛之證。則支別出肺,故間有欬證。今以火氣強迫其汗,則熱邪挾火力上攻必為欬,以肺金惡火故也。下攻必為利,以火勢逼迫而走空竅故也。內攻必讝語,以火勢燔灼而亂神識故也。小便必難者,見三證皆妨小便,蓋肺為火熱所傷,則膀胱氣化不行,大腸奔迫無度,則水穀並趨一路。心包燔灼不已,則小腸枯涸必至耳。少隂可強責其汗乎? |
少陰之脈從足入腹,向上沿著喉嚨,圍繞舌根,因此多見咽痛證。少陰脈之支別出於肺,因此間中會有咳嗽。如今火邪迫使汗出,則熱邪挾火氣之力上攻必然導致咳嗽,是由於肺金不耐火性。火邪下攻則下利,是因為火勢逼迫而通過空竅排出。火邪內攻則譫語,是因為火勢燔灼而致擾亂神明。至於小便必難,所見三證均妨礙小便,這是由於肺氣被火熱所傷,則膀胱氣化不行,大腸下行無度,則水穀同往一個方向。心包不停受火熱灼傷,則小腸一定會枯涸。少陰病難道可以強行發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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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伹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是名下厥上竭,為難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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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責少隂汗而動其血,勢必逆行而上出陽竅,以發汗皆陽藥故也。或口鼻,或耳目,較之從隂竅出者則倍危矣。「下厥」者,少隂居中,不得汗而熱深也。「上竭」者,少隂之血盡從上而越竭矣。少隂本少血,且從上逆,故為難治。然則「熱在膀胱,必便血」者,豈非以多血且從便出為順乎? |
少陰病而強行發汗則擾動其血,必然使血逆行而上出陽竅,因為發汗所用都是陽藥。血或出於口鼻,或出於耳目,相較於從下陰出血則更為危險。「下厥」者,是由於少陰位於太陰、厥陰之間,不得汗出則熱邪愈深。「上竭」者,是由於少陰之血全部由上部流出而枯竭。少陰原本少血,而其血又逆行於上,因此為難治。然而「熱在膀胱,必便血」者,難道不是因為膀胱多血而從小便出為預後良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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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咽中痛,半夏散及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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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咽中傷,生瘡,不能言語,聲不出者,苦酒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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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之熱邪薄於少隂,則隂火挾痰攻咽,所以作痛,當用半夏以滌飲,兼桂枝以散邪,甘草以緩急也。若劇者,則咽傷生瘡,音聲不出,為隂邪上結,復與寒下不宜,故用半夏以開結,雞子以潤咽,更藉苦酒消腫斂瘡,以勝隂熱也。勝隂熱者,正所以存隂也。飲散則熱解,即《內經》「流濕潤燥」之意,與厥隂喉痹麻黃升麻湯證例同。 |
太陽之熱邪迫於少陰,則陰火挾痰上攻於咽,所以咽中疼痛,應當用半夏滌飲,兼用桂枝散邪,甘草緩急。如果情況嚴重,則咽部受傷而生瘡,聲音無法發出,是由於陰邪凝結在上,就不再宜用寒下,因此用半夏散結,雞子潤咽,更透過苦酒消腫斂瘡,以剋制少陰之熱。剋制少陰之熱正是為了保存陰氣。飲散則熱除,即《內經》所謂「流濕潤燥」之意,與厥陰病喉痹而用麻黃升麻湯是相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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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二三日至四五日,腹痛,小便不利,下利不止,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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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痛,小便不利,少隂熱邪也。而下利不止,便膿血,則下焦滑脫矣。滑脫即不可用寒藥,故取乾薑、石脂之辛澀以散邪固脫,而加粳米之甘以益中虛。蓋治下必先固中,中氣不下墜則滑脫無源而自止,此「從治」之法也。成注及《內臺方》[1]謂其用乾薑而曰「裏寒」,謬矣。 |
腹痛,小便不利,屬少陰熱邪。而下利不止,大便膿血,則為下焦之氣滑脫。下焦之氣滑脫即不可用寒藥,因此用辛澀之乾薑、赤石脂之以散邪而固脫,並加甘味之粳米以補益中焦之虛。因為治療下焦必須先固護中焦,中氣不下陷則不再有滑脫之源而滑脫自止,這是「從治」之法。成無己註解和《金鏡內臺方議》說用乾薑而且又說「裏寒」,是錯誤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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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金鏡內臺方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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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下利,便膿血者,桃花湯主之。少隂病,便膿血者,可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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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下利而後便膿血,則用桃花湯。若不下利而但便膿血,則可刺經穴以散其熱。今不用刺法,當從事白頭翁湯。設更兼咽乾,心煩不得臥,又須黃連阿膠湯為合法耳。 |
先下利而後大便膿血,即用桃花湯。如果不下利而只有大便膿血,則可以刺本經之穴以散熱。如今不用刺法,則應當用白頭翁湯。假如還伴有口乾,心煩不得眠,又必須用黃連阿膠湯方為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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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自利清水,色純清,心下必痛,口乾燥者,急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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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邪傳入少隂,逼迫津水,注為自利,質清而無滓穢相雜,色青而無黃赤相間,可見陽邪暴虐之極,反與隂邪無異。但陽邪傳自上焦,其人心下必痛,口必乾燥。設係隂邪,則心下滿而不痛,口中和而不渴,必無此枯槁之象,故宜急下以救其隂也。 |
熱邪傳入少陰,迫使津液下注而為自利,大便質地清稀而無糞便混雜,顏色青而無黃赤相錯,可見陽邪暴虐至極,反而與陰邪無異。只是陽邪傳自上焦,其人心下必然疼痛,口中必然乾燥。如果是陰邪,則心下滿而不痛,口中和而不渴,必定不會出現此等乾燥之證,因此應迅速攻下以拯救陰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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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少隂傳經熱證。 |
以上為少陰傳經之熱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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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六七日,腹脹,不大便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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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之證,自利者最多,虛寒則下利清穀,滑脫則下利膿血,故多用溫藥。傳經陽邪內結,則自利純清水,溫熱病則自利作渴,並宜下奪清熱。此以六七日不大便而腹脹,可見邪熱轉歸陽明而為胃實之證,所以宜急下也。然六七日腹脹,不大便,何得目之少隂?必在先曾見咽痛,自利,煩渴,至五六日後而變腹脹,不大便。是雖邪轉入府,而胃土過實,腎水不足以上供,有立盡之勢,不得不急攻以救腎水也。 |
少陰之證,自利最為常見,虛寒則下利清穀,滑脫則下利膿血,因此常用溫藥。傳經之陽邪內結,則自利純清水,溫熱病則自利而口渴,都應及時攻下以清熱。此證因為六七日不大便而腹脹,可見邪熱傳至陽明而成胃實之證,因此應立即攻下。但是六七日腹脹,不大便,如何可以判斷為少陰證?必然是先前曾經有咽痛,自利,煩渴,到第五六日後才變成腹脹,不大便。儘管這是病邪傳入胃府,但胃土之氣過實,腎水不足以上供而有快將耗盡之勢,不得不立即攻下以挽救腎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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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少隂熱邪轉入陽明府證。 |
上條為少陰熱邪傳入陽明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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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八九日,一身手足盡熱者,以熱在膀胱,必便血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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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病,難於得熱,熱則隂盡復陽,故上篇謂「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然病全八九日,隂邪內解之時,反一身手足盡熱,則少隂必無此證,當是藏邪轉府,腎移熱於膀胱之候。以膀胱主表,故一身及手足盡熱也。膀胱之血為少隂之熱所逼,其趨必出二隂之竅,以隂主降故也。宜當歸四逆和營透表,兼疏利膀胱為合法也。 |
少陰病,較少出現發熱,發熱則表示陰邪已盡而陽氣回復,因此上篇說「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但是病情經過八九日,為陰邪內解之時,反而出現全身及手足都發熱,則少陰病必然沒有此證,應當是臟邪傳腑,腎熱轉移至膀胱之證候。因為膀胱主表,所以全身及手足都發熱。膀胱之血被少陰之熱所逼,其趨向必然透過二陰之竅而出,由於陰主下行。宜用當歸四逆湯以和營而透表,同時疏利膀胱才為合法之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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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少隂熱邪轉膀胱府證。 |
上條為少陰熱邪傳至膀胱之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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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隂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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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隂篇》中次第不一,有純陽無隂之證,有純隂無陽之證,有隂陽差多差少之證,有陽進欲愈之證,有隂進未愈之證。大率陽脉陽證,當從三陽經治法。隂脉隂證,合用少隂經治法。厥隂見陽為易愈,見隂為難愈。其隂陽錯雜不分,有必先溫其裏,後解其表。設見咽喉不利,欬唾膿血,則溫法不可用,仍當先解其表矣。世醫遇厥隂諸證,如涉大洋,茫無邊際,是以動手即錯耳。茲以類相聚,分為五截,庶學者易於入室也。 |
《厥陰篇》中層次不一,有純陽無陰之證,有純陰無陽之證,有陰陽多少之證,有陽進欲愈之證,有陰進未愈之證。總括來說,陽脈陽證,應跟從三陽經之治法。陰脈陰證,則可結合少陰經之治法。厥陰病中見陽證為易治,見陰證則難治。而陰陽錯雜不分,有必須先溫其裏,後解其表。如果見咽喉不利,咳唾膿血,則溫法不可使用,仍需先解其表。現今醫者遇到厥陰病各種證候,如涉大洋,茫無邊際,因此動手即錯。現在將其分類匯總,分為五個部分,使學者更容易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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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隂之為病,消渴,氣上撞心,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食則吐蚘。下之利不止。(「蚘」,「蛔」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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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渴者,飲水多而小便少也。厥隂邪熱盛,則腎水為之消,故「消」而且「渴」,其渴不為水止也。氣上撞心,心中疼熱者,肝火上乘,肝氣通於心也。饑不欲食者,木邪橫肆,胃土受制也。食則吐蚘者,胃中饑,蚘臭食則出也。下之利不止者,邪在厥隂,下之徒傷陽明,木益乘其所勝,是以食則吐蚘,下之利不止耳。○按:厥隂原無下法,故首先示戒云「下之利不止」。蓋厥多主下利,下利中伏有死證,中間雖有小承氣一法,因胃有燥屎,微攻其胃,非攻厥隂之邪也。厥隂與少陽表裏,邪在少陽已有三禁,豈厥隂反宜下乎?雖有「厥應下之」一語,乃對發汗而言,謂厥應內解其熱,不當外發其汗,豈可泥「應下」二字,遂犯厥隂之大戒耶?今人每謂傷寒六七日當下,此特指陽邪入腑而言,未嘗言邪傳厥隂可下也。○張卿子曰:「嘗見厥隂消渴數證,舌盡紅赤,厥冷,脉微,渴甚,服白虎、黃連等湯皆不救。」蓋厥隂消渴皆是寒熱錯雜之邪,非純陽亢熱之證,豈白虎、黃連等藥所能治乎? |
消渴,是指飲水多而小便少。厥陰邪熱盛,則腎水被消耗,所以「消」而且「渴」,其口渴是不能被飲水所消解。氣上撞心,心中疼熱者,是肝火上乘,肝氣通於心。饑不欲食者,是木邪橫行,胃土受到制約。食則吐蛔者,是由於胃中饑餓,蛔蟲聞到食物氣味則外出。下之利不止者,邪在厥陰,攻下只會損傷陽明之氣,木邪則更加乘於土氣,所以食後則嘔吐蛔蟲,攻下則下利不止。○按:厥陰病原本無攻下之法,所以首先以「下之利不止」為警示。因為厥陰病多下利,下利之中還有死證,其間雖然有小承氣湯一法,是因為胃中有燥屎,輕微攻下胃氣,並非攻厥陰之邪。厥陰與少陽相表裏,邪在少陽時治療已有三禁,豈能在厥陰病反而可以攻下?雖然有「厥應下之」一說,只是相對發汗而言,是指對於厥證應內解熱邪,而不應外發其汗,怎麼能拘泥於「應下」二字,而觸犯厥陰病治療之大忌呢?現今之人常認為傷寒六七日就應該攻下,這是特別針對陽邪入腑而言,並沒有說邪氣傳入厥陰可以攻下。○張卿子說:「嘗見厥陰消渴數證,舌盡紅赤,厥冷,脈微,渴甚,服白虎、黃連湯等湯皆不救。」因為厥陰病之消渴都是寒熱錯雜之邪,非純陽過熱之證,哪裏是用白虎湯、黃連湯等可以治療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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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膚冷,其入躁無暫安時者,此為藏厥,非蚘厥也。蚘厥者,其人當吐蚘。今病者靜而復時煩,此為胃寒。蚘上入膈,故煩,須臾復止,得食而嘔又煩者,蚘聞食臭出,其人當自吐蚘。蚘厥者,烏梅丸主之。又主久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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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厥」者,其人陽氣素虛,腎藏之真陽衰極。「蚘厥」者,始本陽邪,因發汗吐下太過,或寒飲蓄積胃中,寒熱在胃,蚘不能安而上膈也。脉微而厥,則陽氣衰微可知,然未定其「藏厥」、「蚘厥」也。惟膚冷而躁無暫安時,加以趺陽脉不出,乃為「藏厥」。「藏厥」用附子理中湯及灸法,其厥不囘者死。若是「蚘厥」,則時煩時止,未為死候,但因此而馴至胃中無陽,則死也。烏梅丸中酸苦辛溫互用,以治隂陽錯亂之邪,胃中之寒熱和而蚘自安矣。厥隂多主下利厥逆,所以久利而變膿血,亦不出此主治也。 |
「臟厥」,是由於其人陽氣素虛,腎臟之真陽極度衰弱。「蛔厥」,最初為陽邪,因為過度發汗、涌吐、攻下,或者寒飲積聚於胃中,胃內寒熱交雜,蛔蟲不安於胃中而上走於膈。脈微而厥,則可知是陽氣衰微,但還不能確定是「臟厥」還是「蛔厥」。只有皮膚冷而且持續地躁動不安,加上跌陽脈氣不見,才可定為「臟厥」。「臟厥」可用附子理中湯和灸法,如果厥冷無法得到改善,則死。如果是「蛔厥」,則時煩時靜,還不至於致命,只是如果因此而引致胃中陽氣消亡,亦會致命。烏梅丸中酸苦辛溫之藥互用,用以治療陰陽錯亂之邪氣,使胃中之寒熱得到平衡,則蛔蟲就能夠安穩下來了。厥陰病多表現為下利和厥逆,所以久利而變成膿血者,其主治之法亦不外於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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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有寒,復發汗,胃中冷必吐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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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素有寒飲,復發其汗,則大損胸中陽氣,胃中寒飲愈逆,致蚘不安而上出也。後人以理中丸加烏梅治之,仍不出仲景之成則耳。 |
病人素有寒飲,再次發汗,則會大大損耗胸中之陽氣,使胃中寒飲更加逆行,導致蛔蟲不安而上出。後人用理中丸加烏梅來治療,仍然是遵循仲景之治療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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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本自寒下,醫復吐下之,寒格,更逆吐下。若食入口即吐,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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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本自寒下」,其人下虛也。醫復吐下之,損其胸中陽氣,內為格拒,則隂陽不通,食入即吐也。「寒格,更逆吐下」,言醫不知,又復吐下,是為重虛,故用乾薑散逆氣而調其陽,「辛以散之」也。芩、連通寒格而調其隂,「苦以泄之」也。人參益胃氣而調其中,「甘以緩之」也。 |
「傷寒病本自寒下」,則其人下元虛弱。醫者再進行吐下,損傷胸中陽氣,在內發生格拒,則陰陽不通,食入即吐。「寒格,更逆吐下」,是指醫者不知病機所在,又再次用吐下治療,造成雙重虛弱,因此用乾薑散逆氣而調節陽氣,所謂「辛以散之」。黃芩、黃連通達寒格而調節陰氣,所謂「苦以泄之」。人參則補益胃氣而調節中氣,所謂「甘以緩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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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轉氣下趨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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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痛多屬虛寒,與實滿不同,若更轉氣下趨少腹,必因痛而致下利,明眼見此,自當圖功於未著也。○按:腹痛亦有屬火者,其痛必自下逆攻而上。若痛自上而下趨者,定屬寒痛無疑。 |
腹痛多數屬於虛寒,與實滿之證不同,若再有轉氣下趨少腹,必然會因為疼痛而引發下利,明眼人看到這裏,自然都知應該及早加治療。○按:腹痛亦屬於火熱者,其疼痛必然自下而攻於上。如果疼痛自上而下行者,則無疑是屬於寒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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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脉沉而遲,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熱,下利清穀者,必鬱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陽,下虛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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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陽明併病,面色緣緣正赤者,為陽氣怫鬱,宜解其表。此下利,脉沉遲而面見少赤,身見微熱,乃隂寒格陽於外,則身微熱,格陽於上則面少赤。仲景以為下陽虛者,謂下無其陽而反在外在上,故云「虛」也。虛陽至於外越上出,危候已彰,或其人陽尚有根,或用溫藥以勝隂助陽,陽得復返而與隂爭,差可恃以無恐。蓋陽返雖隂不能格,然隂尚盛,亦未肯降,必鬱冒少頃,然後陽勝而隂出為汗,邪從外解,自不下利矣。 |
太陽與陽明併病,面色緣緣正赤者,是陽氣鬱結,宜應解表。這裏見下利,脈沉遲而面色稍微泛紅,身有微熱,是陰寒格陽於外則身微熱,格陽於上則面色稍微泛紅。仲景認為下焦陽虛者,是指下焦無陽而反而在外在上,因此說「虛」。虛陽到了外越上出時,危險之病徵已經很明顯,或者其人陽氣尚有根,或者用溫熱藥以剋制陰邪而輔助陽氣,陽氣回復並能與陰氣抗爭,還可以勉強有恃無恐。因為陽氣回復而陰氣雖然不能格拒陽氣,但陰氣依然旺盛,尚不肯下行,必然需要鬱冒一會,然後陽氣勝則陰氣外出為汗,邪氣從外而解,自然就不下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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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清穀,裏寒外熱,汗出而厥者,通脉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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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辨證,此條用藥,兩相互發,然不但此也。少隂病下利清穀,面色赤者,已用其法矣。要之,通之正,所以收之也。不然,豈有汗出而反加蔥之理哉? |
上條辨別證候,本條則說明藥物治療,相互發明,然而不僅僅是這樣。少陰病下利清穀,面色泛紅者,已經有治療之法。重點是通暢陽氣以收斂陽氣。否則,怎麼會有汗出反而再加蔥白之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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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腹脹滿,身體疼痛者,先溫其裏,乃攻其表。溫裏四逆湯,攻表桂枝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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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與《太陽篇》中下利身疼,先裏後表之法無異。彼因誤下而致下利,此因下利而致腹脹,總之溫裏為急也。身疼痛,有表有裏,必清便已調,其痛仍不減,方屬於表,太陽條中已悉,故此不贅。 |
這與《太陽篇》中下利身疼,先治裏後治表之治法相同。那是由於誤下而導致下利,此則是因為下利而導致腹脹,總之以溫裏為急。身體疼痛,有表證和裏證者,必須是其大便已調,而疼痛仍然存在,方可視之為表證,《太陽篇》中已有詳細說明,所以在此就不再贅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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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清穀,不可攻表,汗出必脹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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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重舉「下利清穀不可攻表」以示戒,正互明上條所以必先溫裏然後攻表之義。見誤表其汗,則陽出而隂氣彌塞胸腹,必致脹滿而釀變耳,合用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以溫胃消脹為務也。 |
本條重伸「下利清穀不可治表」以為警示,正與上條互相發明為什麼必須先溫裏後治表之意。若誤用發汗解表,則陽氣外出而陰氣瀰漫於胸腹,必導致腹脹而引發變證,應當用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以溫胃消脹為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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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嘔,吐涎沫,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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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用吳茱萸湯有三證,一為陽明「食穀欲嘔」,一為「少隂吐利手足厥冷,煩燥欲死」。此則「乾嘔,吐涎沫,頭痛」。經絡證候各殊,而治則一者。總之下焦濁隂之氣,上乘於胸中清陽之界,真氣反鬱在下,不得安其本位。有時欲上不能,但衝動濁氣,所以乾嘔,吐涎沫也。頭痛者,厥隂之經與督脉會於巔也。食穀欲嘔者,濁氣在上也。吐利者,清氣在下也。手足厥冷者,隂寒內盛也。煩燥欲死者,虛陽擾亂也,故主吳茱萸湯。以茱萸專主開豁胸中逆氣,兼人參、薑、棗以助胃中之清陽,共襄祛濁之功。由是清陽得以上升,而濁隂自必下降矣。 |
《傷寒論》中用吳茱萸湯一共有三證,一是陽明證「食穀欲嘔」,二是「少陰病,吐利,手足厥冷,煩躁欲死」。本條則為「乾嘔,吐涎沫,頭痛」。雖然經絡之證候各不相同,但治則卻是一致的。總而言之,下焦濁陰之氣上逆於胸中清陽之界,真氣反而被在鬱於下,不得安於其本位。有時欲上而不能,只是激發濁氣,因此乾嘔而吐涎沫。頭痛是因為厥陰之脈與督脈交會於頭頂。食穀欲嘔是由於濁氣在上。吐利則是清氣在下。手足厥冷者,是陰寒內盛。煩躁欲死者,是虛陽擾亂,因此用吳茱萸湯主治。用吳茱萸專門開豁胸中逆氣,加人參、生薑、大棗以助胃中之清陽,共同起到祛除濁氣之功。因此清陽得以上升,而濁陰自然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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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而脉弱,小便復利,身有微熱,見厥者難治,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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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與微熱,似有表也。脉弱則表邪必不盛,小便利則裏邪必不盛,可見其嘔為隂邪上干之嘔,熱為陽邪外散之熱。見厥則陽遭隂掩,其勢駸危,故為難治,非用四逆湯莫可救也。 |
嘔吐與微熱,看似有表證。脈弱則表邪必然不盛,小便利則裏邪必然不盛,可見其嘔吐為陰邪上干所引起,發熱為陽邪外散所致。若見厥逆則陽氣受到陰邪壓制,情況危急,因此為難治,不用四逆湯則不可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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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隂進未愈證。 |
以上為陰進未癒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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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疼。又下利,厥逆而惡寒者,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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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汗出而熱反不去,正恐陽氣越出。若內拘急,四肢疼,更加下利,厥逆惡寒,則在裏先是隂寒,急用四逆湯以囘其陽,而隂邪自散耳。 |
大汗出而發熱反而不退,正恐陽氣外越。如果腹中拘急,四肢疼痛,更見下利,厥逆而惡寒,則是在裏先有陰寒,應當立即用四逆湯來回復陽氣,則陰邪會自然消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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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汗,若大下利而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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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證較上條無外熱相錯,其為隂寒易明。然既云「大汗、大下利」,則隂津亦亡,但此際不得不以救陽為急,俟陽囘尚可徐救其隂,所以不當牽制也。 |
此證與上條所論只是無外熱這點不同,明顯是屬於陰寒。但既然提到「大汗、大下利」,則陰液亦耗盡,只是此時不得不以拯救陽氣為急,等陽氣回復後還可以慢慢救治其陰,所以不應該被救陰所牽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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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其人汗出不止者,死,有隂無陽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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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日不利,忽發熱而利,渾是內隂外陽之象。蓋發熱而利,裏虛而外邪內入也,故曰「有隂」。汗出不止,表虛而內陽外出也,故曰「無陽」。此中伏有危機,所以仲景早為迴護,用溫用灸以安其陽。若俟汗出不止乃始圖之,則無及矣。可見邪亂厥隂,其死生全關乎少隂也。不然,厥隂之「熱深厥深」,何反謂之「有隂無陽」哉? |
六七日沒有下利,突然出現發熱而下利,全是陰邪內盛而陽氣外越之象。因為發熱而下利,是裏虛而外邪內入,因此說「有陰」。汗出不止,為表虛而內陽外浮,因此說「無陽」。其中隱藏有危機,所以仲景提早顧護陽氣,用溫法與灸法以安定陽氣。如果等到汗出不止才開始治療就來不及了。可見邪氣擾亂於厥陰,其生死全部都與少陰有關。否則,厥陰病之「熱深厥深」,怎麼反而說是「有陰無陽」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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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利汗出,發熱惡寒,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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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利汗出,發熱惡寒者,陽氣外脫也。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亡陽不能溫養經脉也,故主四逆湯以溫之。 |
嘔吐下利而汗出,發熱惡寒者,表示陽氣外脫。四肢拘急,手足厥冷者,是陽氣消亡而不能溫養經脈,因此以四逆湯主治以溫補陽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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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吐且利,小便復利而大汗出,下利清穀,內寒外熱,脉微欲絕者,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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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利不止,而且下利清穀,加之小便復利,津液四脫,裏之虛寒極矣。況外熱而汗大出,為陽復外脫。脉微欲絕者,陽氣衰微可知,急宜四逆湯復陽為要也。設四逆不足以殺其勢,其用通脉四逆具見言外矣。 |
嘔吐下利不止,而且下利清穀,再加上小便又是通利,為津液四處外脫,在裏之虛寒極重。何況外有熱而汗大出,反映陽氣又外脫。脈微欲絕者,則可知陽氣衰微,急需用四逆湯回復陽氣為首要。如果四逆湯不足以抑制陰寒之勢,不用說都需要用通脈四逆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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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已下斷,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不解,脉微欲絕者,通脉四逆加豬膽汁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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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已下止,當漸向安,不得復有汗出而厥,四肢拘急也。今脉微欲絕者,則其吐下已斷,又為真陽垂絕矣,急宜通脉四逆追復元陽,更加豬膽為隂嚮導也。 |
嘔吐下利已經停止,應當逐漸趨向平穩,不應再出現汗出而厥冷,四肢拘急。如今脈微欲絕,則所見嘔吐和下利之停止,又屬於真陽將絕,急需用通脈四逆湯來追復元陽,並加豬膽汁作為引陽藥入陰分之嚮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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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寒,脉微而復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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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血本不宜用薑、附以損隂,陽虛又不當用歸、芍以助隂,此以利後惡寒不止,陽氣下脫已甚,故用四逆以復陽為急也。其所以加人參者,不特護持津液,兼陽藥得之愈加得力耳。設誤用隂藥,必致腹滿不食,或重加泄利嘔逆,轉成下脫矣。 |
亡血本來不宜用乾薑、附子而損傷陰液,陽虛又不應當用當歸、白芍而助陰,這裏是因為下利後惡寒不止,陽氣下脫已經很嚴重,因此應該用四逆湯回復陽氣為急務。之所以加人參,不僅僅是為了保護津液,同時亦因為陽藥得人參則更加有力。如果誤用補陰藥,必然導致腹脹滿而不能食,或者加重泄利嘔吐,轉而形成陽氣下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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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脉虛復厥者,不可下。此為亡血,下之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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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五六日,邪入厥隂,其熱深矣。乃陽邪不上結於胸,隂邪不下結於腹,其脉虛而復厥,乃非熱深當下之比。以其亡血傷津,大便枯澀,恐人誤認五六日熱入陽明之燥結,故有「不可下之」之戒。蓋脉虛腹濡,知內外無熱。厥則隂氣用事,即當同上條「亡血」例治。設其人隂血更虧於陽,或隂中稍挾陽邪,不能勝辛熱者,又屬當歸四逆證矣。 |
傷寒病五六日,邪氣入於厥陰,則熱邪已經很嚴重了。此時陽邪沒有上結於胸,陰邪亦不結於腹,見脈虛而又有厥證,則並非熱邪嚴重而應當下之所可比。因為亡血傷津,大便乾燥,仲景恐人誤以為五六日邪氣入於陽明而致燥結,因此有「不可下之」之戒。由於脈虛而腹部柔軟,可知內外無熱。厥證是陰氣所致,即應當按上條「亡血」之證來治療。如果其人陰血比陽氣更虧虛,或者陰中稍微兼夾陽邪,不能用辛熱藥者,則又應該屬於當歸四逆湯所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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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者手足厥冷,言我不結胸,小腹滿,按之痛者,此冷結在膀胱關元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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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邪必結於陽,隂邪必結於隂,故手足厥冷,小腹滿,按之痛者,邪不上結於胸,其非陽邪可知,其為隂邪下結可知,則其當用溫用灸更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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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邪必然結於陽位,陰邪必然結於陰位,因此手足厥冷,小腹滿,按之痛者,是邪氣不上結於胸,則可知並非陽邪所致,而是陰邪結於下,則可知應當用溫法或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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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六七日,脉微,手足厥冷,煩燥,灸厥隂,厥不還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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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微而厥,更加煩燥,則是陽微隂盛,灸毛際以通其陽,而陽不囘則死。灸所以通陽也,厥不還,則陽不囘可知矣。 |
脈微而厥,再加上煩躁,則是陽氣虛而陰邪盛,在下陰毛際處進行灸法以通達陽氣,如果陽氣不回則死。灸法是為了通達陽氣,如果厥冷不退,則可知陽氣沒有回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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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手足厥冷,無脉者,灸之不溫。若脉不還,反微喘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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灸之不溫,脉不還,已為死證。然或根柢未絕,亦未可知。設陽氣隨隂火上逆,胸有微喘,則孤陽上脫而必死矣,與「少隂病六七日息高者死」正同。 |
灸後手足不溫而脈氣未恢復,已經是死證。然而,或者陽氣之根本未絕,亦不一定。假如陽氣跟隨陰火上逆而見微喘,則孤陽上脫而必死,與「少陰病六七日,息高者死」正好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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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後脉絕,手足厥冷,晬時脉還,手足溫者生,脉不還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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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絕」不惟無陽,而隂亦無矣。陽氣破散,豈有隂氣不消亡者乎?晬時脉還,乃脉之伏者復出耳。仲景用灸法,正所以通陽氣,而觀其脉之「絕」與「伏」耳,故其方即名通脉四逆湯。服後利止脉出,則加人參以補其亡血。若服藥晬時脉仍不出,是藥已不應,其為「脉絕」可知。 |
「脈絕」不單是無陽,同時亦是無陰。陽氣破散,怎麼會有陰氣不消亡之理呢?如果一天後脈氣恢復,這是之前之伏脈外出。仲景用灸法,正是為了通達陽氣以觀察其脈是「絕」還是「伏」,因此其方被稱為通脈四逆湯。服用後下利止而脈出,然後再加人參補益已亡之血。如果服藥後一整天而脈氣仍未恢復,這是服藥無效,則可知是「脈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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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熱,下利厥逆,躁不得臥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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躁不得臥,腎中陽氣越絕之象也。大抵下利而手足厥冷者,皆為危候,以四肢為諸陽之本故也。加以發熱,躁不得臥,不但虛陽發露,而真隂亦已爍盡無餘矣,安得不死乎? |
躁而不得臥,是腎中陽氣外越而亡絕之象。一般而言,下利而手足厥冷者,都屬於危險之證候,因為四肢為諸陽之本。再加上發熱,躁不得臥,不單是虛陽外越,而真陰亦已經消耗殆盡,怎麼可能不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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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熱,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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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證但發熱則不死,以發熱則邪出於表,而裏證自除,下利自止也。若反下利厥逆,煩躁有加,則其發熱又為真陽外散之候。隂陽兩絕,故主死也。 |
厥證只有發熱則不至於死,因為發熱則邪氣外出於表,而裏證自然消除,下利自然停止。但如果反而下利厥逆,更見煩躁,則發熱又屬於真陽外脫之象。陰陽兩氣皆絕,所以主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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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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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利而熱,不兩存之勢也。發熱而厥七日,是熱者自熱,厥利者自厥利,隂陽兩造其偏,漫無相協之期,故雖未見煩躁,已為難治。蓋治其熱則愈厥愈利,治其厥利則愈熱,不至隂陽兩絕不止耳。 |
厥冷,下利而發熱,不應該同時存在。發熱而厥冷七日,是發熱為獨立之發熱,而厥冷下利為獨立之厥冷下利,陰陽之證各自發展,彼此沒有相互協調之日,所以雖然未見煩躁,已經為難治。因為治發熱則會加劇厥冷下利,治厥冷下利則會加劇發熱,這種狀態不到陰陽之氣皆絕則不會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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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脉遲為寒,今與黃芩湯復除其熱,腹中應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名除中,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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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遲為寒,寒則胃中之陽氣已薄,不可更用寒藥矣。腹中即胃中,今胃冷而反能食,則是胃氣發露無餘,其陽亦必漸去,不能久存,故為必死。較後條之「食以索餅不發熱」者,自是天淵。 |
脈遲為有寒,有寒則胃中之陽氣已經薄弱,不能再用寒藥。腹中,即胃中,胃寒反而能食,則是胃氣完全外泄,胃陽亦必然逐漸消亡,無法長期存於胃中,因此為必死。與後文所說「食以索餅不發熱」者,自然是天壤之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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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純隂無陽證。 |
以上為純陰無陽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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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脉大者,虛也,以其強下之故也。設脉浮革,因爾腸鳴者,屬當歸四逆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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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脉大,為虛陽下陷。設脉浮革,為風邪乘虛襲肝。風邪結聚,則水飲停留,因爾腸鳴者,宜當歸四逆以散風利水也。 |
下利而脈大,代表虛陽下陷。假如脈浮革,則為風邪乘虛犯肝。風邪凝聚,則水飲停滯,因而出現腸鳴者,宜用當歸四逆湯以散風利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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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厥寒,脉細欲絕者,當歸四逆湯主之。若其人內有久寒者,宜當歸四逆加茱萸生薑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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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厥寒,脉細欲絕,似乎隂寒之極。蓋緣陽邪流入厥隂營分,以本虛不能作熱,故脉細欲絕也。此為隂鬱陽邪,所以仲景處方仍用桂枝湯和其中外,加當歸以和厥隂之營血,通草以通太陽之本,細辛以淨少隂之源,使陽邪得從外解,本非治隂寒四逆之藥也。蓋脉細欲絕,為隂氣衰於內,不能鼓動其脉,而肌表之陽亦虛,非真陽內虧之比,故藥中宜歸、芍以濟隂,不宜薑、附以劫其隂。即其人素有久寒者,但增吳茱萸、生薑。由是觀之,則乾薑、附子寧不在所禁乎?久寒者,陳久之寒,非時下直中之寒也明矣。○前條「下利脉大」,亦用此湯者,以下多傷隂,隂傷則陽不歸附,故脉雖浮大,而證仍屬血虛也。 |
手足厥寒,脈細欲絕,似乎是陰寒極盛。因為陽邪入侵厥陰之營分,由於本身虛弱無法出現發熱,所以脈細欲絕。這是陰氣鬱閉陽邪所致,因此仲景處方依然用桂枝湯和其內外,加當歸以調和厥陰之營血,通草以通太陽之本氣,細辛以淨化少陰之本源,使陽邪得以從外而解,此方本非治療陰寒四逆之藥物。由於脈細欲絕,是陰氣衰弱於內而無法鼓動脈氣,而肌表之陽氣亦虛弱,與真陽虧損不同,所以方中用當歸、芍藥以補益陰氣,而不宜用乾薑、附子而傷陰氣。即使其人素有久寒,只是增加吳茱萸、生薑。由此可見,乾薑、附子難道不是應該禁用嗎?所謂久寒,指的是陳久之寒邪,而非當下直中之寒邪。○前條「下利脈大」,亦使用本方,由於下利多會傷及陰氣,陰氣受損則陽氣無法依附,因此雖然脈浮大,而證候仍然屬於血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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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促,手足厥逆者,可灸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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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厥逆,本當用四逆湯,以其脉促,知為陽氣內陷而非陽虛,故但用灸以通其陽,不可用溫經藥以助陽也。 |
手足厥逆,本當用四逆湯,因其脈促,可知是陽氣內陷而非陽虛,因此只是用灸法來通達陽氣,不可用溫經藥來助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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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凡厥者,隂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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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有寒熱之異,治雖天壤,而不可下則一,總由脾胃之隂陽不相順接,所以不能溫順四末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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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證有寒熱之分,治法雖然有天壤之別,但不能攻下則是一樣的,總是由於脾胃之陰陽氣不相順接,所以無法溫暖四肢末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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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熱少厥微,指頭寒,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熱除也。欲得食,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脇煩滿者,其後必便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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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少厥微,指頭微寒,其候原不為重。然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胃中津液傷而困矣。若小便利色白,則邪熱暗除,胃氣漸復,故欲得食。若厥而嘔,胸脇滿不去,則邪聚中焦,故嘔而煩滿,其後隂邪必走下竅而便血,以厥隂主血故也。 |
發熱少而厥證輕,只是手指頭微寒,這種證候原本並不嚴重。但患者卻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胃中津液已經受傷。如果小便利且色白,則邪熱慢慢被除去,胃氣逐漸恢復,因此欲得食。若出現厥而嘔,胸脅滿不解,則邪熱聚積在中焦,因而有嘔吐而煩滿,之後陰邪必然會走下竅而便血,因為厥陰主血之緣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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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寸脉反浮數,尺中自澀者,必清膿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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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為隂邪,浮數為陽脉。若隂盡復陽,則尺脉自和。今尺中自澀,乃熱邪搏結於隂分,雖寸口得陽脉,究竟隂邪必走下竅而便膿血也。○此條與上條「厥嘔胸脇煩滿」者,雖有輕重之殊,而治法不異,並宜白頭翁湯。膿血止,芍藥甘草湯。 |
下利為陰邪所致,脈浮數屬陽脈。如果陰邪盡去而陽氣恢復,則尺脈會自和。如今尺脈澀,是因為熱邪積聚在陰分,雖然寸口見陽脈,但最終陰邪必定走下竅而大便膿血。○本條與上條「厥嘔胸脅煩滿」,雖然程度有輕重之不同,但治法卻相同,都應該用白頭翁湯。膿血停止後,則服芍藥甘草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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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其病當愈。四至七日熱不除者,其後必便膿血。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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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以惡寒發熱為病進,恐其邪氣傳裏也。厥隂以厥少熱多為病退,喜其隂盡復陽也。然熱氣有餘,又為內外癰膿便血之兆矣。 |
太陽病以惡寒發熱代表病進,是擔心邪氣傳入於裏。厥陰病以厥少熱多代表病進,是願意陰邪盡去而陽氣恢復。然而如果熱氣有餘,又是內外癰膿而大便膿血之先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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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熱始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當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為除中。食以索餅,不發熱者,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脉之,其熱續在者,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並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脉之而脉數,其熱不罷者,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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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隂經中,內藏真陽,最患四逆,故云「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厥隂經中,內無真陽,不患其厥,但患不能發熱,與夫熱少厥多耳。然厥證多兼下利,其陽熱變為隂寒者,十常六七也。論中恐暴熱來出而復去,後三日脉之,其熱尚在,形容厥證重熱之脉證如睹。然得熱與厥相應,尤無後患。若熱氣有餘,病勢雖退,其後必發癰膿,以厥隂主血,熱與血久持不散,必致壅敗也。 |
少陰經中,內藏真陽,最怕有四逆證,因此說「吐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厥陰經中,內無真陽,不怕有厥證,只是擔心其不能發熱,以及熱少而厥多。然而厥證常常伴隨下利,其中十之六七其陽熱會轉為陰寒。條文中擔心暴熱出現後又消失,三日之後再次診脈,而仍有發熱,將厥證中重視發熱之脈證描述得如同親眼所見。然而只要發熱和厥證之日子能夠相應,則尤其沒有後患。如果熱氣有餘,雖然病勢已退,其後必然會發癰膿,由於厥陰主血,熱與血相持日久不散,必然會導致氣血壅塞敗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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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厥而心下悸者,宜先治水,當與茯苓甘草湯,卻治其厥。不爾,水漬入胃,必作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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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厥而心下悸,以邪熱內深,飲水過多,水氣乘心所致也。水者,心火所畏,故乘之則動悸不寧。飲之為患,甚於他邪。所以乘其未漬入胃,先用茯苓甘草湯,以清下利之源,後乃治厥,庶不致厥與利相因耳。 |
傷寒病出現厥而心下悸動,是因為邪熱內深,飲水過多而水氣上乘於心所致。水,是心火所畏懼,因此當水邪乘心則心悸不安。飲邪所引致之病變,比其他邪氣更嚴重。因此應乘水邪尚未入胃之前,先用茯苓甘草湯以清下利之病源,然後才治療厥證,這樣才可以避免厥證和下利相互加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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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後更煩,按之心下濡者,為虛煩也,宜梔子豉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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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下利而更煩,似乎邪未盡解然,必心下濡而不滿,則為虛煩,與陽明誤下胃虛膈熱之證頗同,故俱用湧法也。 |
已經下利而更見煩躁,似乎邪氣尚未盡除一樣,必須是心下軟而不滿,才是虛煩,與陽明病誤下後胃虛膈熱之證候相似,因此都用涌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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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脉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脉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泄利不止者,為難治,麻黃升麻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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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表裏錯雜之邪,雖為難治,非死證也。夫下後寸脉沉而遲,明是陽邪陷隂之故,非陽氣衰微可擬。手足厥逆者,胃氣不布也。下部脉不至者,因泄利不止而隂津下脫也。咽喉不利,唾膿血者,陽邪搏隂上逆也。所以仲景特於隂中提出其陽,得汗出而錯雜之邪盡解也。○或問:傷寒三陽證宜汗,而厥隂證中有麻黃升麻湯之例,其故何也?詳此證之始,原系冬溫,以其有咽痛下利,故誤認傷寒裏證而下之,致泄利不止,脉變沉遲,證變厥逆,皆熱邪內陷。種種危殆,賴真隂未漓,猶能驅邪外行。而見咽喉不利,唾膿血,明系熱邪返出,遊溢少隂經脉之候,亦為木槁土燔,淩爍肺金之候。方中用麻黃、升麻,所以升陷內之熱邪。桂枝、芍藥、甘草、當歸調其營衛。緣太陽、少隂之邪既以併歸厥隂,故於桂枝湯三味中必加當歸,以和隂血。葳蕤、天冬下通腎氣,以滋上源。且葳蕤為治風溫咽痛熱欬之專藥。本文雖不曰欬,而云「咽喉不利,唾膿血」,可知其必然大欬而膿血始應也。黃芩、芍藥、甘草治邪併於內之自利,知母、石膏、甘草治熱伏少隂之厥逆。其邪既伏於少隂,非知母則鬱熱不除。且熱必由陽明而解,非石膏則腠理不開。其所以用乾薑、白朮、茯苓者,以其既經大下,非此不能保護中州耳。朱奉議以此湯裁去升、知、冬、芍、薑、朮、桂、苓,加入葛根、羌活、川芎、杏仁、白薇、青木香,以治風溫,總不出此範圍也。 |
這是表裏錯雜之邪氣,雖說難治,但並非死證。下利後寸脈沉而遲,明顯是陽邪陷入於陰所致,並非陽氣衰微。手足厥逆,是因為胃氣不能佈散。下部脈不至,是因為泄利不止而陰津下脫。咽喉不利而唾膿血,是陽邪搏陰氣而上逆。因此仲景特別從陰中升提陽氣,得汗出則錯雜之邪得以盡除。○或問:傷寒病三陽證應當發汗,而厥陰證中有麻黃升麻湯發汗,其原因是什麼?詳細分析此證開始時,原本屬於冬溫,由於有咽痛下利,所以被誤認為是傷寒病裏證而被攻下,導致泄利不止,脈變為沉遲,證候變為厥逆,這都是熱邪内陷所致。種種危急之證,幸好真陰尚未耗盡,尚能驅邪外散。而咽喉不利,唾膿血,明顯是熱邪再現,遊走於少陰經脈之證候,亦是木槁土燔,淩爍肺金之證候。方中用麻黃、升麻以升提內陷之熱邪。桂枝、芍藥、甘草、當歸調和營衛。因為太陽、少陰之邪氣既然已經併歸於厥陰,所以在桂枝湯三味之中必須加當歸以和陰血。葳蕤、天冬能下通腎氣以滋養上源。並且葳蕤專治風溫所引起之咽痛、發熱咳嗽。雖然文中沒提到咳嗽,但說「咽喉不利,唾膿血」,可知必然有大咳才會和唾膿血相應。黃芩、芍藥、甘草治療邪氣併於裏所致之下利,知母、石膏、甘草治療熱伏少陰所致之厥逆。邪氣既然已經伏於少陰,則非知母難不能去其鬱熱。而且鬰熱必須透過陽明而消解,則非石膏不能開其腠理。而之所以用乾薑、白朮、茯苓,是因為曾被大下,非此藥不能保護中焦。朱奉議認為此方應去掉升麻、知母、天冬、芍藥、生薑、白朮、桂枝、茯苓,加入葛根、羌活、川芎、杏仁、白薇、青木香,用以治療風溫,總體來說亦未超越這個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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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復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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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言傷寒表證罷,先見厥利而後發熱,非隂證始病便見厥利也。先厥後發熱而利必自止,乃厥隂之常候,下文「見厥復利」,乃預為防變之辭。設厥利止而熱不已,反見咽痛喉痹,或便膿血,又為陽熱有餘之證矣。 |
傷寒病先厥冷後發熱而下利,這是說傷寒表證已去,先見厥而下利,而後才發熱,並非陰證一開始病即見厥而下利。先有厥冷後發熱,而下利必然自然停止,這是厥陰病常見之象,下文說「見厥復利」,乃是為了預防病情變化之說法。如果厥冷下利停止而發熱不退,反而見咽痛喉痹,或大便膿血,這又是陽熱有餘之證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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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隂陽錯雜證。 |
以上為陰陽錯雜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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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為痹。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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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厥後熱,下利止,其病為欲愈矣。乃反汗出,咽中痛,是邪熱挾痰濕上攻而為喉痹也。然既發熱,即無汗而邪亦外出,所以利必自止。若不止,則無汗明系邪不外出,仍在於裏,必至便膿血也。便膿血者,其喉不痹,見熱邪在裏即不復在表,在下即不復在上也。喉痹者,桔梗湯。便膿血者,白頭翁湯。 |
先厥冷後發熱,下利止,反映病情即將好轉。而反汗出,咽中痛,這是邪熱挾痰濕上攻而為喉痹。然而既然已發熱,即使無汗而邪氣亦會外出,因此下利必然自止。如果不停止,則無汗明顯是由於邪氣不外出而仍留在於裏,必然會導致大便膿血。大便膿血,則不會有喉痹,可見熱邪在裏則不再在表,在下則不再在上。喉痹,用桔梗湯。大便膿血,則用白頭翁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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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發熱。前熱者,後必厥。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汗者,必口傷爛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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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初起一二日間,所見皆惡寒發熱之陽證,至四五日傳進隂經而始厥也。○前云「諸四逆厥者,不可下」矣,此云「應下之」,其辨甚微。蓋先四逆與先發熱而後厥者,其來囘異,故彼云「不可下」,此云「應下之」者,以其熱深厥深,當用苦寒之藥清解其在裏之熱,庶有生理,小陷胸湯合小承氣可也。即下利讝語,但用小承氣湯止耳,從未聞有峻下之法也。若不用苦寒,反用辛甘發汗,寧不引熱勢上攻乎?「口傷爛赤」,與「喉痹」互意。 |
傷寒病初起一二日之間,所見都是惡寒發熱之陽證,到了第四五日傳入陰經才開始厥冷。○前文說「諸四逆厥者,不可下」,現在又說「應下之」,其分辨非常微妙。因為先四逆與先發熱而後厥冷之證,先後是不同的。所以那條說「不可下」,本條則說「應下之」,是因為熱深則厥深,當用苦寒之藥清解在裏之熱邪,才有可能還有生機,可以用小陷胸湯合小承氣湯。即使有下利譫語,只要用小承氣湯則可,從未聽過有猛烈攻下之法。如果不用苦寒藥,反而用辛甘發汗,難道不會引致熱邪上攻嗎?「口傷爛赤」與「喉痹」是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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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家有癰膿者,不可治嘔,膿盡自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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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有胃中虛寒而嘔,有肝氣逆上而嘔,皆當辛溫治其逆氣。此則熱聚於胃,結成癰膿而嘔,即《內經》所謂「熱聚於胃口不行,胃脘為癰」之候。恐人誤用辛熱止嘔之藥,所以特申「不可治嘔」,但俟膿盡自愈,言熱邪既有出路,不必用藥以伐其胃氣也。 |
嘔吐可能是胃中虛寒引致,亦可能是肝氣上逆引致,都應當使用辛溫之法來治療逆氣。本條為熱聚於胃,形成癰膿而嘔吐,即《內經》所說「熱聚於胃口不行,胃脘為癰」之證。仲景恐人誤用辛熱藥來止嘔,因此特別強調「不可治嘔」,只要等待膿盡則自愈,是說熱邪既然有出路,就不必用藥物而傷害胃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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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下利,日十餘行,脉反實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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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在三陽邪熱全盛之時,其脉當實。今傳次厥隂,為邪氣向衰之際,況復下利日十餘行,而反見實脉,是正衰邪盛,故主死也。 |
傷寒病在三陽邪熱全盛之時,應當是實脈。現在邪氣傳入厥陰,是邪氣開始減弱之時,況且又持續下利十多日,反而見實脈,這是正氣衰而邪氣盛,因此主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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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利下重者,白頭翁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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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利而至下重,濕熱交併之象也。 |
熱性下利至於後重,是濕熱交併之表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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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欲飲水者,以有熱故也,白頭翁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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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欲飲水者,與藏寒利而不渴自殊,乃熱邪內耗津液,縱未顯下重之候,亦當以前藥勝其熱也。 |
下利而欲飲水,與臟寒下利而不口渴自然不同,這是由於熱邪內耗津液,即使沒有明顯後重之證,亦應當用白頭翁湯來清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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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純陽無隂證。 |
以上為純陽無陰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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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厥終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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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云「厥終不過五日」,言厥之常。前云「厥反九日而利」,言厥之變。蓋常則易治,變則難復也。 |
此處所說「厥終不過五日」,是指厥證之常。前條說「厥反九日而利」,是說厥證之變。常證較易治療,變證則難以恢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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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脉沉弦者,下重也。脉大者,為未止。脉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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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而脉沉弦,為邪熱內陷,故主後重。若沉弦而大,為邪熱勢盛,故未易止。若沉而微弱數者,為邪熱向衰,故雖發熱而不死。設見脉大身熱,其死可知矣。○《內經》云「下利發熱者死」,仲景謂「下利,手足反溫,脉緊反去,必自愈」,又曰「下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此皆言隂寒下利,非滯下積熱內奔,熱邪外泄,內外俱劇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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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而脈沉弦,為邪熱內陷,因此主後重。如果脈沉弦而大,為邪熱勢盛,因此下利不容易停止。如果脈沉而微弱數,為邪熱開始減弱,因此即使有發熱亦不死。如果脈大而身大熱,則是不治。○《內經》說「下利發熱者死」,仲景說「下利,手足反溫,脈緊反去,必自愈」,又說「下利,手足不逆冷,反發熱者,不死」。這都是說陰寒下利,而非滯下積熱內搏,熱邪外泄,內外都嚴重之證所可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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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有微熱而渴,脉弱者,令自愈。下利,脉數而渴者,令自愈。設不差,必圊膿血,以有熱故也。下利脉數,有微熱汗出,令自愈。設復緊,為未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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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弱乃隂退陽復,在表作微熱,在裏作微渴。微熱而渴,證已轉陽,故不治自愈。下利,本陽虛隂盛,得至脉數而渴,是始焉隂盛,今則陽復矣,故自愈也。設不愈,則不但陽復,必其陽轉勝於隂而圊膿血也。「脉數」與「微熱」互意,「汗出」與「脉弱」互意,脉緊則不弱矣。邪勢方張,其不能得汗又可知矣。此與「陽明脉緊則愈」,「少隂脉緊反去」互發。陽明邪氣尚盛,故喜緊惡遲,少隂、厥隂邪氣向衰,故喜弱惡緊,總不出「緊去人安」之妙義也。 |
脈弱為陰邪消退而陽氣恢復,在表見微熱,在裏見微渴。微熱而渴,證候已經轉為陽證,因此不治可自愈。下利本是陽虛陰盛,得到脈數而口渴,這是病初時陰盛,如今則陽氣回復,因此自愈。如果不愈,則不只是陽氣恢復,必然是陽氣勝過陰氣而大便膿血。「脈數」與「微熱」之意相同,「汗出」與「脈弱」亦是相同,脈緊則脈不弱。邪氣正當強盛時,便知無法汗出。這與「陽明脈緊則愈」,「少陰脈緊反去」相互發明。陽明病邪氣尚盛,所以脈象最好是緊而不是遲,而少陰、厥陰病邪氣開始減弱,則脈象最好是弱而不是緊,總是不出「脈去人安」之妙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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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隂病,渴欲飲水者,少少與之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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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氣將復,故欲飲水,然須少少與之,是謂「以法救之」。蓋隂邪方欲解散,陽氣尚未歸復,若恣飲不散,反致停畜釀禍耳。○「渴欲飲水」,與「下利後飲水」者不同。此則熱邪盡解,但津液受傷而渴,彼則熱邪在裏,煎迫津液而渴,未可一例而推也。 |
陽氣即將回復,因此欲飲水,但必須少量地飲用,這就是所說的「以法治之」。由於陰邪剛要解散,陽氣尚未回復,如果任意大量飲水則水邪不散,反而會導致水氣停蓄為患。○「渴欲飲水」與「下利後飲水」不同。這裏是熱邪完全消退,只是津液受傷而口渴,前者則是熱邪在裏,灼傷津液而口渴,不可一概而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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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隂中風,脉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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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仲景三隂皆有中風,然但言欲愈之脉,而未及於證治者,以風為陽邪,隂經之中,得風氣流動,反為欲愈之機。蓋厥隂之脉,微緩不浮。中風病傳厥隂,脉轉微浮,則邪還於表,而為欲愈之征也。 |
按:仲景在三陰病中皆有中風,然而只是提及欲愈之脈,而未提及證候之治療者,是因為風為陽邪,在陰經病中,得到風氣之流動,反而成為欲愈之機制。由於厥陰病之脈象為微緩而不浮,中風病傳至厥陰,脈轉為微浮,則邪氣還返於表而為欲愈之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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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陽進欲愈證。 |
以上為陽進欲愈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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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讝語者,有燥尿也,宜小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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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則熱不結,胃不實,何得讝語耶?此必邪返於胃,內有燥屎,故雖下利,而結者自若也,與陽明證「讝語,胃中有燥屎」正同。乃不用大承氣,而用小承氣者 以下利腸虛,兼之厥隂主裏,所以但用小承氣微攻其胃,全無大下之例耳。 |
下利則熱邪不結,胃家不實,為何會出現譫語?這必然是邪氣返還於胃,內有燥屎,因此雖然有下利,而燥結亦能形成,與陽明證「譫語,胃中有燥屎」正好相同。可是不用大承氣湯而用小承氣湯,是由於下利則腸虛,加上厥陰主裏,因此只用小承氣湯微攻胃中之邪,完全不需要猛烈攻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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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厥隂轉歸陽明府證。 |
上條為厥陰病轉歸陽明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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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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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隂之邪欲散,則逆上而還少陽,必發熱而嘔,以肝膽藏腑相連,故用小柴胡以升提厥隂之邪,從少陽而散也。 |
厥陰之邪氣欲散,則逆上而反還於少陽,必然發熱而嘔,因為肝膽腑之臟相連,所以用小柴胡以升提厥陰邪氣,從少陽而外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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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厥隂轉出少陽經證。 |
上條為厥陰病轉出少陽經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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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利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宜桂枝湯發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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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隂病自利止後,清便自調,知裏寒已退。但身痛者,邪氣已還於表,故用桂枝以和營衛而愈也。 |
厥陰病下利停止後,大便已正常,可知裏寒已經消退。只是身痛者,邪氣已經退返還於表,因此用桂枝湯以調和營衛而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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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厥隂囘陽熱從外解證。 |
上條為厥陰陽氣回復,熱從外解之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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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隂病欲解時,從丑至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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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條厥隂經證自解候。 |
上條為厥陰經證自解之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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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纘論卷上 清 長洲石頑張 璐路玉父纂述 男 登誕先參訂 男 倬飛疇參訂 日本大泉長菴前田安宅子仁再訂 男 典子守再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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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結結胸痞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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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病有結胸,有藏結,其狀何如?荅曰:按之痛,寸關浮,關脉沉,名曰結胸也。何謂藏結?荅曰:如結胸狀,飲食如故,時時下利,寸脉浮,關脉小細沉緊,名曰藏結。舌上白胎滑者,難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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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胸者,陽邪結於陽也。藏結者,隂邪結於隂也。然胸位高,藏位卑,其脉之寸浮關沉,兩俱無異。但藏結之關脉更加小細而緊者,以關脉居上下二焦之界,外邪由此下結,積氣由此上干,實往來之要衝,所以病在下而脉反困於中也。若見舌白胎滑,則外邪固結於裏,其勢最重,以表裏兩解之法俱不可用,故為難治。其不出方者,正欲人深究其旨而施治,非不治也。治之務在分解表裏錯雜之邪,使隂氣漸下而內消,客邪漸上而外散,庶可圖功於萬一也。 |
結胸,是陽邪結在陽分。臟結,則是陰邪結在陰分。然而胸之位置較高,而臟之位置較低,其脈寸浮關沉則是一樣的。只是臟結之關脈更加小細而緊,因為關脈處於上下二焦之交界處,外邪由此向下結聚,積氣由此上犯,此處實在是氣機上下往來之重要通道,所以病位在下而脈氣反而被困於中。如果見舌白而滑苔,則為外邪固結於裏,病勢最為嚴重,因為表裏兩解之法都難以使用,因此為難治。之所以沒有列出處方,正是希望醫者深入探討病機本質而加以治療,並非無法治療。治療之關鍵在於分解表裏錯綜之邪氣,使陰氣逐漸下降而內消,客邪能逐漸上升而外散,這樣才有望對難治之病取得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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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舌上胎滑者,不可攻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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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結之所以不可攻者,從來置之不講,以為仲景未嘗明言,後人無從知之。不知仲景言之甚明,人第不參討耳。夫所謂「不可攻」者,乃垂戒之辭,正欲人詳審其攻之之次第也。試思藏已結矣,匪攻而結何由開耶?所謂「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又謂「下利嘔逆,不可攻」,又謂「表解乃可攻痞」,言之已悉。於此特出一訣,謂「藏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則證不在六經之表裏,而在上焦、下焦之兩途。欲知其候,但觀舌上有無胎滑。有之則外感之陽熱挾痞氣而反在下,素痞之隂寒挾熱勢而反在上,此與裏證已具,表證未除者,相去不遠,但其隂陽悖逆,格拒不入,證轉凶危耳。豈結胸腹內拒痛,而藏結腹內不拒痛耶?此而攻之,是速其痛引隂筋而死,不攻則病不除,所以以攻為戒。是則調其隂陽使之相入,而滑胎既退,然後攻之,則邪熱外散,寒氣內消,此持危扶顛之真手眼也。 |
臟結之所以不可攻邪,一直都無人去探討,以為仲景沒有明確說出,後人亦無從得知。不知道仲景已經說得十分清楚,只是醫者未有探討而已。所謂「不可攻」者,只是一種警示之詞,正是希望醫者仔細審視其攻邪之次第。試想,臟結已經形成,不攻邪又怎麼能通暢氣機呢?所謂「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又說「下利嘔逆,不可攻」;又說「表解乃可攻痞」,把話都已經說盡了。在此特別提出一個要訣,說「臟結無陽證,不往來寒熱,其人反靜」,則病證不在六經之表裏,而在上焦、下焦這二方面。想要知道其病證,只要觀察舌上是否有白滑苔。如果有,則外感之陽熱挾痞氣反而結聚在下,素有痞氣之陰寒挾熱勢反而結聚在上,這與裏證已具而表證未除者,是差不多的,只是其陰陽逆亂形成格拒而病證轉為危急罷了。怎麼會結胸證腹痛拒按,而臟結證反而腹痛不拒按呢?如果直接攻邪,這會加速其疼痛連於下陰而致死,不攻邪則病證不除,因此以攻邪為警示。如果是這樣,就應該調節陰陽使之相互調和,等到滑苔消退,然後再去攻邪,則邪熱外散,寒氣內消,這才是處理危險情況之正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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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脇下素有痞連在臍傍,痛引少腹入隂筋者,此名藏結,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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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病人素有動氣,在當臍上下左右,則不可發汗。素有痞氣,在脇下連臍傍,則不可攻下。醫不細詢,病家不明告,因而貽禍者多矣。 |
按:病人素來有動氣,如果出現在臍周上下左右,就不可發汗。素有痞氣在脅下連接臍傍,則不可攻下。醫者不仔細詢問,病人又不清楚告知,因而經常導致造成災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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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藏結例。 |
以上為臟結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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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病發於隂而反下之,因作痞。所以成結胸者,以下之太早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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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發於陽」者,太陽表證誤下,邪結於胸也,「病發於隂」者,皆是內挾痰飲,外感風寒,中氣先傷,所以汗下不解,而心下痞也。凡結胸正在胸中,此正太陽全盛之邪,因誤下乘虛而入,故曰「熱入因作結胸」,是處方名為「陷胸」。若痞則多偏胸脇,而無正中結痛之候,故但言「因作痞」,而不用「熱入」二字,其邪之盛衰可知,是處方名為「瀉心」。觀其主治,則虛實迥然不侔,則知表邪為陽,裏邪為隂也明矣。或言「中風為陽邪,傷寒為隂邪」,安有風傷衛氣,氣受傷而反變為結胸;寒傷營血,血受傷而反成痞之理?復有誤認「直中隂寒之隂,下早變成痞」者,則隂寒本無實熱,何得有下早之變?設隂結、隂躁而誤下之,立變危逆,恐不至於成痞,停日待變而死也。 |
「病發於陽」,指太陽病表證誤下而邪氣結於胸。「病發於陰」,都是內有痰飲,又外感風寒,中氣首當其衝受損,所以發汗攻下而不解,形成心下痞。凡是結胸,病位正在胸中,這正是太陽病邪氣最盛之時,因為誤下邪氣趁虛而入,因此說「熱入因作結胸」,因此其方名為「陷胸湯」。若是痞證則多偏於胸脅,而無正中結痛之證,因此只說「因作痞」,而不用「熱入」二字,由此可知其邪氣之盛衰,處方則名為「瀉心湯」。分析兩方之主治,則虛實明顯不同,而知表邪屬陽,裏邪屬陰。有人說「中風為陽邪,傷寒為陰邪」,怎麼會有風傷衛氣,氣受傷反變成結胸;寒傷營血,血受傷反變成痞證之理呢?又有人誤以為「直中陰寒之陰,下早變成痞」,陰寒本身無實熱,怎麼會有被過早攻下所致之變證呢?假如見陰結、陰躁而被誤下,立即會變為危險之證,恐怕不至於導致痞證,再等多些日子然後死亡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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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脉浮而動數。浮則為風,數則為熱,動則為痛,數則為虛。頭痛發熱,微盜汗出,而反惡寒者,表未解也。醫反下之,動數變遲,膈內拒痛,胃中空虛,客氣動膈,短氣躁煩,心中懊憹,陽氣內陷,心下因鞕,則為結胸,大陷胸湯主之。若不結胸,但頭汗出,餘處無汗,劑頸而還,小便不利,身必發黃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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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而動數,雖主風熱,亦主正虛。虛故邪持日久,頭痛,發熱,惡寒,表終不解。醫不知其邪持太陽,未傳他經,反誤下之,於是動數之脉變遲,而在表之證變結胸矣。「動數變遲」三十六字,形容結胸之狀殆盡。蓋動數為欲傳之,脉變遲則力綿勢緩而不能傳,且有結而難開之象。膈中之氣與外實之邪兩相格鬥,故為拒痛。胃中水穀所生之精悍,因誤下而致空虛,則不能藉之以衝開外邪,反為外邪衝動其膈,於是正氣往返邪逼之界,覺短氣不足以息,更煩燥有加,遂至神明不安,無端而生懊憹,凡此皆陽邪內陷所致也。 |
脈浮而動數,雖然代表風熱,同時亦主虛。由於正虛,所以邪氣長期停留,頭痛而發熱惡寒,表證始終不解。醫者不知邪氣仍在太陽經而未傳至其他經脈,反而誤用攻下,於是脈動數變成脈遲,而表證則變成結胸證。文中「脈動數變」等三十六個字,已經詳盡地描述了結胸證。因為脈動數表示邪氣欲傳,但脈變遲則邪氣之力轉弱而不能傳變,而且有結聚難以消散之跡象。膈中之氣與外實之邪相互搏鬥,所以導致疼痛拒按。胃中水穀所化生之精氣,因誤用攻下而出現空虛,則不能藉此亦衝開外邪,反而被外邪衝動其膈,於是正氣在邪氣所逼之處往返,而感到短氣不足以息,更見煩躁,最終導致神明不安而無故產生懊憹,這一切都是陽邪內陷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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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胸者,項亦強,如柔痙狀,下之則和,宜大陷胸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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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胸而至頸項亦強,證愈篤矣。蓋胸間邪結緊實,項勢常昂,有似柔痙之狀,然痙病身首俱張,此但項強,原非痙也,藉此以驗胸即十分緊逼。以大陷胸湯下之,恐過而不留。即以大陷胸圓下之,又恐滯而不行,故煮而連滓服之,然後與邪相當。觀方中用大黃、芒硝、甘遂,可謂峻矣。而更加葶藶、杏仁以射肺邪而上行其急。煮時又倍加白蜜,以留戀潤導之而下行其緩。必識此意,始得用法之妙。 |
結胸證而出現頸項亦強直,證候就嚴重了。因為胸間邪氣凝結堅實,頸項持續強直有似柔痙之狀,然而痙病則全身與頭項均強直,這裏只是項強,原本並非痙病,透過這一點來判斷結胸證就顯得非常緊迫。如果用大陷胸湯攻下,恐怕藥力過於強烈而不能留於胸中。如果直接用大陷胸丸攻下,又恐怕藥力留滯而不往下行走,因此將其煎煮後連同藥滓一起服用,然後才能與邪氣相當。看看方中用大黃、芒硝、甘遂,可以說是峻猛之劑。再加葶藶子、杏仁以射肺邪而壓制邪氣上行之急。煎煮時又加倍用白蜜,以保持藥性滯留並引導其下行。必須了解此用意,才能掌握本方之奧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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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胸證,其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則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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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既結矣,本當下以開其結。然脉浮大,則表邪未盡,下之是令結而又結也,所以致死,此見一誤不堪再誤也。 |
胸中已經有邪氣凝結,本當攻下以開通凝結。然而脈浮大,則為表邪未盡,攻下會使其凝結加劇,最終導致死亡,可見不可一誤再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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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胸證悉具,煩躁者亦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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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字承上,見結胸證全具,更加煩躁,即不下亦主死也。煩躁曷為主死耶?蓋邪結於胸,雖藉藥力以開之,而所以載藥力上行者,胃氣也。胃氣充溢於津液之內,汗之津液一傷,下之津液再傷,至熱邪摶飲結於當胸,而津液又急奔以應上,正有不盡不已之勢。胃氣垂絕,能無敗乎?此結胸諸法,見幾於早,競競以滌飲為先務,飲滌則津液自安矣。 |
「亦」字是承上文,可見結胸證全部具備,更見煩躁,即使不攻下亦主死。為甚麼有煩躁會主死呢?因為邪氣凝結在胸中,雖然藉助藥力進行開通,但所以能推動藥力向上運行的是胃氣。胃氣充溢於津液之中,一旦發汗而使津液受傷,攻下再次使津液受傷,而導致熱邪與飲邪搏結在胸中,而津液又急速上升以應對,而使津液有不盡不已之勢。胃氣垂絕,能不敗嗎?這就是治療結胸之各種治法都強調及早治療,一定要以滌飲為務,飲邪已除則津液才能安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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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六七日,結胸熱實,脉沉而緊,心下痛,按之石鞕者,大陷胸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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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實」二字,形容結胸之狀其明,見邪熱填實於膈間也。前條言「寸脉浮,關脉沉」,此言「脉沉緊」更明。蓋緊脉有浮沉之別,浮緊主傷寒無汗,沉緊主傷寒結胸,則知結胸非中風下早而成也。 |
「熱實」二字,清楚地描述了結胸證之狀態,可見邪熱充實在胸隔之間。前條說「寸脈浮,關脈沉」,此條說「脈沉緊」則更為明確。因為脈緊有浮沉的不同,脈浮緊主傷寒無汗,而脈沉實主傷寒結胸,則可知結胸不不是中風被過早攻下而形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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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裏,復往來寒熱者,與大柴胡湯。但結胸無大熱者,此為水結在胸脇也。但頭微汗出者,大陷胸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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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結胸證所用陷胸之法者,以外邪挾內飲摶結胸間,未全入於裏也。若十餘日熱結在裏,則是無形之邪熱蘊結,必不定在胸上,而非結胸明矣。加以往來寒熱,仍兼半表,當用大柴胡湯兩解表裏之熱邪,於「陷胸」之義無取也。「無大熱」與上文「熱實」互意,內陷之邪但結胸間,而表裏之熱反不熾盛,是為水飲結在胸脇。其人頭有微汗,乃邪在高而陽氣不得下達之明徵,此則主用大陷胸湯,允為的對也。 |
治療結胸證所用之陷胸湯法,是由於外邪氣挾內飲搏結在胸間,未完全入裏。如果十幾日後熱結在裏,則是無形邪熱蘊結,必定不在胸上,顯而易見這不是結胸證。加上往來寒熱,依然有半表證,當用大柴胡湯兩解表裏之熱邪,這與「陷胸」之意是無關的。「無大熱」與前文「熱實」之意相同,指內陷之邪氣只是凝結在胸間,表裏之熱邪反而不嚴重,這是水飲結聚在胸脇所致。其人頭有微汗,這明顯是邪氣在上而陽氣不能下行之象,這時用大陷胸湯才是最合適之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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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重發汗而復下之,不大便五六日,舌上燥而渴,日晡所小有潮熱,從心下至少腹鞕滿而痛不可近者,大陷胸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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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便,燥渴,日晡潮熱,少腹鞕滿,證與陽明頗同。但小有潮熱,則不似陽明之大熱,從心下至少腹,手不可近,則陽明又不似此大痛,因是辨其為太陽結胸兼陽明內實也。緣誤汗誤下,重傷津液,不大便而燥渴,潮熱,更加痰飲內結,必用陷胸湯。由胸脇以及胃腸,始得盪滌無餘。若但下腸胃結熱,反遺膈上痰飲,則非法矣。 |
不大便,燥渴,日晡潮熱,少腹硬滿,其證候與陽明證非常相似。只是輕微潮熱,則不像陽明證之大熱,從心下至少腹疼痛不能用手觸近,則陽明證又不似這種大痛,因此辨此為太陽結胸兼陽明內實。由於誤汗誤下而重傷津液,以致不大便而燥渴,潮熱,再加上痰飲內結,此時必須用大陷胸湯。這樣才能使邪氣從胸脇到胃腸,盪滌無餘。如果只是攻下腸胃結熱,反而會留下隔上痰飲,則不是正確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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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少陽併病而反下之,成結胸,心下鞕,下利不止,水漿不下,其人心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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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雖係併病,以其「反下之」而成結胸,當隨見所變之證而歸重於結胸也。誤下之變,乃致結胸,下利,上下交徵。而陽明之居中者,水漿不入,心煩待斃,傷寒顧可易言哉! |
本條雖然屬於併病,由於是「反下之」而形成之結胸,應該根據所變之證而把重點放在結胸。誤下之變而引致結胸而下利,上下之氣交爭。而陽明之氣位於中央,水漿不入,心煩待斃,傷寒病怎能說是易治之病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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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胸病,正在心下,按之則痛,脉浮滑者,小陷胸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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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結胸病,正在心下,則不似大結胸之高在心上也。「按之則痛」,比「手不可近」,則較輕也。而脉之浮又淺於沉,滑又緩於緊,可見其人外邪陷入原微。但痰飲素盛,挾熱邪而內結,所以脉見浮滑也。黃連、半夏、栝蔞實藥味雖平,而泄熱散結亦是突圍而入,所以名為「小陷胸」也。 |
小結胸病,病位正在心下,則不像大結胸證之病位在心上那麼高。「按之則痛」,比較「手不可近」則比較輕。脈浮,比脈沉較淺,脈滑,比脈緊較緩,可見外邪之陷入原本比較輕微。只是痰飲素盛,挾熱邪而內結,所以脈見浮滑。雖然黃連、半夏、栝蔞實等藥味平和,但其泄熱散結之力亦是突然而入,因此被稱為「小陷胸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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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陷胸湯,白散亦可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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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實結胸,乃寒飲結聚而無大熱也,意謂小陷胸半夏、栝蔞實足以去其痰飲,又慮黃連難祛寒實,故又主白散,取巴豆之辛熱破結,貝母之苦寒開鬱,桔梗載之上湧為的當耳。 |
寒實結胸,是由於寒飲結聚而無大熱,所以用小陷胸湯中之半夏、栝蔞實已足夠祛除痰飲,又考慮到黃連難以祛除寒實,因此還需用白散主治,取巴豆之辛熱破結,貝母之苦寒開鬱,桔梗能載藥上浮而成湧吐之力,如此才為恰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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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結胸例。 |
以上為結胸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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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汗出解之後,胃中不和,心下痞鞕,乾噫食臭,脇下有水氣,腹中雷鳴,下利者,生薑瀉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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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後外邪雖解,是必胃氣安和,始得脫然無恙,以胃主津液故也。津液因邪入而內結,因發汗而外亡,兩相告匱,其人心下必痞鞕,以伏飲搏聚,胃氣不足以開之也。胃病,故乾噫食臭,食入而噯餿酸也。胃病,故水入而傍滲脇肋也。胃中水穀不行,腹中必雷鳴而搏擊有聲,下利而清濁不分也。雖不由誤下,而且成痞。設誤下之,其痞結又當何似耶? |
發汗後外邪雖然已解,但必須胃氣安和,才能算真正安然無恙,因為胃主津液。津液因邪氣侵入而內結,又因發汗而外亡,從兩方面來看津液都已耗竭,其人必然心下結硬,因為伏飲結聚而胃氣不足以將其消散。胃有病所以乾噫帶有食物之氣味,這是進食後噯腐吞酸。胃有病所以飲水後水液傍滲於脅肋。胃中水穀不能被運化,腹中必然會有雷鳴而搏擊有聲,下利且清濁不分。雖然不是被誤下,亦能形成痞證,如果被誤下,痞結又怎將會如何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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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中風,醫反下之,其人下利日數十行,穀不化,腹中雷鳴,心下痞鞕而滿,乾嘔,心煩不得安。醫見心下痞,謂病不盡,復下之,其痞益甚。此非結熱,但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故使鞕也,甘草瀉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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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痞證,「傷寒」與「中風」互言,大意具見。可見「病發於隂,下之而成痞」者,非指「傷寒」為「隂」也。下利完穀,腹鳴,嘔煩,皆誤下而「胃中空虛」之互辭也。設不知此義,以為結熱而復下之,其痞必益甚,故重以「胃中虛,客氣上逆」昭揭病因。方用甘草瀉心湯者,即生薑瀉心湯除去生薑、人參,而倍甘草、乾薑也。客邪乘虛結於心下,本當用人參。以誤而再誤,其痞已極,人參仁柔無剛決之方,故不宜用。生薑辛溫,最宜用者,然以氣薄主散,恐其領津液上升,客邪從之犯上,故倍用乾薑代之以開痞。而用甘草為君,坐鎮中州,庶心下與腹中漸至寧泰耳。今人但知以生薑代乾薑之僭,孰知以乾薑代生薑之散哉?但知甘草能增滿,孰知甘草能去滿哉? |
本條之痞證,同時說「傷寒」和「中風」,其大致用意已經顯現出來。可知「病發於陰,下之而成痞」者,並不指「傷寒」為「陰」。下利完穀,腹嗚,嘔吐而煩,都是誤下而「胃中空虛」之另一種說法。假如不了解這一點,以為是結熱而又繼續攻下,痞證必然會加重,因此用「胃中虛,客氣上逆」來明確地揭示其病因。方用甘草瀉心湯,即生薑瀉心湯去生薑和人參,而倍用甘草和乾薑。客邪乘虛結在心下,本應用人參。但因為一錯再錯,痞證已經非常嚴重,人參藥性柔和而無剛決之力,因此不宜用。生薑辛溫,最適合使用,但因為其氣薄而主辛散,擔心會引動津液上升,客邪隨之而犯上,因此倍用乾薑代替生薑以開痞。而用甘草為君藥,坐鎮中州,這樣才能使心下和腹中逐漸恢復平和。今人只知道用生薑代替乾薑是不對的,但誰知道用乾薑可以代替生薑來辛散呢?只知道甘草能增添脹滿,但誰知道甘草亦能消除滿悶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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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五六日,嘔而發熱者,柴胡湯證具。而以他藥下之,柴胡證仍在者,復與柴胡湯。此雖已下之,不為逆,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若心下滿而鞕痛者,此為結胸也,大陷胸湯主之。但滿而不痛者,此為痞,柴胡湯不中與之,宜半夏瀉心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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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日嘔而發熱,為太陽之本證。蓋嘔多屬陽明,然有太陽邪氣未罷,欲傳陽明之候。有少陽邪氣在裏,逆攻陽明之候。所以陽明致戒云「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恐傷太陽、少陽也。此本柴胡證,誤用下藥,則邪熱乘虛入胃,而膽卻受寒,故於生薑瀉心湯中去生薑之走表,君半夏以溫膽,兼芩連以除胃中邪熱也。瀉心諸方,原為瀉心下痞塞之痰飲水氣而設。此證起於嘔,故推半夏為君耳。 |
傷寒五六日,嘔吐而發熱,屬於太陽病之本證。因為嘔吐多屬於陽明證,然而亦有太陽邪氣未消退,將傳為陽明之證。亦有少陽邪氣在裏,逆傳陽明之證。因此陽明病提出治療禁忌時說:「嘔多,隨有陽明證,不可攻之」,是恐怕傷及太陽和少陽之氣。本條原來是柴胡證,誤用攻下後,則邪熱乘虛入胃,而膽卻受到寒邪所犯,因此在生薑瀉心湯中去生薑之走表,以半夏為君藥以溫膽,兼用黃芩、黃連以除胃中之邪熱。瀉心湯各方,本意是為瀉心下痞塞之痰飲水氣而設。本證始於嘔吐,因此以半夏為君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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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瀉心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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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下之後復發汗,先裏後表,顛倒差誤,究竟已陷之邪痞結心下,證兼惡寒。表邪不為汗衰,即不可更攻其痞,當先行解肌之法以治外。外解已後,乃用大黃黃連攻其濕熱凝聚之痞,方為合法耳。 |
大下後再發汗,先治裏後治表,治法已經顛倒,畢竟邪氣已經下陷而痞結於心下,只是證候還兼惡寒。如果表邪沒有因為發汗而消解,即不可又攻其裏,而應先用解肌之法以治外證。外證解除後,然後用大黃黃連瀉心湯攻其濕熱凝聚之痞,這樣才是正確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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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浮而緊,而復下之,緊反入裏,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心下痞,按之濡,其脉關上浮者,大黃黃連瀉心湯主之。心下痞而復惡寒汗出者,附子瀉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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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脉浮而緊,即不可下,誤下而緊反入裏,則寒邪轉入轉深矣。外邪與飲搏結,故心下滿鞕。若按之自濡而不滿鞕,乃是濁氣挾濕熱痞聚於心下,則與小邪無預也。濁氣上逆,惟苦寒可瀉之,上條大黃黃連瀉心之法即為定藥。若惡寒汗出,雖有濕熱痞聚於心下而挾陽虛隂盛之證,故於大黃黃連瀉心湯內,另煎附子汁和服,以各行其事,共成傾痞之功。即一瀉心湯方中,法度森森若此。 |
傷寒脈浮而緊,即不可用攻下,誤下後脈由浮緊轉為沈緊,則邪氣入裏,寒邪更加深入。外邪與飲邪結聚,所以心下滿硬。如果以手按之柔軟而不滿硬,則是濁氣挾濕熱痞結在心下,與小邪無關。濁氣上逆,只有苦寒藥可以瀉之,上條之大黃黃連瀉心湯法就是必用之藥。如果惡寒汗出,雖然有濕熱凝聚所致之心下痞,而卻有陽虛陰盛之證,所以在大黃黃連瀉心湯中,另外煎煮附子取汁一起服用,使藥物各自發揮作用而共同達到治痞之功。即使在同一個瀉心湯方中,其治法就有如此之嚴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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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胸中有熱,胃中有邪氣,腹中痛,欲嘔吐者,黃連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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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邪氣傳裏而為下寒上熱也。胃中有邪氣,使隂陽不交。隂不得升而獨滯於下,為下寒腹中痛。陽不得降而獨菀於上,為胸中熱欲嘔吐。故於半夏瀉心湯中除去黃芩而加桂枝。去黃芩者,為其有下寒腹痛也。加桂枝者,用以散胸中之熱邪而治嘔吐也。《經》曰:「上熱者瀉之以苦,下寒者散之以辛」,故用黃連以瀉上熱,乾薑、桂枝、半夏以散下寒,人參、甘草、大棗以益胃而緩其中,此分理隂陽,和解上下之正法也。常因此而推及藏結之「舌上胎滑」,濕家之「舌上如胎者」,皆不出是方也。 |
傷寒病,邪氣傳裏而為下寒上熱。胃中有邪氣,使上下陰陽不能相交。陰氣不得上升而滯留於下,導致下寒之腹中痛。陽氣不能下降而鬱結於上,導致胸中熱而欲嘔吐。因此在半夏瀉心湯中去黃芩而加桂枝。去黃芩是因為有下寒所致之腹痛。加桂枝用以散胸中之熱邪而治嘔吐。《經》書說:「上熱者瀉之以苦,下寒者散之以辛」,因此用黃連以瀉上熱,乾薑、桂枝、半夏以散下寒,人參、甘草、大棗以補氣而緩中,這是分別調理陰陽,和解上下之正法。經常會由此而推及臟結之「舌上苔滑」,以及濕家之「舌上如苔」者,其治療都離不開用此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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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中風,下利,嘔逆,表解者,乃可攻之。其人漐漐汗出,發作有時,頭痛,心下痞鞕滿引脇下痛,乾嘔短氣,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解裏未和也,十棗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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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證與結胸頗同,但結胸者邪結於胸,其位高,此在心下及胸,其位卑。然必表解乃可攻之,亦與攻結胸之戒不殊也。其人漐漐汗出,發作有時,而非晝夜俱篤,即此便是表解之徵。雖有頭痛,心下痞鞕滿引脇下痛,乾嘔短氣諸證,乃熱邪搏飲之本證,不得以表證名之。見汗出,不惡寒,便是表解可攻之候。設外邪不解,何緣而得汗乎?攻藥取十棗湯者,正與陷胸相仿。傷寒種種下法,咸為胃實而設。今證在胸脇而不在胃,則盪滌腸胃之藥無所取矣,故取芫花之辛以逐飲,甘遂、大戟之苦以泄水,併賴大棗之甘以運脾,助諸藥祛水飲於胸脇之間,乃下劑中之變法也。 |
本證與結胸頗相似,只是結胸之邪結在胸,病位高,本證邪氣在心下及胸,病位低。然而,必須先解表然後才能攻裏,這與治結胸時所提出之治療禁忌並無不同。其人漐漐汗出而發作有時,並非白天夜晚都嚴重,這就是表證快將解除之徵象。雖然有頭痛,心下痞硬滿牽引脅下痛,乾嘔短氣等證,這是熱邪與水飲搏結所致,不能以為是表證。見汗出而不惡寒,便是表證已解而可以攻痞之證候。如果外邪未解,怎麼會有汗出呢?攻藥取十棗湯,正好與陷胸湯之法相仿。治療傷寒病之各種下法,都是為胃實證而設。而本證病位在胸脇而不在胃,則不能用盪滌腸胃之藥,因此取辛味之芫花以逐飲,苦味之甘遂、大戟以泄水,並且有賴甘味之大棗以健脾,輔助各種藥物以驅除胸脇間之水飲,這是在攻下劑中之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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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汗,若吐若下解後,心下痞鞕,噫氣不除者,旋覆代赭石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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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吐下法備而後表解,則中氣必虛。虛則濁氣不降而痰飲上逆,故作痞鞕。逆氣上衝而正氣不續,故噫氣不除。所以用代赭領人參下行,以鎮安其逆氣,微加解邪滌飲而開其痞,則噫氣自除耳。 |
汗吐下之法都用過而後表證得解,則中氣必定虛弱。虛則濁氣不降而痰飲上逆,因此形成痞硬。逆氣上衝而正氣不能接續,所以噯氣不除。因此用代赭石帶領人參下行,以鎮定其逆氣,稍微加解邪滌飲之藥物而開解痞硬,則噯氣自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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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服湯藥,下利不止,心下痞鞕。服瀉心湯已,復以他藥下之,利不止。醫以理中與之,利益甚。理中者,理中焦,此利在下焦,赤石脂禹餘糧湯主之。復利不止者,當利其小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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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下而下利不止,心下痞鞕,服瀉心湯為合法矣。乃服以他藥下之,他藥則皆盪滌下焦之藥,與心下之痞全不相涉。縱痞鞕微除,而關閘盡撤,利無休止,反取危困。用理中以開痞止利,原不為過。其利益甚者,明是以鄰國為壑,徒重其奔迫也。故用赤石脂、禹餘糧固下焦之脫而重修其關閘。倘更不止,復通支河水道,以殺急奔之熱,庶水穀分而下利自止耳。 |
誤下後而下利不止,心下痞硬,用瀉心湯是適當之治法。而反用其他藥物攻下,這些多為蕩滌下焦之藥物,與治心下痞毫無關係。攻下後即使痞硬稍有緩解,但關閘已完全被撤消,下利無法停止,反而導致病情更嚴重。用理中丸來開痞止利,原本是合適的。但服藥後下利更嚴重,這就好似把洪水排放到鄰國,只是加重其下奔罷了。所以用赤石脂、禹餘糧以固下焦之滑脫而修復其關閘。如果仍然下利不止,則打通河道之支流,以減緩其急速奔流之熱,這樣才能使水穀分行而下利自然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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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下之,故心下痞,與瀉心湯,痞不解,其人渴而口燥煩,小便不利者,五苓散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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瀉心諸方,開結、蕩熱、益虛,可謂具備,乃服之而痞不解,更加渴而口燥煩,小便不利者,五苓兩解之法,正當主用。蓋其功擅潤津滋燥,導飲蕩熱,所以亦得為消痞滿之良法也。 |
瀉心湯各方,能夠開結,蕩熱、補虛,可以說是具備各種治法,然而服用後痞證仍然不解,更增加口渴而燥煩,小便不利,此時正當用五苓散兩解之法。因為其功效擅長滋養津液而潤燥,引導飲熱下行,因此亦可以作為消除痞滿之有效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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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外證未除而數下之,遂協熱而利,利下不止,心下痞鞕,表裏不解者,桂枝人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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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下而致裏虛,則外熱乘之,變為利下不止者,裏虛不守也。痞鞕者,正虛邪實,中成滯礙,痞塞而堅滿也。以表未除,故用桂枝以解之。以裏適虛,故用理中以和之。即理中加桂枝而易其名,為治虛痞下利之聖法也。 |
誤下而導致裏虛,則外熱趁虛內襲而變為下利不止,這反映了裏虛不守。痞硬是由於正虛邪實,使得中氣凝滯而形成痞塞而堅滿。由於表證未除,所以用桂枝以解表。由於裏虛,因此用理中湯以調和。即是理中湯中加桂枝而改名為桂枝人參湯,這是治療虛痞下利之聖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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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熱,汗出不解,心中痞鞕,嘔吐而下利者,大柴胡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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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邪不解,轉入於裏,心中痞鞕,嘔吐下利,攻之則礙表,不攻則裏證已迫,計惟有大柴胡一湯,合表裏而兩解之也。 |
外邪未解而轉入於裏,心中痞硬,嘔吐下利,礙於有表邪則不可攻痞,但是不攻痞則裏證已經很急迫,此時只有用大柴胡湯來兩解表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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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醫發汗,遂發熱惡寒。因復下之,心下痞。表裏俱虛,隂陽氣並竭。無陽則隂獨,復加燒鍼,因胸煩,面色青黃,膚瞤者,難治。今色微黃,手足溫者,易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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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表裏錯誤,證變危篤,有隂已亡而陽邪尚不盡者,有陽邪盡而陽氣亦隨亡者,有外邪將盡未盡而隂陽未至全虧者,此可愈不可愈所由分也。大率心下痞與胸間結,雖有上下之分,究竟皆是陽邪所聚之位。觀「無陽則隂獨」一語,正見所以成痞之故,雖曰「隂陽並竭」,實由心下無陽,故隂獨痞塞也。「無陽隂獨」,早已括盡誤下成痞大義。「無陽」亦與「亡陽」有別。「無陽」不過陽氣不治,復加燒鍼以逼劫其隂,乃成危候,其用藥差誤即可同推。 |
凡是表裏錯雜,證候變得危急者,或者是陰氣已亡而陽邪尚未完全消除,或者陽邪已盡而陽氣亦隨之消亡,或者外邪即將消散而陰陽氣尚未完全虧損,這些都是疾病可愈或不可愈之分界點。一般情況下,心下痞與胸間結聚,雖然有上下之分,但歸根結底都是陽邪所聚之位。分析「無陽則陰獨」一句,正是形成痞證之原因,雖然說「陰陽氣並竭」,實際上在於心下無陽氣,因此陰氣獨在而導致痞塞。「無陽陰獨」,早已將誤下而形成痞證之主要意義概括在內。「無陽」亦與「亡陽」是不同的。「無陽」僅僅表示陽氣不正常,再加上用燒針逼迫而使陰氣損傷,形成危證,則用藥之錯誤所致之變化亦就可以類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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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痞證例。 |
以上為痞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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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病併病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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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項背強??,反汗出惡風者,桂枝加葛根湯主之。(「?」, 「殳」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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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項背強??,無汗惡風,葛根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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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條以有汗、無汗定傷風、傷寒。仲景以所顯證全似太陽,其間畧兼項背強??為陽明之候,未至兩經各半,故不用「合病」二字。然雖不名合病,其實乃合病之初證也。??,頸不舒也。項屬太陽而頸屬陽明,二經合病,則頸項皆不和矣。太陽「風傷衛」證中,才見陽明一證,即於桂枝湯中加葛根一藥,太陽「寒傷營」證中,才見陽明一證,即於麻黃湯中加葛根一藥,此大匠天然不易之彀率也。然第二條不用麻黃湯加葛根,反用桂枝全方加麻黃、葛根者,以頸項背俱是陽位易於得汗之處。設以麻黃本湯加葛根大發其汗,將毋項背強??者,變為經脉振搖動惕乎?此仲景之所以精義入神也。 |
此二條根據有汗、無汗來確定是傷風還是傷寒。仲景因為所顯示之證候看似全部都屬於太陽證,其中略兼有項背強??為陽明之證,未達到兩經病證各為一半,因此不用「合病」二字。雖然未將其命名為合病,實際上這是合病初期之證。??,指頸部不舒展。項屬於太陽經而頸屬於陽明經,二經合病,則頸項皆不和。在太陽「風傷衛」證中,只要出現陽明一證,就在桂枝湯中加葛根,而在太陽「寒傷營」證中,只要出現陽明一證,就在麻黃湯中加葛根,這是大匠治病時不變之標準。然而第二條不用麻黃湯加葛根,反而在桂枝湯全方中加麻黃、葛根,是因為頸項背皆為容易出汗之陽位。如果用麻黃湯加葛根猛烈發汗,難道不會將項背強??變成經脈振搖動惕嗎?這正是仲景深思熟慮精妙如神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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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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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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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條又以下利、不下利辨別合病主風、主寒之不同也。風者陽也,陽性上行,故合陽明胃中之水飲而上逆。寒者隂也,隂性下行,故合陽明胃中之水穀而下奔。然上逆則必加半夏入葛根湯以滌飲止嘔。若自下利,則但用葛根湯以解兩經之邪。下利,裏證也,而仲景以此湯主之,蓋以邪氣併於陽,則陽實而隂虛,隂虛故下利也。與此湯以散經中之邪,則陽不實而隂氣平,不治利而利自止耳。 |
此二條又以下利、不下利辨別合病之主風和主寒之不同。風屬陽,陽氣向上升,所以合病時陽明胃中之水飲上逆。寒屬陰,陰氣向下降,所以合病時陽明胃中之水穀會向下奔。然而上逆則必須在葛根湯中加半夏以滌飲止嘔。如果是自下利,則只用葛根湯以解兩經之邪氣。下利是裏證,而仲景以此方主治,是由於邪氣併於陽分,則陽實而陰虛,陰虛所以下利。用此方以散經中之邪,則陽不實而陰氣平和,不直接治下利便能使下利自然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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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黃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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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經合病,當合用兩經之藥,何獨偏用麻黃耶?此見仲景析義之精。蓋太陽邪在胸,陽明邪在胃,兩邪相合,必上攻其肺,所以喘而胸滿。麻黃、杏仁治肺氣喘逆之專藥也,用之恰當,正所謂「內舉不避親」也,何偏之有?○按:太陽與陽明合病,所重全在於表,故主以葛根、麻黃二湯。若太陽與少陽合病,則邪漸迫裏,合用小柴胡、柴胡桂枝二湯。若溫病之太陽少陽合病,當用黃芩湯、黃芩加半夏生薑湯。其下陽明少陽合病,以邪入府,脉來滑數,即用大承氣下之,與二陽併病「太陽證罷」不殊也。設經證未罷,脉不滑數,又當從大柴胡兩解表裏無疑。其太陽與少陽合病,本條見《溫熱病篇》中宜參看。 |
兩經合病,應當合用兩經之藥物,為何單獨偏向用麻黃湯呢?由此可見仲景對病證分析判斷之精細。因為太陽之邪在胸,陽明之邪在胃,兩邪相合,必然上攻於肺,所以會喘與胸悶。麻黃、杏仁是治肺氣上逆而喘之專門藥物,使用得當,正所謂「內舉不避親」,怎麼會有偏向呢?○按:太陽與陽明合病,所重全在於表證,因此以葛根湯、麻黃湯二方為主治。如果太陽與少陽合病,則邪氣逐漸入裏,應合用小柴胡湯、柴胡桂枝湯二方。如果是溫病之太陽少陽合病,則應該用黃芩湯、黃芩加半夏生薑湯。之後陽明少陽合病,因為邪氣入於胃腑,脈滑數,即應當用大承氣湯攻下,這與二陽併病時,「太陽證罷」沒什麼不同。如果經證尚未消除,脈不滑數,無疑又應該用大柴胡兩解表裏。至於太陽與少陽合病,則參考《溫熱病篇》中相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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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少陽合病,必下利。其脉不負者,順也。負者,失也。互相剋賊,名為負也。脉滑而數者,有宿食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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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土之邪交動,則水穀不停而急奔,故下可必也。陽明脉大,少陽脉弦,兩無相負,乃為順候。然兩經合病,陽明之氣衰,則弦獨見,少陽勝而陽明「負」矣。下之固是「通因通用」之法,而土受克賊之邪,勢必藉大力之藥,急從下奪,乃為解圍之善著。然亦必其脉洪而數,有宿食者,始為當下無疑。設脉不滑數而遲軟,方慮上敗垂亡,尚敢下乎? |
木土之邪相互作用,則水穀無法停留而急速下行,因此攻下是必需的。陽明脈大,少陽脈弦,兩者不相負,才屬於順候。但兩經合病時,陽明之氣虛弱,只是弦脈獨見,少陽勝於陽明則為「負」。攻下固然是「通因通用」之法,但土氣被賊邪所剋,勢必需要借助猛烈之藥,迅速攻下邪氣,才為解圍之善舉。然而,亦必須其脈洪而數,為有宿食者,無疑才是應當進行攻下。假如脈不滑數而遲軟,正是需要擔心其安危之際,還敢施以攻下之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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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合病例。 |
以上為合病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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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陽併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薰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其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脉濇,故知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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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陽併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難而讝語者,下之則愈,宜大承氣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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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陽併病二條,皆是太陽與陽明併病。上條證初入陽明,而太陽仍未罷,則宜小汗。此條證已入陽明,而太陽亦隨罷,故宜大下也。按:上條太陽初得「寒傷營」之病,因汗出不徹,故傳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陽明熱熾,似乎當用下法,以太陽之邪未徹,故下之為逆,謂其必成結胸等證也。如此者可小發汗,然後下之。設面色緣緣正赤者,寒邪深重,陽氣怫鬱在表,必始先未用麻黃湯,或已用麻黃湯而未得汗,所以重當解之熏之,又非小汗所能勝矣。若是發汗不徹,不當言「陽氣怫鬱不得越」也,畢竟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方是陽氣不得越耳。短氣者,因汗不徹而邪氣未盡,氣受傷也。脉濇者,以寒濕留於肌腠,而營氣不能條達,血受傷也。汗後短氣,脉濇,但當斷之以「汗出不徹」,而與桂枝二越脾一湯,小發其汗則愈。 |
二陽併病二條條文,均為太陽與陽明併病。上條之證是初入陽明,而太陽證仍未消散,則應當微微發汗。此條之證已入陽明,而太陽證隨之而罷,所以宜猛烈攻下。按:上條為太陽初得「寒傷營」之病,由於發汗不透徹,所以邪氣傳入陽明,而後微汗出,不惡寒。陽明熱盛,似乎應當用下法,由於太陽之邪尚未完全消散,因此攻下是錯誤的,這樣做必然會形成結胸等證。如此,則可以微微發汗,然後再攻下。假如臉色緣緣正赤,是寒邪嚴重而陽氣被鬱於表,必定是病初時沒有用麻黃湯,或已經用麻黃湯而未能發出汗,因此需要重新用汗法或熏法,又不是微微發汗所能勝任。如果是發汗不透徹,則不應當說「陽氣拂鬱不得越」,畢竟應當發汗而不汗出,其人躁煩而不知道疼痛在何處,有時在腹部,有時在四肢,按之亦不知在何處,才是陽氣拂鬱不得外越。短氣是因為發汗不透徹而邪氣未被盡除,導致氣受傷。脈澀是由於寒濕滯留於肌腠而營氣不能條達,血亦受傷。發汗後短氣,脈澀,只能判斷為「發汗不徹」,而用桂枝二越脾一湯,微微發汗則病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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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桂枝證,醫反下之,利遂不止,脉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芩黃連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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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病原無下法,但當用桂枝解外。若當用不用,而反下之,利遂不止,則熱邪之在太陽者,未傳陽明之經。已入陽明之裏,所以其脉促急,其汗外越。其氣上奔則喘,下奔則泄,故舍桂枝而用葛根,專主陽明之表。加芩連以清裏熱,則不治喘而喘自亡,不治利而利自止。又太陽陽明兩解表裏之變法,與治痞之意不殊也。 |
太陽病原本無下法,只需用桂枝湯解外。如果應當用而不用,反而攻下,因而下利不止,則是在太陽之熱邪尚未傳入陽明經。邪氣已經傳入陽明之裏,所以其脈促急,其汗外越。其氣上奔則喘,下奔則泄瀉,因此不用桂枝而用葛根,專門治療陽明之表。加黃芩、黃連以清裏熱,則不需要專門治喘而喘自止,不需要專門治下利而利自止。另外,這是治療太陽陽明兩解表裏之法,與治痞之意並無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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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與少陽併病,頭項強痛,或眩冒,時如結胸,心下痞鞕者,當刺大椎第一間、肺俞、肝俞,慎不可發汗。發汗則讝語。脉弦,五六日讝語不止,當刺期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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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大椎者,瀉三陽督脉也。刺肺俞者,使肺氣下行而膀胱氣化也。刺肝俞者,所以瀉膽也。刺期門者,瀉肝膽之實也。 |
針刺大椎穴,是為了瀉三陽經與督脈。針刺肺俞穴,是為了使肺氣下行而膀胱能氣化。針刺肝俞穴,是為了瀉膽。針刺期門穴,是為了清肝膽之實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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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少陽併病,心下鞕,頸項強而眩者,當刺大椎、肺俞、肝俞,慎勿下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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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不可下之禁,與上條不可汗互發。 |
再次強調不可攻下之治療禁忌,與上條不可發汗互相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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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腹滿讝語,寸口脉浮而緊,此肝乘脾也,名曰縱,刺期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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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木直乘脾土為「縱」,此本太陽少陽併病,以其人平素肝盛脾衰,故其證腹滿讝語,盡顯肝邪乘脾之候。蓋少陽雖主風水,仍賴衛氣榮養,所以仲景云「此屬胃」。胃不和,所以腹滿讝語也。其脉寸口浮緊,為太陽「寒傷營」之脉。寸口即氣口,乃脾胃之所主,肝木挾邪過盛,所以脾胃之土益受其制也。刺期門以泄肝邪,則中土攸寧矣。 |
肝木直接乘犯脾土為「縱」,這原本是太陽少陽併病,由於其人素來肝盛而脾衰,所以其證見腹滿譫語,完全都是肝邪乘脾之證候。因為少陽雖然主風主水,但仍然依賴衛氣之滋養,所以仲景說「此屬胃」。胃氣不和,所以腹滿譫語。其脈寸口浮緊,是太陽「寒傷營」之脈。寸口即氣口,乃脾胃氣所主,肝木挾邪過盛,所以脾胃土氣更受其抑制。刺期門以泄肝邪,則中土便能到安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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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發熱,嗇嗇惡寒,大渴欲飲水,其腹必滿,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橫,刺期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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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木反乘肺金為「橫」,此亦太陽少陽併病,以其人素常肝盛肺虛,故其證雖發熱惡寒,為太陽表證未除,而大渴飲水,則少陽裏熱已著。蓋木盛則火易燔,金虛則水不生,所以求水為潤,木得水助,其勢益「橫」,水勢泛溢,其腹必滿,亦當刺期門以泄肝邪,則肺自安矣。然但腹滿而不讝語,其邪稍輕,以肺金較肝木雖虛,原無他病,能暗為運布,或自汗而水得外滲,或小便利而水得下行,是以病欲自解,不必刺也。讀者毋以「刺期門」在「欲解」下而以辭害義也。○按:「縱」、「橫」之證不同,而皆刺期門者,以賊土侮金,總由木盛,腹滿讝語,證涉危疑,故急以瀉木為主也。○上四條俱用刺法,今傷寒家不諳此理。若論用藥,無過柴胡桂枝湯加減,觀下條「發汗多,亡陽,讝語」治法,可類推矣。 |
肝木反乘肺金為「橫」,這同樣是太陽少陽併病,由於其人素來肝盛而肺虛,所以雖然證見發熱惡寒,為太陽表證未除,而大渴飲水,則是少陽裏熱已經顯現。因為木氣盛則火易燔,金氣虛則水不生,所以需要用水來滋潤,而木得水助,其勢則更「橫」,水勢泛濫,其腹必滿,亦應當刺期門以泄肝邪,則肺氣自然安定。然而只是腹滿而不譫語,反映邪氣較輕,因為肺金雖然比肝木虛弱,但原本並無其他疾病,則尚能布散津液,或自汗而使水液外滲,或小便利而使水往下行,所以疾病將會自然消退,無需刺期刺。讀者不要以為「刺期門」是在「欲解」之下而誤解其意。○按:「縱」、「橫」之證不同,但都要刺期門,是由於土氣侮金,總是因為木盛而致,出現腹滿譫語,病證危險,所以急需瀉木為主。○以上四條都用了刺法,現今傷寒醫家不明此理。如果說到用藥治療,莫過於用柴胡桂枝湯加減,看看下文「發汗多,亡陽,譫語」之治法,是可以類推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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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汗多,亡陽,讝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營衛,以通津液後自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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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與少陽併病,不可發汗,發汗則讝語。誤汗亡陽讝語者,復不可下,宜桂枝柴胡以和二經營衛也。 |
太陽與少陽併病,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如果誤汗而亡陽譫語者,又不可再行攻下,宜用桂枝柴胡湯以調和二經之營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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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肢節煩疼,微嘔,心下支結,外證未去者,柴胡桂枝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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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結」者,支飲聚結於心下之偏傍,非中正也。傷寒至六七日,宜傳經已遍,乃發熱微惡寒,肢節煩疼,微嘔,其邪尚在少陽之界,未入於裏。雖心下支結,而外證未除,終非結胸可擬,故但用柴胡桂枝,使太陽之邪仍從太陽而解,邪去而支飲自開矣。 |
「支結」是指支飲聚結在心下之偏傍,而不在正中。傷寒病過了六七日,應該是邪氣已傳經傳遍全身,則發熱微惡寒,肢節煩疼,微嘔,反映了邪氣尚在少陽之界,未入於裏。雖然心下支結,但外證尚未除,終究不是結胸證,因此只用柴胡桂枝湯,使太陽之邪仍從太陽而解,邪氣消散而支結自然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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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五六日,已發汗而復下之,胸脇滿微結,不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者,此為未解也,柴胡桂枝乾薑湯主之。初服微煩,復服汗出便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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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日已發汗,邪雖未解而勢已微,因誤下之,微邪凝聚於上焦,則肺氣壅遏,所以渴而不嘔,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知邪氣已入少陽之界,故為不解。因與柴胡、桂枝解太陽少陽之邪,黃芩、甘草以散內外之熱,乾薑主胃中寒飲,栝蔞根治膈上熱渴,牡蠣以開脇下之微結也。服湯後反加微煩者,近世謂之「藥煩」,以汗後津液受傷,胃氣虛熱,不能勝藥力也。必須復服,藥勝病邪,方得汗出而解。○上二條皆太陽少陽併病,因本文中有「支結」、「微結」,所以後世遂認結胸,致節庵又以小柴胡加桔梗治痞結,亦不過治表邪初犯中焦者,方克有效。若真結胸,則邪已因誤下引入內結,非大小陷胸湯圓峻攻,必不能解散也。 |
傷寒五六日後,已發汗,邪氣雖然未解但其勢已微,因而誤用攻下,使微邪凝聚於上焦,則肺氣壅遏,所以見口渴而不嘔,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則知邪氣已入少陽經之界,因此為不解。因而用柴胡、桂枝兩解太陽少陽之邪,黃芩、甘草以散內外之熱,乾薑主治胃中寒飲,栝蔞根治療膈上有熱所致之渴,牡蠣以開達脅下之微結。服湯後反而出現微煩,近世稱之為「藥煩」,因為發汗後津液受損,胃氣虛熱,無法抵禦藥力。必須再次服藥,藥力能勝過病邪,才能得汗出而解。○以上兩條都是太陽少陽併病,由於文中提到「支結」和「微結」,於是後人就認為是結胸,以致陶節庵又用小柴胡湯加桔梗來治痞結,亦不過是用於表邪初犯中焦者才有效。如果真是結胸,則邪氣已經因誤下被引入形成內結,非大小陷胸湯或丸之猛烈攻邪,一定不能消散邪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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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脇滿不去者,小柴胡湯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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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陽明少陽併病也,潮熱者,陽明胃熱之候。若大便溏,小便自可,則胃全不實。更加胸脇滿不去,則證已兼見少陽矣。才兼少陽,即有汗下二禁,惟小柴胡一湯,合表裏而總和之,乃少陽一經之正治,故陽明少陽亦取用之,無別法也。 |
這是陽明少陽併病,潮熱是陽明胃熱之證。如果大便稀溏,小便順暢,則完全不是胃實。更見胸脅滿不去,則已經同時兼見少陽病證。一兼少陽證,就需要遵守不可發汗與攻下之治療禁忌,而只有小柴胡湯才能調和表裏,為少陽病之正治,因此陽明少陽併病亦用此治療,除此之外,就沒有其它方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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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病,脇下鞕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胎者,可與小柴胡湯。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身濈然汗出而解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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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陽明少陽併病,不但大便溏為胃未實,即使不大便而見脇下鞕滿,嘔與舌胎之證,則少陽為多,亦當從小柴胡湯分解隂陽,則上下通和,濈然汗出,而舌胎、嘔逆、脇滿之外證一時俱解矣。既云「津液得下」,則大便自行,亦可知矣。此一時表裏俱徹,所以為當也。○「上焦得通,津液得下」八字,關係病機最切。風寒之邪,協津液而上聚膈中,為喘,為嘔,為水逆,為結胸,常十居六七,是風寒不解,則津液必不得下。倘誤行發散,不惟津液不下,且轉增上逆之勢,愈無退息之期矣。 |
這亦是陽明少陽併病,不但大便稀溏表明胃家未實,即使不大便而見脅下硬滿,嘔吐和舌上白苔之證,則是少陽病證較多見,亦應當用小柴胡湯分解陰陽,則使上下之氣通和,濈然汗出,則舌上白苔、嘔逆、脅滿等外證同時得到解除。既然說「津液得下」,則可知大便會自然通暢。如此則表裏之證同時消失,所以治療是恰當的。○「上焦得通,津液得下」這八個字,與病機關係最為緊密。風寒之邪連同津液而上聚於膈中,則十有六七會導致喘,嘔,水逆,結胸等。如果被誤用發散之法,不但津液不下,而且會使上逆之勢加劇,將更加不會有消退之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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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併病例。 |
以上為併病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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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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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隂陽大論》云:春氣溫和,夏氣暑熱,秋氣清涼,冬氣冷冽,此則四時正氣之序也。冬時嚴寒,萬類深藏,君子固密,則不傷於寒。觸冒之者,乃名傷寒耳。其傷於四時之氣,皆能為病,以傷寒為最者,以其最成殺厲之氣也。中而即病者,名曰傷寒。不即病者,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至夏變為熱病。熱病者,熱極重於溫也。是以辛苦之人,春夏多溫熱病,皆由冬時觸寒所致,非時行之氣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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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毒藏於肌膚,至春變為溫病。藏於骨髓,至夏變為熱病。不言「藏於骨髓」者,脫簡也。○《內經》云:「冬傷於寒,春必溫病。」又云:「逆冬氣則少隂不藏,腎氣獨沉。」言冬時寒暖不均,和暖之際,人之腠理不固,忽然嚴寒驟至,鬱閉其不正之氣於內。當是之時,少隂之經脉流行於外,是不能退藏於密,勢不得不受其邪。然腎藏之真陽沉伏於內,自不受邪,所受邪者,少隂之經耳。故真陽充滿之人,邪氣不能為害。即使受邪,氣行則已。惟是不藏精之人,先逆冬月蟄藏之令,故邪氣行以襲入經脉、骨髓,乃至春夏溫熱之氣內動而發為溫熱也。李明之曰:「冬傷於寒,冬行春令也。當冬而溫,火勝而水虧矣。」水既已虧,則所勝妄行,土有餘也。火土合德,故為溫病。所以不病於冬而病於春者,以其寒水居卯之分,方得其權。大寒之令復行於春,腠理開泄,少隂不藏,房室之勞傷,辛苦之人,陽氣泄於外,腎水虧於內。木當發生,陽已外泄,孰為鼓舞?腎水內竭,孰為滋養?此兩者同病,生化之源既絕,木何賴以生乎?身之所存者,熱也。時強木長,故為溫病。 |
寒毒藏於肌膚,到了春天轉變成溫病。寒毒藏於骨髓,到了夏天轉變成熱病。沒有提到「藏於骨髓」者,這是脫簡。○《內經》說:「冬傷於寒,春必溫病。」又說「:逆冬氣則少陰不藏,腎氣獨沉。」是指冬天時天氣寒暖不均,當暖和時,人之腠理疏鬆不固,嚴寒突然襲來,將不正之氣閉鬱於內。此時少陰之經氣流行於外,無法內退而閉藏,就不得不受邪氣所犯。然而腎臟之真陽沉伏於內,自然不受邪氣所犯,所受邪的只是少陰之經。因此,若是真陽充滿之人,邪氣不能為害。即使受到邪氣所犯,自能氣行而已。唯有那些冬不藏精之人,先是違反冬時應該蟄藏,所以邪氣能入侵經脈、骨髓,到了春夏溫熱之氣在內發動而發為溫熱病。李東垣說:「冬天受寒邪所傷,實際上是冬季行春令。冬天之時卻反溫暖,是火盛而水虧。」水氣既然已虧,則其所勝之氣妄行,就是土氣有餘。火土二氣相合,因此形成溫病。之所以不在冬季發病而在春季發病者,是寒水只有在冬時才能當令。在春天再現大寒之令,腠理開泄,少陰之氣不藏,加上房室之勞傷,辛苦之人,陽氣泄於外,腎水虧於內。木氣本當生發之時,陽氣已經外泄,誰來鼓舞木氣之生長呢?腎水內耗,誰來滋養木氣呢?這兩方面同時有病,既然生化之源已斷,木氣能依賴什麼而生長呢?身體所剩下的,只是熱邪。時氣逼迫木氣生長,因此形成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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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時行者,春時應暖而復大寒,夏時應大熱而反大涼,秋時應涼而反大熱,冬時應寒而反大溫,此非其時而有其氣。是以一歲之中,長幼之病多相似者,此則時行之氣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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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是感天時肅殺之氣,以寒犯寒,必先寒冰。時行是感濕土鬱蒸之氣,以濕犯濕,必先濕土。陽明為營衛之原,始病則營衛俱病,經絡無分。三焦相混,內外不通,所以其病即發而暴,非比傷寒以次傳經而入也。蓋地為汙穢濁惡之總歸,平時無所不受,適當天時不正之極,則平時所受濁惡之氣,亦必乘時迅發。或冬時過暖,肅殺之令不行,至春反大寒冷。或盛夏濕熱,汙穢之氣交蒸,忽然熱極生風而入汗孔,閉拒毒邪不得發泄而為病。病則老幼無分,此即時行之氣也。 |
傷寒是感受到天時肅殺之氣,以寒犯寒,必然先有寒冰。時行病則是感受濕土鬱蒸之氣,以濕犯濕,必然先有濕土。陽明是營衛生化之源,疾病初時則營衛俱病,不分經絡。三焦之氣相混,內外之氣不通,因此疾病初期即會爆發,不象傷寒病會逐漸傳經而深入。因為地是所有污穢濁氣所歸之處,平時接受任何東西,當遇到天時不正極端之時,則平時所受之污穢濁氣亦必定會乘機爆發。或者冬季突然過暖,不能行肅殺之令,到了春天反而變得極度寒冷。或者盛夏時濕熱而污穢之氣交織蒸騰,突然熱極生風而邪氣進入汗孔,鬱閉毒邪無法宣泄而發病。發病則老幼不分,這就是時行之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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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霜降以後,至春分以前,凡有觸冒霜露,體虛中寒即病者,謂之傷寒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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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非體虛,即有風寒,莫之能害。 |
此處是說不是身體虛弱,即使有風寒,亦不能為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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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冬有非節之暖,名曰冬溫。冬溫之毒與傷寒大異,亦有輕重,為治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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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溫者,時當大寒而反大溫,東風時至,則肌腠疏豁。忽然大寒,而衣袂單薄,寒鬱其邪,其病即發者為冬溫。以其所感非時溫氣,故言「與傷寒大異」。若不即發,藏於皮膚,則入傷血脉,至春發為溫病。藏於經絡,則入傷骨髓,至夏發為熱病矣。 |
冬溫,是因為節氣上應是大寒而反大熱,東風不時出現,則肌腠疏鬆。而又突然大寒,因為衣物單薄,則寒邪鬱閉,隨即發病則為冬溫。由於其所感受的是非時之溫氣,所以說「與傷寒大異」。如果不隨即發病,邪氣藏於皮膚,則入血脈,到了春天發為溫病。邪氣藏於經絡,則入而損傷骨髓,到了夏天發為熱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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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立冬節候,其中無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壯熱為病者,此屬春時陽氣發於冬時,伏寒變為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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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時陽氣發於冬時,「未至而至」也。伏寒變為溫病,言非時不正之溫氣又為外寒所伏,至春而發為溫病也。 |
春時之陽氣發於冬時,屬於「未至而至」。伏寒變為溫病,是指非時不正之溫邪又被外寒所閉伏,到春天而發為溫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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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春分以後,至秋分節前,天有暴寒者,皆為時行寒疫也。其病與溫及熱病相似,但治有殊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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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言非時暴寒之證,雖與溫熱相似,而源委迥殊。以伏氣自內發外,必用苦寒內奪。暴寒從外感冒,合用辛甘外解,故治有不同耳。 |
此處指非其時而有暴寒之證,雖然與溫熱病相似,但病之源頭則完全不同。因為伏氣從內而透發於外,必須用苦寒藥內伐邪氣。暴寒是從外感受,需要合用辛甘之藥解外,因此治法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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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傷於寒則為病熱,熱雖盛,不死。若兩感於寒而病者,必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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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俱浮者,太陽受病也,當一二日發。以其脉上連風府,故頭項痛,腰脊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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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俱長者,陽明受病也,當二三日發。以其脉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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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俱弦者,少陽受病也,當三四日發。以其脉循脇,絡於耳,故胸脇痛而耳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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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三經受病,未入於府者,可汗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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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俱沉細者,太隂受病也,當四五日發,以其脉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乾。 尺寸俱沉者,少隂受病也,當五六日發,以其脉貫腎,絡於肺,繫舌本,故口燥舌乾而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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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寸俱微緩者,厥隂受病也,當六七日發,以其脉循隂器,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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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三經受病,已入於府者,可下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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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寒經絡傳變,原不可以日數而測,此六經受病,不過設以為例。粗工不察病機,每以三四日當汗,六七日當下,誤人多矣。設伏氣發溫之三四日,可汗之乎?病傳厥隂之六七日,可下之乎?若此可不辨哉?○凡云「尺寸」,則「關」在其中,可不言而喻。 |
傷寒病沿循經絡發生傳變,原本是不能根據發病日數來推測,這裏所論六經受病,只不過是舉例而已。粗工不能審察病機,往往以為發病三四日就應當發汗,六七日就應當攻下,因此而受害之人甚多。假如伏氣所發之溫病,三四日之時,可以發汗嗎?病變傳至厥陰,六七日之時,可以攻下嗎?類似這樣的情況難道不需要辨別嗎?○凡是說「尺寸」時,則「關脈」自然被包括在內,這是不言而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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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兩感於寒者,一日太陽受之,即與少隂俱病,則頭痛,口乾,煩滿而渴。二日陽明受之,即與太隂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讝語。三日少陽受之,即與厥隂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若三隂三陽,五藏六府皆受病,則營衛不行,藏府不通而死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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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得病隂陽兩證俱見,其傳經證隂陽兩經俱傳,則邪氣彌滿充斥,法當三日主死。然必「水漿不入,不知人」者,方為營衛不行,藏府不通。更越三日而陽明之經始絕也。 |
得病時陰陽兩證俱見,傳經時陰陽兩經俱傳,則邪氣瀰漫充斥,按理三天內就會死亡。但必須是「水漿必不入,不知人」者,這是營衛不行,臟腑不通。再過三天則陽明經氣才會亡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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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不兩感於寒,更不傳經,不加異氣者,至七日,太陽病衰,頭痛少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歇。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隂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隂病衰,渴止,舌乾已而嚏。十二日,厥隂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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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傳經,不加異氣,則邪氣傳盡,正氣將復,愈日可期。然亦立法大意,不可拘執也。至若更加異氣,乃病中之病,莫可限於時日矣。 |
不再傳經,亦沒有感受其它邪氣,則邪氣傳經已盡,正氣即將恢復,而可以指望其病愈之期。但這亦只是立法之大意而已,不可過於拘泥。如果再感受其它邪氣,則是病中之病,就很難預測其病愈之日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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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過十三日以上不間,尺寸陷者,大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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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尺寸之脉沉陷,為正氣衰微,莫能載邪外出,過經其病不間,誠為危候也。 |
此處指尺寸之脈沉陷,為正氣衰微,不能將邪氣透散外出,邪氣過經後病情不見緩解,確實是危險之徵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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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更感異氣,變為他病者,當依壞證例治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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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脉隂陽俱盛,重感於寒,變為溫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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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脉浮滑,隂脉濡弱,更遇於風,變為風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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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脉洪數,隂脉實大,更感溫熱,變為溫毒,溫毒為病最重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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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脉濡弱,隂脉弦緊,更遇溫氣,變為溫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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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以冬傷於寒,發為溫病。脉之變證,方治如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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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脉證皆變為熱,不得復用辛溫發表,所謂「方治如說」也。 |
此處指脈證皆變成熱證,不能再用辛溫藥發表,即所謂的「方治如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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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傷寒之病,多從風寒得之,始表中風寒,入裏則不消矣。未有溫覆當而不消散者,不在證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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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欲攻之,猶當先解表,乃可下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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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表已解而內不消,非大滿,猶生寒熱,則病不除。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自可除下之,雖四五日不能為禍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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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非大滿大實而下之,則猶生寒熱變證。必待大滿大實,堅有燥屎者,方可下之。雖遲至四五日,不能為害也。 |
此處指大滿大實而攻下,就還會導致寒熱之變證。必須要等到大滿大實,而且大便為燥屎才可以攻下。雖然攻下延遲至四五日,亦不會有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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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內虛熱入,協熱遂利,煩燥諸變,不可勝數。輕者困篤,重者必死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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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陽盛隂虛,汗之則死,下之則愈,陽虛隂盛,汗之則愈,下之則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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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乘隂位,則為「陽盛隂虛」,故可下而不可汗。隂乘陽位,則為「陽虛隂盛」,故可汗而不可下。即「表病裏和,裏病表和」之謂也。蓋表實裏虛而邪入府,汗之則死,下之則愈。裏實表虛,而邪鬱於經,下之則死,汗之則愈。 |
陽邪乘於陰位,則為「陽盛陰虛」,因此可以攻下而不可發汗。陰邪乘於陽位,則為「陽虛陰盛」,因此可以發汗而不可攻下。此即所謂「表病裏和,裏病表和」之治法。因為表實裏虛而邪氣入於腑,發汗則死,攻下則愈。裏實表虛而邪氣鬱於經脈,攻下則死,發汗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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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如是,則神丹安可以誤發?甘遂何可以妄攻?虛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機,應若影響,豈容易哉?況桂枝下嚥,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隂盛以亡。死生之要,在乎須臾。視身之盡,不暇計日。此隂陽虛實之交錯,其候至微,發汗吐下之相反,其禍至速。而醫術淺狹,懵然不知病源,為治乃誤,使病者殞歿,自謂其分至。仁者鑑此,豈不痛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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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下嚥,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隂盛以亡」,以概言汗下關係非細,不過藉此為例。非誤用二湯,必致不救也。 |
「桂枝下嚥,陽盛則斃。承氣入胃,陰盛以亡」,用來概括發汗和攻下對人之影響非同小可,這裏不過借此為例。並不是指誤用此兩方就必然導致不可救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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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兩感病俱作,治有先後。發表攻裏,本是不同。而執迷妄意者,乃云神丹、甘遂,合而飲之,且解其表,又除其裏。言巧似是,其理實違。夫智者之舉錯也,常審以慎。愚者之動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變,豈可詭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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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感皆是熱邪,然治有先後。發表攻裏,本是不同。持說甚正亦甚明,何奉議誤認為救裏耶? |
兩感都是熱邪所致,但在治療上有先後次序。發汗與攻裏,原本是不同的。這個觀點十分正氣亦非常清晰,為什麼朱奉議將其誤認為是治裏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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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發汗,溫服湯藥,其方雖言日三服,若病劇不解,當促其間,可半日中盡三服。若與病相阻,即便有所覺。如服一劑,病證猶在,故當復作本湯服之。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劑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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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飲水,飲不能多,不當與也。何者?以胃中熱尚少,不能消之,便更與人作病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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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七八日,大渴,欲飲水者,猶當依證與之。與之常令不足,勿極意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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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飲而腹滿,小便不利,若喘若噦,不可與之。忽然大汗出,是為自愈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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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得病,反能飲水,此為欲愈之病。其不曉病者,但聞病飲水自愈,小渴者乃強與飲之,因成其禍,不可復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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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四條皆是春夏溫熱之邪,故言時氣病,乃可與水,非冬月正傷寒可比例也。 |
以上四條都是論述春夏季溫熱之邪氣,因此說時氣病才可以給病人飲水,這與冬月之正傷寒是不能相提並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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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得病,厥脉動數,服湯藥更遲,脉浮大減小,初躁後靜,此皆愈證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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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脉動數」,猶言其脉動數,不可連上句讀。 |
「厥脈動數」,就好像說其脈動數,不應與前一句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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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一百十三道。○諸方之義,本條注內已經疏明者,此不復贅) |
正方(有一百十三方。○各方之方義,在其原文之註釋中已經明確解釋過的,這裏就不再重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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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湯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五味,㕮咀,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服已須臾,歠熱稀粥一升以助藥力。溫覆令一時許,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後服,不必盡劑。若不汗再服,依前法。又不汗,後服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劑。禁生冷、黏滑、肉麫、五辛、酒酪、臭惡等物。 此方專主衛受風邪之證,以其衛傷,不能外固而自汗,所以用桂枝之辛發其邪,即用芍藥之酸助其隂。然一散一收,又須甘草以和其胃。況發汗必須辛甘以行陽,故復以生薑佐桂枝,大棗佐甘草也。但方中芍藥不言赤白,《聖惠》與節庵俱用赤,孫尚與叔微俱用白。然赤白補瀉不同,仲景云「病發熱汗出,此為營弱衛強」,營雖不受邪,終非適平也。故衛強則營弱,是知必用白芍藥也。營既弱而不能自固,豈可以赤芍藥瀉之乎?雖然,不可以一律論也。如太陽誤下而傳太隂,因而「腹滿時痛」,則當倍白芍補營血之虛,若夫大實者必加大黃,又宜赤芍以瀉實也。至於濕熱素盛之人,與夫「酒客」輩感寒之初,身寒惡熱者,用桂枝湯,即當加黃芩以勝熱,則不宜白芍以助隂。貴在臨證活法也。○按:桂枝入心,血藥也,而仲景用以治「風傷衛」之證。麻黃走肺,氣藥也,而仲景用以治「寒傷營」之證。皆氣病用血藥,血病用氣藥,故許學士有「脉浮而緩,風傷營,浮緊兼濇,寒傷衛」之誤。殊不知「風傷衛」則衛受邪,衛受邪則不能內護於營,故營氣不固而自汗,必以桂枝血藥透達營衛,又須芍藥護營固表,營衛和而自汗愈矣。「寒傷營」則營受邪,營受邪則不能外通於衛,故氣鬱而無汗,必以麻黃氣藥開通腠理,又須桂枝實營散邪,汗大泄而鬱熱散矣。 |
桂枝湯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五味,切碎,用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渣。適寒溫,服一升。服後一會兒,啜熱稀粥一升餘以助藥力。溫覆約一個時辰,遍身連續微汗出最好,不可使汗出如水流漓,否則一定不會病愈。若服一次藥後汗出病愈,則停止服用,不需將藥物完全服盡。如果無汗則按照前述方法再服。還是無汗,則相隔更短時間服用第三次。約半日內將三服藥服盡。若病情嚴重,則一日一夜服,整天不斷觀察。服盡一劑藥後病證仍在者,再煮藥服用。如果仍然汗不出,則需要服二三劑藥。禁忌生冷、黏滑、肉麵、五辛、酒乳、臭惡等食物。 此方專門針對衛分受風邪之證,由於衛氣受損,無法衛外而自汗出,因此用辛味之桂枝發散邪氣,隨即用酸味之芍藥助陰氣。然而一散一收,又需要甘草調和胃氣。況且發汗時必須要用辛甘以推動陽氣,所以再以生薑輔助桂枝,大棗輔助甘草。只是本方未提到是用白芍還是赤芍,《太平聖惠方》和陶節庵皆用赤芍,孫尚和許叔微則皆用白芍。然而白赤與芍藥之補瀉作用不同,仲景說「病發熱汗出,此為營弱衛強」,雖然營氣未受邪氣影響,但終究不是正好處於平和狀態。因此,衛強而營弱,必須要用白芍。營氣既然虛弱而不能自固,難道還能用赤芍瀉之嗎?雖然如此,亦不能一概而論。譬如太陽病誤下後傳至太陰,導致「腹滿時痛」,則應倍用白芍來補營血之虛。如果是大實痛必需加大黃,則又適宜用赤芍以瀉實邪。對於濕熱素盛之人或「酒客」等人感受寒邪之初,身體惡寒而惡熱,用桂枝湯時即應當加黃芩以清熱,則不宜用白芍來助陰。重要的是在於根據臨床情況靈活應對。○按:桂枝入心,屬於血分藥,而仲景則用來治療「風傷衛」之證。麻黃走肺,屬於氣分藥,而仲景則用來治療「寒傷營」之證。都是氣分病用血分藥,血分病用氣分藥。因此許學士有「脈浮而緩,風傷營。浮緊兼澀,寒傷衛」之誤。殊不知「風傷衛」是衛氣受邪,衛氣受邪則無法內護營氣,因此營氣不固而自汗,必須以桂枝血分之藥透達營衛,又必須用芍藥護守營氣而固表,使營衛和諧而自汗方能止息。「寒傷營」則營氣受邪,營氣受邪則無法外通於衛氣,因此氣鬱而無汗,必須用麻黃氣分之藥來開通腠理,又必須用桂枝充實營氣而散邪,汗大出而鬱熱自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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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中湯 桂枝(三兩) 芍藥(六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膠飴(一升) 右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內膠飴,更上微火消解,溫服一升,日三服。 按:桂枝湯方中芍藥、桂枝等分,用芍藥佐桂枝以治衛氣。小建中方中加倍芍藥,用桂枝佐芍藥以治營氣,更加膠飴以緩其脾,故名之曰「建中」,則其功用大有不同耳。 |
小建中湯 桂枝(三兩) 芍藥(六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膠飴(一升) 上六味藥,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渣,加入膠飴,再次用微火煮至溶化,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按:桂枝湯方中芍藥和桂枝之用量相等,用芍藥輔助桂枝治療衛氣之病。小建中湯中則倍用芍藥,用桂枝輔助芍藥治療營氣之病,更加入膠飴以緩和脾氣,因此被命名為「建中」,其功用與桂枝湯有顯著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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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加葛根湯 桂枝(二兩) 芍藥(三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葛根(四兩) 右六味,以水一斗,先煮葛根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
桂枝加葛根湯 桂枝(二兩) 芍藥(三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葛根(四兩) 上六味藥,以一斗水,先煮葛根減去二升以去除表面泡沫,再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覆取微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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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加桂湯 桂枝(五兩) 芍藥(三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五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後服。 燒鍼發汗,則損隂血,驚動心氣,心氣因驚而虛,則觸動腎氣,發為奔豚。先灸核上以散寒,次與桂枝加桂湯以泄奔豚之氣,所加之「桂」當用肉桂為是。 |
桂枝加桂湯 桂枝(五兩) 芍藥(三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五味藥,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渣,適寒溫,服一升。如果服一次藥後汗出病愈,就停止服用。 燒針發汗則傷害陰血,驚動心氣,心氣因驚恐而虛弱,則觸動腎氣而發為奔豚。應先在腫處艾灸以散寒,接然後用桂枝加桂湯以降泄奔豚之氣,所加之「桂」應該用肉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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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加芍藥湯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五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 |
桂枝加芍藥湯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五味藥,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渣,適寒溫,服一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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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加大黃湯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大黃(一兩) 右六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
桂枝加大黃湯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大黃(一兩) 上六味藥,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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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加厚朴杏仁湯 桂枝(三兩) 芍藥(六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厚朴(三兩,炙) 杏仁(五十個,去皮尖) 右七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後服。 太陽病誤下,微喘,脉促,宜用此湯。若陽明病誤下,微喘,胸膈不快者,又屬小陷胸證矣。 |
桂枝加厚朴杏仁湯 桂枝(三兩) 芍藥(六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厚朴(三兩,炙) 杏仁(五十個,去皮尖) 上七味藥,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渣,適寒溫,服一升。若一服後汗出病愈,就停止服用。 太陽病被誤下,微喘,脈促,宜用本方。若陽明病而被誤下,微喘,胸膈不舒暢者,則又屬於小陷胸湯所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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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湯 桂枝(三兩) 芍藥(四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四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人參(三兩) 右六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 此因發汗後津液驟傷,非真陽素虧之比,故宜和營藥中,加人參以助津氣也。 |
新加湯 桂枝(三兩) 芍藥(四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四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人參(三兩) 上六味藥,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渣,適寒溫,服一升。 這是由於發汗後津液突然受傷,並非真陽素虧所可比,因此宜在和營藥中加人參以補養津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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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 芍藥(二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茯苓(三兩) 白朮(三兩) 右六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若小便利則愈。 |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 芍藥(二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茯苓(三兩) 白朮(三兩) 上六味藥,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渣,適寒溫,服一升。若小便通利則病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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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去芍藥湯 桂枝(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擘) 右四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 |
桂枝去芍藥湯 桂枝(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四味藥,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渣,適寒溫,服一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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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 桂枝(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右五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若一服惡寒止,停後服。 |
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 桂枝(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藥,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渣,適寒溫,服一升。如果服一次藥惡寒消退,就停止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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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加附子湯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右六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若一服汗止,停後服。 |
桂枝加附子湯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六味藥,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渣,適寒溫,服一升。如果服一次藥後汗出止,就停止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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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甘草湯 桂枝(四兩) 甘草(二兩,炙)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 |
桂枝甘草湯 桂枝(四兩) 甘草(二兩,炙) 上二味藥,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一次服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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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逆湯 桂枝(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蜀漆(三兩,洗,去腥) 白龍骨(四兩,熬,水飛) 牡蠣(五兩,熬) 右為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
救逆湯 桂枝(三兩)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蜀漆(三兩,熱水洗,去腥) 白龍骨(四兩,熬,水飛) 牡蠣(五兩,熬) 將上藥磨成末,以水一斗二升,先煮蜀漆,減去兩升,然後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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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 桂枝(一兩) 甘草(二兩) 龍骨(二兩,熬,水飛) 牡蠣(二兩熬) 右為末,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日三服。 |
桂枝甘草龍骨牡蠣湯 桂枝(一兩) 甘草(二兩) 龍骨(二兩,熬,水飛) 牡蠣(二兩熬) 將上藥磨成末,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去渣,溫服八合,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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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麻黃各半湯 桂枝(一兩十六銖) 芍藥(酒洗) 甘草(炙) 生薑(切,各一兩) 大棗(四枚,擘) 麻黃(一兩,去節) 杏仁(二十四個,湯浸,去皮尖及兩仁者) 右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一升八合,去滓,溫服六合。 |
桂枝麻黃各半湯 桂枝(一兩十六銖) 芍藥(酒洗) 甘草(炙) 生薑(切,各一兩) 大棗(四枚,擘) 麻黃(一兩,去節) 杏仁(二十四個,熱水浸,去皮尖及兩仁) 上七味藥,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除表面泡沫,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一升八合,去渣,溫服六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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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二麻黃一湯 桂枝(一兩十六銖) 芍藥(一兩六銖,酒洗) 甘草(一兩二銖,炙) 生薑(一兩六銖,切) 大棗(五枚,擘) 麻黃(十六銖,去節) 杏仁(十六個,去皮尖) 右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 |
桂枝二麻黃一湯 桂枝(一兩十六銖) 芍藥(一兩六銖,酒洗) 甘草(一兩二銖,炙) 生薑(一兩六銖,切) 大棗(五枚,擘) 麻黃(十六銖,去節) 杏仁(十六個,去皮尖) 上七味藥,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除表面泡沫,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二升,去渣,溫服一升,每日服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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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二越脾一湯 桂枝 芍藥(酒洗) 甘草(炙,各十八銖) 生薑(一兩二銖) 大棗(四枚,擘) 麻黃(十八銖,去節) 石膏(二十四銖,碎,錦裹) 右七味,㕮咀,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 此湯與「各半」證治相類,方亦相類,但彼以不得小汗而面熱身癢,故減小桂枝湯之制而加麻黃、杏仁,此以胃熱無津而不能作汗,故減小大青龍之制去杏仁而加石膏。以杏仁下氣走表,非無津者所宜,石膏辛涼化熱,正胃熱者所喜爾。 |
桂枝二越脾一湯 桂枝 芍藥(酒洗) 甘草(炙,各十八銖) 生薑(一兩二銖) 大棗(四枚,擘) 麻黃(十八銖,去節) 石膏(二十四銖,碎,錦裹) 上七味藥,切碎,以水五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除表面泡沫,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二升,去渣,溫服一升。 此方與「麻黃桂枝各半湯」之證治相似,用藥亦相似,只是彼方因為未能有小汗出而臉熱身癢,因此以小劑桂枝湯並加麻黃與杏仁,此方則由於胃熱無津液而無法汗出,所以減少了大青龍湯而去杏仁加石膏。因為杏仁下氣走表,並非缺乏津液者所適宜,而石膏辛涼清熱,正適合於胃熱之病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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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歸四逆湯 當歸(三兩)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細辛(二兩) 甘草(二兩,炙) 通草(二兩) 大棗(二十五枚,擘) 右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
當歸四逆湯 當歸(三兩)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細辛(二兩) 甘草(二兩,炙) 通草(二兩) 大棗(二十五枚,擘) 上七味藥,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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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 當歸(三兩)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細辛(二兩) 甘草(二兩,炙) 通草(二兩) 大棗(二十五枚,擘) 吳茱萸(二升,去閉者,泡) 生薑(半斤,切) 右九味,以水六升,清酒六升和,煮取五升,去滓,溫分五服。 |
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 當歸(三兩)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細辛(二兩) 甘草(二兩,炙) 通草(二兩) 大棗(二十五枚,擘) 吳茱萸(二升,去閉,泡) 生薑(半斤,切) 上九味藥,以水六升,和清酒六升一起,煮取五升,去渣,分五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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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 茯苓(四兩) 桂枝(三兩) 白朮(二兩) 甘草(二兩,炙)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
茯苓桂枝白朮甘草湯 茯苓(四兩) 桂枝(三兩) 白朮(二兩) 甘草(二兩,炙) 上四味藥,以六升水,煮取三升,去渣,分三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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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茯苓(半斤) 桂枝(四兩)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五枚,擘) 右四味,以甘瀾水一斗,先煮茯苓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作甘瀾水法:取水二斗,置大盆內,以勺揚之,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顆相逐,取用之。 汗後餘邪挾北方邪水為患,故取桂枝湯中之三以和營,五苓散中之二以利水。作甘瀾水者,取其流利,不助腎邪也。 |
茯苓桂枝甘草大棗湯 茯苓(半斤) 桂枝(四兩) 甘草(二兩,炙) 大棗(十五枚,擘) 上四味藥,以甘瀾水一斗,先煮茯苓,減去兩升,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製作甘瀾水之方法:取水二斗,放入大盆中,用勺子不斷將水揚起,水面上有五六千顆水珠相互追逐,即可取用。 發汗後餘邪挾北方邪水為患,所以取桂枝湯三味藥以調和營氣,五苓散中二味藥以利水。用甘瀾水煎煮,是取其流利之性而不會助長水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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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甘草湯 桂枝(二兩) 茯苓(二兩) 甘草(一兩,炙) 生薑(三兩,切) 右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
茯苓甘草湯 桂枝(二兩) 茯苓(二兩) 甘草(一兩,炙) 生薑(三兩,切) 上四味藥,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渣,分三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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炙甘草湯(一名復脉湯) 甘草(四兩,炙) 桂枝(三兩) 人參(二兩) 生地黃(一斤) 麥門冬(半升,去心) 麻子仁(半升,研) 阿膠(二兩)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九味,以清酒七升,水八升,先煮八味,取三升,去滓,內膠烊消盡,溫服一升,日三服。 |
炙甘草湯(又名復脉湯) 甘草(四兩,炙) 桂枝(三兩) 人參(二兩) 生地黃(一斤) 麥門冬(半升,去心) 麻子仁(半升,研) 阿膠(二兩)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九味藥,用清酒七升,水八升,先煮八味藥,取三升,去渣,加入阿膠完全溶化,溫服一升,每日用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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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湯 麻黃(三兩,去節) 桂枝(二兩) 甘草(一兩,炙) 杏仁(七十個,泡,去皮尖) 右四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將息。 夫「寒傷營」,則營血受病而見骨節煩疼,當矣。何反腠理閉密,無汗而喘耶?蓋營既受傷於內,必無衛氣獨和於外之理,所以用麻黃發汗,必兼桂枝以和營。用杏仁者,所以散氣除喘。用甘草者。所以助陽和衛。營衛流行,始能作汗也。○按:時珍云:「仲景治傷寒,無汗用麻黃,有汗用桂枝」,歷代名醫未有究其精微者。夫津液為汗,汗即血也。在營即為血,在衛即為汗。「寒傷營」,營血不能外通於衛,衛氣閉固,故無汗發熱而憎寒。「風傷衛」,衛氣不能內護於營,營氣不固,故有汗發熱惡風。是麻黃湯雖太陽發汗重劑,實為發散肺經火鬱之藥。桂枝湯雖太陽解肌輕劑,實為理脾救肺之藥也。又汪石山云:「辛甘發散為陽。仲景發表藥中必用甘草以截住邪氣,不使陷入隂分也。若邪既入裏,則內䐜脹,必無復用甘草之理。」試觀五苓、抵當、承氣、大柴、陷胸、十棗輩,並不用甘草也。惟調胃、桃核二湯,以其尚兼太陽部分之表邪,故不得不用也。當知發汗藥中之甘草必不可少,此湯須脉證全在於表,方可用之。若脉微弱自汗者,不可用也。今人但執一二日在表,並宜發汗。設尺中弦數虛大,為隂虛多火,汗之則亢陽熱厥而死。尺中遲弱,足冷,為陽虛夾隂,汗之則亡陽,厥逆而死。可不慎歟? |
麻黃湯 麻黃(三兩,去節) 桂枝(二兩) 甘草(一兩,炙) 杏仁(七十個,泡,去皮尖) 上四味藥,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除表面浮沫,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二升半,去渣,溫服八合,覆取微汗出。不需藥啜熱粥,其它方面則按桂枝湯方後注調攝。 「寒傷營」,則營血受病而出現骨節煩痛,這沒問題。為何反而腠理閉密,無汗而喘呢?由於營氣既然在內受傷,衛氣必然無法獨自在外為和之理,所以用麻黃發汗,必須同時用桂枝調和營氣。用杏仁是為了散氣平喘,用甘草是為了助陽和衛。當營衛之氣流通,才會有汗出。○按:李時珍說「仲景治傷寒,無汗用麻黃湯,有汗用桂枝湯」,歷代名醫沒有能探究其奧妙者。津液變而為汗,汗即是血。從營氣而言就是血液,從衛氣而言就是汗。「寒傷營」,則營血外通於衛氣,衛氣閉塞,因此無汗而發熱惡寒。「風傷衛」,衛氣不能內護營氣,營氣不固,所以汗出而發熱惡風。因此,麻黃湯雖然是太陽病發汗之重劑,實際上是發散肺經火鬱之藥。桂枝湯雖然是太陽病解肌之輕劑,實際上是調脾救肺之藥。此外,汪石山說:「辛甘發散為陽。仲景在發表藥中一定用甘草以截住邪氣,不使邪氣陷入陰分。如果邪氣已經入裏,則見胸腹脹滿,就必然沒有再用甘草之理。」試看五苓散、抵當湯、承氣湯、大柴胡湯、陷胸湯、十棗湯等方,都不用甘草。只有調胃承氣湯、桃核承氣湯二方,因為其同時兼有太陽部分之表邪,所以不得不用甘草。要知道發汗藥中甘草是必不可少的。此方之用,必須是脈證完全為表證才可以。如果脈微弱自汗者,則不可用。今人只是拘泥於發病一二日就是在表,就想發汗。假如尺脈弦數虛大,是陰虛多火,發汗則陽氣亢盛,熱厥而死。假如尺脈遲弱,足冷,是陽虛夾陰,發汗則亡陽,厥逆而死。難道不應該謹慎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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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青龍湯 麻黃(六兩,去節) 桂枝(二兩) 甘草(二兩,炙) 杏仁(四十個,去皮尖)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石膏(如雞子大,碎) 右七味,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溫粉粉之。一服汗者,停後服。汗多亡陽遂虛,惡風,煩躁不得眠也。 或問:此方治脉浮緊,頭痛惡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並不見中風之脉證,而《疏鈔金鏎》但據條首「中風」二字,乃云「本之風氣似隱,標之寒化反顯」,釋風寒兩感者謬矣。殊不知其實為風多寒少之證。設果「本」隱「標」顯,則「治病必求其本」,何反倍用麻黃耶?按:《內臺方》云:「此一證,全在『不汗出』三字藏機。若『風傷衛』,則自汗惡風。『寒傷營』,則無汗而喘。此云『不汗出而煩躁』,則知其證畧有微汗,不能透出,故生煩燥。」於此可見其兼有風證,而脉見浮緊,是風見寒脉。加以惡寒身疼,知寒重於風。故於麻桂二湯中,除去芍藥,倍麻黃而加石膏。設不併力圖之,速令外泄,則風挾寒威內攻,鼓動君相二火,則周身皆為火化矣,所以不得不倍用麻黃也。其去芍藥而加石膏者,以其汗既不能透出,原無藉於護營。熱既鬱於心包,則解煩誠不可緩。明乎此,則不但大青龍之法可解,大青龍之方可施,其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越脾湯、桂枝二越脾一湯、麻黃升麻湯等,可隨證取用而無窒礙也。 |
大青龍湯 麻黃(六兩,去節) 桂枝(二兩) 甘草(二兩,炙) 杏仁(四十個,去皮尖)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石膏(如雞子大,碎) 上七味藥,以水九升,先煮麻黃,減兩升,去除表面浮沫,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取微汗出。如果出汗過多,用溫粉塗於皮膚。服一次即出汗者,停止服用。汗出過多會導致亡陽而虛,則惡風、煩躁不得眠。 有人問:此方治脈浮緊,頭痛惡寒,身疼痛而煩躁,並不見中風脈證,而《傷寒金鎞疏鈔》只根據開頭「中風」二字,便說「屬於本之風邪似乎隱藏,而屬於標之寒化反以顯現」,這樣來解釋風寒兩感是錯誤的。殊不知這其實是風多寒少之證。假如真是「本」隱而「標」顯,而「治病必求於本」,為何要倍用麻黃呢?按:《金鏡內臺方議》說:「此一證,關鍵在於『不汗出』三字內藏病機。如果『風傷衛』,則自汗而惡風。如果『寒傷營』,則無汗而喘。此處說『不汗出而煩躁』,則知其證略微有汗出,但不能透出,因此出現煩躁。」由此可見其兼有風證,因此脉浮緊,是中風證而見寒脈,加上惡寒身痛,則知寒重於風。因此在麻黃湯、桂枝湯二方中去芍藥,倍用麻黃而加石膏。如果不將其合力而使邪氣迅速外泄,則風挾寒邪內攻,鼓動君相二火,將導致周身從火而化,因此不得不倍用麻黃。去芍藥而加石膏,是因為既然汗無法透出,則不能保護營氣。既然熱鬱於心包,則需要盡快解煩。明白這個道理,則不只是大青龍湯之法可解,大青龍湯之方可用,而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越脾湯、桂枝二越脾一湯、麻黃升麻湯等,就都能隨證取用而不再有疑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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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龍湯(有加減法見《太陽上篇》本條下。) 麻黃(三兩,去節)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五味子(半升) 乾薑(三兩) 細辛(二兩) 半夏(半升,薑製) 右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
小青龍湯(加減法參見《太陽上篇》本條下。) 麻黃(三兩,去節) 桂枝(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五味子(半升) 乾薑(三兩) 細辛(二兩) 半夏(半升,薑製) 上八味藥,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去兩升,去除表面浮沫,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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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根湯 葛根(四兩) 麻黃(三兩,去節) 桂枝(二兩) 芍藥(一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 右七味,㕮咀,以水一斗,先煮麻黃、葛根,減二升,去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將息及禁忌。 |
葛根湯 葛根(四兩) 麻黃(三兩,去節) 桂枝(二兩) 芍藥(一兩,酒洗)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 上七味藥,切碎,以水一斗,先煮麻黃、葛根,減兩升,去除表面浮沫,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覆取微汗出。不需啜粥,其它則按桂枝湯方後注調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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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根加半夏湯 葛根(四兩) 麻黃(三兩,去節,湯泡去黃汁,焙乾) 桂枝 芍藥(酒洗) 甘草(炙,各二兩) 半夏(半升,洗)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八味,以水一斗,先煮葛根、麻黃,減二升,去白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覆取微似汗。 |
葛根加半夏湯 葛根(四兩) 麻黃(三兩,去節,熱水浸泡,去黃汁,焙乾) 桂枝 芍藥(酒洗) 甘草(炙,各二兩) 半夏(半升,洗)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八味藥,以水一斗,先煮葛根、麻黃,減兩升,去除表面浮沫,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覆取微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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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麻黃(四兩,去節) 杏仁(五十個,去皮尖) 甘草(一兩,炙) 石膏(半斤,碎,綿裹) 右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 |
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 麻黃(四兩,去節) 杏仁(五十個,去皮尖) 甘草(一兩,炙) 石膏(半斤,碎,綿裹) 上四味藥,以水七升,先煮麻黃,減兩升,去除表面浮沫,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二升,去渣,溫服一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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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連軺赤小豆湯 麻黃(二兩,去節) 連軺(二兩,即連翹根) 赤小豆(一升,即細赤豆) 杏仁(四十個,去皮尖) 甘草(二兩,炙) 生梓白皮(一升) 生薑(二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已上八味,以潦水一斗,先煮麻黃再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分溫三服,半日服盡。 傷寒,瘀熱在裏,身必發黃者,因其人素有濕熱,汗出不盡,則肌腠之裏為瘀熱所凝而遍身發黃,故宜此湯以取微汗也。麻黃發散表邪,杏仁、生薑辛散走表,連軺瀉經絡之積火,梓皮除肌肉之濕熱,小豆降火利水,甘草、大棗益脾和胃。蓋土厚可以御水濕之蒸,觀《金匱》治寒濕用麻黃加朮湯,其義可見。○此湯為汗後表邪未解而濕熱發黃,脉浮者取汗而設。茵陳蒿湯為表邪已散,而小便不利,身黃,脉沉者分利而設。梔子檗皮湯為表裏皆熱,脉來軟大,不可汗下者而設。若夫汗後渴而小便不利,熱結津液,身目皆黃者,又當取用五苓加茵陳,以利水為務也。 |
麻黃連軺赤小豆湯 麻黃(二兩,去節) 連軺(二兩,即連翹根) 赤小豆(一升,即細赤豆) 杏仁(四十個,去皮尖) 甘草(二兩,炙) 生梓白皮(一升) 生薑(二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以上八味藥,以潦水一斗,先煮麻黃沸二次,去除表面浮沫,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三升,分三次溫服,半日服盡。 傷寒病瘀熱在裏,身必發黃者,是因為其人素有濕熱,汗出不盡,則肌腠之裏受瘀熱所結而全身發黃,因此宜用本方以取微汗。麻黃發散表邪,杏仁、生薑辛散走表,連軺瀉經絡之積火。生梓白皮能除肌肉之濕熱,赤小豆降火利水,甘草、大棗益脾和胃。因為土氣厚實則可以抵擋水濕之蒸騰,從《金匱要》治療寒濕而用麻黃加朮湯就可見其義。○此方為發汗後表邪未解而濕熱發黃,脈浮者所設。茵陳蒿湯為表邪已散,而小便不利,身黃,脈沉者所設,用來分利大小便。梔子柏皮湯則是為表裏皆熱,脈來軟大,不可發汗攻下者而設。至於發汗後口渴而小便不利,熱邪凝結津液,身體眼睛皆發黃者,又應當用五苓散加茵陳,以利小便為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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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升麻湯 麻黃(二兩半,去節) 升麻(一兩一分) 當歸(一兩一分) 知母 黃芩 葳蕤(各十八銖) 天門冬(去心) 芍藥 乾薑 白朮 茯苓 甘草(炙) 桂枝 石膏(碎,錦裹,各六銖) 右十四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內藥,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相去如炊三斗米頃,令盡,汗出愈。 |
麻黃升麻湯 麻黃(二兩半,去節) 升麻(一兩一分) 當歸(一兩一分) 知母 黃芩 葳蕤(各十八銖) 天門冬(去心) 芍藥 乾薑 白朮 茯苓 甘草(炙) 桂枝 石膏(碎,錦裹,各六銖) 上十四味藥,以水一斗,先煮麻黃一兩沸,去除表面浮沫,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三升,去渣,分三次溫服。相隔大約像煮三斗米之時間將藥服盡,汗出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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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附子細辛湯 麻黃(二兩,去節) 細辛(一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
麻黃附子細辛湯 麻黃(二兩,去節) 細辛(一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藥,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兩升,去除表面浮沫,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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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黃附子甘草湯 麻黃(二兩,去節) 甘草(二兩,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 右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兩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
麻黃附子甘草湯 麻黃(二兩,去節) 甘草(二兩,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 上三味藥,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兩沸,去除表面浮沫,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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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柴胡湯(加減法見《少陽篇》本條下) 柴胡(半斤) 黃芩 人參 甘草(各三兩) 半夏(半升,洗)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
小柴胡湯(加減法參見《少陽篇》本條下) 柴胡(半斤) 黃芩 人參 甘草(各三兩) 半夏(半升,洗)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藥,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渣,再煎至三升,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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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柴胡湯 柴胡(半斤) 黃芩(三兩) 芍藥(三兩) 半夏(半升,洗) 枳實(四枚,炙) 大黃(二兩) 生薑(五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一升,日三服。 此湯治少陽經邪,漸入陽明之府,或誤下引邪內犯而過經不解之證。故於小柴胡方中,除去人參、甘草,助陽戀胃之味,而加芍藥、枳實、大黃之沉降,以滌除熱滯也,與桂枝大黃湯同義。彼以桂枝、甘草兼大黃,兩解太陽誤下之邪,此以柴胡、芩、半兼大黃,兩解少陽誤下之邪,兩不移易之定法也。 |
大柴胡湯 柴胡(半斤) 黃芩(三兩) 芍藥(三兩) 半夏(半升,洗) 枳實(四枚,炙) 大黃(二兩) 生薑(五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藥,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渣,再煎,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此方治少陽經邪逐漸傳入陽明之腑,或因誤下引邪內犯而過經不解之證。因此在小柴胡湯方中去助陽滯胃之人參和甘草,而加芍藥、枳實和大黃之沉降以滌除熱滯,與桂枝加大黃湯之義相同。桂枝加大黃湯中用桂枝、甘草兼大黃,兩解因誤下太陽所致之邪,本方用柴胡、黃芩、半夏兼大黃,兩解因誤下少陽所致之邪,這是兩種固定不變之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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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桂枝湯 柴胡(四兩) 桂枝 人參 黃芩 芍藥(各一兩半) 甘草(一兩,炙) 半夏(二合半) 生薑(一兩半,切) 大棗(六枚,擘) 右九味,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
柴胡桂枝湯 柴胡(四兩) 桂枝 人參 黃芩 芍藥(各一兩半) 甘草(一兩,炙) 半夏(二合半) 生薑(一兩半,切) 大棗(六枚,擘) 上九味藥,以水七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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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桂枝乾薑湯 柴胡(半斤) 桂枝(三兩) 乾薑(二兩) 栝蔞根(四兩) 黃芩(三兩) 甘草(二兩,炙) 牡蠣(二兩,熬)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
柴胡桂枝乾薑湯 柴胡(半斤) 桂枝(三兩) 乾薑(二兩) 栝蔞根(四兩) 黃芩(三兩) 甘草(二兩,炙) 牡蠣(二兩,熬) 上七味藥,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渣,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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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加芒硝湯 柴胡(半斤) 黃芩 人參 甘草(各三兩) 半夏(半升,洗)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芒硝(六兩) 右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內芒硝,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不解更服。 |
柴胡加芒硝湯 柴胡(半斤) 黃芩 人參 甘草(各三兩) 半夏(半升,洗)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芒硝(六兩) 上八味藥,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渣,加入芒硝,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病不愈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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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胡加龍骨牡蠣湯 柴胡(四兩) 半夏(二合,洗) 大黃(二兩) 桂枝 人參 茯苓 生薑(切) 龍骨(熬) 牡蠣 鉛丹(一兩,水飛) 大棗(六枚,擘) 右十一味,以水八升,煮取四升,內大黃,切如棋子大,更煮一二沸,去滓,溫服一升。 此湯治少陽經邪犯本之證,故於本方中除去甘草、黃芩行陽之味,而加大黃行隂,以下奪其邪。兼茯苓以分利小便,龍骨、牡蠣、鉛丹以鎮肝膽之怯,桂枝以通血脉之滯也,與「救逆湯」同義。彼以桂枝、龍骨、牡蠣、蜀漆鎮太陽經火逆之神亂,此以柴胡兼龍骨、牡蠣、鉛丹鎮少陽經誤下之煩驚,亦不易之定法也。 |
柴胡加龍骨牡蠣湯 柴胡(四兩) 半夏(二合,洗) 大黃(二兩) 桂枝 人參 茯苓 生薑(切) 龍骨(熬) 牡蠣 鉛丹(一兩,水飛) 大棗(六枚,擘) 上十一味藥,以水八升,煮取四升,加入已切成棋子大小之大黃,再煮一兩沸,去渣,溫服一升。 此方治少陽經邪侵入膽腑之證,因此在本方中除去行陽分之甘草和黃芩,而加行陰分之大黃以攻下其邪。兼用茯苓以利小便,龍骨、牡蠣、鉛丹以鎮攝肝膽之氣怯,桂枝以通利血脈之滯,與「桂枝去芍藥加龍骨牡蠣救逆湯」之義相同。救逆湯是用桂枝、龍骨、牡蠣、蜀漆以鎮攝太陽經因火逆所致之神亂,此方用柴胡、龍骨、牡蠣、鉛丹以鎮攝少陽經因誤下所致之煩驚,這亦是固定不變之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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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逆散(有加減法,見《少隂下篇》本條下) 甘草(炙) 枳實(破,水漬,炙乾) 柴胡 芍藥 右四味,各十分,搗篩,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
四逆散(加減法參見於《少陰下篇》本條下) 甘草(炙) 枳實(破,水漬,炙乾) 柴胡 芍藥 上四味藥各用十分,搗碎篩過,用白飲送服方寸匕,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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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胃承氣湯 大黃(四兩,清酒浸) 甘草(二兩,炙) 芒硝(半升) 右三味,㕮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煮令沸,少少溫服之。 「承氣」者,用以制亢極之氣,使之承順而下也。《傷寒秘要》曰:「王海藏論云:『仲景承氣湯有大小調胃之殊,今人以三一承氣,不分上下緩急用之,豈不失仲景本意?』大熱大實,用大承氣。小熱小實,用小承氣。實熱尚在胃中,用調胃承氣,以甘草緩其下行而祛胃熱也。若病大用小,則邪氣不伏。病小用大,則過傷正氣。病在上而用急下之劑,則上熱不除。」豈可一概混治哉?節庵論小承氣曰:「上焦受傷,去芒硝,恐傷下焦血分之真隂。」論調胃承氣曰:「邪在中焦,不用枳實、厚朴,以傷上焦虛無氤氳之元氣。」然此湯獨可用芒硝以傷下焦乎?吾未聞承氣湯有主上焦者,未聞調胃承氣之證至於堅而燥也。仲景調胃承氣湯證,八方中並無乾燥,不過曰「胃氣不和」,曰「胃實」,曰「腹滿」,則知此湯專主表邪悉罷,初入府而欲結之證也。故仲景以調胃承氣收入太陽陽明。而大黃注曰「酒浸」,是太陽陽明去表未遠,其病在上,不當攻下,故宜緩劑以調和之。及至正陽陽明,則皆曰「急下之」。而大承氣湯大黃註曰「酒洗」,是「洗」輕於「浸」,微升其走下之性以和其中。至於少陽陽明,則去正陽而逼太隂,其分在下,故用小承氣,大黃不用酒製也。 |
調胃承氣湯 大黃(四兩,清酒浸) 甘草(二兩,炙) 芒硝(半升) 上三味藥,以三升水,煮取一升,去渣,加入芒硝,再用微火煮沸,少量溫服。 「承氣」,是用來制衡亢極之氣,使之承順而下。《傷寒秘要》說:「王海藏說:『仲景之承氣湯,有大承氣湯、小承氣湯與調胃承氣之不同,今人用三一承氣湯,不分上下緩急而用之,怎麼會不違背仲景之本意呢?』大熱大實者,用大承氣湯。小熱小實者,用小承氣湯。實熱尚在胃中,則用調胃承氣湯,因為甘草能緩和其下行之力而祛除胃熱。如果病重而用力小之方,則不能祛除邪氣。如果病輕而用力大之方,則過於傷人正氣。如果病位在上而用急下之劑,則上熱不除。」怎麼可以一概而混同其治呢?陶節庵論小承氣湯時提到:「上焦受傷,去芒硝,恐傷下焦血分之真陰。」論調胃承氣湯時提到:「邪在中焦,不用枳實和厚朴,以免傷及上焦虛無氤氳之元氣。」但是,難道此方可以只用芒硝而傷下焦之真陰嗎?我沒聽說過承氣湯有主治上焦者,亦沒聽說過調胃承氣湯證會至於堅而燥者。仲景論調胃承氣湯所治八條方證中都沒有提到乾燥,不過是說「胃氣不和」,說「胃實」,說「腹滿」而已,則可知此方專門主表邪完全消散,邪氣初入胃腑而欲結之證。因此仲景將調胃承氣湯證歸屬太陽陽明病。而在大黃後用「酒浸」為註,是由於太陽陽明之病尚未遠離表證,其病在上,不應攻下,所以應當用緩劑和之。等到了正陽陽明病,則都提到「急下之」。而大承氣湯之大黃則用「酒洗」為註,可見用「酒洗」大黃比用「酒浸」則其力要輕微一些,使大黃走下之力微微上升而用以調和胃氣。至於少陽陽明病,則邪氣離開陽明而逼近太陰,其病位在下,所以用小承氣湯時,大黃就不用酒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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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承氣湯 大黃(四兩,酒洗) 厚朴(半斤,去皮,炙) 枳實(五枚,炙) 芒硝(三合) 右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物,取五升,去滓,內大黃,煮取二升,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一兩沸,分溫再服。得下,餘勿服。 |
大承氣湯 大黃(四兩,酒洗) 厚朴(半斤,去皮,炙) 枳實(五枚,炙) 芒硝(三合) 上四味藥,以水一斗,先煮厚朴與枳實,去渣,加入大黃,煮取二升,去渣,再加入芒硝,微火煮一兩沸,分兩次溫服。大便得下,就不要再服剩餘之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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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承氣湯 大黃(四兩) 厚朴(二兩,去皮炙) 枳實(三枚,炙) 右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二服。初服湯當更衣,不爾者盡飲之。若更衣者,勿服之。 |
小承氣湯 大黃(四兩) 厚朴(二兩,去皮炙) 枳實(三枚,炙) 上三味藥,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渣,分兩次溫服。初次服用時應該大便得下,如果大便不下,則將所有藥服盡。如果大便得下,就不要再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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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核承氣湯 桃仁(五十個,去皮尖) 桂枝(二兩) 甘草(二兩,炙) 大黃(四兩,酒浸) 芒硝(二兩) 右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滓,內芒硝,更上火微沸,溫服五合,日三服,當微利。 |
桃核承氣湯 桃仁(五十個,去皮尖) 桂枝(二兩) 甘草(二兩,炙) 大黃(四兩,酒浸) 芒硝(二兩) 上五味藥,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去渣,加入芒硝,再用微火煮沸,溫服五合,每日服三次,大便應有輕微泄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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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當湯 水蛭(三十個,豬脂熬黑) 虻蟲(三十個,熬,去翅足) 大黃(三兩,酒浸) 桃仁(二十個,去皮尖) 右四味,為末,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不下再服。 |
抵當湯 水蛭(三十個,豬脂熬黑) 虻蟲(三十個,熬,去翅足) 大黃(三兩,酒浸) 桃仁(二十個,去皮尖) 上四味藥,磨成藥末,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渣,溫服一升,如果大便不下則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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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當圓 水蛭(三十個,豬脂熬黑) 虻蟲(二十五個,熬,去足翅) 大黃(三兩) 桃仁(二十個,去皮尖) 右四味,杵,分為四圓,以水一升,煮一圓,取七合服之。晬時當下血,若不下者,更服。 |
抵當丸 水蛭(三十個,豬脂熬黑) 虻蟲(二十五個,熬,去足翅) 大黃(三兩) 桃仁(二十個,去皮尖) 上四味藥,搗碎,分成四圓,用水一升,煮一圓,取七合服用。一日後應大便下血,如果沒有下血,再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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茵陳蒿湯 茵陳蒿(六兩) 梔子(十四枚,擘) 大黃(二兩) 右三味,以水一斗,先煮茵陳減六升,內二味,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
茵陳蒿湯 茵陳蒿(六兩) 梔子(十四枚,擘) 大黃(二兩) 上三味藥,以水一斗,先煮茵陳,減六升,再加入另外兩味藥,煮取三升,去渣,溫服,每日溫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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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仁圓 麻子仁(二升,蒸胭,去殼) 芍藥(半斤) 枳實(半斤,炙) 大黃(一斤,去皮) 厚朴(一斤,去皮,炙) 杏仁(一斤,去皮尖,熬作脂) 右六味,為末,煉蜜為圓,桐子大,飲服十圓,日三服。漸加,以利為度。 此治素慣脾約之人,復感外邪,預防燥結之法。方中用麻、杏二仁以潤腸燥,芍藥以養隂血,枳實、大黃以泄實熱,厚朴以破滯氣也。然必因客邪加熱者,用之方為合轍。後世以此概治老人津枯血燥之閟結,但取一時之通利,不顧愈傷其真氣,得不速其咎耶? |
麻仁圓 麻子仁(二升,蒸胭,去殼) 芍藥(半斤) 枳實(半斤,炙) 大黃(一斤去皮) 厚朴(一斤,去皮,炙) 杏仁(一斤,去皮尖,熬作脂) 上六味藥,磨成藥末,煉蜜為丸如桐子大小,以水送服十丸,每日三次。逐漸增加劑量,以達到通便為有效。 此方治療素來脾約之人,再受外邪所犯,以預防燥結形成。方中用火麻仁與杏仁以潤腸燥,芍藥以滋養陰血,枳實、大黃以泄實熱,厚朴以破滯氣。但是必須是客邪熱化,用此方才為合法。後世一概用此方治療老人津液血燥之便秘,只追求一時之大便通利,而不顧及會更加損傷人之真氣,難道不會加速其禍害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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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煎導方 蜜七合,一味,內銅器中,微火煎之,稍凝如飴狀,攪之,勿令焦着,欲可圓,併手捻作挺,令頭銳,大如指,長三寸許。當熱時急作,冷則鞕。以內穀道中,以手急抵,欲大便時乃去之。 |
蜜煎導方 用蜜七合,只此一味,放入銅器中,用微火煎,稍微凝結成飴狀,不停攪拌,不要使蜜焦糊,差不多能夠搓成圓時,用雙手捻成直條狀,使一頭尖,如手指大小,長約三寸左右。趁蜜熱時迅速製作,冷卻後就變硬。將其納入肛門中,用手護住,有便意時才將手放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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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膽汁方 大豬膽一枚,瀉汁,和醋少許,以灌穀道中。如一食頃,當大便出。 |
豬膽汁方 取一枚大豬膽,擠出汁液,加入少量醋,灌入肛門中。約一餐飯之時間,大便應當通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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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陷胸湯 大黃(六兩,去皮) 芒硝(一升) 甘遂(一錢) 右三味,以水六升,先煮大黃,取二升,去滓,內芒硝,煮一兩沸,內甘遂末,溫服一升。得快利,止後服。 |
大陷胸湯 大黃(六兩,去皮) 芒硝(一升) 甘遂(一錢) 上三味藥,以水六升,先煮大黃,取二升,去渣,加入芒硝,煮一兩沸,加入甘遂末,溫服一升。很快得到泄利,就停止服用餘下之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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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陷胸圓 大黃(半斤) 芒硝(半升) 葶藶(半升,熬) 杏仁(半升,去皮尖,熬黑) 右四味,搗篩二味,內杏仁、芒硝,合研如脂,和散,取如彈圓一枚。別搗甘遂末一錢匕,白蜜二合,水二升,煮取一升,溫頓服之,一宿乃下。如不下,更服,取下為效。禁如藥法。 |
大陷胸丸 大黃(半斤) 芒硝(半升) 葶藶子(半升,熬) 杏仁(半升,去皮尖,熬黑) 上四味藥,將大黃及葶藶子搗成末篩過,放入杏仁和芒硝,一起搗爛成膏狀,混合為散,取彈圓大小一枚。再單獨搗碎一錢匕甘遂為末,加入白蜜兩合,水二升,煮取一升,一次性溫服,一夜後就會下利。如果不下利,再服,以下利為效。按照藥法之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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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陷胸湯 黃連(一兩) 半夏(半升,洗) 栝蔞實(大者二個) 右三味,以水六升,先煮栝蔞,取三升,去滓,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
小陷胸湯 黃連(一兩) 半夏(半升,洗) 栝蔞實(大,二個) 上三味藥,以水六升,先煮栝蔞,取三升,去渣,加入其他藥物,煮取二升,去渣,每三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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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棗湯 芫花(熬) 甘遂 大戟 大棗(十枚,擘) 右三味,等分,各別搗為散,以水一升半,先煮大棗肥者十枚,取八合,去滓,內藥末。強人服一錢匕,羸者服半錢,平旦溫服。若下少,病不除者,明日更服,加半錢。得快下利後,糜粥自養。 |
十棗湯 芫花(熬) 甘遂 大戟 大棗(十枚,擘) 上三味藥,各等分,分別搗為散,用水一升半,先煮十枚肥大棗,取八合,去渣,加入藥散。身體魁梧之人服一錢匕,瘦弱之人服半錢匕,清晨時溫服。如果下利量少而病不除者,第二天再服,增加半錢匕。得到痛快下利後,用稀粥來調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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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黃黃連瀉心湯 大黃(二兩) 黃連(一兩) 右二味,以麻沸湯二升漬之,須臾絞去滓,分溫再服(麻沸湯者,言滾沸如麻也)。 |
大黃黃連瀉心湯 大黃(二兩) 黃連(一兩) 上兩味藥,用麻沸湯二升浸泡,稍等片刻即去渣,分兩次溫服(麻沸湯,即指水滾時沸騰如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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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子瀉心湯 大黃(二兩) 黃連 黃芩(各一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別煮取汁) 右四味,切三味,以麻沸湯二升漬之,須臾絞出滓,內附子汁,分溫再服。 |
附子瀉心湯 大黃(二兩) 黃連 黃芩(各一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另煮取藥汁) 上四味藥,切碎三味,用麻沸湯二升浸泡,稍等片刻即去渣,加入附子汁,分兩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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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薑瀉心湯 甘草(三兩,炙) 人參(三兩) 乾薑(一兩) 半夏(半升,洗) 黃芩(三兩) 黃連(一兩) 生薑(四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八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
生薑瀉心湯 甘草(三兩,炙) 人參(三兩) 乾薑(一兩) 半夏(半升,洗) 黃芩(三兩) 黃連(一兩) 生薑(四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八味藥,用水一斗,煮至六升,去渣,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每天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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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瀉心湯 甘草(四兩) 乾薑(三兩) 半夏(半升,洗) 黃芩(三兩) 黃連(一兩) 大棗(十二枚,擘) 右六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
甘草瀉心湯 甘草(四兩) 乾薑(三兩) 半夏(半升,洗) 黃芩(三兩) 黃連(一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六味藥,用水一斗,煮至六升,去渣,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每天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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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瀉心湯 半夏(半升,洗) 乾薑 甘草(炙) 人參 黃芩(各三兩) 黃連(一兩) 大棗(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按:瀉心湯諸方,皆治中風汗下後,表解裏未和之證。其生薑、甘草、半夏三瀉心,是治痰濕結聚之痞。方中用半夏、生薑以滌痰飲,黃芩、黃連以除濕熱,人參、甘草以助胃氣,乾薑炮黑以滲水濕。若但用苦寒治熱,則拒格不入,必得辛熱為之嚮導,是以乾薑、半夏在所必需。若痞極鞕滿,暫去人參。氣壅上升,生薑勿用。痞而不鞕,仍用人參。此一方出入而有三治也。其大黃、附子二瀉心,乃治隂陽偏勝之痞。一以大黃、黃連滌胸中素有之濕熱,一加附子兼溫經中驟脫之虛寒也。用沸湯漬絞者,取寒藥之性,不經火而力峻也,其附又必煎汁,取寒熱各行其性耳。仲景立法之妙,無出乎此。以大黃、芩、連滌除胃中之邪熱,即以附子溫散凝結之隂寒,一舉而寒熱交結之邪盡解,詎知後人目睹其方而心眩也? |
半夏瀉心湯 半夏(半升,洗) 乾薑 甘草(炙) 人參 黃芩(各三兩) 黃連(一兩) 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藥,用水一斗,煮至六升,去渣,再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每天服三次。 按:瀉心湯各方,都是治療中風證已發汗、攻下後,表解而裏不和之證。生薑、甘草、半夏瀉心湯,是治療痰濕結聚之痞。方中用半夏、生薑以滌痰飲,黃芩、黃連以除濕熱,人參、甘草以助胃氣,乾薑炮黑以滲利水濕。如果只用苦寒藥來治熱邪,則會形成拒格而藥物難入,必須用辛熱藥物作為嚮導,因此必須用乾薑、半夏。如果痞證嚴重而硬滿,暫時去人參。如果氣壅上升,不要用生薑。痞而不硬,仍用人參。這是用一個方加減就有三種不同治法。而大黃黃連瀉心湯與附子瀉心湯,則用於治療陰陽偏勝之痞。一方用大黃、黃連滌除胸中素有之濕熱,另一方加附子來溫補經脈中突然失去陽氣之虛寒。用麻沸湯浸泡,是為了取寒藥之性,不經過火煎而藥力更強。附子則必須另外煎煮取汁,使寒熱之藥各自發揮其作用。仲景立法之妙,沒有能與此相比者。用大黃、黃芩、黃連滌除胃中之邪熱,隨即便用附子溫散凝結之陰寒,一下子就能使寒熱混雜之邪氣盡除,哪裏知道後人看到此方會感到困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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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連湯 黃連 甘草(炙) 乾薑 桂枝(各三兩) 人參(二兩) 半夏(半升,洗) 大棗(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夜二服。 |
黃連湯 黃連 甘草(炙) 乾薑 桂枝(各三兩) 人參(二兩) 半夏(半升,洗) 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藥,以水一斗,煮至六升,去渣,溫服一升,日間服三次,夜間服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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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根黃芩黃連湯 葛根(半斤) 黃芩(二兩) 黃連(三兩) 甘草(二兩,炙) 右四味,以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
葛根黃芩黃連湯 葛根(半斤) 黃芩(二兩) 黃連(三兩) 甘草(二兩,炙) 上四味藥,以水八升,先煮葛根,減二升,加入其他藥物,再煮取二升,去渣,分兩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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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 厚朴(半斤,去皮炙) 生薑(半斤,切) 甘草(二兩,炙) 半夏(半升洗) 人參(一兩) 右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
厚朴生薑甘草半夏人參湯 厚朴(半斤,去皮炙) 生薑(半斤,切) 甘草(二兩,炙) 半夏(半升洗) 人參(一兩) 上五味藥,以水一斗,煮至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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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 乾薑 黃連 黃芩 人參(各三兩)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再服。 |
乾薑黃連黃芩人參湯 乾薑 黃連 黃芩 人參(各三兩) 上四味藥,以水六升,煮至二升,去渣,分兩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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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茱萸湯 吳茱萸(一升,洗) 人參(三兩) 生薑(六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
吳茱萸湯 吳茱萸(一升,洗) 人參(三兩) 生薑(六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四味藥,以水七升,煮至二升,去渣,溫服七合,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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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覆代赭石湯 旋覆花(三兩) 代赭石(一兩,煅) 人參(二兩) 甘草(三兩,炙) 半夏(半斤,洗) 生薑(五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日三服。 方中用代赭領人參、甘草下行,以鎮胃中之逆氣,固已奇矣。更用旋覆領半夏、薑、棗,而滌膈上之風痰,尤不可測。設非此法承領上下,何能轉否為泰於反掌耶? |
旋覆代赭石湯 旋覆花(三兩) 代赭石(一兩,煅) 人參(二兩) 甘草(三兩,炙) 半夏(半斤,洗) 生薑(五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七味藥,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渣,再煎取三升,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方中用代赭石帶領人參、甘草下行,以鎮胃中之逆氣,此治法固然已經奇特。更用旋覆花帶領半夏、生薑、大棗,以滌除膈上之風痰,這一點尤其不可預測。若不是採用這種引領上下之法,怎麼能使轉否為泰猶如翻掌般迅速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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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石脂禹餘糧湯 赤石脂(一兩,碎) 禹餘糧(一斤,碎) 已上二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三服。 |
赤石脂禹餘糧湯 赤石脂(一兩,碎) 禹餘糧(一斤,碎) 以上兩味藥,用水六升,煮至二升,去渣,分三次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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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湯 赤石脂(一觔,一半全用,一半篩末) 乾薑 粳米(一升) 右三味,以水七升,煮水令熟,去滓,溫服七合,內赤石脂末方寸匕,日三服。若一服愈,餘勿服。 石脂之濇,以固下焦滑脫,必稍加乾薑、粳米以理中氣之虛。虛能受熱,故雖熱邪下利,不妨仍用乾薑之辛以佐石脂之濇。湯中用石脂半斤,不為少矣。服時又必加末方寸匕,取留滓以沽腸胃也。蓋少隂主禁固二便,腎水為火所灼,不能濟火,火克大腸金,故下痢便血膿。所以用乾薑「從治」之法,猶白通湯之用人尿、豬膽。彼假其寒,此假其熱耳。 |
桃花湯 赤石脂(一斤,一半全用,一半篩末) 乾薑 粳米(一升) 上三味藥,用水七升,煮沸令米熟,去渣,溫服七合,服藥時加赤石脂末方寸匕,每日服三次。如果服一次病愈,則不必再繼續服藥。 赤石脂之澀性用以固攝下焦之滑脫,必須稍加乾薑、粳米以調理中氣之虛弱。虛弱之體能夠承受熱氣,因此雖然有熱邪所致之下利,仍然不妨用辛味之乾薑以配合性澀之赤石脂。在方中用半斤赤石脂,不算少了。服藥時又必須加赤石脂末方寸匕,取其粉末留於腸胃中以沽澀腸胃。因為少陰主禁錮大小二便,腎水被火邪所灼傷,不能滋潤火氣,火剋大腸金,因此下利便膿血。所以用乾薑而為「從治」之法,猶如白通湯中用人尿、豬膽汁。白通湯是借用人尿、豬膽汁之寒性,此方是借用乾薑之熱性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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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逆湯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半)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㕮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此湯通治三隂脉沉,惡寒,手足逆冷之證。故取附子之生者,上行頭頂,外徹肌表,以溫經散寒。乾薑亦用生者,以內溫藏府。甘草獨用炙者,以外溫營衛,內補中焦也。其云「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者,則知平常之人,附子不必全用也。況宋以前人,不善栽培,重半兩者即少,大者極是難得。所以仲景有一方中用二三枚者,非若近時西川之多重一兩外也。然川中所產,求一兩者亦不易得。近世用二三錢一劑,即與仲景時二三枚分三劑相等耳。○此湯與麻黃附子細辛湯之用麻黃,發散經絡之寒邪,熟附溫補少隂之真陽,細辛發越腎肝之陽氣,似異而意實同。蓋彼以麻黃治表邪,附子溫裏虛,細辛通其隂經之邪。此以附子治表邪,乾薑溫裏虛,甘草和其胃中之陽。嗣真所謂「生附配乾薑,補中有發。熟附配麻黃,發中有補」是也。 |
四逆湯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半)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藥,切碎,用水三升,煮至一升二合,去渣,分兩次溫服。身體魁梧之人可以用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此方通治三陰病而脈沉,惡寒,手足逆冷等證。所以取生附子上行至頭頂,外達於肌膚,以溫經散寒。乾薑亦用生者,以內溫臟腑。只有甘草用炙過,用來外溫營衛,內補中焦。方後註提到「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則知對於一般人來說,附子就不必全部附子用足。況且宋代以前,人們不擅於栽培附子,重達半兩之附子已經少見了,大附子更是難得一見。所以仲景有一方中用附子二三枚,而不像現今在西川之附子重量達一兩多。即使在西川所產之附子,要找到重達一兩者亦並不容易。近年來一劑藥中用附子二三錢,就與仲景時代將二三枚分為三劑是一樣的。○此方與麻黃附子細辛湯中用麻黃以發散經絡之寒邪,用熟附子以溫補少陰之真陽,用細辛以發越腎肝之陽氣,看似不同實但用意則相同。因為前者以麻黃治表邪,附子溫裏虛,細辛通行陰經之邪。本方以附子治表邪,乾薑溫裏虛,甘草和胃中之陽。這就是趙嗣真所謂「生附配乾薑,補中有發。熟附配麻黃,發中有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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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逆加人參湯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半)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人參(一兩) 右四味,㕮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 |
四逆加人參湯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半)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人參(一兩) 上四味藥,切碎,用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渣,分兩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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茯苓四逆湯 茯苓(六兩) 人參(一兩)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半)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右五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
茯苓四逆湯 茯苓(六兩) 人參(一兩)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一兩半) 附子(一枚,生用,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藥,用水五升,煮至三升,去渣,溫服七合,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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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脉四逆湯(有加減法,見《少隂上篇》本條下)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三兩,強人可四兩) 附子(大者一枚,去皮,生用)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 |
通脉四逆湯(有加減法,參見《少陰上篇》本條下) 甘草(二兩,炙) 乾薑(三兩,強人可四兩) 附子(大者一枚,去皮,生用) 上三味藥,用水三升,煮至一升二合,去渣,分兩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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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脉四逆加豬膽汁湯 甘草(二兩,炙) 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乾薑(三兩) 豬膽汁(半合) 右四味,以水三升,先煮三物,取一升二合,去滓,入膽汁,分溫再服。 |
通脈四逆加豬膽汁湯 甘草(二兩,炙) 附子(大者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乾薑(三兩) 豬膽汁(半合) 上四味藥,用水三升,先煮三味藥,取一升二合,去渣,加入豬膽汁,分兩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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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通湯 蔥白(四莖) 乾薑(一兩)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
白通湯 蔥白(四莖) 乾薑(一兩)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藥,用水三升,煮至一升,去渣,分兩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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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通加豬膽汁湯 蔥白(四莖) 乾薑(一兩)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人尿(五合) 豬膽汁(一合) 已上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膽汁、人尿和令相得,分溫再服。 |
白通加豬膽汁湯 蔥白(四莖) 乾薑(一兩)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人尿(五合) 豬膽汁(一合) 以上三味藥,用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加入豬膽汁、人尿,混合後,分兩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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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子湯 附子(二枚,去皮,破八片,生) 人參(二兩) 白朮(四兩) 茯苓(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右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或問:附子湯與真武湯,只互換一味,何真武湯主行水收隂,附子湯主回陽峻補耶?蓋真武湯內生薑佐熟附,不過取辛熱之勢,以走散經中之水飲。附子湯中人參助生附,純用其溫補之力,以恢復渙散之真陽。且附子湯中附、朮皆倍於真武,其分兩亦自不同,所以主治迥異,豈可比例而觀乎? |
附子湯 附子(二枚,去皮,破八片,生) 人參(二兩) 白朮(四兩) 茯苓(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上五味藥,用水八升,煮至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有人問:附子湯和真武湯,只是互換了一味藥,為何真武湯主行水而收陰氣,而附子湯則主回陽而峻補呢?因為真武湯中用生薑輔助熟附子,不過是取其辛熱之性以走散經絡中之水飲。而附子湯中用人參輔助生附子,純用其溫補之力以恢復渙散之真陽。而且附子湯中之附子和白朮用量都比真武湯多一倍,兩者之用量各有不同,所以其主治完全不同,怎麼可以將其簡單地作對比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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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武湯(有加減法,見《少隂上篇》本條下) 茯苓(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白朮(二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生薑(三兩,切) 右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七合,日三服。 |
真武湯(有加減法,參見《少陰上篇》本條下) 茯苓(三兩) 芍藥(三兩,酒洗) 白朮(二兩)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生薑(三兩,切) 上五味藥,用水八升,煮至三升,去渣,溫服七合,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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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薑附子湯 乾薑(一兩)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頓服。 |
乾薑附子湯 乾薑(一兩)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 上二味藥,用水三升,煮至一升,去渣,一次性服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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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附子湯 桂枝(四兩) 附子(三枚,炮去皮,破八片)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
桂枝附子湯 桂枝(四兩) 附子(三枚,炮去皮,破八片)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五味藥,用水六升,煮至二升,去渣,分三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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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朮附子湯 白朮(四兩) 附子(三枚,炮去皮,破八片)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五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溫三服。 |
白朮附子湯 白朮(四兩) 附子(三枚,炮去皮,破八片) 甘草(二兩,炙) 生薑(三兩,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五味藥,用水六升,煮至二升,去渣,分三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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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附子湯 甘草(三兩,炙) 附子(二枚,炮去皮,破) 白朮(二兩) 桂枝(四兩) 右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初服得微汗則解。能食,汗出復煩者,服五合。恐一升多者,宜服六七合為妙。 風傷衛氣,濕流關節。風濕相搏,邪亂經中,故主周身骨節諸痛。風勝則衛氣不固,汗出,短氣,惡風不欲去衣。濕勝則水氣不行,小便不利,或身微腫。故用附子除濕溫經,桂枝祛風和營,白朮去濕實衛,甘草輔諸藥,而成斂散之功也。 |
甘草附子湯 甘草(三兩,炙) 附子(二枚,炮去皮,破) 白朮(二兩) 桂枝(四兩) 上四味藥,用水六升,煮至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初次服藥後得微汗則解。如果其人能食,汗出後又見煩躁,則服五合。如果擔心服一升之量太多,就應該服六七合為宜。 風邪傷人衛氣,濕氣流注關節。風濕相搏,邪氣亂於經絡之中,因此會全身骨節疼痛。風邪胜則衛氣不固,而汗出,氣短,惡風不願去除衣服。濕邪勝則水氣不行,而小便不利,或身微腫。所以用附子除濕溫經,桂枝祛風和營,白朮去濕實衛,甘草輔助諸藥,而達到既收斂又驅散之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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芍藥甘草附子湯 芍藥(三兩) 甘草(三兩,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右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再服。 |
芍藥甘草附子湯 芍藥(三兩) 甘草(三兩,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藥,用水五升水,煮至一升五合,去渣,分兩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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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中圓及湯(有加減法,見《雜篇霍亂》本條下) 人參 白朮 甘草(炙) 乾薑(各三兩) 右四味,搗篩為末,蜜和圓,如雞子黃大,以沸湯數合和一圓,研碎,溫服之,日三服夜二服。腹中未熱,益至三四圓。然不及湯。湯法:以四物依兩數切,用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
理中丸及湯(有加減法,參見《雜篇霍亂》本條下) 人參 白朮 甘草(炙) 乾薑(各三兩) 上四味藥,搗碎篩末,用蜜和製成圓如雞蛋黃大小,用沸水數合煮一丸,磨碎後溫服,日間服三次,夜間服兩次。如果腹中未感到溫熱,可增加至三至四丸。但是不如湯劑。煮湯之法:將四味藥依份量切碎,用水八升,煮至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每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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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人參湯 桂枝(四兩) 人參(三兩) 白朮(三兩) 甘草(四兩,炙) 乾薑(三兩) 右五味,以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內桂,更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
桂枝人參湯 桂枝(四兩) 人參(三兩) 白朮(三兩) 甘草(四兩,炙) 乾薑(三兩) 上五味藥,用水九升,先煮四味,取五升,加入桂枝,再煮取三升,溫服一升,日間服兩次,夜間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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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乾薑湯 甘草(四兩,炙) 乾薑(二兩,炮) 右㕮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溫再服。此即四逆湯去附子也。辛甘合用,專復胸中之陽氣。其夾食夾隂,面赤足冷,發熱喘欬,腹痛便滑,外內合邪,難於發散,或寒藥傷胃,合用理中,不便參、朮者,並宜服之,真胃虛挾寒之聖劑也。若夫脉沉畏冷,嘔吐自利,雖無厥逆,仍屬四逆湯證矣。 |
甘草乾薑湯 甘草(四兩,炙) 乾薑(二兩,炮) 上藥切碎,用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渣,分兩次溫服。這就是四逆湯去附子。辛甘合用,專門恢復胸中之陽氣。有夾食積或陰邪,而面赤足冷,發熱喘咳,腹痛泄瀉,外內合邪,難以發散者,或寒藥損傷胃氣,應當用理中湯但不宜用人參、白朮者,都能服用此方,真是針對胃虛夾寒之聖劑。若脈沉畏冷,嘔吐下利,雖然沒有厥逆,仍然屬於四逆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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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梅圓 烏梅(三百個) 黃連(一斤) 黃檗(六兩) 乾薑(十兩) 附子(六枚,炮) 蜀椒(四兩,熬去汗) 桂枝(六兩) 細辛(六兩) 人參(六兩) 當歸(四兩) 右十味,異搗篩,合治之,以苦酒漬烏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飯熟搗成泥,和藥令相得,內臼中,與蜜杵二千下,圓如梧桐子大。先食飲服十圓,日三服。稍加至二十圓。禁生冷、滑物、臭食等。 按:烏梅圓主胃氣虛而寒熱錯雜之邪積於胸中,所以蚘不安而時時上攻,故仍用寒熱錯雜之味治之。方中烏梅之酸以開胃,蜀椒之辛以泄滯,連、檗之苦以降氣。蓋蚘聞酸則定,見辛則伏,遇苦則下也。其他參、歸以補中氣之虛寒,薑、附以溫胸中之寒飲。若無飲則不嘔逆,蚘亦不上矣。辛、桂以祛陷內之熱邪。若無熱邪,雖有寒飲,亦不致於嘔逆。若不嘔逆,則胃氣總虛,亦不致於蚘厥矣。 |
烏梅丸 烏梅(三百個) 黃連(一斤) 黃柏(六兩) 乾薑(十兩) 附子(六枚,炮) 蜀椒(四兩,熬去汗) 桂枝(六兩) 細辛(六兩) 人參(六兩) 當歸(四兩) 上十味藥,分別搗碎篩過,混合在一起,用苦酒浸泡烏梅一夜,去核,置於五升米下蒸,飯熟後將其搗成泥狀,與藥末混合在一起,放入臼中,再加蜜,杵打二千次,製成藥圓如梧桐子大小。進食前服十九,每日三次。逐漸增加至二十丸。禁止食用生冷、粘滑、氣味濃烈之食物。 按:烏梅丸主治胃氣虛而寒熱錯雜之邪積聚於胸中,所以蛔蟲不安而時時上逆,因此仍需要用寒熱錯雜之藥來治療。方中烏梅之酸能開胃,蜀椒之辛能泄滯,黃連、黃柏之苦能降氣。由於蛔蟲聞到酸味則安定,遇到辛味則平伏,遇見苦味則下行。其他藥如人參、當歸以補中氣之虛寒,乾薑、附子以溫胸中之寒飲。如果不飲水則不嘔逆,蛔蟲亦不會上逆了。細辛、桂枝以祛除內陷之熱邪。如果無熱邪,雖然有寒飲,亦不至於嘔逆。如果不嘔逆,即使胃氣虛弱,亦不至於會發生蛔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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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苓散 豬苓(十八銖) 澤瀉(一兩六銖) 茯苓(十八銖) 桂(半兩) 白朮(十八銖) 右五味,為末,以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 此兩解表裏之藥,故云「覆取微汗」。茯苓、豬苓味淡,所以滲水滌飲也。澤瀉味鹹,所以泄腎止渴也。白朮味甘,所以燥脾逐濕也。桂枝味辛,所以散邪和營也。欲兼汗表,故用桂枝。專用利水,則宜肉桂,妙用全在乎此,若以其辛熱而去之,則何能疏肝伐腎,通津利水乎?○此逐內外水飲之首劑,《金匱》治心下支飲眩冒,用澤瀉湯。治嘔吐思水,用豬苓散。隨意取用二三味成方,總不出是湯也。《祖劑》云:「五苓散治傷寒溫熱病,表裏未解,頭痛發熱,口燥咽乾,煩渴飲水,或水入即吐,或小便不利,及汗出表解,煩渴不止者,宜服之。又治霍亂吐利,燥渴引飲,並治瘦人臍下有動悸,吐涎沫而嘔,伺翻胃也」。諸如此者,咸屬水飲停蓄,津液固結,大小便結,但須增損合宜耳。 |
五苓散 豬苓(十八銖) 澤瀉(一兩六銖) 茯苓(十八銖) 桂(半兩) 白朮(十八銖) 上五味藥,研成藥末,用白飲送服方寸匕,每日三次。 這是兩解表裏之方,所以方後註說「覆取微汗」。茯苓、豬苓味淡能滲水滌飲,澤瀉味鹹能泄腎水而止渴,白朮味甘能燥脾逐濕,桂枝味辛能散邪和營。由於想同時發汗解表,所以用桂枝。如果專注於利水,則用肉桂,其妙用全在於此。如果因為其辛熱而而去之,又怎麼能達到疏肝伐腎,通津利水之效呢?○這是驅逐內外水飲之首選方,《金匱要略》治心下支飲之眩冒,用澤瀉湯。治療嘔吐思水,用豬苓散。隨意用二三味藥即成方,總是不外於本方。《祖劑》說:「五苓散治療傷寒溫熱病,表裏未解,頭痛發熱,口燥咽乾,煩渴飲水,或水入即吐,或小便不利,及汗出表解,煩渴不止者,宜服之。又治霍亂吐利,燥渴引飲,並治瘦人臍下有動悸,吐涎沫而嘔,以及胃反。」諸如此類,都屬於水飲停蓄,津液凝結,大小便不通,只需要進行加減就可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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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苓湯 豬苓(去皮) 茯苓 澤瀉 滑石(碎) 阿膠(各一兩) 右五味,以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內下阿膠烊消,溫服七合,日三服。 |
豬苓湯 豬苓(去皮) 茯苓 澤瀉 滑石(碎) 阿膠(各一兩) 上五味藥,用水四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渣,加入阿膠烊化,溫服七合,每日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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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蒂散 瓜蒂(一分,熬黃) 赤小豆(五分) 右二味,各別搗篩,為細末,合治,送下三錢匕。以香豉一合,用熱湯七合,煮作稀糜粥飲,取汁和散,溫頓服之。不吐者,少少加,得快吐。 |
瓜蒂散 瓜蒂(一分,熬黃) 赤小豆(五分) 上兩味藥,分別搗碎篩過為細末,將其混合在一起,用三錢匕。再用熱湯七合將一合香豉煮成稀糜粥,取汁調和藥散,一次性溫服。如果服藥後不吐,稍微增加劑量,直至引起痛快地嘔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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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散 桔梗(三分) 貝母(三分) 巴豆(一分,去皮心,蒸黑,研如脂) 右二味,為末,內巴豆,更於臼中杵之,以白飲和服。強人半錢,羸者減之。病在膈上必吐,在膈下者必利。不利,進熱粥一杯。利過不止,進冷粥一杯,即愈。 |
白散 桔梗(三分) 貝母(三分) 巴豆(一分,去皮心,蒸黑,研如脂) 上兩味藥,研磨成末,加入巴豆,再放入臼中搗之,以白飲調服。身體魁梧之人服半錢,瘦弱之人減量。服藥後,病在膈上者必吐,在膈下者必然下利。如果不下利,則吃一杯熱粥。下利太過而不止,則吃一杯冷粥,即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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梔子豉湯 梔子(十四枚,擘) 香豉(四合,綿裹) 右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得二升半,內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為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 梔子湧膈上虛熱,香豉散寒熱惡毒。能吐能汗,復汗下後虛煩不解之聖藥。若嘔則加生薑以滌飲,少氣則加甘草以緩中,心煩腹脹則去香豉而加枳朴,邪在上而不在中也。丸藥傷胃,則去香豉而加乾薑,湧泄而兼安中之意也。故欲湧虛煩,必先顧慮中氣。所以病人有大便溏者,有「不可吐」之戒。 |
梔子豉湯 梔子(十四枚,擘) 香豉(四合,綿裹) 上二味藥,用水四升,先煮梔子得二升半,加入香豉,繼續煮取一升半,去渣,分二次服用。溫服一次,得痛快嘔吐者,則停止服用。 梔子能涌吐膈上之虛熱,香豉則能散寒熱惡毒。本方能吐能汗,又是針對汗下後虛煩不解之聖藥。如果有嘔吐則加生薑以滌飲,如果少氣則加甘草以緩中,如果心煩腹脹則去香豉而加枳實和厚朴,因為邪氣在上而非在中。如果因為用丸藥而傷胃,則去香豉而加乾薑,有湧泄兼安中之意。所以欲涌吐虛煩,必須首先要顧及中氣。所以病人大便泄瀉時,有「不可吐」之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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梔子甘草豉湯 梔子(十四枚,擘) 香豉(四合,用綿裹定) 甘草(二兩) |
梔子甘草豉湯 梔子(十四枚,擘) 香豉(四合,用綿裹包) 甘草(二兩) 上三味藥,用水四升,先煮二物得二升半,加入香豉,煮取一升半,去渣,分兩次服。溫服一次,得痛快嘔吐,則停止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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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藥物」:當為「二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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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三服」:當為「一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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梔子生薑豉湯 梔子(十四枚,擘) 香豉(四合,絲綿裹定) 生薑(一兩) 右三味,以水四升,先煮二升,去楂,再煎至一升半,去滓,分為二服。溫冷服,即吐便愈。 |
梔子生薑豉湯 梔子(十四枚,擘) 香豉(四合,絲綿裹包) 生薑(一兩) 上三味藥,用水四升,先煮二升,取渣,再煮取得一升半,去渣,分兩次服。溫冷服,服藥後即吐則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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梔子厚朴湯 梔子(十四枚,擘) 厚朴(四錢,薑炙) 枳實(四枚,炙) 已上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 |
梔子厚朴湯 梔子(十四枚,擘) 厚朴(四錢,薑炙) 枳實(四枚,炙) 以上三味藥,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渣,分兩次服。溫服一次,得吐者,停止繼續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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梔子乾薑湯 梔子(十四枚,擘) 乾薑(二兩) 右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 |
梔子乾薑湯 梔子(十四枚,擘) 乾薑(二兩) 上兩味藥,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渣,分兩次服。溫服一次,得吐者,則停止繼續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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梔子檗皮湯 梔子(十五枚,擘) 檗皮(二兩) 甘草(一兩) 右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溫再服。 此太陽原有寒濕,因傷寒發汗,氣蒸而變熱,故得發於外,原非表邪發熱之謂。故以梔子清肌表之濕熱,黃檗去膀胱之濕熱,甘草和其中外也。 |
梔子柏皮湯 梔子(十五枚,擘) 黃柏皮(二兩) 甘草(一兩) 上三味藥,用水四升,煮至一升半,去渣,分兩次溫服。 此為太陽原有寒濕,因為傷寒病而發汗,寒氣蒸騰而化熱,病發在外,原來並非表邪所致發熱。所以用梔子清肌表之濕熱,黃柏去膀胱之濕熱,甘草則和其中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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枳實梔子豉湯 枳實(三枚) 梔子(十四枚,熬黑) 豉(一升,綿裹) 右三味,以清漿水七升,空煮取四升,內枳實、梔子煮二沸,下豉更煮五六沸,去滓,分溫再服,覆令微似汗。 |
枳實梔子豉湯 枳實(三枚) 梔子(十四枚,熬黑) 豉(一升,綿裹) 上三味藥,以清漿水七升,空煮至四升,加入枳實和梔子煮二沸,加入豆豉,再煮五六沸,去渣,分兩次溫服,覆令微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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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芩湯 黃芩(三兩) 甘草(二兩,炙) 芍藥(二兩,酒洗) 大棗(十二枚,擘) 右四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
黃芩湯 黃芩(三兩) 甘草(二兩,炙) 芍藥(二兩,酒洗) 大棗(十二枚,擘) 上四味藥,以水一斗,煮至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間服兩次,晚間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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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芩加半夏生薑湯 黃芩(三兩) 甘草(二兩,炙) 芍藥(二兩,酒洗) 半夏(半升,洗) 生薑(三兩半,切) 大棗(十二枚,擘) 右六味,以水一斗,煮至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夜一服。 |
黃芩加半夏生薑湯 黃芩(三兩) 甘草(二兩,炙) 芍藥(二兩,酒洗) 半夏(半升,洗) 生薑(三兩半,切) 大棗(十二枚,擘) 上六味藥,以水一斗,煮至三升,去渣,溫服一升,日間服兩次,晚間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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芍藥甘草湯 白芍藥(四兩,酒洗) 甘草(四兩,炙) 右二味,㕮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分溫再服之。 此即桂枝湯去桂枝、薑、棗也。甘酸合用,專治營中虛熱。其隂虛陽實,至夜發熱,血虛筋攣,頭面赤熱,過汗傷隂,發熱不止。或誤用辛熱,擾其營血,不受補益者,並宜用之,真血虛挾熱之神方也。設見脉浮自汗,營衛不和,縱非外感,仍屬桂枝湯證矣。 |
芍藥甘草湯 白芍藥(四兩,酒洗) 甘草(四兩,炙) 上兩味,切碎,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渣,分兩次溫服。 此方即桂枝湯去桂枝、生薑和大棗。酸甘合用,專門治療營中之虛熱。由於陰虛陽實,入夜發熱,血虛筋攣,頭面赤熱,發汗過多而傷陰,導致發熱不止。或誤用辛熱藥,擾動營血,不受補益者,都可以用此方,真是治療血虛挾熱之神方。如果證見脈浮自汗,營衛不和,即使不屬外感病,仍屬於桂枝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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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湯 石膏(一斤,碎) 知母(六兩) 甘草(三兩) 粳米(六合) 右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諺云:「春不服白虎,為瀉肺也。」蓋春主陽氣上升,石膏、知母苦寒降下,惡其瀉肺之陽而不得生發也。此特指春不可用者,恐人誤以治溫病之自汗煩渴也。至於秋冬感冒傷寒,反可渾用以傷金、水二藏之真氣乎?此湯專主熱病,中暍,在氣虛不能蒸發者,則加人參,故張隱菴以為「陽明宣劑」。其於濕溫則加蒼朮,溫瘧則加桂枝,一皆夏日所見之證,故昔人又有「秋分後不可妄用白虎」之戒。 |
白虎湯 石膏(一斤,碎) 知母(六兩) 甘草(三兩) 粳米(六合) 上四味藥,用水一斗,煮至米熟即成,去渣,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諺語說:「春天不服白虎湯,因為白虎湯能瀉肺氣。」由於春時陽氣上升,石膏和知母之苦寒降下,不願意藥力使肺中陽氣受傷而不得生發。這是特指春天不宜服用此方,恐怕醫者誤以為白虎湯治溫病之自汗煩渴。至於秋冬感冒傷寒,為何反而胡亂用白虎湯而損傷金、水兩臟之真氣?此方專治熱病和中暍,對於氣虛不能蒸發者,則加人參,所以張隱菴認為此方是「陽明宣劑」。對於濕溫病則加蒼朮,溫瘧病則加桂枝,全部都是夏天常見之證,因此古人又有「秋分後不可妄用白虎」之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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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虎加人參湯 石膏(一斤,碎) 知母(一兩) 甘草(二兩) 粳米(六合) 人參(三兩) 右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
白虎加人參湯 石膏(一斤,碎) 知母(一兩) 甘草(二兩) 粳米(六合) 人參(三兩) 上五味藥,用水一斗,煮至米熟即成,去渣,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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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葉石膏湯 竹葉(二把) 石膏(一斤碎) 半夏(半升,洗) 人參(三兩) 甘草(二兩,炙) 麥門冬(一升,去心) 粳米(半升) 右六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內粳米,煮米熟湯成,去米,溫服一升,日三服。 |
竹葉石膏湯 竹葉(二把) 石膏(一斤碎) 半夏(半升,洗) 人參(三兩) 甘草(二兩,炙) 麥門冬(一升,去心) 粳米(半升) 上六味藥,以水一斗水,煮取六升,去渣,加入粳米,煮至米熟即成,將米去除,溫服一升,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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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草湯 甘草(二兩) 右一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滓,溫服一合,日二服。 |
甘草湯 甘草(二兩) 上一味藥,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半,去渣,溫熱一合,每日服兩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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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梗湯 桔梗(一兩) 甘草(一兩)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
桔梗湯 桔梗(一兩) 甘草(一兩) 上兩味藥,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渣,分兩次溫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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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蛤散 文蛤(五兩) 右一味,為散,以沸湯和一錢匕服,湯用五合。 |
文蛤散 文蛤(五兩) 上一味,磨成散,每次用五合沸水送服一錢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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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膚湯 豬膚(一斤) 右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滓,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和相得,溫分六服。 豬屬腎而膚主肺,故取治少隂經中伏邪,隂火乘肺咽痛之證。但當湯泡,刮取皮上一層白膩者為是。若以為撏豬皮外毛根薄膚,則薟劣無力,且與「熬香」之說不符矣。 |
豬膚湯 豬膚(一斤) 上一味,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去渣,加白蜜一升,白粉五合,熬香後攪拌在一起,分六次溫服。 豬屬腎而皮膚主肺,因此用來治少陰經伏邪,陰火乘肺而咽痛之證。只是應以熱水浸泡,並刮掉表面一層白膩之物。如果以為只需去除豬皮之外毛髮和淺表皮膚,則劣質無力,亦不符合「熬香」之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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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夏散及湯 半夏(洗,去涎水) 桂枝 甘草(炙,各等分) 右三味,各別搗篩已,合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日三服。若不能散服者,以水一升,煎七沸,內散兩方寸匕,更煎三沸,下火,令小冷,少少咽之。 |
半夏散及湯 半夏(洗,去涎水) 桂枝 甘草(炙,各等分) 上三味藥,分別搗碎篩過後,混合在一起,每次用白飲送服一方寸匕,每日服三次。如果不能服散,則用水一升,將三味藥煎七沸,每次加入兩方寸匕藥散,再煮三沸,離火後稍微冷卻,少量咽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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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酒湯 半夏(十四枚,洗,為粗末) 雞子(一枚,去衣,向上。苦酒着雞子殼中) 右二味,內半夏,着苦酒中,以雞子殼置刀鐶中,安火上,令三沸,去滓,少少含咽之。不差,更作三劑。 |
苦酒湯 半夏(十四枚,洗,為粗末) 雞子(一枚,去衣,向上切口。將苦酒放入雞子殼中) 上兩味藥,將半夏放於苦酒中,並將雞子殼安置在刀環中,放在火上煮三沸,去渣,少量含在口中咽下。不愈,再服用三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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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連阿膠湯 黃連(四兩) 黃芩(一兩) 芍藥(二兩) 雞子黃(二枚) 阿膠(三兩) 右五味,以水五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內膠烊盡,小冷,內雞子黃,攪令相得,溫服七合,日三服。 此湯本治少隂溫熱之證,以其隂邪暴虐,傷犯真隂,故二三日已上,便見心煩不得臥。所以始病之際,即用芩、連大寒之藥,兼芍藥、阿膠、雞子黃,以滋養隂血也。然傷寒七日後,熱傳少隂,傷其隂血者,亦可取用。與陽明府實用承氣湯法,雖虛實補瀉懸殊,而祛熱滋隂之意則一耳。 |
黃連阿膠湯 黃連(四兩) 黃芩(一兩) 芍藥(二兩) 雞子黃(二枚) 阿膠(三兩) 上五味藥,以水五升,先煮三味藥,取兩升,去渣,加入阿膠烊化,稍微冷卻,加入雞子黃,攪拌均勻,溫服七合,每日服三次。 此方原本治療少陰溫熱之證,由於陰邪暴虐而損傷真陰,所以發病二三日以上,就見心煩不得臥。因此在發病之初,即用黃芩、黃連大寒之藥,兼用芍藥、阿膠和雞子黃滋補陰血。然而,如果傷寒病七日後,熱邪傳入少陰,損傷陰血者,亦可以用此方。這與陽明病腑實用承氣湯治法,雖然虛實補瀉完全不同,但祛熱滋陰之意則是一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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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頭翁湯 白頭翁 黃連 黃檗 秦皮(各二兩) 右四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不愈更服。 厥隂熱利下重,渴欲飲水者,隂虛生熱也,故宜苦寒之劑治之,不可作陽虛而用溫劑也。所以用白頭翁以升木氣之下陷,秦皮以堅肝腎之滑脫,連、檗以泄腸胃之濕熱。較少隂證便膿血,桃花煎之用乾薑,迥乎角立也。蓋少隂之水氣下奔,雖為熱邪,故可用「從治」之法。厥隂之風氣摧拔,木火駸駸內動,是以不可復用辛溫鼓激其勢也。 |
白頭翁湯 白頭翁二兩 黃連 黃柏 秦皮(各二兩) 上四味藥,以水七升,煮至兩升,去渣,溫服一升,不愈再服。 厥陰病熱利下重,口渴欲飲水者,是陰虛生熱,所以應當用苦寒之藥治療,不可以當作陽虛而用溫熱之藥。所以方中用白頭翁以升發下陷之木氣,秦皮以鞏固肝腎之滑脫,黃連、黃柏以清泄腸胃之濕熱。比較少陰證大便膿血,桃花湯中用乾薑,兩者是完全不同的。因為少陰之水氣下奔,雖然為熱邪,而可以用「從治」之法。而厥陰之風氣摧殘,木火不停內動,所以不能再用辛溫之藥鼓動其熱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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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蠣澤瀉散 牡蠣(熬) 澤瀉 栝蔞根 蜀漆(洗去腥) 葶藶(熬) 海藻(洗去鹹) 商陸根(熬,各等) 右七味,異搗,下篩為散,更入臼中治之,白飲和服方寸匕。小便利,止後服,日三。 |
牡蠣澤瀉散 牡蠣(熬) 澤瀉 栝蔞根 蜀漆(洗去腥) 葶藶(熬) 海藻(洗去鹹) 商陸根(熬,各等) 上七味藥,分別搗碎篩過為散,再放入臼中處理,每次用白飲送服一方寸匕。小便利則停止繼續服用,每日服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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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裩散方 |
燒裩散方 上藥,取婦人之內褲靠近隱私之位剪下,然後燒成灰,以水送服一方寸匕,每日三次。服用後小便隨即通利,陰頭微腫者即愈。若是婦人患病,則用男子之內褲燒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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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分兩 此經方劑,並按古法,錙銖分兩,與今不同。云「一升」者,即今之一盞也。云「銖」者,六銖為一分,二十四銖為一兩也。云「一兩」者,即今之三錢三分也。又為三服,古方云「一兩」,今每服一錢足矣。云「方寸匕」者,方一寸大之匙也。云「一錢匕」者,如錢大之匙也。云「一字」者,用錢取一字許也。云「圓」者,如理中、陷胸、抵當,皆大彈圓,煮化而和滓服之也。云「丸」者,如麻仁、烏梅,皆用小丸,取達下焦也。 |
古今分兩 經方方劑,都按照古法,但所用之計量單位是錙銖分兩,則與現今不同。說「一升」,即現今之一盞。說「銖」,六銖為一分,二十四銖為一兩。說「一兩」,即現今之三錢三分。又因為分三次服,古方所說「一兩」,現今每次服一錢就足夠了。說「方寸匕」,指的是一寸見方之湯匙。說「一錢匕」,則是指一個錢幣大小之湯匙。說「一字」,則用錢幣取一字左右之量。說「圓」,如理中圓、陷胸圓、抵當圓,都是大如彈圓,煮化後連藥渣一同服用。說「丸」,如麻仁丸、烏梅丸,都用小丸,取其達於下焦。 |


